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反推 小熊mod訂製線
1. 原來發購買經驗文還要負擔被店家洩露個資的風險
2. 如果我真要凹店家,凹一個15美元的面板? 我買他的線都不止這個錢了
3. 要走法律途徑是因為店家要求只能全退不能部份退
4. 反正對方未經同意直接都放私訊內容了 大家看看就好
裝錯是事實 跟我的回應 跟來討拍的態度不同就算了
5. 跟這種店家買真是我倒大楣了
※ 引述《anedo (鷲嶺之魂)》之銘言:
: 以下為該店為本案做說明,經板務同意後代PO
: 若有相關疑問可回文。
: ----------------------------------------------------------------------------: 各位板友、網友大家好,
: 這邊是Bearmod Studio (小熊MOD工作室),
: 根據板友胡先生【Nakata0911 (夏亞 阿茲納布)】的貼文,
: 有些內容需要做一些澄清、解釋。
: 我們產品都有經過完整測試,
: 該網友購買的延長線部分,
: 此延長線USB 3.0 19 Pin為對稱的「延長線」,
: 防呆僅只有排針部分,且排針未黏死,
: 是可以拔出來換邊的,
: 因為是大批量製作,做完、測完就放著了,
: 出貨時並沒有再檢查一次。
: 不像電源模組線,因為有十年保固,
: 每一套線的品質、出貨都必須完整留存,
: 出貨前都有完整的測試、拍照照片。
: *十年保固:
: 非人為因素導致硬體燒毀,燒什麼賠什麼!
: 【模組線出貨照片】
: 就因為沒有拍照片存證,客戶說我們做錯,
: 基於以客為尊,我們就認了我們做錯,
: 且也願意負全責,但其中有些疑點如下:
: 1. USB 3.0延長線黏死的部分,胡先生說穿出一個洞。
: 我們實際測試,排針只有斷裂、針往後退的兩種情況,
: 並沒辦法把黏死的地方穿出一個洞。
: 2. 如果真如胡先生所說,插進黏死的洞內,
: 那也只有這兩個PIN互換,
: 一個空間、一個數位訊號,更不可能燒毀。
: 3. 我們事後檢查一百多條USB3.0,沒有任何一條出錯,
: 他購買的兩條都錯,這機率蠻低的(並非撇責),
: 賣場上目前延長線還是零負評。
: 4. 胡先生2/29就已經取貨,但3/9才反應問題。
: 以上疑點我們,我們只是想釐清原因,
: 回歸到我們沒有留存出貨證明,
: 所以我們從頭到尾都有清楚說明,
: 願意賠償胡先生的損失。
: 其中的要求是恢復機殼USB3.0面板,
: 胡先生提供的網址:https://reurl.cc/1xxoEp,
: 因為這個已經買不到了,
: 我們一早就聯繫海盜船原廠,
: 表明要維修或是購買這個部分,
: 但他們並沒有提供單獨購買,
: 所以只好走RMA的方式,
: 看能不能盡速解決問題,
: 後來告知胡先生要走RMA時,
: 他非常生氣,說要走RMA他不如自己買,
: 他與鈦宇數位的照片:
: 實際上鈦宇也沒有實際告訴他可以買,
: 我們詢問也都必須要有保固卡、
: 且自己跟原廠聯絡RMA事宜。
: 會更加謹慎優化出貨流程,
: 避免下次同樣的事情再發生,
: 但在此同時,也希望發生問題時,
: 能跟店家好好溝通,
: 以最有效率的方式解決問題,
: 而不是遇到問題,
: 就要把店家的缺失PO文公審,
: 且又說好幾次要對店家提告,
: 那並無助於解決事情。
--
個資?
對話紀錄的附圖三 我已經請板主處理了
※ 編輯: Nakata0911 (111.241.21.102 臺灣), 03/10/2020 22:28:53還有取件資訊歐
取件資訊能連結到你的個人資料
版主同意放上這些資訊 問題的確很大
麻煩大家不要來找我打球 我膝蓋已經廢了
※ 編輯: Nakata0911 (111.241.21.102 臺灣), 03/10/2020 22:34:26公雞變飼主
已打
實在太優質了
這裡發文實在太危險了 一個晚上不知道多少個資流出來 告誡大家沒事別發感想文 傷了城之內下巴的和氣
※ 編輯: Nakata0911 (111.241.21.102 臺灣), 03/10/2020 22:40:13版主484該下台
板主是無辜的啦 只是這個公布私訊與個資的部分真的讓我開始想對店家走法律途徑了 他連自己的ID都不敢公布勒
※ 編輯: Nakata0911 (111.241.21.102 臺灣), 03/10/2020 22:42:56我比較疑問他怎麼確定是空接那隻腳跟data顛倒而不
是整排腳位都位移一格
原po明理
樓上,三用電表就知道答案了
叭叭!!叭叭!!
不敢恭維店家之一 哈哈哈哈
版主哪裡無辜 代貼當然要先審核
三用電表很好用量一下就知道了
我一開始很相信店家的 不知道沒事買來先測電表 真是疏忽了
※ 編輯: Nakata0911 (111.241.21.102 臺灣), 03/10/2020 22:47:33不要替客戶預設立場好嗎= =? 你小學生喔?
客戶一定要會用三用電表來檢測?
我也很疑惑他怎確定是nc交換data
而不是其他的接錯法
還要自己除錯?直接換一家出貨前有測試的啦
如果我是你 明天早上就會去按鈴告他
防呆差的進去很奇怪嗎...看線的防呆怎麼做的阿,是
實心還是有pin再填充材質進去,我才不會說我預過第
二種還插進去勒...
開吉吧
店家寫燒什麼賠什麼如果3990+2080錯pin燒了照賠嗎w
我剛剛看酷媽USB3.0空的那裡是封死的插不進去
我也很意外 真的插得進去 然後那兩個PORT就再也不能正常使用了
也要能舉證吧 開箱到裝機都錄影?XD
為了這件鳥事 已經浪費夠多時間了 店家約面交退貨卻連個手機都不給我 我又不會把他貼到板上
※ 編輯: Nakata0911 (111.241.21.102 臺灣), 03/10/2020 22:59:40這裡有賣雞排嗎
因為他只透過他指定的平台辦理 所以不會留電話阿
就是要不會才花錢請店家處理,啊不然自己上youtube
看影片diy也不難啊
誰洩漏個資誰倒楣,來喔準備跑步跟打球了,誰當球
原po有沒有線的實體圖阿 給大家看一下就知道誰問題
了
大部分的圖店家都已經未經我允許代我貼出了 已經跟店家講好面交退貨 所以線就拆下了 而且店家有請我把針腳換過去 所以也不是一開始的樣子了
※ 編輯: Nakata0911 (111.241.21.102 臺灣), 03/10/2020 23:09:52越來越精彩了
我跟店家說貼個資我考慮要走法律途徑 他也說不排除告我傷害商譽 到底是誰在傷害他的商譽 板友都是明眼人
※ 編輯: Nakata0911 (111.241.21.102 臺灣), 03/10/2020 23:17:37告傷害商……… 這也太酷
洩漏個滋問題比較大 傷害商譽難舉證
叭叭!!互相傷害的概念叭叭!!
個資天條欸
你吉個資肯定會把anedo拉下去 廠商大概是這樣也爽
他們的說法大概是管理者有控管的義務 跟他們沒關係
我記得以前有個判決 就是代貼的版主跟人是有責任的
上面那id xd 吉起來根本不可能輸 妨礙商譽嚇人而已
好像是性版吧 出過事後就取消匿名代貼了
所以剛才看到版主代貼時真的有嚇一跳 沒想到還是有
房子燒了陪房子?
個資洩漏問題 真的開吉 版主是一定要倒楣的
畢竟文章還是由版主貼上去的 責任跑不掉
如果說要 商譽,我覺得店家貼出的那一篇對自己的商
譽損害更大,消費者不是有錢就了不起,但不做生意也
可以圓滿處理,搞成這樣都不知道嚇退多少隱藏消費者
了,看似出了一口氣,實質上損失更大
板主太衝動
我才太衝動 現在個資外流 我這6000次帳號該怎麼去其他板興風作浪呢
※ 編輯: Nakata0911 (111.241.21.102 臺灣), 03/10/2020 23:35:28先提醒一下 千萬別建議帳號想幹什麼 現在站方抓超嚴
沒想幹嘛 我還沒想到你說的那個 只是覺得都養到6000次了 結果現在變得不能去別的板狂飆 有些遺憾
※ 編輯: Nakata0911 (111.241.21.102 臺灣), 03/10/2020 23:42:59真的
6000次登入 比版主還資深
店家處理成這樣真的好笑 本來想買海盜船模組線 現在
接加入黑名單
X的已經夠倒楣了你還要噓我
辛苦了
拿那個上機時間和出貨時間真的太刁
沒時間放1~2個禮拜也是常有的事
這板主管得滿好的,拜託別因為代PO的疏忽而追究他阿
妨礙商譽我會笑死
快去告了
謝謝大大踩雷祝你一生平安
我很好奇 妨礙商譽要怎麼告?
就告民事啊 這個判例很多 很多廠商愛告這一條的
妨礙商譽?先舉證這篇文是事實且對銷售造成實質影響
幫QQ
幫QQ
開吉時間?
幫
舉證責任在廠商那邊 再者若是皆為事實之描述我還真
看不出來妨害商譽的主觀要件在哪裡
小熊掰 呵呵
個資法連代轉貼的也一起吉
17
小熊的廢話我就刪光了 給版主看一個新鮮出爐的站方判決 婚姻版 文章代號 #1UQFRDay 婚姻版版主被判水桶30天 原因就是未經同意擅自貼出站內信29
由於兩方都選擇用PTT作為溝通上的媒介。本板的主要功能也是為各位解決問題。 目前還在受理兩邊可能走其他途徑處理的後續事宜,暫時還不會結案。 另外代PO方式這部分會參考板友意見跟其他板面方案,在結案時一併處理。 不過得先回應個資違規這個問題,站方規定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4X
我覺得你真的很頭鐵 婚姻版的判決文你怎不引完整? 16. 公佈他人隱私 3. 禁止未經同意,以任何形式公開站內信、水球或其他私人對話紀錄,違者刪除 發言並禁言30天。22
我只問這個。 用婚姻板板規管電蝦板,你有問題嗎? 該小組長用站規說明,婚姻板的問題用婚姻板板規處分。 婚姻板板規跟電蝦完全無關好嗎 另外婚姻板的上級小組跟群組與本板所轄的戰高群組與小組不同。爆
現請小熊MOD工作室自行找可以發文的ID說明 最後期限為3/11 2400前 否則將以板規商業行為特殊處分做處分,並分案清查分身。 《ID暱稱》loveshe1136 (RiceMaster)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1537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99 篇 (退:0)41
loveshe1136在電蝦分享的主機圖片 跟露天小熊MOD的圖片是一樣的 後面的沙發也是同一張 大概4這樣61
首Po本來打算幫電腦的線都換過一遍 查了一下板上的資訊 小熊MOD的評價普遍好於淘寶 想說電源是大事 還是找台灣優質店家處理 由於價錢不低 打算先買他們的機殼I/O延長線來使用 (一組半套兩條 3.0 ) 先接上去一條3.0的線 另外一條讀卡機的還在考慮走線X
以下為該店使用者ID:brianbomb為本案做說明,經板務同意後代PO 若有相關疑問可回文。 ---------------------------------------------------------------------------- 各位板友、網友大家好, 這邊是Bearmod Studio (小熊MOD工作室),3
作個聲明 雖然已經沒意義就是了 本人 Nakata0911 自始至今未曾同意小熊MOD與板主張貼任何私人信息截圖 不管有無涉及個資隱私 已將本人個資流出後 業主再就個資移除之截圖 詢問本人是否同意張貼 已無任何意義13
發文有透露出使用者個資的問題,板務這邊深感抱歉。 因為我大致瀏覽縮圖沒住址、姓名、電話部分有塗改就先張貼。 個人取巧的部分並不容辯解。 至於該商家使用帳號部分連六十次都沒有,本板也不會因為這樣變通現有的看板門檻。 目前已向兩造說明,並強制要求小熊MOD工作室妥善處理相關涉及個資之行為。
爆
Re: [綠記] Oi Griddle Cakes 美式鬆餅負評剛剛店家又在臉書回應了 雖然這裡是他口中的暗黑ptt 但我還是做個回覆好了 第一 店家說10:10店外無人爆
Re: [問卦] 為何公佈布萊恩的FB算是違反個資呢?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 ̄ ̄ ̄ ̄ ̄ ̄ ̄ ̄ ̄ ̄ ‧ 文章有以下情事者該文退回併水桶一個月: 1.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 2.凡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入、未經同意公布個人資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者。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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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微星洩漏報修人個資給店家朋友代PO. 之前這篇:66
Re: [閒聊] 買一番賞中特獎卻領無 (店家FB回應)地下街事件店家澄清 我已和事主達成共識和解 不再追究後續事件 店家與消費者當事人已溝通清楚狀況.有誤會.有不確定的訊息均已解釋溝通清楚! 此事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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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鑑賞期內 申請退貨不給退貨網購在七天內提出退貨申請, 因為退貨代碼過期,對方說不能退貨,假使自費運費也是不給退,必須完成訂單,請問真 的只能這樣嗎 諮詢台北市政府法務單位,他說店家違法法律 ,只能去投訴行政院消費者調解,爬文看了店家根本不怕。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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