[閒聊] NewJeans臨時處分結果!
NewJeans臨時處分結果!
NewJeans在一審宣判前,未經ADOR事先批准或同意
不得自行或者通過協力廠商進行演藝活動,
違反的人每次需向ADOR支付10億韓元
1.債務人(NewJeans)根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所屬社地位
保全及禁止簽訂廣告合約等禁止臨時處分決定,
在債權人(ADOR)以債務人為物件提出的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
“專屬合約有效確認訴訟”的一審宣判之前,
未經債權人事先批准或同意,債務人不得自行(包括債務人的法定
代理人)或通過債權人以外的協力廠商進行附件記載的演藝活動。
2. 債務人從收到該決定正本之日起違反第1款義務時,
違反該義務行為的債務人每次需向債權人支付10億韓元。
3.駁回債權人的其餘申請。
4.申請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https://img-cdn.theqoo.net/vtMZXu.jpg
https://theqoo.net/square/3760904522
債務人從收到該決定正本之日起違反第1款義務時
違反該義務行為的債務人每次需向債權人支付10億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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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付幾個10億...XD
閔粉求仁得仁
便宜啦 ador薪水至少還是照給 債務人出國
爽玩也聘了律師團 口袋應該有個深度
寶寶們加油
加油啊 再鬧下去就真的要變成大前輩
了
跟閔媽媽要啊
海外管得到嗎
漏洞補成這樣,只剩偽粉絲團能叫囂了吧
今天還有閔熙珍跟壽司的官司 6/5還有
五小閔VSAODR的二審
求仁得仁
違規一次至少兩千萬台幣
10億還好啦
如果分開算的話一次就一億台幣了
一個人10億韓元
五小閔別慫 才10億 小錢
看來沒有進一步證據,豪華律師團也沒用
^ ^
笑死
一次活動收11億演出費的話就能表演了?
應該是5個分開算吧…出演一個人10億?
三千萬台幣老實說還好 他們身價一訂有
安啦 粉粉都說ㄧ毛都不用付就是不用付 你
們懂閔法嗎?
十億愛豆
還好啦 一人不是結算50億?可以違規好幾次
所以是從今天(收到正本之日)開始?
對他們來說是小錢
*\~NJ走法院路吧~/*
拿走50億,小錢啦
繼續走法院花路…..
恭喜
其他四代女團都發光發熱了 就這團還在
跑法院 應該就只能到此為止了吧 笑死
2年前天團師兄還發IG提醒不要涉入這些
好好做藝人的活動 結果不聽 硬要跳下來
現在好啦 啪 沒了
邦尼斯只要幫忙付每次十億元就可以
不經ador同意活動了,快出錢喔
可憐,一手好牌打成這樣www
超好笑 到底在幹嘛
由粉絲出錢單獨行動好了
每次違約要付50億元 所以商演費這數
字起跳?
笑死 閔粉還在脆上歡呼房胖被抓
結果還不是繼續冷凍 可憐啊
沒活動哈哈
那丹的歌還發不發??XD
收到正本才開始罰 看來NJ的確有出去晃
一圈判決完裝沒事回ADOR的選項
就一直是探底線啊 反正沒明寫的就做
一人兩千萬的話所以請她們全團一次要
花一億XDD
那香港那場會追朔嗎?
那有沒有避不見面收不到正本的選項
法院路女團
閔善良粉崩潰
一次就要十億好可怕
整團GG了 韓國娛樂圈淘汰很快的
ADOR的其餘申請是甚麼?
每次都拿超過10億就好啦
邦妮斯現在除了慶祝房被調查以外 還有
一直說ADOR律師就是有前法官的經驗才
能操控整個局勢 只能說讀書的重要性在
這
可惜不能溯及既往...
\法院路/
邦邦泣不成聲
幫NJ上香 \ | /
threads剛剛才看到一篇知名大粉無力狂
怒中 笑死人 粉隨正主
xDD
還好吧。罰款粉絲可以幫忙出,沒關係
韓國演藝圈汰換很快,沒把握住就沒了
牛賤亡嗎
跟閔要啊
現在的風向是上訴中,成功這些假處分
都無效啦
笑~
前幾天那個外國人已經聲明不會發行了阿XD
花路不走,法院路一直走
一直跑法院七年很快就沒了...
不走花路,走花錢路
快低頭吧0.0好想看演唱會= =a
藝術怎麼可能會僅僅七年就失去價值
看香港的表演 也沒有心管理身材跟舞台了
吧
史上第一
無力狂怒的threads有沒有關鍵字啊
有點慘
閔熙珍跟壽司的官司好像又要等8月開庭
了
爽啦
跟壽司的官司有開庭啊 有新聞
跟壽司的官司因為閔方要求排除Kakao
Talk訊息證據
又要延到6月底了
有看到新聞 原本有發一篇但吃字太嚴重
了 就放棄了QQ
看起來是因為香港活動所以法院認為
不遵守判決的可能性很高
所以違反的話一個人罰10億元
之後只能當網紅了吧這團
閔熙珍&SOURCE MUSIC本日辯論
拜託一定要堅持下去 妳們欠的可不只是
錢而已 把妳們傷害別人的債全部吞下去
為止
第二次辯論是6/5
拜託堅持下去,目標是6000億50億算個啥
先道歉
只能用非法取得證據來逃避 就足夠證明
閔團體是一群敢做不敢當的惡意霸凌者了
演藝活動包含哪些ㄚ?發ig算嗎?直播唱歌
算嗎?
50億真的不是什麼大數目
團體一次罰50億不是大數目?個人一
次罰10億耶
不是什麼大數目粉粉就幫忙出吧
粉絲快籌錢救NJ
她們應該賺的更多吧?
反正罰多少她們都不會付錢的不是嘛
會擔心這種東西的話她們根本不會走現在
這條路 擺明就是不管怎麼判 就是一毛
不給
開心
好了啦 這種就像是愛闖紅燈硬是不繳
罰款老賴 78歲一生無照硬是要開車給
他罰的無賴駕駛 的行為 就不用那麼大
聲神氣的護航了吧
閔粉快集資幫助五小閔啊
50億就是初次結算的數字了還不是大數目
?你
違規一次就被處罰年薪不是大數目喔?
Danielle差點要比其他妹子多繳10億啊 haha
以後請一次保底50億起跳,不愧是世界女團
初次結算52億是個人啦 1/5而已
法院算客氣了 還是NJ成員違反才追加
當初閔贏假處分那次 HYBE還啥都沒做
罰款就是200億 比Q1營業利潤144億還多
你不付就扣押財產而已沒財產以後工
作有收入都要扣去換
怎麼可能會有人覺得不付沒事
結算每個人領50億,夠抵被罰五次,粉粉
繼續支持他們違法追求理想拜託
不知道會硬撐到什麼時候
還是真的要玩遠走高飛那一套?
GG私密達
哈哈哈,笑死 80仔 GG思蜜達
XD
直接開演唱會 就成本稍微高一點點而已
噗哧,自作孽不可活啊
原本的頂流女團…才出道兩年多就毀滅了
啊…
沒hybe包裝,是能多頂?懶得吐槽而已
今天真是大晴天
沒HYBE 連歌都難聽的要命
香港表演直接現出原型 有沒有頂看就知道
死好
當演唱會的話 2000萬的租金比紐約麥
迪遜花園廣場還要貴500萬
現在也不紅了
下去
爽死 早就不紅了 給我下去
只能說可惜了,把自己搞成這樣,再下
去真的熱度什麼的都要消失,現代人是
很喜新厭舊的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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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查封債務人存款 是否包含之後匯入款項?請問大家 債權人透過法院去查封債務人的銀行帳戶 例如說債權是50萬 債務人的存款被查封的當下只有10萬 那麼法院查封的命令的時間範圍 是只有銀行收到命令的那一天 還是該紙命令會一直有效到滿足債權人的債權額度?![[問題] 查封債務人存款 是否包含之後匯入款項? [問題] 查封債務人存款 是否包含之後匯入款項?](https://i.imgur.com/jeHqZdm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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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民法跟微積分哪個才是最難的科目?清償謂依債務本旨實現債務內容之給付行為。 債務內容之實習為債權本來之目的,故債務內容一經實現,其債權即因達其目的而獲得滿足 ,因此,清償為債之消滅原因。 債權為得對於債務人請求為給付之權利,故債務人為實現債務之內容所為之給付行為,固屬 清償,即債務人以外之第三人,為滿足債權之目的而實現債務內容之給付行為者,亦屬清償4
Re: [問卦] 無異議是在番三小按照憲法法庭的理解 我國司法院針對「支付命令」的解釋: 債務人於收受支付命令後20日內如果未提出異議,債權人可以拿確定之支付命令聲請法院 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 是不是也違反憲法法庭的法律見解了?1
Re: [問卦] 有人進去過當鋪嗎?你傻傻的= = 有一些縣市(北部跟南部)都有 當鋪業牌照一張要5.600萬 我現在就跟你說當鋪牌到底猛在哪裡 第一個民法現在合法利率是16%,當鋪業卻可合法收到30%(當鋪業法§11II) 另外當鋪業法還允許當鋪可以以「小」吃「大」
[請益] 民法281,312:"但不得有害於債權人之權利"第 281 條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因清償、代物清償、提存、抵銷或混同,致他債務人同免責任者, 得向他債務人請求償還各自分擔之部分,並自免責時起之利息。 前項情形,求償權人於求償範圍內,承受債權人之權利。但不得有害於債權人之利益。 第 3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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