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罷免門檻
現在好像又有一波說罷免門檻 25% 太低,
不知道是在帶什麼風向?
所謂的25% 是指選舉人數的 25%,
又不是當天有去投票的 25%,
平常選舉的時候也頂多只有 70% 的選舉人數會去投票,
一般當選的候選人得票數如果真的除以完整的選舉人數,
都只有 30% 左右,好一點的就是 40% 以上,
如果多一點的人去選,分票完只比 25% 高一點的比比皆是。
以2018 年高雄市長選舉,89萬多票除以當年的選舉人數,
也是 39% 並不是 50%;
而且這次 93 萬票除以這次的選舉人數,還達到 40%
比當選的票數還高,
不知道有啥好抱怨,
如果票數比較低可能還可以說嘴,
更不用說罷免之前還有二階段的提案門檻,
第一階段要 1%,第二階段要10%
登記參選還不一定需要這些門檻,只需要繳保證金。
不用 50% 的人數就可以當選,
卻要求 50% 以上的人希望下台才願意下台,
這也太便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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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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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貪心的人總想亂改到合身
推
台灣離法治還很長,好像很民主,
→
恩
推
刪除25%門檻
推
不懂法的人很多,就算懂,也想要符合自己期望的法
X
其實你要討論前,做一下功課就知道為何有這25%。 在2016年以前,要罷免政治人物可是難上加難,因為有"雙二一" 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為原選舉區選舉人之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或同意票數無法超過有效投票 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 比較有名是自稱國寶級白目馮光遠,想罷免立委吳育昇,到後來太陽花運動後 要罷免17
我覺得現在很好笑的是 韓國瑜會被罷免是因為他太扯 不代表民進黨多好 結果現在各種小綠群魔亂舞 開始一個一個點名非綠的縣市首長10
昨天跟我先生有討論了一下關於這個門檻的事, 25%總選舉人數這標準其實蠻有趣的, 我簡單做了個表格看2018大選時六都的投票數據 可以看出當初投給非當選者的票總合都超過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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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就問 罷免制度要怎修法才公平?罷免要在那 比門檻 投票比例 比同意 不同意得票數 那麼的複雜 選舉都沒那麼複雜 沒啥投票比例門檻66
Re: [問題] 罷免黃市長有可能性嗎台南這次選舉人人數為 1,548,203 第一階段:提議(1% 選舉區選民簽署) 15482 第二階段:連署(10% 選舉區選民簽署) 154820X
Re: [問卦] 選罷法哪步走錯了?韓國瑜其實問題不大, 有投票權的大概235萬 當選票數89萬,主要對手74萬 同意罷免票數93萬,不同意2.5萬票。 絕對數字上也沒太大問題,直接就是當初投給你的人,一堆都不滿意的概念。- 我之前還有想過一個問題, 就是公投和罷免不是有25%門檻嗎? 如果已經公告選舉人數和公投罷免門檻, 可是在投票前一天突然大地震或隕石來襲, 台灣沉沒或是一大部分區域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