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關於謾罵及水桶標準討論
各位版友好:
個人希望可藉由Re: [公告] 關於elyse0811取消水桶一案
與各位討論版規標準,因,此一判例對於未來噓文之判決具有代表意義。
另,個人對於其餘任何噓文(造假、作弊、人生小偷)皆可接受毫無異議
因該類言論是屬於可受公評之言論,故不在本文討論範圍,特此告知。
另,個人對於其餘任何噓文(造假、作弊、人生小偷)皆可接受毫無異議
因該類言論是屬於可受公評之言論,故不在本文討論範圍,特此告知。
另,個人對於其餘任何噓文(造假、作弊、人生小偷)皆可接受毫無異議
因該類言論是屬於可受公評之言論,故不在本文討論範圍,特此告知。
(很重要要說三次)
於Re: [公告] 關於elyse0811取消水桶一案中
被檢舉者提到:變長久團就知道迫於合約是假的,本質就是貪婪的女人。偷得理直氣壯
小組長回應屬於合法沒有謾罵、無涉及公然侮辱的言論。
針對以上情事,個人認為雖不構成謾罵,但應已構成非法誹謗及水桶標準,以下為參考
資料:
1.極憲焦點2017/05/11
發表言論者只有在發表言論時明知所言非真實,或因重大過或輕率而未探究所言是否為真實,此時才需要因為其所發表的不實言論受法律制裁。「重大的過失或輕率」,是指沒有相當理由確信為述的內容為真實,僅憑一己之見逕予杜撰、揣測、誇大,甚或以情緒化
的謾罵字眼,在公共場域為不實的陳述,達到誹謗他人名譽的程度;或是,明明有機會
知道自己散佈的資訊可能是不實資訊,卻又執意傳播、迴避真相(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度上訴字第63號刑事判決、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998號刑事判決)。
根據上述定義,被檢舉者逕予揣測"如果變長久團就知道....."
試問 被檢舉者也無明確證據指稱IZ*ONE是否為長久團之事實,明顯有"重大過失或輕率",代表確實有誹謗之情事。
證據:#1UQmve1Q 內有版友回應:都還沒變永久團 還在合約內 急什麼= =
可明確佐證被檢舉者缺乏事實依據,並有揣測之情事。
2.司法院 釋字第 509 號
刑法第三百十條
第一項及第二項誹謗罪即係保護個人法益而設,為防止妨礙他人之自由權利所必要,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意旨。至刑法同條第三項前段以對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係針對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之保障,並藉以限定刑罰權之範圍,非謂指摘或傳述
誹謗事項之行為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
根據上述,被檢舉者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才能免於水桶。
截至發文當下,並未看到被檢舉者為了取消水桶而提出任何有關"貪婪女人"之證據。
故應無法解除水桶。
以上為個人客觀看法且有法源依據,並非一昧的想為特定團體洗白,硬柪,跳針等。
參考網址:
1.http://www.focusconlaw.com/defamation-evidence/
2.https://law.moj.gov.tw/LawClass/ExContent.aspx?ty=C&CC=D&CNO=509
誹謗及侮辱罪很大一部分,若批評言論不嚴重或缺乏構成要件極難申訴成功。
過去一直存在許多爭議及討論。
因此想與各位討論,關於此一案例是否可以做為未來版規修正更為完善之參考,
又或,類似言論即交由版主自由心證,不服者檢舉即可。
以上,先感謝各位耐心看完此文。
--
來~ 你出來選板主 :)
...我直接建議改版規以後都koreastar灑
花板就好了 你的建議跟現在不就是檢舉嗎
?
請把精力放到別地方~~~
可悲,崩到現在XD 法條真的是拿出來自打
臉,難怪台灣一堆法匠喜歡嘴人法盲,有
時候其實不算錯
所以他舉的例子錯在哪呀 樓上
對造假作弊人生小偷無異議,但是很執著
於貪婪女人,這啥鳥邏輯,客觀事實上討
論這個人是不是貪婪哪算捏造事實毀謗...
這幾年八卦一堆政治人物告誹謗的幾個有
贏?你要不要多看看判例zz
你要不要考慮出來選?
感謝s大指教 無異議的言論是已被韓國法院
認證 可受公評 貪婪女人則否
這裡是台灣
你就直接討論:不管無不無辜,證明公司公
司造假作弊後還留原團算不算貪婪就好,
如果你的看法不算那是你的認定,憑啥直
接指定別人就是造謠?
真的要把大家都搞下來比較開心這樣,對
本案判決不符就請該案檢舉者上訴,你這
麼熱血可以去幫檢舉者整理上訴的說明,
又不是沒有改判的機會
簡單說這某個詞讓他不爽所以他一定
要爭到底..但其他詞他沒意見.所以就
不爭了..但如果要這樣玩..哪有板規
引用法條?那你直接去法院告啊XD說你偶像
被說可能是貪婪的女人,看他們理不理你
能完美規範啊..純粹看有每有踩到你
sam大 因此好奇這類模糊地帶是否可以制定
更完善的法規規範
的地雷罷了..這種人太多.版主會煩死
台灣也沒判IZONE造假喔
你又不是被罵的當事人這樣可以提誹謗?
aa大 是可受公評與否的差別
版規是死的..訂再多也沒用.講白了就
你好在乎這裡喔.每天花這麼多時間在這
那你去法院告說IZONE造假的人啊XDDD
不當版主可惜了
貪婪也不過是個形容詞,怎樣的行為事實才
是貪婪這每個人都有不同見解,最好是這樣
就誹謗啦
是看大家風向服不服罷了..很現實XD
大家沒意見就沒意見..代表能接受.只
t大我為什麼要 我找法條只是怕被嘴無腦粉
罷了 無其他用意
他是對”貪婪的女人”有意見,不是”貪婪
”,他說如果說”貪婪”他可以接受
有少數人在那爆氣..抱歉.等時機吧XD
你所謂的完善法規只是為了讓法規合你的心
意
是 若不指稱成員我無異議 以上
笑死台灣幹嘛判iz造假阿 又不是台灣選
秀 這啥天才邏輯
台灣負責吃瓜看戲就好 哪來天的權利去
干涉南韓內政XDD
有人說這裡是台灣啊 台灣怎麼了嗎XD
韓國節目關台灣法院什麼事 不要浪費司法資
源好嗎
韓國判決如果不干台灣的事那造假團怎不被
桶
我只回你 你說的台灣沒判iz造假 再說在
南韓造假本來就事實
57樓的字我剛要打,到底是干台灣屁事,
邏輯真的崩
台灣沒判造假團一堆人造假造假的罵是有病?
再說了 我都寫了三次還有人不知道我要討
論的是啥 下次我寫十次
要台灣判造假.我們才能以此延伸討論
拿你去告罵造假的人啊,笑死
A法院判決事實成立,結果說B法院沒判一
堆人喊燒,希望你當這團粉就好真的...別
嗎..那要在韓星版評論大概瘋狂被桶
搞其他團
你寫吧,我先黑單了,眼不見為淨
我記得小組長有開建議板了,要不要到那
邊去po文
吧..因為任何事都沒絕對定論啊XD
照你的邏輯 這邊不能罵鄭俊英欸
所以台灣人不能罵鄭俊英喔 因為台灣沒判他
性侵啊 呵呵
因為台灣法院沒判刑XDDD
台灣人也不能罵N號房事件,因為沒有在台
灣判決
台灣沒判很正常啊 節目是南韓造假公司
也是南韓 招待對象還是南韓製作人 請問
台灣能幹嘛 拜託你先看看自己發言的邏
輯性好嗎 這邊是台灣不是南韓 台灣沒資
格干涉南韓內政
韓星版許可的媒體有報導大家就能爽
sam所以我才不懂 怎麼有人會說“這裡是台
灣“這種話
照你的邏輯鄭俊英在台灣是無罪的耶
評了..你不爽就下來互鬥..看誰贏
老實說你寫100次也不會有人懂你的邏輯啦
我才好奇 台灣怎麼了嗎
XD 台灣沒判不能嘴是哪招? 有人能教教他
嗎? 已經不是法盲的問題
你各位有罵過外國犯罪者的都注意啊,原PO
認為你們有病
把追星的1/3的時間拿來唸書 你的人生會不一
樣
別在那說什法院認不認證的..什都要
你們光有罪推論 拿他案混為一談
另,個人對於其餘任何噓文(造假、作弊、人生小偷)皆可接受毫無異議 因該類言論是屬於可受公評之言論,故不在本文討論範圍,特此告知。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2:23:48就充分展現毫無法律常識了
法院認證才能聊..那韓星版關板好了
灰色地帶很多怎樣訂都會有遺漏
我只想討論貪婪女人 以上
真的搞不懂一直上來把人格丟掉幹嘛?
居然有人為了國外的作弊選秀節目邏輯死
去。這到底是在想甚麼啊
這不是法盲應該是文盲
貪不貪婪不是可受公評之事哦??
他只是為了私怨想讓e大進桶而已,什麼理
由無所謂,邏輯也不重要
你不是要寫論文,怎麼這麼多時間搞這些
有的沒的
再說貪婪女人<--有指名道姓是誰嗎
難道作弊公司主管不能是女性??
邏輯和法律常識這麼差 寫出來大概也是被當
吧
你真的當好你造假團粉絲就好...
不構成謾罵但算是誹謗,這邏輯在哪
你是只想跳針吧,講幾次了,貪婪女人是
建立在客觀事實(法院認證造假作弊,該團
成員還不解散接受調查),而且被作弊掉的
人你好像若無其事欸。可接受作弊/造假/
人生小偷,喔就這樣哦,太簡單了吧,別
人家孩子死不完?以後都先作弊再說可接受
"單字批評",不準組合單字指定成員喔,
好棒棒。
根據東吳大學的案例研究論文 的確罵貪婪是無罪的 因該例法官認為無法證明評論者是否 惡意 但二審改判 所以這真的很值得討論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2:31:53你自己開一篇來討論是蠻好的 希望之後
不要又跑到其他篇文下面又開始一大串
的推噓文了
第一次看到作弊團粉還可以振振有詞瘋狂
洗版,如果是BP這種還沒有法院認證但明
確作弊的,網友不知道要被告誹謗幾輪XD
同J大,他只是想讓E大進桶一直跳針,
基本上貪婪算是個形容詞,每個人對貪
婪定義不同,所以這件事情就算是以法
條來看也完全沒辦法被規範,有些人可
能覺得你多吃一粒米就是貪婪,你或許
覺得被罵的莫名奇妙,但你無法阻止他
這麼想,因為說真的縱使這不好聽但並
不算謾罵,這就是每個人對不同形容詞
的感受問題了
另外韓星板板規讓很多人能夠鑽漏洞沒
錯,只是我昨天也說了,要規範到各家
粉絲都沒有異議的話基本上就會很文字
獄,同時也會讓專版喪失很多的討論空
間,雖然有時候會看到討厭的言論,但
不涉及人身攻擊的話我覺得目前專版的
開放程度是還不錯的
那拜託您 要不要去法院提告 告說 有誰罵
他的標準就是”他不喜歡”
我粉的團體 貪婪的女人 我要告他 看台灣
這邊會不會理你 拜託別再用自己想法解釋
我只想看版務群會不會理我而已 以上 貪婪女人是建立在客觀事實上如果是說現在續約那OK 可惜偏偏E大說了個永久團的“假設“ t大不是黑單了嗎? 感謝G大 非常謝謝您的指教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2:37:34真搞不懂對一個有作弊事實團體這麼不離
不棄 鑽牛角尖為了一句話到底是??
所以貪心的女人原po會覺得比較好嗎?看
到前面有人問的
提到成員 成員 成員 就不行 有人硬拗那個貪婪女人是公司員工 誰知道他們公司的員工啊 拜託
那你還不趕快去告罵造假團的?我想看造
假團被法院認證www
造假團我沒意見 不需討論x10000000000000000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2:39:30不錯啊 你開文討論比到別的推文底下
吵好多了
你一直說感謝G大但是完全沒把他的話聽進
去,你一直說要討論,但是完全不接受其他
人的想法
g大的文字沒有任何偏頗 這才是討論吧 一堆人說什麼 不然你去告啊 是要我怎麼討論
手機app不會用黑單..電腦的我昨天就黑了
e大假設情境才構成他所說的貪婪,我覺
得沒問題啊,我沒看漏哪段吧
休息時間來寫個懶人包
能不能桶,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
大概就4降
其實我在等版務群覺得啦 他們不判我以後就店店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2:42:20為什麼提到成員就不行啊?所以現在罵你
很貪心,你就要告上法院?理由是覺得名
譽受損嗎?
不是 因為目前版規是以有無【影射】【成員】為標準 所以我才執著
是不是公司員工也不是你判定 同樣理由
你要自己腦補是你自己權力 客觀事實貪婪
女人 本來就可以是既得利益者
呃……要從法律層面下手是可以,但為何用每
日頭條作為基礎啊?那網站基本上是中國內容
欸,誹謗罪我國刑法有你為何不用?另外看那
段文字,我個人覺得比起誹謗更接近公然侮辱
,因為他用的算是抽象字眼而非具體事實,不
過這兩者在我國都是告訴乃論罪,你不是被罵
的人不用幫忙喊燒吧?@@
昨天一開始並沒有人要你去告,是你一直跳
針=_=
看你這摸用心的份上,暱稱團體不對欸。
分析一下:如果變長久團那就是貪婪的女人
,那現在是長久團了嗎?不是,那就不是貪
婪的女人,end
標準指著還沒發生的事情亂罵一通 end
啊對還有每日頭條是中國農場網站吧= =
找台灣法條吧
抱歉 援引失當 本身非專業 若不如此發文有被批評腦粉黑粉之虞
到底有什麼好跳針的
等版主處理完就閉嘴?版主昨天就說很多件
來要等一下,你是要逼他先處理你的?
不是 是收到版友建議可發文討論
Q大這句昨天晚上講好幾次了 沒用
哦還有,公然侮辱罪在學理上某些人認為有違
憲之虞……我真的覺得一個板的判罰標準去援
引法律反而更麻煩哦@@
感謝a大 抱歉獻醜了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2:47:51Q大說的昨天很多人跟他說了
哦那就……沒辦法了XD
貪婪可以 貪婪的人也可以 但貪婪女人不
他就是不爽,所以一定要讓人進桶
行 那貪婪仔 貪婪女 貪婪的團 這些也都
麻煩要定義一下因為標準太浮動了大家看
若能明確知道攻擊對象不能接受 但凡作弊 貪婪等情緒性字眼本身 我不對號入座就OK
不懂 ..是說打太多貪婪 貪婪都不貪婪了@
@
QT大的說法真是簡潔有力@@
貪婪的人可以喔,原來IZONE不是人
臺灣沒判造假是因為管轄權在韓國好嗎
如果韓國人在韓國偷東西 請問你會要
臺灣法院判刑嗎?
大推
之前有人給我的解釋是 他們變永久團了嗎 為何不能罵 那我也好奇如果明年解散 沒有變 永久團 所以永不發生 那是要罵他們貪婪女人到死嗎?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2:51:59IZONE的公司只有她們是女生?
糾結在女人這個...
板主你來當 好不好?
IZONE現在公司跟原公司沒有任何女人,所
以原po才執著女人,懂了
明眼人都知道他是指哪一群女人 感覺失去討論的意義了欸 所以要等到有人傻傻的說貪 婪的【成員名字】才能抱怨嗎?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2:54:38解散就不是永久,就不是貪婪的女人啊,你
還好嗎?喝醉了吧?
解散的話那就代表他都在臆測啊 還好嗎?
如果你殺人你就是禽獸不如,啊你如果沒殺
人就沒罵你啊
是長久團=貪婪,不是長久團=不貪婪
所以現在是有罵到了嗎
所以我才說貪婪女人可以指所有既得利益
女性 TWMARK大一直鑽牛角尖
本質就是貪婪的女人 是怎樣 天生貪婪嗎 指所有人喔 那慘了 ely大不知道地圖砲了多少人 領CJ薪水的接待小姐不知道是不是既得利益者
邏輯錯誤 變永久團才會被罵到死
適可而止 不要幫自家愛豆招黑 別再給小
組長生事 共勉之
小組長要被嚇跑了啦QQ
QT大,你要說禽獸不如的男人才算罵喔
解散的話,貪婪女人就不成立阿!有前後因
我開始懷疑你是故意要弄走版主了XD
跳針讓版主受不了
痾 都造假影響這麼多孩子們權益了
這是想逼走版主吧
他覺得1.假設成立,也不能攻擊人家是貪
婪女人 2.假設不成立,e大就在「影射」
成員是貪婪女人,所以都該桶,應該是這樣
我也不懂明明本來就爽爽酸硬要講貪婪女人
讓我抓辮子是怎樣 先來檢討粉絲啦 叭叭
「如果變永久團的話」後面的語句都是針對這
個假設做批評對吧?那個敘述是這個意思你認
同吧?那問題就在「能不能假設還未發生的事
做批評」?你把主詞換掉會發現這是很普通的
事,例如「明天你敢遲到你就是個王八」,這
樣你懂了嗎?只要假設合理本來就可以假設一
下啊XD (我舉的例子好幼稚歡迎自行類比)
所以如果不桶=讓遊走版規邊緣的人合理化,故有討論必要 以上 這個感覺就跟你如果不敢xxx你就是卒仔啦 一樣吧XDDD 感謝a大
超級感謝z大!!! 謝謝您!!!
還有原po,趕快把每日頭條的部分拿掉吧 > <
那個辮子有夠大觀感不好啊,刑法309公然侮
辱310誹謗快去copy啊~
所以照Z大說法,你就是不高興推被這樣酸阿
大多數人是視作被塞進去現在還好意思活動
建議如果正常解散 你再上書水桶
貪婪的女人居然繼續討論不完了www
的成員們吧 櫻花這種100%進的就不可能
會有人認為是在講她啊 沒什麼好跳針的
好啦你就是想要e大進桶啊講這麼多 阿
如果不是就算了
現在大家應該是對我前面總結的第2點影
射有無的看法不同
教育部辭典 影射的意思自己查 這個例
子也不會是影射
他就只是想要E大進桶啦!
就算你覺得合乎法條 還是靠法官判定
這邊的法官就是版主 不然你請他們來提告
有人覺得是影射,有人覺得是假設
真心佩服 你怎有辦法腦補解釋到CJ櫃台小
不桶不是合理化 是版規的問題
不然怎麼會有罵香蕉還啥的被判毀謗
我指的是因為作弊事件的既得利益者
你還有辦法超議成只要是CJ員工女性
罵一些可能更有爭議的卻沒有被判
這樣腦補 不覺得很累嗎???
你先說搞不好是cj公司女員工啊 要去幫你找推文嗎?
而且照Z大說法去桶 這版大概剩沒幾
人能說話了
你現在就是想要說服法官也就是版主做判決
版主已經很辛苦也沒像法官一樣有薪水
放版主一馬好嗎
來了 希望可以討論內文,版主工作量多寡可以自行開一篇討論
追星追到這種程度真的有夠可悲
表決我絕對不同意更改^^
用法條'可能'合乎就要盧版主盧成這樣
那全版沒幾個能講話 買榜也沒幾個被實槌
我剛剛是說公司女性主管好嗎.(決策者
他現在就是在等判決中但是不知道為什麼
一定要跟不能做判決的板友爭XD
而且我明明說現行板規桶不到,所以應該
我可悲 不知道死要酸這團的人會被你說的多
難聽了 a大
討論板規修改,但他還是執著在那四個字
不知道這對板規修改有什麼幫助,是要改
萬一小組長判決的結果又不如他意,可能繼
都只是看資料推測和部分業界人士爆料
成以後禁止說貪婪女人四個字嗎
續跳?
貪婪的女人 是髒話
不要影射成員即可 拜託 搞清楚再來討論
底是誰沒搞清楚狀況
所以我就說如果一定要等到說貪婪的XXX才會桶 會影響未來推文跟判決 也是我發文的目 的
例子:說可悲沒有針對性 剛剛出爐的例子
說真的你不是想讓版上變好 不爽判決罷了
在條件句中 不會有任何影射出現 影射
是出現以一個事實模擬另一個事實的情
況下
你現在就是用你的權利在欺負版主而已
不要搞到誰欺負誰啦 我討論而已啊 現在不討論要一直攻擊別人發文動機幹嘛 還不如勸 勸別人的酸文動機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3:22:08你連影射的詞是啥意思都不懂還討論
反正講一講最後丟句 如果不是就算了 蓋牌
結束這回合就好
我有說「假設合理」哦,「如果你不xx就是俗
辣」通常會這樣嗆的語句,xx和俗辣兩者之間
沒有因果,但我覺得「變成長期團」和「貪婪
」有相當程度的關聯性,雖然貪婪這個詞是負
面了點,努力想了個不幼稚的例子:如果他主
動請辭的話我就當他是個漢子XD
a大合理 這個理由我接受無異議 非常感謝您耐心回應!
所以你鑽牛角尖這幾個字的意義到底是啥
還是希望版上大興文字獄 不和你想法
韓星版版主真難做 各團粉絲玻璃心的好多
影射就是有人畫了一篇漫畫,主角是一個
他說說貪婪沒關係,但後面加女人不行
都送水桶這樣你就開心???
叫做IZ*TWO的女團,裡面每個成員都是貪
婪女人,這樣才叫做影射,所以你再換個
理由吧,現在這個不成立
好的 感謝j大 非常謝謝您!
啊我搞錯了,原來癥結點是影射 vs 假設嗎?
你這不叫討論 你叫跳針
為什麼可以這麼閒?!不用上班上課嗎還是
提早放暑假?你一天時間都在搞申訴喔?!
可以來幫我上班嗎?快忙成狗了
我論文寫不完也不能接受有人攻擊成員人格 也不知道ely 大可以推好幾千個推文是怎樣 可能比我還閒 你要啦勒那就來啦勒
??女人不行??我應該去翻昨天的討論嗎?
?我還以為問題肯定在貪婪呢XD
我的問題是女人 我覺得有影射成員之嫌 因雖不具名但可明確知道係指成員本身 我對於 負面字眼也無異議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3:26:50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3:28:49a大我上面推文有幫他總結,原po說是我
說的那樣沒錯
你要證明這件事 麻煩去找判例
找到類似的判例比重複說服別人這是影射
不懂法律扯法條出來就先輸一半了
你加油吧
有用多了 不然這討論沒有新的東西出現
有判例啊 有台積電員工罵高層貪婪之類 一審無罪 因無明顯惡意 二審改判
他說用了"女人"是"指名道姓"...
還在擔心未來桶人 你再繼續搞下去小
組長明天可能就走了 到時候你的愛團
只會被酸更慘
而且欺負版主是結果上 並不是說動機
先搞懂你自己用的字眼和邏輯
希望我發文討論 舉法條嫌邏輯 沒法條說我無腦粉 還真不知道大家只想我閉嘴嗎 呵呵 既然板上那麼重視風向那就留給那些測風向的人玩耍即可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3:33:13管她們貪不貪~只要沒解散退回練習生;造假
標籤就跟著她們一輩子 這是不可逆的呵
造假我沒有異議x20000000000000000
感謝l大 我之後會用如果XXX ,XXXX此句構酸人的 版規沒有規範 學起來【筆記】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3:37:33哈 這篇可以當論文發了吧
我翻了一下還是看不懂XD 那換個方式問,「
本質就是貪婪女人」可以代換成「他們本質上
就是貪婪的」,那這樣可以嗎?
這桶下去我覺得就文字獄了,粉絲看到這種
話不爽可以理解,但小組長已經明確表示他
認為無違規,要不你出來選,不然就是大家
討論修正板規
認真給Q大這種抽象(?)的東西我想很難寫成文字 就跟一些路人覺得無差粉絲7pupu的言論 一樣難處理 謝謝您!
給a大 能明確知道暗指成員(x) 無從得知(o)
至少我認為該檢舉文的女人是成員啦 有人
要說是某甲乙丙公司女主管我真的沒轍
原來我在酸我自己是貪婪的女人啊!我也
懂了,原來酸人這麼容易啊!
你把主詞的自己 換成 任一偶像再po一次 看看是否有臆測影射之虞 先感謝您耐心回覆!
a大,就是你的「他們」如果一眼看出在
講成員,對他來說就是在「影射」。所以
他才在爭「女人」這詞
我覺得不行
我弱弱的邏輯是,我沒做的事怎麼可以亂罵 大guy4這樣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3:47:02我換成自己的偶像也不覺得有問題喔,因
為我偶像不會做這種事啊!所以不好意思
我無法理解假設變影射的感覺喔!
ok的 我也接受您的解釋 目前還想不到有什麼明顯漏洞 謝謝您!
然後大家的想法是 因為你還沒做啊 所以我
後面要怎麼亂罵都可 等前面做了才能不爽
你的邏輯是偶像被指名罵貪婪覺得不妥嗎
Q大 是的喔沒錯 我比較偏激啦 覺得他就是
用如果…的這個條件句趁機攻擊成員
這邏輯不行 關台灣判決屁事
你無論如何都想“指標性”的桶到他 結果
自由心證拉偏太寬 接下來大概反而會看到
加倍的人在噓你愛團貪婪、勢力、造假、作
弊、人生小偷
希望可以思考一下 事件都多久了 幾萬條酸文我為何如此執著這句 大家默許 未來只會有 更愛在模糊地帶攻擊成員的人而已 我非常不願意看到大家酸到成員頭上 我也說了這是一個代表性案例 能這樣罵我真的很難裝沒看到 抱歉 粉絲激動了些
你提到的那篇案例分析一審根本不是因為判罵
人貪婪而無罪,二審也不是因為說人貪婪就判
有罪
原來如此我終於懂了XD 我覺得即使他的意思
是「若變長期團=成員貪婪」也是有邏輯的,
已知造假>(假設)短約結束了還簽長期約=捨
不得放棄待在團體裡的好處>貪婪的人,這推
導邏輯是一種合理解釋,你可以護航說演藝圈
不把握機會可能就永遠沈沒、或是其他任何苦
衷,來反對「成員是貪婪的」這個推導結論,
但不該禁止人發表這種言論,因為他的論點並
不是沒有可能性的。雖然說是e大的論點,其
實是我單憑句意解釋,如果e大不是這意思也
不影響我的觀點,總之結論是即使假設變長期
團=成員貪婪我也不認為是需要禁止的言論。
感謝a大 希望您能諒解粉絲特別敏感的神經 看來合理推論可以作為重要的一個判決來源 了 再次感謝您!
天 也跳針太久了吧
怎麼還在崩潰
請問一下講「貪婪的女人」不行,那像其
他版友說的「貪心的小女孩」可以嗎?
能明確辨認所指稱何人就屬於攻擊成員吧 總不會是貪婪的紅衣小女孩吧 應該還是IZ*ONE 以上XDDDDDD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4:05:51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4:08:16貪心
c大沒問題的
乾脆板規改本版只能灑花IZ*ONE好了XDD(
我可以喔)
好了啦
說「造假團」可以,「造假的女人」不行;
那我再問一下,如果有人罵貪婪的某A,這
個A是你完全不認識的你覺得該桶嗎
A的粉絲親友團願意檢舉就可以考慮桶啊 我今天先care自家 他家他家care的人自己出來
「貪婪團」可以,「貪婪的女人」不行,是
這樣嗎?
a大 貪婪的 貪婪 真貪婪啊 可以辨認不出指稱何人 貪婪團某種程度上若應用a大合理推 論 造假團 繼續賺錢 貪婪 這個論調還勉強可以 貪婪女人真的不行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4:15:03詐騙公司旗下女人爽賺 可以嗎
爽賺如果能合理推論那可以ㄅ 等等 怎麼開始歪了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4:17:11貪婪馬克 可以嗎
你要合理推理或是有證據啊 大家別玩我了拜託
現在這些言論例子就是跟那種我做了一個夢
然後XXX一樣很擦邊
我覺得是假設不是影射,這句話建立在大
家都覺得他們會變永久團的基礎上,那確
實有影射的感覺,但大家並沒有覺得他們
會變永久團,那e大說的也就只是假設而已
嘛懂你意思 算合理 這個”假設”真的很討厭 偏偏又不能具體反駁XD 感謝您!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4:24:41我是問你如果是板主,有人因為罵了別人偶
像貪婪被檢舉,你會水桶他嗎
會 除非他可以說服大家罵成員貪婪是合理推論或是有證據支持 才會解桶
貪婪共犯 可以嗎?
合理推理貪婪 外加證據說明是共犯 才可以 或大多數人看不出來是指誰也可以 否則不行 我覺得啦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4:28:30譬如假設如果罵別團的貪婪教主 可以桶嗎
貪婪下的得利者可以嗎?
其實這些回文某種程度跟一直寄信的檢舉者差不多水準 所以我就說這個判例很有代表性 啊 大家都學會擦邊球了 等那天主事者不想管就贏了 嘻嘻
幫小組長QQ...這工作真的吃力不討好
,您真的辛苦了
“重大的過失或輕率的誇大揣測”
講明白一點在您團已有作弊且堅持延長
時間硬要跑完合約的事實的前提下 e某
說的“如果變永久團還不退就是貪婪女
人” 跟你的事實對照並非是空穴來風
的指責(一樣是延長活動時間)就像小
時偷挽瓠大時偷挽牛 請問推測他以後
會偷更大的東西算不實指控就因為還沒
發生嗎
B大部分同意 不解約頂多是死賴著但也沒”
延長”只能說沒有“縮短 夭折“而已
如果他小時候沒簽聯絡簿 就酸他以後
會成為噁心沒品無恥的人 這樣才是重
大過失且輕率揣測 如果說那他大概是
金魚腦吧就不算 不知您有無聽懂....
..
若是用不解約而去推論永久團是合理假設這
部分我暫時還不能完全接受 以上 謝謝您!
原文是說長久團跟T大說的永久團不一樣
吧
我可以理解哦,我也有喜歡的團體、也被罵過
,覺得是神作的東西被說爛也會傷心生氣想要
護航,想要大喊「不是你說的那樣!」但也就
你的標準我認為放到該團專板較合適
只是會反駁而已,不會想要禁止啊XD 是說你
既然同意我說的合理推論,那貪婪女人不就沒
問題嗎?
有您的解釋我接受 但當事者可就拋了一句話就跑 才望版友釋疑
什麼代表性 還不是粉絲炒起來的 要維護
自己團也不能鼓吹收束言論的統治 尤其是
崇尚的統治基準還是一個狂粉的定義 甚至
其他粉絲都沒有認同的
抱歉玻璃心了 要追源頭先去質疑ely大大
您表達可能是 因為都續約了 接到如果永久
團…是合理的 若今天此團都解散了還這樣
評論就不行?
Blackshirt舉的俗諺也太適切了吧好厲害@@
但有x1的對照組 您團繼續活動這樣他
的邏輯連結並非不合理 這就是屬於言
論自由的寬限範圍 您不服氣認為他還
是有滿懷惡意的揣測 那請舉出更多證
據 但這裡無法隔空水桶 所以基本上已
經定讞了 法官或本來就無法幫每個人
實現心裡的公道
好的
TW大「造假團」繼續賺錢 >「貪婪團」您
勉強接受 以此邏輯,「造假女人」繼續賺
錢 >「貪婪女人」「貪婪女人」不行,請
貪婪馬克可以參選 然後改革
問您接受「造假女人」的說法嗎?
我是不知道活人怎麼造假啦 謊報身高體重還是怎樣 造假的主詞是排名不是女人
貪不貪婪是主觀認定,你可以反駁他成員不
貪婪但不能禁止他講,這也要水桶標準未免
太過嚴苛
痾其實如果去看我的推文 我只是想知道版主的心證邏輯 elyse 桶了也遲早會出來
另外也同意QT大,韓星板是「討論」韓星的,
應該是最兼容並蓄的,連有脈絡的說某韓星貪
婪都不行應該是專板的標準
人家其他粉絲討論的點例如「造假」「招
待」還比較值得討論
原PO在意的點真的很怪.舉例就像你可以批評
態度不好的護理師可以.批評態度不好的護士
小姐就不行
痾不是啊 態度不好 可以 態度不好的護理師 護士小姐 當大家明確知道哪一位小姐 這樣 不行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4:49:43而且態度不好或許有證據 貪婪就要合理推理
一番(?)
這個例子不太一樣
你應該是說看到護士拿名牌包 都靠男友出
錢 偷錢 然後罵她貪婪女人比較適切
你的解釋明明就是在意貪婪的事證.但是卻
一直計較女人這兩個字.然後又不承認自己
的言論很矛盾.又堅持那麼多天
有種既視感 哈哈哈
你到底在說啥 護理師跟小姐不就跟 偶像跟
女人 一樣 都能明確知道是誰
根本很難讓人認同.因為矛盾的地方一直沒變
圓仔!!!
貪婪的偶像 貪婪女人 若都在特定推文底下
可以合理懷疑指稱成員就都不行阿 我只是
說您的例子失真而已
只有你自己不知道矛盾在那.講那麼久
有幾個人認同你了
不要一直說把女人換成xxx可不可以 只要明
眼人知道是誰就不行 像是少女 女孩 女idol
你不加那個xxx 或是說什麼什麼團 這樣 不
上升到成員 是可以的!
你就算堅持一整年一樣.只會讓人覺得你太閒
這種話題為什麼可以討論這麼久
至於前面是貪婪 態度不好 作弊 造假我不討
論也沒意見
天氣好熱 大家火氣大 喝口水吧
就算是專版也沒有人會覺得這有討論的價值
跳針這麼多天成功獲得了路人轉黑
若您不是要來向我說明理由而是表達個人不
滿 我尊重但抱歉不回應了 謝謝您!
謊報成績排名 排名(被)造假 (去)造假(成
績的)女人
老實說就算是直接影射成員也沒有被桶的
理由欸,不懂在跳針什麼,已經被法院認
證造假的事情是自己該解散接受調查,而
不是被別人影射後粉粉嘴人造謠吧,簡直
顛倒黑白
解散不就沒事的概念 啊不提貪婪女人不就沒事
a大要這樣玩我沒意見 但是被檢舉就不要說
別人腦粉即可
表達意見是個人自由.但是太過了就不好
在韓星這麼多年.什麼事都可以吵.但沒看過
幾個字個人觀感不滿也可以自已吵這麼久
而且也只有他在吵XDD
說真的大家根本不在意你.你不要一直發文
sam大這言論我也送給您 不要酸的太過份不
就沒事 不檢討他們怪別人愛檢舉腦粉?
推文一直吵這些.大家根本不會再提相關的事
來了 【一直】發文
酸完要裝中立了嗎 你認真討論我認真回 有
人愛酸那我只好噓
你這幾天"發文推文".是一起的.更何況你推
你說要討論標準,整篇看下來不認同你標準
的似乎比較多哦
可以的 我之後就如法炮製開黑即可
文的數量可以抵別人好幾篇發文了
您可以檢舉我鬧版之類的 若不合您意的話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5:11:41說真的看到底 我唯一感覺就是樓主很小xx
誰????當個版?
講明白點你就像把這當你個版.一直要別人接
受你的觀點.不接受我就一直講一直講
不是,你這什麼邏輯?檢舉失敗就要跑去當
自己討厭的黑酸??
對 他失敗就要成為黑酸一員 XD
版規沒規定啊 我潛水一陣子之後跟著風向酸肯定沒有問題的~
你開心就好吧,這是您的自由
別人才要說來了來了吧,笑死人,搞清楚
她們是什麼性質才能組團的,選秀欸,別
人的pick被黑掉,你是什麼咖什麼資格能
夠嘴別人太過分?沒有嘴到解散都已經很好
言好氣了
呵呵 你們酸跟我酸不酸別團兩碼子事
反正現在他也沒多討喜= ="
Q大 Black大大 a大能給出合理解釋我欣然
接受 sun大若不滿我也尊重
爬完推文,真佩服耐心討論的版友
剛好有空加看太多太煩才回的
不然誰要花這麼多時間做這沒意義的事
ok阿 反正在出一個造假團 你去黑我支持
這不就是你們造假團公司最會的嗎
你要記得你要酸喔 IZONE正可以酸
我是在合理範圍內發表言論的權利 怎麼能
說酸人呢?
我潛水一陣子之後跟著風向酸肯定沒有
問題 你自己說的= =
反正不要比貪婪難聽即可
開黑 如法炮製也是你說的 不是嗎= =
這不就是酸嗎 怎這麼快就又改了= =
你不是說 貪婪這詞沒問題嗎 怎又難聽了
好聽一點嘛 大家覺得貪婪女人是事實那就
不是酸了不是嘛
我的天哪 .... 好矛盾阿!!!!!
酸也是你說的 不是酸了也是你說的...
又矛盾了.......~~~~
反正就是他看了爽就給過 看不爽就不可以
C大你太認真會頭很痛,他變來變去的
因為我們從頭到尾的認知都不同 ely我覺得
黑你不覺得 貪婪女人我覺得不ok你ok 至於
貪婪兩字我只是沒關係沒說過他不是負面詞
彙 以上
先請問 貪婪的團體 貪婪的成員 貪婪
的人 貪婪的公司 您可接受哪幾個詞
TW大 您原文要討論的跟您在推文裡說在意
的點根本完全不同,原文說要討論"誹謗及
一直針對我的不是粉轉黑就是支持淘汰成員
粉 也太執著
侮辱",推文卻說:講IZ*ONE貪婪作弊造假
都無所謂,您在意的點是"女人"
如果一開始po的就是14:57後那一段,您"
跳針整天還搞不清楚重點XD觀點不一樣沒
差,但是硬要以你的觀點試圖叫版主桶別
人根本搞笑
不急不急 等我上訴不成再慢慢笑我
真正"想討論的是什麼的話,我完全不會向
您提任何問題
請問你自己堅持的想法有得到大家認同
嗎? 那你看下來有足夠的人支持修出
你希望的版規嗎?
所以我就說順應大眾啊 如果xxx 就xxx 我學到了 其實也很難修啦 還沒人說出可以如何 修
a大一致吧 單提貪婪作弊很難舉發 但是有人
身攻擊就可以 這也是我不斷強調的點 還是
法律上謾罵誹謗的重點是前面的詞彙
他就反覆跳針啊!說解釋合理可接受,但
還是堅持他自己的想法,也沒有要討論的
意思吧,他的討論結果就1.你們要跟我一
樣覺得這要被桶2.你們覺得可以那我也要
這樣做,沒有想要其他的結果
你可以提出您的高見給版主參考
回答我一下啦 我猜是貪婪的成員你無
法接受其他可以
貪婪的小貓,貪婪的小狗 貪婪的小雞 貪婪的小鴨 貪婪的小豬 被打一巴掌還要問怎麼打 比較舒服喔 不再回應您的貼文 跳針仔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5:33:41沒人支持我 我就跟你們一樣 結案
沒有人關心你的定義.也沒人關心你的想法
不用在跟他討論了
只希望你適可而止
沒人說出可以如何修 你是提意見的人
還要別人幫你想怎麼修?
最後一段不是說是要改版規還是判例作為參考,或是自由檢舉三個提案了嗎
你這樣一直吵只會讓大家覺得這團粉絲很
歡,一直跳針不能接受他人意見,不只敗
壞自己名聲,也敗壞整個粉絲圈還有團體
的名聲
你們怎樣我就怎樣!!!(跺腳)不怎樣
我就不跟你們好(切八段)
跳針的人說別人跳針?
幸好原PO沒當版主 不然就是下一個表
特版皇了 你跟她很像
我自己是覺得要認真修改可以參考a大的合理推論論調啦 作為判決依據之一 然後對於何 謂影射成員的定義可以更加完備。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5:39:18?三小為什麼突然爆氣
你這樣我要回你到何時 有沒有要認真討論一直貪婪的xx來耍我嗎?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5:40:23畢竟原檢舉者認為影射 與 暗指成員 的標準和目前的規範有所落差 這部分可以提供範例 說明 何者違反何者合理 其他待眾版友補充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5:43:38那請提出應該如何認真修改跟完善,可以
讓大家接受,又不覺得會文字獄喔~
怪了,狂講貪婪女人不行,別人直覺當然
是問不然貪婪xx怎麼才可以啊...
“多數人能明確知道指稱何人為針對性攻擊“ 不用一直問我 我就一個人是影分身嗎 回 了又來回了又來
終於明白表特板的感受惹,夠可撥
例如:影射成員或團體須有刻意表達與現實中的人物 情境 行為高度雷同之行為或推文始 違反此條規定。 暗指成員須在多數人可辨認所指稱何人,且並非陳述事實,始違反此條。 至於那種貪婪xx的就要能有a大那種合理推論的論述成立才不構成謾罵藝人之標準。 之類的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5:53:36不要陷入問他可不可以的循環,他不是板主
現在要講貪婪xx必須要請示了,豪恐怖鵝
,反正作弊就是不能影射成員啦,沒作弊
的都給我去死
你覺得貪婪女人不行,那你就提出要如何
改,讓他可以被桶啊!只是一直說你覺得
那樣說不行,你們覺得可以,我也要這樣
做,這樣是要討論什麼?能改變什麼,他
這樣就會被桶嗎?
請ely若要解桶自己想一套說法向版主合理推論自己的言論 像a大有說服人 這種就解桶啊 如果e lyse真的是這樣想的那就不罰
你文中的法律是誰才能告?
雖然我不是被罵的 不過可以檢舉吧 不然罵網路上成員 也不可能拉偶像出庭吧 不就無法 可管 我又沒被罵貪婪我急著檢舉幹嘛 這是您的疑慮嗎?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5:54:29琤豪荋N是在認真討論您的標準 一團
解散一團繼續 大概以後會續約因為貪
婪是合理的邏輯連結非惡意指控 以上
就是版主的心證 大家都能接受的情況
貴團作弊已失去輿論風向 所以這個判
決你要凹心證很不合理效果也有限 您
不甘心就去專板吧 那裡連心情很差是
不是吵架都不準 符合你的100%就事論
事的標準
好的 B大辛苦了!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6:00:28現在要說服你就是了 你的目的?
我是說 請他去說服桶他的人 用詞有誤 抱歉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6:03:49所以 ely要說 他不是這樣想就ok?
可是他沒有被水桶 要說服誰?
現在一直針對他的 不是你嗎 不是應該
說服你嗎?
甚至連檢舉人都不是你 他到底要說服誰?
ELY大現在又沒被桶..
他能去說故事給版主說的合理即可 他拋那段
噓文就走誰知道有何居心呢 總該說明一下吧
a大也是替ely推論罷了
笑話 桶都解了 為何要為你解釋
為啥要說服小組長? 他都解水桶了
你哪位阿 桶已經解了還要經過你同意?
且小組長也說不回應此案件了 此案終結
你要不要搞清楚一下 到底是說服你 還是
小組長?
所以我好奇版主 不然他眼下的理由僅是可
受公評而已 或是版主可以回覆我可受公評
的解桶理由 我就店店
他不都打在那裡 且解釋了
撤銷公告那篇不是已經說了嗎
等同法官已宣判 你也非當事人 為何要
回復你你也不會接受的,都這麼一大串了XDD
之後發的其他公告回文不是也都說明了嗎
?
向你解釋?
不是嘛 我就是覺得他能解桶不合理 才需要
新增 “需有合理推論論述“避免未來案件
現在elyse解桶就祝福他
大家都回你了 你也不同意 到底要解是啥
其他人可以接受 但是你不接受 所以要專
門跟你解釋? 請問你哪位阿
我對法官判決書有疑問要上訴啊 還是說我
的行為違反了任何版規?
你要推論 是不是你自己也要規定板規
如何避免文字獄 但版有問你 你卻答不出
沒人說你違反板規 所以你沒被水桶阿
來 ?
devise大大也受理了不就代表他之後有空閒
會回應我嗎
反正討論一堆你也不接受,那就乖乖等小
組長處理阿,檢舉很多所以要等,你自己
但是你有重要到特別為了你解釋嗎????
等不及又一直說板主回你你就惦惦,那他
還沒回你的這段時間你要盡情的歡嗎
你要上訴?你哪位?你是當事人嗎?你是
檢舉人嗎?
你又不是檢舉人(告訴人)是要上訴啥啦XDDD
真的很閒XDD 說自己不看這團也沒差
結果一直跳針
看得起自己很好 但是也不太超過好嗎!!!
c大我不是說了嗎 合理推論立刻解桶啊 貪
婪女人 貪婪成員以a大的說法是可以的 如果
再上升到無從解釋才會判決 避免文字獄問題
你這樣解釋就是有文字獄的問題
按照你的想法才叫做大興文字獄不是避免
那我重新檢舉不就可以了嗎 而且我的檢舉
那我說 他的臉跟整型過的一樣 我沒有
內容其實只是詢問版主對謾罵的標準 沒有
提到要桶e大 我可以po
圖作證 以上
證據 這樣我要被桶嗎?
你找的到新聞綜藝小道可以 如果你只是感覺好像有整形並持續發表類似言論 過於五位版 友檢舉才會審理是否水桶 我只是提建議 大家也一起討論阿
※ 編輯: TWmark (27.247.36.150 臺灣), 06/03/2020 16:18:00你的想法才是文字獄問題好嗎?
下課回來還在討論 真用心XD
所以 只要有五人檢舉就成立
那很好 照你這樣說 只要攻擊到某團
某團粉絲集體去寄信檢舉 就進水桶
這樣的問題為何 批評同時也請提出更好建
議 若要批評已失去討論之意義
不容得一絲批評 是不是?
ch大歡迎發表高見
我對這制度完全沒意見 我為何要提?
這是你的建議 我認為不合適 我為啥要提
你這制度就是文字獄 你又找不到解決方
這就很難舉例啊 怎麼講都不對 太鬆太嚴都
有人不滿 或是整形如果不是負面詞語或許你
一直提好像沒事
案 ?
但是如果你說啥整形怪 妖怪這種就可以了
與事實無關之言論
這樣你會滿意 但是該團粉會罵爆版主 所以
看要討好誰 這個怎麼提都嘛有問題
因為就跟我這個人一樣啊 大家滿意就我有
問題 如果便我這樣就我滿意大家不爽 就只
能折衷處理
這個版本來就是主觀意識太強了 加上又不是
指著藝人粉絲本體罵(現實生活中看不到這
些推文) 根本就很難大家都滿意
哪天發明AI管控文章可能才是永久之道吧 超
級中立 沒有主觀意識 看到不雅字眼屏蔽 真
正的文字獄
中國討論版? 這樣想法很符合你
直接屏蔽關鍵字 和諧?
要不然就都不管也沒版規跟韓國仇視版一樣
有人提出好建議的話版主就不會缺那麼久了
大家都知道難處理吧
假使你的標準(有合理推論的負評就ok)是合
理的,執行面上也不可能要求他先補謾罵理由
再決定要不要桶啊XD 你現在的想法已經太發
散了,如果是要對板規提出意見我覺得乾脆擬
好條文再說XD 不過雖然我上面提出了合理解
釋,不代表我認為非有解釋不可哦,你大概會
不認同不過我個人支持公然侮辱除罪化哦XD(
誹謗則是另一回事)是說建議你稍微估狗一
下誹謗罪的構成要件,這些謾罵都離誹謗很遙
遠,不太適合拿法律來類比哦
你說要討論板規標準,也沒直接說板規哪
裡要修改,該怎麼修改比較好,只放個判
決就要別人幫你想喔,說要等合理解釋,
你覺得合理就要店店,那這篇還有什麼討
論的必要,你只是要可以說服你讓你接受
的解釋而已
回專版啦
可怕的執念
建議扎一個e大的草人回家自己捅看能不能
消氣比較實在,好過在這邊無邏輯跳針n小
時
不只n小時 已經n天了吧
為什麼需要先被水桶再解釋,這樣根本一
堆人被水桶,然後再被解,那版主把這個
當正職就好了啊,每天光處理水桶再解桶
就不用做別的事了
出來蒜啦 我一定投你
別這麼可憐
不管是哪方 發言前請先思考
覺得原PO是對貪婪有啥創傷還是偏愛? 其他字
如果當事人不告,你檢舉也沒用啊,我
是說法律,不是版務
眼都沒關係就是貪婪不行耶,建議原PO好好跟
貪婪和解才能往前走喔~不然真像對岸小粉紅
踩到痛處就一直跳針,還假裝理性討論咧~
嗯~ 我還是一句話 參選板主吧
板主就需要你這種人
刻苦耐勞 據理力爭
對貪婪有創傷XDD
7樓為什麼不懂法律還要出來嘴呢?
好了啦
言論分成事實陳述和意見表達,e大的推文
他自己就是以假設語氣去做意見評論了,
也就沒有查證的問題。如同小組長說的這
是可受公評事項...
e大的推文不是事實陳述 單純意見表達 因此不存在需要查證也就沒有謾罵之虞 若該推文 內有明確侮辱髒話才符合版規標準 不知理解是否正確 感謝x大 謝謝您!
有笑有推 感謝原PO提供今晚的歡樂
x大的說明可新增至 請勿針對藝人個人、團體及其公司、演出之電視台有 負面影射/猜測 之推文 ‧若有新聞報導、有影或音或圖佐證、公司或藝人本人證實承認, 滿足其一不在此限。 ‧負面(足以嚴重影響韓星風評或造成粉絲流失、甚至影響演藝事業) 違者水桶30天。 使版規更完善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辛苦了!
※ 編輯: TWmark (39.13.101.185 臺灣), 06/03/2020 22:05:53討論他版水桶標準是違反板規的。你有看那
條嗎
要不要等你選上版主在來下指導棋阿
卡卡的咚滋咚滋跳針跳針
T大出來選版主啦 KR_Suggest有人提雙
版主制 有你跟vincent哥兩人聯手 天下
無雙
這種一直跳針的行為 只會助長某些好
事分子各種使用"貪婪"這個字眼 提不出
解決方案的話還是安靜吧 一個貪婪跳針
三天 人家問的問題又回答不出來 那幹
嘛一直試圖說服別人?無言
結果自己討論他版版規要被檢舉了 傻
眼
小組長都說不回應此案件了 又檢舉
y大不好意思引起您的不快 個人未違反規定
人家上面都已經給很多建議了 用看似理
性的文字包裝不理性的要求 只會引起
更多人對這團的反感而已
謝謝sea大的意見表達 感謝您!
bobo系列真的講話方式好像XD
一直這樣跳針只會更加強貪婪跟該團的連結
…
有人檢舉原PO了嗎?
個人舉kpop版留言為例 認為可做為“本版
“水桶案例 並無“評論““其他看版“尺
度“
造成版友不悅 歡迎來信檢舉 附上版規https
://i.imgur.com/MtI9MZ6.jpg
某波沒被桶太扯
某e就是在影射,還有人裝看不懂?他在某
團資訊下回文,女人還會是指誰?而且他是
說本質喔!有人還可以幫他嘴成重點是如果
爆
[閒聊] 關於 子瑜 推特活動低卡相關文章連結: 更新說明: 2020.12.26-更新第二波活動相關內容 2020.12.23-1.增加郵件標題 2.更新訴求至十三條 3.末尾新增官方防毒唯聲明 4.為方便大家推特即時翻譯,放上訴求原文鏈結爆
[情報] 官方粉絲團聲明近日關於球迷朋友針對9月10日本壘攻防判決事件,造成社會諸多紛擾,但經查實後,部 分球迷以暗示或隱喻樂天球團透過不正當的方式獲取勝利,包括:於社群媒體影射聯盟不 公,及本球團收買裁判等言論,導致球員努力被抹煞、本球團名譽受損,謹嚴正聲明如下 ,並希望所有支持棒球運動的球迷,共同譴責這些不實指控。94
[板務] 17-5討論版規:17-5 版主這次引用的罰則 在文章或推文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因而干擾板友閱讀, 由板主群討論後判定,刪除發言並水桶180天。 處罰的內容: 口臭的完全無法一起生活。我如果打炮一半,聞到對方口臭我怕我會淺意識不自覺61
Re: [意見] 針對板務問題的公開信你不用問其他的阿 因為現在爭議點就是針對引戰跟黑成員 所以就事論事沒問題 關於定義 這部分本來就沒有辦法有一個完美的規定包含 當然是得版主一個自由裁量的空間 例如規定:因特定言論造成雙方謾罵超過3則推文,雙方警告乙次33
[黑特] 隔壁主流民意版有啥資格談言論自由先不說泛政治文 / 無花邊新聞之類的認定模糊 自己玩一條謾罵版規 只要版主主觀私自認定有謾罵引戰 就直送水桶,爽桶就桶 然後執法有多雙標版上很多梗圖都看得到11
[討論] 八卦版對余天的評論超噁心欸如題la 就余天質疑侯市長的新聞 #1ZBzcM-s (Gossiping) 就你對他言論跟施政表現有意見 合理 對民進黨累積不少憤怒 合理4
Fw: [建議] 修正板規七 允許開放部分評論作者: botnet (反甲連-宣傳長)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建議] 修正板規七 允許開放部分評論 時間: Sun Jun 26 22:39:15 2022 前言提要 八卦板板規(2022.02.21)- 感謝版主回應,無私奉獻管版很辛苦, 發文並非否定版主的辛勞,但對於適用之條款有所爭議. 我提一下幾個爭議點,希望做為以後判決的參考. 首先,在版規的管版方式有說明: ix. 若有違規行為無法以現行板規處理者,可修改板規以符合使用需求,
- 看看批踢踢就知道 有些板根本只看顏色沒有是非 出現了某些意識形態 便開始一直挑釁針對 檢舉謾罵水桶處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