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判
※ 引述《KasmirLo (科科科~)》之銘言:
: 剛看到之前因為補票這種事就捅死警察的
: 不意外又沒死刑了 而且還無罪
: 小燈泡那個沒死
: 湯姆熊的也沒死
: 這個也沒死
: 覺得不久前那個跟老婆吵架
: 就出去桶死路人的
: 應該也不會判死
: 雖然廢死會說就算判死又不會遏止殺人事件發生
: 但這些人說實在也沒判多重
: 大概做個幾年牢就可以假釋出來了
: 即使隔著電腦螢幕看新聞很遙遠
: 但這樣下去遲早是輪到你我身邊的人
: 然後事後要看到兇手還是爽爽過
鐵路刺死警察和新店隨機捅死人,這兩件案件是不同的層次
鐵路那個胡言亂語及混亂的程度,很明顯是急性發病期
當下能做的只有遠離,免得自己受傷
或是一群人圍上去,把他的武器奪下,再給他一針強力的sedation 後送醫
像這位警察武器劣於對方,單槍匹馬過去,十之八九都會掛彩
所以警察的相關知識要增加,防身壓制的武器也要改善
這是前陣子討論過的鐵路警察制度問題
新店那個隨機捅人就很明顯是規避刑責
最好是精神病患那麼容易有病識感,而且捅人後病識感滿滿滿
他說的多重人格也很好笑
應該是小說電影看太多,但是學藝不精,了解不深入
連多重人格是怎樣都搞不清楚
我覺得他的精神科就醫史不太能讓他減免很多刑責
Antisocial 和Depression 、Bipolar根本不牴觸
也是會同時出現的
精神病急性期是否達心神喪失狀態很難判斷
一般很少鑑定為心神喪失,頂多到精神耗弱
至於心神喪失是否能完全無罪就是另一個法律問題了
肥宅我無法置喙
我只覺得因吸毒而引發精神病的人不應減刑
像王景玉那樣,根本應該判他死刑
另外肥宅我也覺得台灣有些刑責真的太輕
以前接過一個戀童僻的阿北
有證據他性侵、猥褻的男女童就30幾位,背後的黑數不知道多少
被判了20幾年,經歷特赦、獄中表現良好提早假釋出來
實際上只關了6年多
靠北!出來沒多久又猥褻小孩了!
馬的,有時真的覺得台灣的法律是建立在人民的血淚上...
結論是,知識就是力量
像這種狀況,在法律無法提供保障時,我們要有知識避免掉災厄
如果什麼都做了、盡力了,但還是遇到了
只能說是命了QQ
希望李爸爸李媽媽節哀
--
專業
這種人判刑前應該都會問過專家吧!?
問過了,但是民眾不買單
唉QQ
剛剛我家也在討論,跟一般民眾一樣,不接受我的說法...
我同意心姐說的。但是...唉,這樣大家對身心症患者會更
那種沒有辦法控制自己 而且家庭也無法停供支持的 真的
不能輕易放出來 這也是小燈泡媽媽一直在倡導的事情
靠盃 突然想到一件真的很幹的事情 晚上回家再分享
講白了就是政府擺爛不重視監獄矯正工作,要錢沒錢要人沒人
,整天討論罪犯人權而受害者人權被刻意忽視
沒有,小英這幾年用了很多經費在毒品防制和刑後強制治療上 正確經費我忘了,印象中很大一筆,億以上 而且錢已經下來到各監獄、技能訓練所、戒治所 全台的監所都在徵人,甚至開公職缺 大家搶錢搶成一片 所以學長才說我是笨蛋,都不接這種業務QQ
※ 編輯: heartlock (223.138.8.49 臺灣), 05/01/2020 21:21:38你接你想接的 做你想做的就好
至少要做到強制治療吧
爆
Re: [新聞] 一家四口被淫魔挾持!母女慘被2度性侵該男於91年3月間,因涉犯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案件,被判有期徒刑11年確定 102年2月5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付保護管束 103年2月27日保護管束期滿假釋未經撤銷而視為執行完畢 108年7月4日對一姐妹性侵後被通緝 109年2月24日警方持搜索票上門逮人,被犯人逃掉爆
[問卦] 美國酒駕被抓 一直哭有這麼嚴重嗎?youtube看到的拉 就是在美國不知道哪個州,先是對女的進行基本平衡測試 之後讓他倒數,最後要他進行酒測 拒絕,然後就開始哭了 但警察還是給他穿上衣服,送他到警察,並且在車內拍酒瓶證據7
Re: [政確] 藤本樹短篇辱精 集英社宣布修正內容這個是真的滿好笑的 這個短篇是疑似在追悼京阿尼事件 京阿尼就是被一個精神病患放火燒死36人 結果你現在說不能講精神病殺人 真的有夠好笑 是事實還不能說? 真的是笑死8
Re: [問卦] 志祺吹捧精神衛生法 被醫師打臉首先 糖尿病高血壓甚至癌症 這些疾病 會讓人有病識感 啊~生病了 精神疾病有時則是會讓當事者沒有病識感的 所以 你要叫當事者怎麼知道自己有病 那個殺鐵路警察的 就是認為有人要殺他 他要趕緊北上求救3
[問卦] 看精神科等於免死金牌嗎?社會上精神病患一大堆 動輒對別人造成暴力傷害 不是說精神病患就該死 不過 看過精神科,不等於有吃藥或乖乖治療吧? 如果有精神病 去看診卻不配合治療1
Re: [心情] 老婆罵小孩, 我出來制止, 被罵被打這個要幫女方說一下話啦~ 說不定她是生病了 精神方面的疾病百百種... 有的就是會讓人有攻擊性 看你常常被女方打 就很有可能女方有精神疾病 有病就要看醫生 有病就要吃藥5
[問卦] 精神病不吃藥導致犯罪為啥還能減刑?台灣之前一堆精神病患犯下凶殺案的 有很多都是精神病有就醫紀錄 知道自己有病卻還不吃藥導致發病殺人 但最後法官卻判有精神病可以減刑甚至無罪 為什麼這種故意不知道導致發病的狀況還能減刑呢? 這種狀況不是和故意喝酒酒駕撞人差不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