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臺大學生會+研協會共同聲明
【台大學生會、研究生協會關於近日學術倫理事件之共同聲明】
各位關心學術倫理的同學、老師,大家好:
作為台大的學生自治組織,我們關心校園公共議題,也在乎社會時事脈動,數日以來的論文風波,學生會與 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 皆密切注意發展。遵守學術倫理是我們秉持的信念,也是基本要求,我們絕對無法接受任何形式的抄襲和剽竊行為,也並無逃避回應此事。針對近日爭議個案,我們要重申尊重學倫會運作及當事人行政救濟程序的立場,同時深刻思考如何制度性地預防類似爭議發生。這不只是台大的問題,也是台灣學術界該共同思考的問題。
經過兩會同學討論、請教教授意見等環節,我們初步盤點出因此案所延伸出的四大問題,盼作為日後與各方關係人檢討制度、研擬對策的方向:
一、研究生學術倫理事件中指導端之責任
就台灣情況而言,碩士階段的論文寫作多半仍跟隨指導老師腳步,或以研究室既有計畫作為畢業論文。因此,在文獻回顧、研究方法甚至分析資料等層面,指導教授的角色顯得格外重要。事實上,指導教授原本就負有監督、引導學生研究、完成學位論文的責任。然而當研究生被認定抄襲、學位遭撤銷後,在台大既有規範下指導教授無須直接負起任何責任。
參考〈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學位論文學術倫理審議辦法〉第11條後段之規定:「經本校撤銷之學位論文,其指導教授應負指導論文監督不周責任,並由所屬學系另行處理。」不僅如此,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四條第二項第三款明文「重要作者兼學術行政主管、重要作者兼計畫主持人,對所發表著作,或指導教授對其指導學生所發表之學位論文,應負監督不周責任。」顯見無論在他校或母法的規範上,指導教授對於其指導之研究生所發表的論文,應負擔起一定的責任。
我們認為,論文品質與學術倫理需要學生與指導教授共同來維護,當發生學術倫理爭議事件時,應一併針對指導過程與方法進行調查,釐清指導教授在爭議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最高標準檢視學術殿堂中的「指導人」。至於指導教授具體應負起之「責任」為何,如何進行調查?係交由系所評定或教評會懲處?指導教授遭懲處後相對應的救濟管道?我們認為均有討論空間,但應該朝此原則方向思考。
二、指導教授研究與教學投入心力之調配
研究生與指導教授之間進行良好的學術互動,從而使研究生撰寫學位碩士論文作為學術工作的成果,是研究所階段重要的學術訓練。但現況是教授在指導學生外,還需身兼研究、教學等事務。當時間有限,升等制度僅強調研究,而教授又必須指導多位學生及一定開課時數時,即可能導致教學或指導品質下降,對教授、學生是雙輸的結果。
過去針對教授升等方式曾有多元管道的討論,台大也制定相應的規範,在〈國立臺灣大學專任教師升等作業要點〉第三條明文規定「各學院(中心)應就教師之研究、教學、服務的整體績效表現,訂定各項嚴謹之升等評量依據、方式及基準。」雖然多元升等的立意良善,但在現行實務仍強調教授學術代表作、參考作的審查機制上,多元升等衡量指標未能發揮原先的規劃與作用。我們認為應落實多元升等指標,納入研究之外的工作成果,積極肯定教授在教學與指導上的付出,從結構問題上確保教學、指導與研究品質兼容的方式。
三、反思學位意義與相對應之取得條件
《學位授予法》第七條對取得碩士學位的條件並不限於論文,法律授權碩士班屬專業實務者,得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專業實務報告的要求則在〈各類學位名稱訂定程序授予要件及代替碩士博士論文認定準則〉中有明文,博士班亦有相關規定。
事實上,台大公衛所就有MPH(碩士論文-實務實習成果報告)、MS(研究型學位論文)的區分,該學位官網如此介紹:「MPH招收對象為具有工作經驗之在職人士,希冀學生結合職場經驗與在校所學課程內容,未來面臨國家公共衛生重大議題時,可適時應用所學以為應對。」放眼國外,英國有一年學習型碩士、兩年研究型碩士的區分;美國則有學校的MPH只需修畢學分即可拿到學位,不需要另外撰寫學位論文之制度。
我們絕非鼓吹「不做研究也能取得學位」之風氣,而是知悉取得碩士學位並非以完成研究型的論文為唯一條件。台灣社會應重新反思不同學位的意義,對於終身學習、實務訓練或技術培養之目的都應有更彈性的作法,從根本建立符合需求與目的之學習環境與畢業條件,無須全面要求如在職進修、EMBA均須完成一般研究型論文。當然,其取得學位之證明亦須與一般研究型碩士有所區分。
四、審定過程事後應更完整揭露
目前在〈國立臺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中要求學術倫理審定會的委員名單應予保密,審定的過程也應以秘密方式為之。我們尊重審定過程保密以達保護審查委員、做出客觀公平的審定結果,但對於未明文要求保密之事項,皆應以事後完整公開為原則。具體而言,至少應將審定結果報告書、討論過程之書面資料等文書於審定後公開,以昭公評。
最後,對於同學或校友自主發起的連署,我們都予以尊重,這些連署所表達的立場、訴求都不盡相同,也是民主社會言論自由的展現。 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 同樣和大家一樣關注學術倫理也堅守學術倫理,抄襲爭議並非一日之寒、亦非因一人而起,唯有社會各界真正將目光焦點放在「未雨綢繆」之上,共同倡議設法改善學位制度、取得標準以及高教資源分配問題,社會和我們所共同期待的道德標準才有實現的一天。
以上所談及的問題,將是本屆學生會與研協會研擬改革的方向,我們也希望今日過後,社會各界對於學術倫理的重視及相關制度的檢討不退燒,仍能持續焦點及投入社會資源於此,實實在在的營造美麗的高教環境。
https://www.facebook.com/NTUSA/posts/565176231151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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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討論一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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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不是台羅?看不起我們把大家都當文盲嗎?
字太多 請人翻成台羅跟英文太貴了ㄅ
1指導教授的問題2指導教授的問題3碩士一定要寫論文?4學倫會
你們皮給我繃緊一點(阿通師:是不是有人在臭阿)
有人有台羅體嗎 這什麼文
認真看完,論點ok,推一下
除了第一點以外哪裡ok了?二就是在幫陳開脫,三在幫
林,四在噴台大黑箱
第二點應該是認為教授升等壓力會影響指導論文品質? 但早就已經是正教授的陳明通,難道是因為「升等壓力/教學與研究負擔」,所以才「疏於把 關小智論文品質」(或甚至更嚴重的情況)嗎?這要嘛是真的不懂,要嘛就是避重就輕了。
學生會既然發這種聲明,應該說第三四點怎麼來的。台大為
何有必要開放更多不用寫論文的專班?記者會列出十幾點理
由為何還不夠公開,而不是這樣單方面要求而不附理由
發這種聲明不如不發,就只是淡化林智堅責任而已
通篇說廢話打高射砲,不愧是學生會
期待下一個藍的在台大抄襲時學生會還能發一樣的聲明
不要再用什麼學生會一年換一次的爛藉口開脫責任
Friend5566出現了 笑死
中山學生會好歹連署叫那幾個抄襲的滾蛋
官話講的很6嘛…
五六不能亡
聲明擬了這麼久 是給黨修改過幾回?
笑死,我大56終於強勢回歸了
請問文青體是一種現代駢文嗎
第四點聲明牴觸「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
現在是為了轉移焦點,公然叫台大違反教育部母法嗎?寫這
篇聲明之前心中只有黨意而沒有法治精神吧
台大學生會不就一群文組在玩扮家家酒
研協搞不好就是國發所的
大概要先給青年部審過才能發聲明 所以拖了比較久
uuss大正解
研協不就是原東華學生會長現在城鄉所的
黨很滿意
覺得不是簡單地要淡化林的責任,而是看來有人想借機翻掉陳
這山頭,若成功翻掉,就可搶食其擁有的學界和政界的資源
論點ok 但通篇都是廢話和官話 不是半路出家研究學術倫理
也能得到類似的結論 重點是太晚發聲了 學位被拔了才在該
我就等著看阿通師會不會跟克拉克一樣會「負責」
怎麼不是用台英雙語
台大學生會之前的發言風格是這樣嗎_A_
八年前一條龍 八年後一條蟲 可憐阿
有人會說學生會一年一換,以前不代表現在
不過也真巧,12年大腸花,18年管中閔,20年罷韓,22年
抄襲堅,明明一年一換,台大學生會都是始終如一,真巧
推
台羅呢?
信仰不夠不能進學生會的
純噓學生會 另外幫h大更正一下 太陽花是14年喔 16年
學生會在吵的是罷免後來跑去慈湖潑漆的周維理
六年前暑假校園自治都環繞周維理這個名聲臭到不行的
違反承諾的會長當選人 至於情況如何 有勞老人補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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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台大學生會怎麼只關心選校長?剛剛直播好像有回應了 直接貼低卡的整理 學生會對「媒體關注的事情」的回應 (原文網址: ) 剛剛FB直播記者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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