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小弟覺得在外島逃兵是一件很傻的事
回一下舊文
這案子後來監察院有糾正馬防部
糾正案文裡有比較詳細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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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被糾正機關:馬祖防衛司令部。
案 由:為馬祖防衛司令部所轄東莒島四五據點,於九十二年四月八日發生士兵曾智益槍擊同袍,造成一死一重傷事件,核有內部運作失序,生活管理亂無章法,彈藥管制形同虛設,幹部執行力偏低等多項缺失,爰依法糾正由。
事實與理由:
馬祖防衛司令部(下稱馬防部)陸軍第一九四旅二營三連駐守馬祖東莒島,負責四個據點之守備,其中之四五據點於九十二年四月八日清晨三時五十分許,擔任安全士官之一兵曾智益持六五式步槍,將十顆衛哨兵配備彈藥,及同據點一兵李宗賢於去年十一月間交付之九顆彈藥上膛,槍擊上兵田文南(次日即將退伍),以及一兵張帆,造成田兵死亡、張兵重傷。經本院調查完竣,該部隊之訓練與紀律及生活管理涉有以下之缺失:
部隊內部運作失序,紀律蕩然,生活管理亂無章法:
據點指揮官休假,代理指揮官於連部加班,卻未再指定代理人,致據點無人指揮管理:
該據點共配置十一名官兵,據點指揮官為該連排長何宗龍少尉(係轉服三年半役期之大專預官),班長黃文良下士(義務役士兵選訓擔任士官,即以兵代士),另有曾智益、田文南及張帆等九名士兵。何員於九十二年四月二日至同月十二日返台休假,連部指派副排長劉煒國中士於四月三日前往駐點及代理,四月七日二十一時晚點名後,劉員於據點內批完各項簿冊,因亦擔任連部軍械士,立即返回連部填寫高裝檢缺失之複查資料,直至八日凌晨二時許,因無交通工具前往據點,而於連部過夜,渠所填加班單經輔導長陳勇伸中尉(九十二年五月二日退伍)核准,卻未指定代理人。田兵及曾兵等人於該據點內自四月七日晚間二十二時,一直爭吵到凌晨一時,未按時就寢,田兵對曾兵放話,要在基隆港堵他,曾兵回以:看田文南能否走出該島。當時據點內之唯一幹部黃文良,因認該二人時有爭執,未予制止,且渠不敢管田文南等其他士兵。案發前後,該據點處於無人指揮管理狀態。
相關幹部對寢室之分配與實際使用情形理解不一,內部運作缺乏章法:
自該據點外部經過衛哨、安全士官室,進入據點內中央走道,左側為據點指揮官辦公室、小寢室及盥洗室,右側為大寢室,大、小寢室均置內務櫃,安全士官室後側設行李庫房。有關小寢室之分配使用,陸軍總司令部表示,士官、士兵營內住同寢室之作法,已行之有年,惟無明文規定。詢據據點指揮官何宗龍稱:該據點只有田文南住小寢室,張帆住士兵寢室,印象中是案發當天才住進去,渠覺得田文南跟原來的士官劉傑銘蠻好的,田文南住進去應無問題,沒有差別,且曾問過黃文良是否遷入,但他說不習慣,有壓力;班長黃文良稱:小寢室通常由士官及資深士兵使用,原由劉傑銘及田文南使用,而士官調走之後,田文南找張帆住進去已一段時間,渠不清楚係何人核准,與田文南亦不搭調;副連長林惠庭中尉稱:分配寢室,並沒有區分士官、士兵,為落實管理,士官、士兵應生活在一起;營長朱少華稱:上級規定士官要跟士兵一起住宿,田、張二人並非一直睡小寢室,張帆事發當天才住進去。惟該據點士官劉傑銘調到連部之前,即住在小寢室,與首揭規定不符。上開關於寢室之分配作法與實際使用情形,相關幹部之說法,竟南轅北轍,內部運作缺乏章法,可見一斑。
違禁物品及人員之檢查管制不確實:
前揭一兵李宗賢自彈藥庫竊取九顆彈藥,攜出後先藏在該據點使用之坑道裡面,其後交給曾智益,曾兵將其藏在行李庫房內,而該據點之安全檢查僅針對個人內務櫃,不及於行李庫房,安全檢查雖有實施,但效果有限。另詢據曾兵表示,該連於九十二年四月七日晚飯後,帶隊至大坪村中正堂欣賞電影,渠於返回該據點途中,私自脫隊前往店名為「士官長」之雜貨店購買維士比及酒類等情。復據曾兵陳稱:渠於次日凌晨行兇,「有喝酒」、「我自己開槍,都不知道。」、「清醒之後,發現自己站在小寢室門口,就打電話給副連長。」足見該據點對違禁物品及人員之檢查管制並不確實。
衛哨紀律蕩然無存,槍彈分離規定亦未落實:
詢據馬防部陸軍第一九四旅旅長鄭德美少將表示,該旅衛哨由連值星官按建制排定,連長核定,不能任意調整,另國軍規定槍枝及彈藥分別由衛哨兵及安全士官保管。查曾智益於九十二年四月七日晚間欣賞電影完畢,返回連部於二十一時晚點名,之後與田文南爭吵至次日凌晨一時,此後接替安全士官勤務至凌晨三時,並叫衛兵二兵許弘煌(二十四時至凌晨二時)至安全士官桌處聊天,至凌晨二時三十分,叫許兵卸裝及服勤槍枝放置安全士官桌,並一同至大寢室叫次班衛兵二兵郭彥甫起床接哨後,許兵未交接槍枝裝備,即逕行上床睡覺,曾兵隨即單獨返回安全士官桌。郭兵二時四十五分至安全士官簽名衛哨簿後,欲著裝取槍上哨,惟曾兵要郭兵撤哨,郭兵竟即返回寢室就寢,致曾兵取得槍枝,以其擔任安全士官保管及李宗賢交付之彈藥上膛行兇,造成重大傷亡。許、郭二兵均擅離崗位,曾兵亦係喝酒後服勤,違反警衛勤務執勤規定及外島官兵營內禁酒之規定,衛哨紀律蕩然無存,槍彈分離規定亦無從落實。
該部隊之部分管理機制,竟被入伍先後期別的非正式服從關係所侵蝕:
據曾智益陳稱:「張帆說我偷他衣服,跑去跟田文南講,田文南來翻我內務櫃」、「從他(田文南)怪我偷錢之時,開始罵我,經常找我麻煩,以三字經開罵,侮辱我家人,該據點軍官、士官都知道,但都沒有處理,劉傑銘下士甚至要大家不要理我,其他人都沒有理會我。之前有想到自殺,因為遭田文南欺負,而劉傑銘又如此對待,令我非常生氣與怨恨。」、「田文南與張帆一起恐嚇我」、「(該據點)劉傑銘、田文南、張帆及林敬淵四個人比較好。」另該據點某二兵陳稱:「四月七日晚上十點多,黃明寶不知踢到什麼東西,發出一點聲音,林敬淵就要他下床,這時曾智益說,你不要再欺負新兵了,二人就吵起來,…後來田文南和曾智益又吵起來。…曾智益說,老兵了不起嗎?…曾智益很孤僻,但是
會幫新兵分擔工作。」班長黃文良陳稱:「至於老兵為什麼會比新兵晚起床,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大概是傳承吧!我承認我也比那些比我菜的晚起床,但是長官敢保證那些新兵老了以後,不會這樣嗎?」由前揭寢室的實際分配使用與相處情形,以及黃文良自承不敢管田文南等其他士兵,足見該部隊包括問題反映與處理等正式管理機制,已部分被入伍先後期別的非正式服從關係所侵蝕,老兵與新兵之關係存在不良次文化。
田文南與曾智益間時有爭執及言語恐嚇情形,且存在已久,然幹部未能正視問題,確實掌握,有效處理:
綜據該據點士官兵於本院約詢之陳述內容,田、曾二兵之間,多次爭執與言語恐嚇,班長、排長均曾出面勸話,其中於九十二年三月初,據點內張帆遺失迷彩軍服,同月八日二兵陳有志遺失新台幣四千元,田兵均懷疑係曾兵所為,二人更為交惡,此後時有爭吵,田兵數次表示,要曾兵小心,渠退伍後要找人在碼頭圍堵打他等語,在班長、排長勸止,及同袍架開下,未爆發肢體衝突,該據點士兵曾於心得寫作簿反映,然各該幹部未予處置,將人員調離。另營長朱少華中校陳稱:該據點於案發前,有向連長陳暉鵬中尉(案發後調職營部情報官)反映掉錢的事,陳連長也有去反映。連長陳暉鵬陳稱:我每天前往該據點巡視,他們都跟我說沒問題。有關田、曾二兵關係嚴重失衡,時有爭執、恐嚇,據點內連續失竊財物激化二人仇怨之潛在禍根,各該幹部顯未正視,確實掌握處置。
心理輔導未能警覺真正問題,查覺特殊個案對象,輔導功能欠落實,且生活休閒設施亦有待改善:
按國防部訂頒「國軍心理衛生(輔導)工作實施計畫」,基層心輔工作之執行,由連、營輔導長擔任第一線心輔官,主動掌握心緒不穩之官兵,協助抒解心理問題,各級應依官兵服役時程,區分對象,研擬輔導重點,並採「新進人員輔導」、「一般官兵輔導」及「特別個案輔導」三級防處,後者係指「有明顯適應不良、情緒失衡、行為偏差、屢受處分或具有暴力、自我傷害、智能不足傾向之官兵」。復據馬防部說明,該據點遴派「心輔志工」協助輔導新進官兵。查曾智益係九十一年二月一日入伍,四月二十三日分發至馬防部服役,同年六月五日分派至該據點;田文南係九十年六月十九日入伍,九月四日分發至馬防部服役,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分派至該據點;張帆係九十一年七月二日入伍,九月十七日分發至馬防部服役,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分派至該據點。該三人均已通過「新進人員輔導」,進入「一般官兵輔導」階段。然曾兵平日之處境與壓力竟無人關切,並未將之列為「特別個案輔導」對象。據該營輔導長蘇錦龍少校陳稱:渠於九十二年元旦到任現職之後,關注重點包括新兵有無痼疾、有無特殊之心理或家庭狀況,再來是注意寫作、心得,從中篩選造冊,但曾、田二兵並未在有問題的名冊之中,且所安排的心輔老師,以及每晚與主官座談,該連輔導長案發後表示亦未掌握到。另詢據馬防部政戰主任緒保強少將表示:「心輔工作,馬防部去年獲得績優單位,心輔架構備受肯定。張帆還是心輔老師,事發前一天,才…罰他(一名新兵)抄寫五十遍,曾智益為受罰老兵抱不平,田文南挺張帆,張帆與曾智益的關係也不好。」馬防部亦坦承:「田兵與曾兵間猜疑、爭執,積怨深久,連級幹部約談輔導並未察覺,另幕僚對肇事連級督(輔)導,從官兵身上找答案,屢有發現在心理輔導方面存有落差。」上述情形顯示,即使馬防部已建立頗佳的心理輔導工作架構,然距確能發現真正問題所在,查覺「特別個案輔導」對象,落實輔導功能,尚有明顯落差。此外,離島居民稀少,生活條件不佳,營內及據點亦乏文康設施,年輕官兵休假時之娛樂休閒,幾乎均以網咖為主,對調劑身心助益不大,且有反效果之虞,亦有待改善。
彈藥管制未落實,缺乏實效,形同虛設:
依據陸軍總部「陸軍械彈爆材管理規定」及馬防部九十一年十二月六日秉訓字第○九一○
○一一三五八號令「本部九十二年度械彈爆材清點暨庫儲安全督導檢查」實施計畫,彈藥庫大門至少設鎖兩道,每道鑰匙各打造兩支,一套由營區最高指揮官保管,另一套鑰匙則分開存放,由庫房保管單位主官與彈藥官(士)各保管乙支,彈藥領、撥作業時需會齊該庫內各帳籍單位保管人員,暨業管軍官在場監督,始可開庫作業;各彈藥庫內存放之各式零頭彈藥,應採集中裝箱並加封條方式實施;馬防部除「連」分由連長、副連長、輔導長等三人排表實施,每日早點名前、晚點名後各清點乙次外,其餘營、旅級單位確依械彈清點週期實施逐室清點,主官(管)、副主官應全程參與清點;馬防部採不定期無預警方式實施督導、檢查,檢查缺失當場輔導改正外,並發布督導缺失追蹤複查,議處單位主官(管)。惟經現場清點,曾智益行凶時共射擊十二發子彈,彈匣內剩餘七發實彈,扣除衛哨兵保管之十顆,本院於九十二年七月二日前往履勘及約詢,就其他九顆之來源詢據曾兵陳稱:「(彈藥)是在九十一年十一、十二月該連專精訓練之際,同據點一兵李宗賢拿給我,叫我藏起來,我跟他談得來。」李兵則稱:「去(九十一)年十一月出公差修本連彈藥庫的門,彈藥士洪凱南帶我進去後,離開一會兒,當時彈藥箱沒有封條,也沒有封起來,我因為好玩偷的,先藏在據點坑道裡面,偷了幾天之後,告訴曾智益,曾智益向我要,就給了他。」(李兵竊取彈藥部分,已移送軍事檢察署偵查。)足見,洪凱南(九十二年三月六日退伍)於該日帶領李兵開啟該連彈藥庫,維修庫門之際,並未會同軍官及他人在場監督,而應分開保管之鑰匙則全由洪員持有使用,洪員中途離開,留下李兵一人於庫房作業,彈藥又未按規定以封條封箱,致李兵得隨手竊取,該部隊直於事發後,據曾、李二兵供陳內容,始獲悉彈藥被竊,彈藥管制簿冊顯未確實登記稽核,清點檢查措施亦未落實,彈藥管制機制之各個環節,缺乏實效,形同虛設。
基層領導幹部及政戰人員素質不符需求,專業不足,導致執行力偏低:
詢據馬防部司令陸華寧中將、政戰部主任緒保強少將表示,基層軍士官幹部對於領導統御及情緒管理的?性不足,必須再加琢磨,尤其是所有的政戰人員必須培養成為合格的輔導長,第一線的輔導長更須發揮功能,才能令人放心,然該部三分之二的政戰人員都是預官出身,僅受半年的專業訓練。該旅旅長鄭德美少將亦表示,排級幹部如該據點指揮官何宗龍少尉,以大專畢業轉服志願役預官為主,對於陸軍管理手冊並不熟悉,對寢室分配等內部管理欠缺瞭解。再者,義務役士官在期別、體型、專業或氣勢上等方面,若低於其他士兵,難以領導管理,故對於獨立據點之士官,除了基本素質選優之外,尚應選派常備士官為主之志願役士官,以為部隊穩定運作之核心。
綜上,此次不幸事件,暴露該營、連與第一線據點官兵的距離過於疏遠,且在衛哨及槍彈管理紀律、資源分配及指揮層級體制、人員及物品檢查管制、申訴及心理輔導等方面多所缺失,幹部執行力偏低,管理鬆散,各項規定難以落實,馬防部難辭管理失當之責,該部三十九名失職人員已受重懲(其中五人記大過,三人記過兩次,八人記過乙次),痛定思痛,亟應切實檢討,謀求改進,並培訓及選派專業、負責、奉獻、樂觀的高素質幹部,紓解基層運作困難,領導官兵達成任務,形塑「亦長亦兄」、「亦師亦友」的袍澤之愛。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送請國防部轉飭所屬確實檢討,並依法妥處見復。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日
※ 引述《takey168 (billy)》之銘言:
: ※ 引述《RonArtest (大主人 dochi!!)》之銘言:
: : 身為外島退伍的一員 一定要來回一下!
: : 這個我雖沒遇過
: : 但是我退伍後半年 就在我服役的島上確實發生了
: : 當時東莒島上 我記得是2B2C還是2B3C出的大事情
: : 還上了電視新聞(我是因此得知 趕緊打電話回連上去問安官八卦)
: : 當時 有一個以兵代士站安全士官的一兵
: : 半夜拿著65K2裝上子彈 走進寢室,對一個上兵的腦門開槍!
: : 那個上兵他是當天要退伍的
: : 當時已經換了便服 然後喝掛了睡在床上
: : (退伍前ㄅㄥˇ很大~反正就是打退伍的意思 我只是沿用當時說法 非故意注音文)
: : 也就是一天亮 他就可以坐船離開莒光了!
: : 那個一兵把上兵爆頭後,人就跑了~
: : 結果立刻全島發佈避海演習!
: : 凌晨四點多 全島八個連加一個排全部動員
: : 把整個島翻了也要把人找出來
: : 除了衛哨外 沒有人可以例外 沒有什麼作業補休 半休全休什麼鬼休都出來集合!
: : 每五人一組互助組 留下小組長手機 然後所有小組長手機隨時保持聯絡!
: : (我退伍後沒多久,就全面開放光明正大帶手機了。 =.=||)
: : 在這必須要說,有一點十分慶幸 就是該員沒有把65K2帶著落跑!
: : 後來在五個小時之後,人找到了。
: : 我只能說,花到五個小時 比我想像中久很多。
: : 因為島才2.2平方公里而已。
: : 但是草實在太多了,所以真有心要躲,也不算太難躲啦~!
: 案發當時我在西莒
: 不過因為在旅部連服飼(確實是飼)狗官
: 也聽到一些消息
: 如有閃失請糾正
: 案子當時一死一重傷
: 死的是快退伍的上兵,他真的快退了,跟上述的一樣
: 天亮就要坐船離開鬼島到南竿
: 傷的是我同梯,在三營等分發的時候我們常一起抽煙,
: 他兩條腿爛了,提前退伍
: 而且是坐直昇機離開東莒退伍,因為快掛了...
: 出事的是東莒燈塔連,顧燈塔的,某個小小的哨所
: 只有五六個人整天就是釘哨
: 開槍的一兵成天被凹哨,因為他比較軟弱,連菜鳥都敢凹他,士官長也不管,
: 所以整天站哨站到爆
: 還要負責擔任學長學弟們的跑腿、清潔、開幹工具
: 聽說時常有人喝醉了就用酒瓶垃圾砸他
: 因為地處偏遠,連上長官也很少過去管...
: 就這樣從二兵被欺負到一兵,
: 後面有二兵進來他又自動降格變成三兵,怨念很深...
: 當天上兵確實因為慶祝退伍喝很大,一兵就是沒得爽要負責釘哨
: 也確實如前文所述,他騙了另一個以兵代士的,叫他去跟著喝
: 一個人同時顧著槍跟子彈,因為他心中早有盤算要給上兵死
: 起因的最後一根稻草是,上兵當天跟他說
: 「暗陰陽老雞排,林背要退了啦,三小!我知道你什麼時候要返台,
: 老子烙人去基隆賭你,按」
: 這句話讓一兵起了殺機『我連回台灣都不行!』
: 於是擬定猴伊係計畫...
: 因為所有人凹他凹習慣了,當天半夜也沒有人起來接他的哨
: 所有人都喝茫了,他一個人抱著槍跟子彈蹲在寢室門口哭,
: 很害怕很害怕,不敢行動,一直哭到四點多,
: 好死不死上兵稍微酒醒了,起來換好便服準備收拾了
: (在外島我們要穿軍服到退伍的前一刻才能脫下換便服去搭船)
: 換好衣服他又好死不死尿急,準備去廁所尿尿,
: 走出寢室剛好看到沒錄用的一兵蹲在地上哭
: 「暗陰陽逆底家衝撒小」「暗!」直接就是一個飛踢過去!
: 一兵從地上爬起來,睜大哭紅的雙眼大喊了一句『按陰陽老雞排啦』!扣了兩下扳機!: 碰碰碰!碰碰碰!
: 沒錯,是三連發!因為後坐力跟緊張,65K2是由下往上飆射
: 六發全部招呼到上兵身上,從肚子到頭頂
: 而且距離太近,上兵整個飛起來,彈到牆上又滾下來,整個趴在地上,
: 背後從腰到後腦有六個碗一樣的大洞!
: 殺紅了眼的一兵接著提槍走進寢室,對準我那個同梯二兵就過去,
: 在裡面睡覺的人聽到槍聲都驚醒了,但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 一兵走到二兵面前,再度扣下兩下扳機!碰碰碰!碰碰碰!
: 這次剛好打中兩條腿!一樣,腿都爛了!
: (據一兵後來在南竿軍事庭說法,他原本就只想要射二兵的腳而已
: 因為二兵凹他沒上兵嚴重)
: 在旁邊睡覺的其他人這時候知道性命要丟了,一兵抓狂了,
: 連滾帶爬死命的往外跑,睡在窗邊的破窗翻滾的功夫聽說比成龍還強...
: 事發後一兵躲了起來大家找不到,
: 是他自己打電話給副連長,說他殺人了,他躲在哪裡
: 結果副連長帶了一群人全副武裝去帶他回來
: 也因為這樣他符合自首條件,後來好像「只」判了七年多,
: 現在應該出獄了吧
: 我的二兵同梯因為傷勢嚴重,
: 幸好有一台熱心計程車願意載他下山坐直昇機後送
: 結果車上都是血...
: 據說返台後雙腳截肢
: 而那個蹺辮子的上兵
: 後來部隊派了一個少校輔導長去他家慰問
: 還在他家住了幾天幫忙處理後事
: 一個單親家庭的小孩
: 街坊鄰居口中欺負人的小流氓...
: 國軍連保險賠了兩百多萬吧
: 發生這件事之後,島上當然是翻過來又翻過去,
: 從那次之後我們站哨都不能拿槍了,改拿木棍
: 短短的像偉大鄉民30CM的那種...
: 拿木棍站哨,很像「莒光保全」的員工
: 後來我升官當下士,還是拿木棍,
: 我都用木棍當抓爬子摳背後...
: 為什麼我會知道這些,
: 因為我是旅部連行政,
: 整天要跟狗官打交道,
: 陪他們喝酒聊天挖銀子,
: 自然會聽到很多消息...
: 當兵啊,忍忍就過了,何必咧
: 欺負人跟被欺負,忍忍嘛
: 雖然我也欺負過人,但是我欺負的是狗官,
: 那些是下次的故事了....
: 對了,爆個卦
: 當時的旅長瞬間黑掉,被調到八軍團住冰箱
: 換來一個超精實的之後,按陰陽的受害的就變成我們這些留在島上的可憐蟲了
: 結果多年後,我在電視上看到,
: 該旅長現在變成XX府伺衛長,當時我嘴裡的雞排差點掉出來
: 我只能說,強中自有強中手啊~
: 當時幫屍體拍照的照相兵(因為要存證)
: 是熱狗先生,也就是唱歌的MC Hot Dog
: 他的工作本來很爽,負責拍高官的日常照片作宣傳廣告之用
: 誰知道,有一天要去拍豆花黏在牆壁上的屍體
: 最後一卦,從外島坐直昇機返台
: 一趟要18萬,
: 有興趣的人可以試試,
: 只是現在站哨沒有槍可以開了
: 你可以試試自宮,拿木棍捅爛自己的小雞雞
: 看能不能坐直昇機緊急後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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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奇一件事,那個被叫回去睡覺的二兵郭
彥甫是雙胞胎那個郭彥甫嗎?還是只是剛好
同名同姓而已?
藝人郭彥甫是當空軍
越往前翻的文章越可怕 好險我當一年而
已 當時也不能玩阿兵哥惹
玩兵玩到連學弟來甚至退伍都不給人希望,這
根本是逼人犯下殺人罪了
所以以前抽到金馬獎是真的很絕望 想盡辦
法要去受訓
酷
活該垃圾志願役 在凹啊 哈哈
弄到出人命都是悲劇
廿年前不當管教已經被注意了
剛好那邊還比較重吧
爆
[爆卦] 總統頒布特赦令總統府FB粉專 落實罪刑相當之憲法原則、顧念國軍將士服務軍旅貢獻,總統批示特赦韓豫平、張淯森 為落實 #罪刑相當之憲法原則,顧念國軍將士服務軍旅之貢獻,以符應國民正當法律感情, 蔡總統於今(22)日,依據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後段規定,批示同意 #特赦前國軍少 將韓豫平及士官張淯森,使 #兩人罪刑之宣告均無效。 總統府發言人 張惇涵 Chang Tun-H爆
Re: [新聞] 徐巧芯爆違停施壓喊冤!趙怡翔:觸法該趙怡翔? 好像大家都很健忘,趙之前外交官位置不是很多人說,沒有20年是做不到的 變成明顯特例 監察院還曾糾正過 (監察院認證特權)爆
[爆卦] 國防部驚爆採購弊案政府整天喊抗中保台,但是除此之外 有好好審核這些國防部的東西嗎? 採購高達總金額9億8499萬元野戰數位交換機 竟然是購買老舊又不要的東西?41
[問卦] 洪仲丘事件明天9週年 范佐憲在想什麼????洪仲丘事件,指2013年7月發生在中華民國陸軍的死亡案件- 義務役士官洪仲丘原預定於2013年7月6日退伍,卻在7月4日死亡。 由於死者生前疑似遭霸凌、虐待或其他軍事醜聞而引發社會輿論關注。 中華民國國防部在2013年7月15日公布的行政調查報告(「陸軍六軍團湖口裝甲五四二旅 洪仲丘下士禁閉室悔過期間死亡案」),指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及陸軍裝甲第五四二旅、17
Re: [新聞] 紐時:俄羅斯的戰爭缺乏戰場指揮官1.陸海空軍不同步,沒有共同平台,軍團沒有情資交換,旅以下沒有獨立作戰權,攻擊方向目標軸線防禦重點全部由旅以上參謀紙本律定 2.軍團作戰中心才能電令各單位作戰,但戰時會指揮到營級,另外空中火力及防空權集中在參謀本部,軍團也無權使用 3.攻防作戰都只能按國防部年度紙本實施,沒由臨機更改機制 4.無對照 5.同19
[爆卦] 指揮中心對中研院裁處以最高罰鍰15萬元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昨(23)日召開生物安全專家調查小組會議,針對中研院提供動物 生物安全第三等級(Animal Biosafety Level 3, ABSL-3)實驗室內部調查報告,以及調查 小組先前進行中研院相關人員訪談紀錄與實驗室內部監控影帶及資料,討論造成實驗室感 染之可能原因。經初步調查結果如下: 一、ABSL-3實驗室人員進行實驗操作時,未依規定穿著C級防護裝備(包括連身型防護衣、6
Re: [新聞] 台南學甲爐渣案 監院糾正 市府喊冤對於整個過程感興趣的可以看 監察院新聞稿 全文轉貼提供大家參考- 其實台灣可合法擁槍 感覺大部分人包含公務員 大概只知道"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卻不知道有 "自衛槍枝管理條例" 兩者皆是 [法律] 位階 一樣大 如果互有牴觸 應該要廢止才對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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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網傳教召人工選員「都同一批人」 國防部前面已經發了好幾篇了 靠杯教召前 請先不要當法盲 1.八年四次的法源依據為何? 請參閱兵役施行法第2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