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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NewJeans與ADOR解除合約未來3種可能情形!

看板KoreaStar標題[閒聊] NewJeans與ADOR解除合約未來3種可能情形!作者
XOD
(X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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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與所屬公司ADOR解除合約,未來三種可能情景!

NewJeans宣布與所屬公司ADOR解約,原因是公司未能履行其保護藝人的義務。

儘管NewJeans曾要求公司進行改正,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得到回應。

於是,NewJeans於上月28日召開緊急記者會,突然宣布解除合約。

對此,ADOR表示“作為合約的當事方,ADOR並未違反合約,

單方面宣稱信任破裂並不能成為解除合約的理由”,並主張合約仍然有效。

然而NewJeans目前作為「自由球員」(FA)仍在執行先前的工作安排,

ADOR並未採取任何實質性的後續行動。

ADOR於上月29日發布了ADOR代表金珠英發給NewJeans的回信郵件,

稱“我們已認真準備了NewJeans明年的活動計劃,並期待有機會與

NewJeans的成員們溝通”,但NewJeans隨後再次發布正式聲明,

明確表示沒有撤回解約的意向,因此ADOR的聲明未能獲得任何回應。

目前,業界和大眾都在關注NewJeans、ADOR以及母公司HYBE的後續行動。

HYBE表示已收到NewJeans關於解約的通知,並將「適當應對」這一解約事宜,

但解約後會如何處理,業界充滿了猜測和關注。

以下是關於NewJeans解約事件的三個關鍵問題分析:

1. 解約無效訴訟結果

NewJeans的解約聲明不僅在國內引發熱議,國際媒體也紛紛報導,

稱其為「戲劇性的行為」。業界對合約是否會真正解除產生疑問,

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據民法,合約一方解除意圖送達對方時,

即產生解除效力。如果要撤銷解除,主張合約有效的一方必須

透過訴訟來證明”,因此合約已解除。

特別是,NewJeans主張因ADOR的過錯而解除合約,並明確表示不會申請

‘暫停合約效力的臨時禁令’,因此如果ADOR堅持合約有效,

將需要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解約無效。

然而,由於這是一個涉及雙方未來合作的訴訟,即使合約被暫時撤銷,

NewJeans也可以自由進行其他活動。律師諾鐘恩指出:「即使判決需要1-2年,

解約的意圖從宣布解除之日起有效,法院的判決僅僅是判斷當時解除的

有效性或無效性。」因此,在訴訟過程中,ADOR無法強迫NewJeans停止獨立活動。

2. 活動停止的臨時禁制令申請

如果發現NewJeans與其他公司簽約,ADOR可能會申請臨時禁令,

要求NewJeans停止活動。然而,在這種情況下,ADOR面臨邏輯上的矛盾。

諾律師分析表示:「如果ADOR立刻申請活動停止禁令,這將與其聲稱保護

NewJeans的立場相矛盾。因此,ADOR可能需要深思熟慮。」

他認為,ADOR在採取此類行動時會面臨信任關係破裂的風險,

這可能進一步加劇與NewJeans的矛盾。

3. 解約通知及賠償訴訟

業界普遍認為,NewJeans與ADOR之間的信任關係已經破裂。

諾律師表示,「即使雙方不能確定各自的過錯責任,

但如果信任關係已經明顯破裂,

強制維持雙方的關係是不合理的,過去有過類似的司法案例承認解約。」

他進一步分析:「最終, NewJeans解約通知是否有效,

將直接影響之後的活動損害賠償和清算。

如果ADOR承認解約並要求賠償,也有可能提起訴訟,要求NewJeans承擔違約責任。

律師趙勉植在社群媒體上表示:「從NewJeans的角度來看,

他們希望ADOR因合約解除而提起訴訟,但他們不會擔心被要求賠償天文數字的損失,

因為法官可能會判決出令人震驚的賠償金額。


4. 是否有背後和解談判的可能性?

儘管當前形勢緊張,但雙方是否有可能透過私下談判達成和解也不能完全排除。

業內人士指出,持續的對立不僅會引發大眾的疲勞感,也可能損害雙方的形象。

因此,長時間的僵局可能最終迫使雙方接受談判。某娛樂公司管理層人士表示:

“考慮到雙方可能已經意識到事情難以回頭,進行細節上的磋商可能是更現實的選擇。”

此外,法律爭議之外,業界普遍認為,考慮到產業特殊性,雙方透過合作和諒解

解決問題是必要的。該管理階層人士也提到:「如果NewJeans未來與前代表人閔熙珍合作,

而HYBE與閔熙珍的關係依舊緊張,解決這一問題將變得更為複雜,

但雙方若能尊重行業共識,仍然有透過談判解決問題的可能。

留言:

1.急了kkk
2.已經給過你很多機會了
3.NewJeans kkk
4.公司一直在創造關鍵證據kkk
5.這兩週你做了什麼?kkk
6.我給了你時間,但你甚至沒有嘗試協調。
7.別再打擾NNewJeans了
8.你們這些混蛋,以艱苦的生活為動力,就這樣生活吧!
9.放手吧,你不為孩子們感到難過嗎?
10.NewJeans表現出色
11.因為HYBE所做的事情是如此令人厭惡和噁心
12.反正合約都解除了,做不做別的又有什麼關係呢?
13.你要說解約無效,就得打官司kkk
14.我支持NewJeans!
15.達成協議的機會很多
16.給了他們好幾次機會,但HYBE人全都錯過了
17.如果閔熙珍能開新公司就好了。
18.閔熙珍在先採取和解行動時HYBE就應該接受
19.NewJeans真的太聰明了kkk
20.我想NewJeans可以作為自由球員工作,而不需要尋找另一家經紀公司kkk
https://theqoo.net/square/350948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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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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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ermite 12/03 00:09tq真不愧是閔認證過的粉絲鋪路殿堂

blessbless 12/03 00:09精神勝利解約

blessbless 12/03 00:10如果靠NJS的精神勝利解約法 那麼現在

blessbless 12/03 00:10很多人可以解除房貸了 只要說銀行服

blessbless 12/03 00:10務人員沒打招呼ww

mimimoumou 12/03 00:13閔或最贏/NJ或最贏/粉粉最懂法

s8800892000 12/03 00:13不去申請假處分 只是口頭上解約

s8800892000 12/03 00:13真的能算解約成功?

railman 12/03 00:15看合約有沒有相對應條款?

birdy590 12/03 00:19所有報導引的全是同一個逆天的律師意見

birdy590 12/03 00:20但這個律師無法解釋現NJ的工作狀態

※ 編輯: XOD (1.200.31.128 臺灣), 12/03/2024 00:25:22

tzuchun0214 12/03 00:23看到評論真是令人安心

freeview 12/03 00:242.是啥鬼XD 都簽新公司約了還值得保護嗎

snownow 12/03 00:244以閔目前表現出來的行為可能性趨近0吧

endermite 12/03 00:25說公司去申請假處分跟保護立場相反也

endermite 12/03 00:25很好笑 既然公司認為合約還存在當然得

endermite 12/03 00:25禁止藝人獨自活動 而且不申請更會被認

endermite 12/03 00:25為不積極處理合約問題 後面官司會不利

yeustream 12/03 00:272是三小 = =

Myeh1720 12/03 00:27TQ找這些法律見解到底是真的有找到新的

Myeh1720 12/03 00:27見解還是同一個人的見解拆了好幾部分慢

Myeh1720 12/03 00:27慢發......

mimimoumou 12/03 00:32這篇的論點就是不論nj做什麼,ador都

mimimoumou 12/03 00:32只能默默承受否則就是不保護nj,不是

mimimoumou 12/03 00:32你小姐都宣稱解約了還要人家保護個屁

pocky0511 12/03 00:34玩啥文字遊戲,不承認解約也能要求賠償

KOEI56 12/03 00:34其實這個合約是不是有矛盾點 正常法律效力

KOEI56 12/03 00:34都有優先權 不然他這樣很矛盾耶

pocky0511 12/03 00:34並要求NJ承擔違約責任

KOEI56 12/03 00:35這樣感覺他合約條款跟法規是不是相衝突阿

lofu1016 12/03 00:44同一個律師的廢話分好幾篇

Queenie7 12/03 00:44原來韓國民法是這樣嗎?想解約就會成立

Queenie7 12/03 00:44主張合約有效的一方要去提起訴訟?講這

Queenie7 12/03 00:44種話各商業產業都會受影響吧XDD

endermite 12/03 00:44合約跟法規沒衝突啊 是如果朝最有利的

endermite 12/03 00:44角度去詮釋就會變這樣 但現實上你沒假

endermite 12/03 00:44處分看有哪些廠商敢碰

KOEI56 12/03 00:49因為我印象合約條款或法條都會有優先順序

KOEI56 12/03 00:49 不然衝突到會無解 所以我才一直質疑這說

KOEI56 12/03 00:49法不是很矛盾嗎

KOEI56 12/03 00:49因為這樣變成一個無限迴圈在那邊了

may88011 12/03 01:06如果韓國的合約這麼容易說解約就解約,

may88011 12/03 01:06我要去韓國銀行貸款

mamamiya00 12/03 01:08支持NJ自由身 廠商快來合作

endermite 12/03 01:10粉絲所謂的霸王條款跟文中的民法沒有

endermite 12/03 01:10牴觸 都一樣是單方面可以解除 但也都

endermite 12/03 01:10有無理解約的罰則 法條不能只看一半

endermite 12/03 01:10前50就是單方面解除了 上法庭還是被判

endermite 12/03 01:10合約依舊有效

birdy590 12/03 01:11強硬解約當然一定可以 但沒人保證不用賠

birdy590 12/03 01:13真正的重點一直是賠償 哪裡是解約

divinity5566 12/03 01:141.我倒好奇訴訟期間誰敢惹HYBE

divinity5566 12/03 01:14不透過ADOR私自跟五閔接活動啊

divinity5566 12/03 01:142.洗勒供三小==

divinity5566 12/03 01:143.令人震驚是太低嗎?不然為什麼不

divinity5566 12/03 01:14擔心

light20735 12/03 01:142是多智障,跑到別公司不能動因為

light20735 12/03 01:14要保護五小閔

birdy590 12/03 01:15有商標著作權雙重保護 不可能私接活動

birdy590 12/03 01:15除非團名跟歌通通不用 但這樣廣告主肯?

birdy590 12/03 01:16合約效力外, NJ 根本不存在 到底誰敢用

tp6vup4 12/03 01:17這篇蠢到不知該說什麼

gotohikaru 12/03 01:19我都稱這種文是來釣智障的

ss455032 12/03 01:22直接解散 都單飛最好結果

ILNARA 12/03 01:35已經有點像4-5年前的臉書...XD

ILNARA 12/03 01:36或者是line上一堆給長輩的風向圖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