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民間物流配送機制導入重要物資接收分配作
民間物流配送機制導入重要物資接收分配作業之研究
(112.06後備半年刊)
參、物力動員運作機制與現況
以下針對現行物力動員作業機制上,所面臨的窒礙問題實施說明:
一、重要物資送達動員令生效後,物業主依徵購徵用書,將重要物資送至所在地聯合徵集場或指定地點報到,然物力動員重要物資之物業主,僅考量供應(製造)廠商產能,而未考量其有無配送能量,且部分重要物資僅有特定廠商生產,若需求單位多,難以在時效內將物資運抵相關場址,遂行作戰準備任務。
二、人員操作與運用物力動員固定設施,其類別區分學校、公共場所、醫療設施、倉庫(包括公、私有倉庫之數量、面積、場地及其設備)及貨櫃集散站(包括貨櫃運輸之儲放場地之數量、面積及其設備)等。若物流中心納入徵用類別,為維持作業能量,應將其從業人員及輸具一併檢討運用,惟其部分人員與輸具,分別受動員與編管,導致整體作業鏈無法串連,影響預期效能
三、聯合徵集場選定運用聯合徵集場開設接收重要物資,物業主需將重要物資運往該場址,再由需求單位前往實施接收,執行機關、協調機關及需求單位,需至聯合徵集場完成徵購徵用編組,執行相關事務工作,且重要物資品項、規格及保存方式均各有異,在無相關配套作為下,部隊難以落實執行。
四、重要物資規格年度執行物力動員簽證作業時,需求部隊所需重要物資品項,其名雖與民間相仿,但對其認知有所差異,導致年度簽證重要物資無法立即運用,仍需進行加工製造或尋覓替代品,影響整體作業效益。
五、物力抽(複)查作業物力抽(複)查作業,其對象多為民間廠商,實施作業時需由接受調查廠商,配合完成相關資料彙整、動線規畫及行政接待等事宜,過程繁瑣且耗時,以致選定為抽(複)查對象時,配合意願相對不高而易遭婉拒調查情形。
六、加強民間物流運用物力動員平時透過「自強演習」驗證國軍部隊整體運作機制,然其演練頻次少且規模程度小,難以發現軍民間相互合作所產生的問題。在美國物流業發展,即注重動員法規配套建設,達到軍民兼容之目的,且將部分軍事運輸任務透過民間廠商執行,明確律定其職責與任務並適時調整修正,提升廠商作業熟稔度,並可減少部隊負荷,確保於戰時有效運作。
一、重要物資送達「重要物資送達」構面計4個問項,專家針對問項內容全數表示認同(如表4)。其中,依據專家訪談的補充說明,囿於廠商僅具備生產製造能量,軍方所需動員物資仍需依賴物流業者協助運送,且徵購徵用範疇尚未涵括「物流中心」項目,故建議動員執行、協調機關應應修訂相關動員法規,將物流中心納入編管項目,以利聯合徵集場作業場域或能量,能適切轉換至區域內物流中心運作,提升重要物資動員接收分配作業效率。另現行重要動員物資編管,僅針對供應(製造)廠商生產品項或存儲數量進行調查,未能考量其配送能量,且專家提出「避免將物流中心車
輛納入部隊需求簽證」、「將退伍12年以上的從業人員納為優先暫不充用對象」或「人車併徵」等補充說明,可見國軍須考量物流中心的運作模式,妥採適切的人員選充或車機動員簽證方式,以能維持物流中心的完整性,確保戰時作業能量不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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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很長,有興趣可以看,剛好之前板上有討論過的關於物流中心戰時運用的部份
這篇有詳解
1.目前根本沒有考慮過台灣有物流中心(法令和參謀人員跟不上時代)
2.物資被動員的公司,要自己送去集中場,但從來沒有想過公司有沒有辦法送
現在公司很多沒有自己的車隊,本身也是叫貨運,但目前國軍完全不考慮現況
規劃是動員令生效物資自動傳送到集用場,所以規劃都從集中場再開始
3.從業人員及輸具一併檢討運用才能發揮效力,但目前部分人員與輸具,分別受動員與編管也就是你是711的物流士,如果你開你的11T大車去送砲彈,一車155可以殺幾百個共軍
但目前規劃是你戰時要去海灘當沙包,可能一個人也殺不死
4.需求部隊所需重要物資品項,其名雖與民間相仿,但對其認知有所差異
目前很多東西是部隊以為是A,但其實可能是a根本不能用
計畫寫的很好,戰時根本不能用,一樣沒戰力
5.自強演習規模太小,小到根本不能驗證參數和問題
但即如此,專家發言還是沒有全面認同工作人員要依專業教召
問題四:
將物流中心作為聯合徵集場,為維持其機能性活動,故將年度簽證為物流中心之從業人員,設其相關資格,依兵役法第40條及兵役法施行法第29條第9款納入暫不充用人員對象,
避免專技人員於戰時受動員徵集,導致物流中心無法正常運作。
認同A、B、C、D、E
不認同無
補充說明
●專家B:以退伍12年以上為優先暫不充用對象,可避免影響後備部隊編成及戰力。
●專家D:建議同步納入兵役施行法第30條第3款相關規定,以儘後召規定辦理。
建議事項
●結合動員實需修訂法規,物流中心納入編管項目。
●妥適運用選充簽證方式,維持完整物流中心能量。
目前國軍完全沒有想用物流中心來協助戰時運輸,只想把人分開教召後
自己用前支點+運輸連的方式來人工分配
但國軍沒驗證過只存在紙上幾十年的教召運輸連
跟現在佳里大X/新X貨運/711等資訊化車隊和管理系統
那個強,看個人信仰度
不評論
只是如本文所說的,如果要用物流,那就要立委先修法
物動程序也要大修,那一年會實施還有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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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小孩才說喝茶,成人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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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之前記的沒錯,目前沒有規劃人車一起動員,也就
是沒有考慮這個人在對的位子可能有更大的作用,就是
隨便拉伕塞位置
現在物流業很多血汗
先改善職場環境再說吧
戰時動員物流業跟現在物流業血汗應該關聯不大
這真的是立即能改善卻卡在長官腦袋的
經濟部會同意嗎?各縣市開設應變中心的時候,也會
徵集這個能量,看起來並不是國防部想要就能要,但
全動署可以督導後備做好的是重機械以外的人車併徵"
落實執行",這是個空有規定沒有作為的事實
長官想過台灣有物流這種東西,只想自己土砲,有物動物
品但東西弄不能出貨都不管,內容對不對也不管,蓋個章
就當戰時會有
先推晚點看~
這就要問你們陸軍潘大前輩了,對於一個上課會用遊
戲影片說是烏俄戰爭還有張口就是北約東擴納粹的人
,我不報什麼指望
潘老師以前就這樣十幾年了吧,我之前有提一些東西很
多人也不相信,都說什麼戰時會物力動員國軍不是自己
作戰,這篇剛好可以佐證一下,目前我們還在大約民國60
年代吧
我之前說了貨車駕駛沒有動員還有人不信,事實上就沒
有啊,那個專家b還不敢具名的那個,還說12年後才不用
動員,其它一樣拉去,這就是陸軍思維,不用管專業專長,
一把槍按在沙灘上就好,管你有什麼專長
但立委要不要修法可能也要看黨團有沒有人關心這個議
題
光是固定設施被教育部打槍說會被列為軍事目標不得
徵集,就想到物流中心大概也是沒戲,不到真正作戰
時絕不會是國防部想做對軍事有利的事就算邏輯也合
理就一定能成
當年有說啊,高中以上不能徵集,以下可以我那時簽了不
少
現在高中以前也都刪了
以上
物流中心目前奇怪的是,有徵集場地,部分貨車,但人員
沒有,變成可能桃園新x貨運的貨車被教召到台北大x貨
運,然後沒有司機
高中不能是不是高中變國立的關係?
這文的意思是要動員就應該整個中心一起動員,不要拆
開
規定有寫人車併徵卻不做,不知道哪個環節有問題,
也許是交通部
學校部分應是借鏡烏俄戰爭,軍事集結地包含醫院學
校都被攻擊
車跟駕駛歸交通部,但不是很確定物流中心歸誰管?
查法規是財政部
戰場uber 熊貓
計畫徵用所需車輛採人車分徵
按國軍計畫來說,不能徵駕駛,這是國軍自己搞的
這東西值得了解,我去跟業管問問為什麼裡所當然的
東西推不動
他要引用的是兵役施行法29-1的
九、擔任戰地重要工作之人員。
前項人員應召後,以擔任軍中能適合其原有智能之任務
為原則。
這就是我說的 政府組織裡面 構成成分 太單一了
p老師之前一個也很妙的,臺灣用的某一種灘岸阻絕的鋼
材跟鐵絲臺灣本身沒有生產,我們也是跟中國大陸進口,
臺灣沒現貨,那到戰前你物力動員,中共會不會用船幫你
送來臺灣,大家不管反正簽證蓋完章作當作有,你有做過
物動應該知道我的意思
能做決定的人 專業技能是選舉 文官專業技能是考試
工作不能免教召的在國防部眼中應該都一視同仁
五第五點,因為可能徵用而需平時抽查好解決
貨運血汗低毛利,能賺則賺,配合廠商納入
公務物流限定廠商,保證有人做
跟政府限定綠色採購,認證過廠商才能入圍購買名單
先讓日常配合意願與量能到位,才能進一步評估
戰時運送可行性
66樓講到重點
問題一其實最重要,就是物動的東西根本沒有考慮過廠
商戰時能不能出貨,自己幻想東西會飛到部隊手中
人就直接抓個退12年這是怎樣 12年哪知到底有多少人
幹麻不直接查有職業大貨大巴聯結車駕照的人 最好再
看然后這些人有沒有工作是真開這些車的 這樣很難嗎
只調兩個人數出來而已
推
懶到直接說退12年歐 抓生肖屬牛屬馬的後備軍人好不
好 這樣比較有點創意
(反串先註明)你們這些人都是妄圖製造社會動亂!
叭叭!都是同路人!(超大誤
某種灘岸阻絕的鋼材跟鐵絲,台灣沒有生產?
還有67樓的納入綠色名單之類的,你那是圖利廠商!
叭叭!抓到!綠X同路人!反對黨可能的說詞還有很多
,你們覺得依照台灣公務人員不可說的天條,有可能
去做這些自找麻煩的事情嗎?
76樓說的,有擾民及可能侵害隱私權的疑慮
85樓,台灣不是什麼都可以自己生產的,利潤太低沒
人要做的一堆
說到徵調車輛機具,剛才發現維基上有921那時,透過
國軍體系徵調機具的頁面
總統李登輝於1999年9月25日頒佈《緊急命令》。交通
部與國防部依據命令第七條:「政府為迅速救災,得向
民間徵用車輛,不受相關法令限制之規定。」並根據
交通部《車輛編用作業規定》與軍管區司令部(現編
後備司令部)《軍需車機動員業務作業規定》辦理,
排除了「軍需」動員徵用,確定救災為「公需」調租
屬性,採《調租命令》方式執行。
那次動用了近三千部車輛機具,算是時間上最近的一
次動員,還不是純演練
你要不要先去把那篇論文這樣的法令問題過一遍,現在
是計畫徵用,那些駕駛早就被編去沙灘當沙包,怎麼跟物
流中心一起動員,而且要動員物流中心,還有像調度員的
很多工作人員,目前沒有修法的話他們全部都被打散在
不同的單位根本無法作業
現階段運力動員,還是由交通部與地方政府執行統計編
管,以車輛、駕駛及汽車修護廠為重點
所以運作上是交通部、地方政府從物流業者抽調車輛人
員,給國軍組後備運輸兵群運用,再加上動員汽車修護
廠與人員協助後備運輸兵群保修工作
不過本文是想要由物流業者本身代替後備運輸兵群的
指揮調度核心,由物流業者直接提供運送服務
所以例如我的駕照是職業大貨然後退超過12年 所以就
直接準備去載貨了去 然后和我ㄧ樣可以開又退滿12年
的 多少人不知道
這樣連大概都抓不準
反正當然會有人就對了 過多大家就不辛苦載 過少大家
就拼命快載
車輛跟相關駕駛,就看後備與交通部監理機關把名單編
得如何了
我當兵的確是駕駛兵沒錯 只是平常在做業務的駕駛 沒
真缺到沒人開不會找我開
下基地考的是駕駛兵要考的沒錯啊XD
因為業者也是用物流,你把物流的駕駛抽去灘頭,車去運
輸兵,再動員現在在當清潔工(退伍前大車駕駛)的人回
來開車,然後車沒人開,路也不熟,動員的民間東西沒人
送
物流的駕駛要看有沒有被地方監理機關納編吧,徵用
車輛跟駕駛是監理機關編名單
直接讓物流人員比照教職人員登記列冊不編入砲灰名單
教職人員動員開戰時要在學校(地方的緊急避難所)工作
同理物流人員直接連人帶車強制徵招運輸各類物資往海
邊部隊集結地比較合理
動員駕駛編管是監理所負責
你就沒搞懂問題,駕駛都被陸軍按去灘岸了,監理站管什
麼,不然幹嘛說要修發把駕駛跟派車人員納入第九項
這篇文章講的是完整徵用整個物流公司,避免現行車、
人、固定設施分別徵用的無效率性
監理站編管車輛與”駕駛人員”時,找後備來協辦就是
避免監理機關納編駕駛名單跟部隊動員名單重疊
文中提到的物流中心從業人員,是指在物流中心負責
裝卸貨跟理貨的人員,不是開著卡車進來物流中心的司
機
按現行動員模式,很可能發生動員來的卡車司機開著卡
車來到物流中心,發現這裡沒有人可以裝卸貨,因為
裝卸貨人員被動員去部隊了
惟其部分人員與輸具,分別受動員與編管,導致整體作
業鏈無法
看二
那是機具駕駛,貨車駕駛不能免召,我帶過很多捷X的,大
智X的
我那領最低時薪的暑期打工業務要加重了?
糙
現行是車輛動員看行照,駕駛動員看駕照
不修法就沒用,除非全部改緊急徵用,就可以人車併徵
全動署根本不管
雖知道barbarian是反串在玩 但還是說明一下政府標
的好處 像是低毛利(貨運)或者營收不穩的,會特別
爭取政府穩定標案 例如環保綠色認證的耗材或工具機
綠色建築等成績 政府案單價獲利會被壓低(例如核准
健保新藥會砍價) 但對於獲利本身不穩的行業有助於
資金募集(例如銀行貸款) 貨運業者願意配合國防徵調
及日常檢視的物流商若經過驗證被列為優先往來對象
不會擾民反而能有助於其與上下游及資金貸與者談判
優勢 跟做ISO認證類似
我也覺得奇怪,在台灣我從沒看過把民間企業直接視
為一個群體來編組動員的演練,總是打散再組合,這
種效率不可能高;在國外已經習慣視企業整個為一單
位調度。
無限小蜜蜂?
國軍就是什麼都要自己搞一套,物流這個就很明顯,把現
有的物流公司全部打散,專業人員拉去戰鬥連,再用自己
的名單找一些其它人來再組一個從來沒有驗證過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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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國防部:敵情威脅大 後備動員擬納宮廟義勇這個應該是依照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 15 條 為確保動員實施階段獲得所需人力,人力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於動 員準備階段,應對民間重要專門技術人員、民防、義勇消防、社區災害防 救團體及民間災害防救志願組織,實施調查、統計、編組,並對學校青年1
Re: [新聞] 國防部:敵情威脅大 後備動員擬納宮廟義勇恩你的問題其實就是我提慈濟的原因 海軍的海鋒那台餐車是用賓士的六噸(還多少忘了)由中科院自行改造的 這台早期慈濟就有自己改過一台差不多的,但是直接打槍 為什麼呢?就是你講的慈濟志工的組成,很多都是婆婆媽媽口袋有錢的 你要它們向年輕士兵那樣耐摔有力量是天方夜譚,幫你煮煮飯分個菜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