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哪項措施可以有效抑止黃牛票
恕刪。
要防止黃牛票最好的方案是,主辦單位自己賣黃牛票。
會有黃牛票的問題是:
1. 供給有限。
2. 票價比消費者願意付的價格有落差。造成黃牛能套利的空間。
問題1,只能加場。
問題2,設計一套系統讓消費者能夠以他願意付的價格買到票即可。
例如:一場有1000個位置,單價1000元的演唱會。
主辦單位說,每個人可以以他願意及能力所及的價格買到票。
而超過價格的部份,宣佈捐給慈善機構。
假如我願意以1500買這張門票,
則我在購票平台刷信用卡,在你的帳扣了1500元。
最終在截止時間,第1001名的消費者,願意付了1400元。
則前1000名,皆及1400元購得門票。
平台退回給我100元。1001名之後的全額退款。
所以,1000個消費者皆以1400元購得門票。
付款比他們願意出的金額要少,也沒有人吃虧。
主辦單位得到原本的100萬的門票收入,額外的40萬的收入捐給慈善機構。
最大的問題,是有大量的信用卡退款。
相關的手續費要由銀行或主辦單位吸收。
可能要用聯名卡的方式。發行聯名卡,只能或優先以聯名卡買票。
有誘因讓銀行能吸收相關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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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就是主辦賣黃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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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說笑吧,都嫌實名制麻煩了還搞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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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本沒用,去年SJ加場還不是一樣
推
台灣情況特殊主辦都想賺黃牛價
推
主辦想賣黃牛價喔,學預售屋啊,先賣早鳥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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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位,然後再隨市場調整售價,甚至鎖一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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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開演前幾小時開始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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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關於這次文創法修法,身為粉絲我自己十分關心,我想廣大韓星板板友也是如此。 目前政院版就是以 10% 轉賣認定加上行政罰則為內容去作修法 我問過幾個民代團隊這題,各個黨派都有,也交換了一些法案上的意見。 其中得到下幾點: > 實名制入法需有先例 目前大多數國家都是以轉賣獲利裁罰為主12
疫情期間能實行實名制 蘇打綠能實行實名制 不要再鬼扯實名制施行困難 罰主辦才是真的施行因難 最簡單的就是申請演唱會場地時,一併要求主辦單位提出實名制施行辦法,不提供,就不X
1.3都無法真正解決問題 但在實務上可以解決民怨 民代立法增加罰則,至於怎麼做, 如何施行,如何判斷,就不甘民代的事情了 舉個例子,2013年中國官方禁止手游轉蛋抽獎1
覺得不只要罰黃牛跟主辦 買黃牛票的人也該罰 才能從需求面減少黃牛票 不想花時間搶票找票 只想花錢了事的人就是黃牛最大的客群X
先說我的結論,我覺得很難,難到幾乎不可能。 雖然現在是退韓圈的坑,但依照以往的經驗來說,前幾年我總是要幫我外國朋友面交這些 大家充滿爭議的黃牛票,因為她們要的是好位置,價格對她們來說真的是其次,雖然我知 道可能有些站姐可能沒有這麼豪,但確實有不少這樣的存在,至少當年我老是幫朋友們面 交,當然她們有的時候也會喜歡跟票務訂票,還有內購票,但我們當年內購通通都有翻車26
由於下周該法案政院版要進立法院審查 各民代也都有提出相應草案 立委王婉諭的團隊剛傳給我時代力量黨團草案 跟我通了電話交換一下意見 聊了大概半小時吧 講到的內容還不少 該團隊也有和其他團體 (如推特的屠牛小分隊) 交換過意見 更在去年年底開過協調會 找到了部會以及業者來商議27
大家好,前幾天看到說時代力量黨團有跟板上的朋友討論修法, 今天一調閱才發現原來時代力量的法案,是在昨天送入程序委員會。 但這段時間其實已經有許多民進黨立委早已提出文創法的修法草案 大部分都是跟行政院版大同小異,差別就是罰鍰與罰則大小不同。 倒是在吳思瑤委員的版本發現亮點,整理給大家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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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AB6IX演唱會主辦全星秀拖欠退款大家好,不好意思占用版面,希望惡劣主辦全星秀的事蹟可以廣為人知。 也提供給若有購買此場演唱會票券,但已求助無門的粉絲相關應對方法。 關於AB6IX《6IXENSE》in Taipei 臺灣演唱會 「主辦單位全星秀不退款、失聯、涉嫌捲款」一事 以下內容包含事件說明以及申訴管道X
Re: [新聞] 合一第7根跌停!官網開放問答緩解投現在買合一叫做買黃牛票 比如今天官方發行了一批黎明的演唱會門票 一個阿婆利用別人的同情心插第一個把票都掃光 然後給她孫用3倍價格 之後不斷的3倍,3倍再3倍5
[問卦] 為什麼黃牛票犯法 炒房不犯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的規定: 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可以處以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這邊的「運輸」是指台鐵、高鐵等大眾交通運輸 而「遊樂票券」部分,則包含了遊樂園門票、演唱會門票等等票券。- 如題 最近某聯盟在打冠軍戰 門票一票難求 然後票12:00開賣 12:02在FB某徵票社團就陸續有人在賣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