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拿L1簽證回台灣遠端稅務問題
非常感謝眾網友的批評指教
稍微澄清一下
轉調是當地的offer不是外派
我想到時候應該要先終止
在台灣的payroll(跟離職一樣?)
才能到美國報到
之後只領美國薪水
HR沒有說完全不行
說要再約時間談談細節
看要怎麼安排
或許我語意不清 混淆兩邊繳的意思
領台灣9個月薪水
明年五月跟台灣政府報稅九個月
領美國3個月的薪水
明年美國報這3個月
沒有同一份所得兩邊都要報
我覺得很合理 也願意兩邊分開繳
只是HR提到我如果回台灣remote
台灣分部還要處理我稅的問題
讓我覺得疑惑
我想說台灣分部
不是當我九月離職 處理這九個月
離職後就跟台灣分部沒關聯了
還是謝謝各種建議
只想更了解這複雜的稅務
評估值不值得
※ 引述《s51688 (168)》之銘言:
: 大家好
: 最近剛接受內部轉調到美國
: 目前正在申請 L1 Visa
: 順利的話九月中應該會拿到
: 全家想要等到十二月
: 學期快結束再全家搬過去
: 但想在十月飛去一周報到
: 先開始領美國薪水
: 但一周後飛回台灣遠端到十二月
: 美國主管說他沒問題
: 只是美國HR說這樣會需要
: 美國台灣兩邊繳稅
: 不符合公司政策
: 查了一些文章
: 我今年在台灣已經超過183天
: 本來就是境內居住個人
: 要繳台灣稅
: 我回台灣遠端領美國薪水
: 也不會超過90天
: 我的理解應該算境外所得
: 也不會超過670萬
: 而我今年在美國也沒超過183天
: 不知這樣為何要繳美國稅
: 所以我不覺得美國HR說的是對的
: 想請教各位先進指教 謝謝
: 若有國稅局的網頁英文說明這部分
: 更是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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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的意思是你在美國領三個月的薪水 但是你在台灣遠端
公司不知道怎麼處理 也不想花時間幫你處理 或許不用處理
但hr沒想花時間研究 因為對他來說他回絕你最快
然後既然你是轉調 其實應該一開始就直接赴美(除非有特殊
的家庭因素)
你那三個月在台灣就跟美國這邊WFH回去台灣三個月一樣,有稅務
的灰色地帶(公司方面)HR不想弄或是不會弄也不重要
你住在台灣WFH的後三個月,依台灣稅法並不算是海外支出,而
海外"收入",而算是境內收入;必須自行報稅給台灣國稅局
這是美國HR最大的concern;你2021年在台灣住的時間超過90天
依台灣稅法,整年裡居住在台灣時產生的收入都是境內所得
所以你要主動向台灣報後面3個月;你沒正確處理的話,公司可
能也有責任,會有吃上官司的機會;所以公司一般禁止海外WFH
總之,想在台灣跨國WFH的人,該年度不宜在台灣住超過90天
我也是拿L1在2018/07過來美國的,建議你跟HR把payroll跟HC t
ransfer push out 到你飛美的日期,我2018/02就接新職務但是
offer延了4次直到我確定飛美那天,這樣對於稅務跟日後申請
綠卡比較沒有問題,而且你隔年也可以用first year choice 決
定你要不要用RA/NRA報稅
謝謝 cchris Kien 大 建議
你還有戶籍嗎?有戶籍其實只要住滿31天就是中華民國境內居住
之個人,就要報稅
依財政部101年9月27日臺財稅字第10104610410號令,個人於一
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
計滿31天者,為所得稅法第7條第2項第1款所稱中華民國境內居
住之個人
九十天指的是該工作在台灣做了90天吧
如果只是單純在台灣住了九十天以上(or有戶籍31天)
之類的只是會變成稅務居民(更正,這個數字應該不是九十)
但不影響該工作收入是否是境內還是境外收入
比如說如果你一月住到六月在台灣但沒工作,然後七月開始到
美國工作,則雖然住了六個月,但美國那份工作的薪水
還是算境外收入
又查了一下,結果是我理解錯誤了
似乎是真的如果住滿九十天,則就算該九十天沒有都工作
在台灣遠端國外雇主的部份的收入還是變成境內收入
至於我舉的去美國工作的例子因為不是從台灣遠端所以沒影響
但31天變稅務居民應該對這個部份沒影響,還是要90天才會
導致遠端的收入變境內收入
是的,簡單來說,領美國薪水想要在台灣WFH又避開台灣的稅
務問題,該年度不可以在台灣住超過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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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神山的台灣員工就是沒價值嗎?做好被噓慘的準備發一篇正經文 阿之前科技板不是一堆人澆過冷水惹 不信邪 之前好像有板友在吹有500萬台幣 顆顆 還有 原文章最重要的是居然沒提到簽證 其實都沒有真正外派美國的人來說一下到底台積基給了甚麼簽證 這明明很重要 這影響到之後的職涯 也影響到能否在美國生個美寶52
[問題] 拿了紙本Offer,提離職了之後被砍薪水好奇詢問一下 小弟深知Offer拿到之前都是假的,所以拿到Offer確定薪水後才離職 故事是這樣 公司要求我提供薪資單,我也提供了反正我沒騙人 但公司看了薪資單說,既然我原本只有領這樣29
Re: [問題] 要不要去政府約聘?過了快兩年 來回一下我自己發的文 我後來去了政府約聘 年底也有順利續聘 薪水從33K變成39K 但是我做了差不多1年4個月後就離職了 只能說不要覺得政府約聘都很閒 我是被操到離職的 天天加班 正常6點下班 我幾乎沒8點前離開過 加班到10點多也很常見22
[選擇] Offer請益各位好,小弟目前27歲,第一份工作是台中四大當L1,因為無法適應無止境的加班,所以 在一年級年報忙季完6月就離職了。 第二份工作是上市櫃公司常駐大陸的子公司,年資兩年半,基本上有兩年時間都是做大陸 稅務事務事項,今年因公司新成立廠區開始接觸固定資產會計、應付會計、總帳會計,不 過因為公司管理階層大換血,加上福利政策開始縮水了,所以離職了。18
Re: [北美] 美國(Arizona)/台灣offer選擇1. 稅務 美國部分的薪水300萬年薪折合美金10.86萬鎂 聯邦稅要繳1.9萬 州稅要繳3千 看你用甚麼簽證過來 上次不知道誰跟我說台積積用B1讓員工過來 我是沒有很相信... 如果是用L1過來 第二年肯定要再繳 FICA稅8千3 這樣算下來我是有點好奇公司真的是全部負擔稅金? 是的話 真的是香爆15
[問題] 請問這樣工作還要繼續做嗎?大家好 我自從3月底被資遣離職後,已經找工作2個月,6月就要邁入第3個月 因為現在疫情時機不好 找工作不順利 而我年紀也大 剛過40 最近好不容易得到一個offer 這個工作跟我之前工作是相同產業 但公司規模較小 約30人左右5
Re: [問卦] 把百桂食品逼到停業真的有懲罰到張嫌嗎?一堆人在那邊覺得 啊被停業了 結果是員工受害啊 啊請問員工一個月領多少? 停業了最後機器也是賣掉5
[北美] 加拿大遠端工作稅務問題各位好 最近有機會拿到一個加拿大offer,但因為簽證問題,他們說預計需要半年到一年申請簽證,這段時間我現在台灣工作。 他們目前在台灣沒有分公司,因此薪水會從加拿大直接匯款。 想詢問的是,這樣的情況之前,我必須繳台灣的稅,那我同時還需要繳加拿大的稅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