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以後考外島要口試,是不是要看血統證明?
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規則草案總說明
為使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之公務人才考選符應機關用人及育才留才
需要,規劃增辦專屬離島地區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期藉由差異化、分殊化
之考試技術,拔擢具專業知識與工作態度兼備,並願意深耕在地之適格人才,
爰擬具本規則草案,其要點如下:
一、本規則訂定法源依據。(草案第一條)
二、「離島地區」定義。(草案第二條)
三、本考試設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草案第三條)
四、本考試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草案第四條)
五、本考試各等別類科應考資格。(草案第五條及其附表)
六、本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個別口試,並採逐試淘汰
方式辦理。(草案第六條)
七、本考試各等別類科第一試應試科目。(草案第七條及其附表)
八、本考試成績計算方式,以及錄取標準之決定等事項。(草案第八條)
九、本考試錄取人員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方式。(草案第九條)
十、本考試及格人員限制轉調年限及範圍。(草案第十條)
https://is.gd/meTt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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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以後要考去離島,口試是要看你長得帥?還是要有離島血統證明?
補一個澎湖議長最近被起訴的新聞連結。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44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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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島直接獨立好了
補上考選部網址
除了當地人,真的有人想去離島?
+9500不香嗎
外島有加給啊
+9790
9790且每年再提高2%。今年地特連江經建開5個缺,有興趣
的把握機會,不然以後要惡補福州話了
這基本上跟面試直接上沒差了 離島人基本都互相認識
隨便講都能牽到 這誰誰兒子親戚
不過離島這樣玩也就算了 畢竟小團體
某種程度上就是離島自治,確保當地文官的穩定
之前南竿的缺 不也是沒人去XD
小琉球也算離島捏 挖賽 真的是很棒
離島其實多少會排外 用當地人相對穩定
而且離島教育資源相對差 統一考試不好上
離島大多當跳板備考用的缺而已.流動很頻繁.
就算特考綁人也沒用.考走最大
如果不是房子我也想去澎湖工作
旗津算是離島嗎
這樣的話離島全約聘不就好了XDD
改這樣根本沒辦法留才 只是留自己人 你要留人下來 乾脆只
招考當地籍的 不然時間到一樣走
是用來洗自己人進公職嗎?直接不演了喔
澎湖不敢說,基本上金門已經跟自治沒兩樣了啊
光不會講金門腔,就先輸八成
單位裡面八成以上在地靠關係約聘的,剩下正職的做到
死,親戚隨便找都是議員,球員觀眾裁判都是在地人,
你玩個屁
澎湖離本島超近。9790領得開心
太明顯了吧
很好啊,不然在座非在地人的,有多少比例願意長留?
澎湖沒有9790喔,一半左右
樓上還在撥接,金馬澎都9790了
喔喔喔,時代真的變了,我錯!
基本上就跟外役監一樣啦,找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來說要改
制度,實際上只是方便掩護某些特定對象而已
草案現在還在告示期間,大家有意見,可以在112年8月31日前
寫電子郵件反應,信箱在上面考選部的網站有
只要有口試,依台灣人性格不走後門才奇怪
如果你寫出來的只是情緒性的字眼 其實非常的好回 這裡
的人十有七八都寫過首長信箱之類的東西還不懂嗎?我個
人覺得這個離島特考要切入點是現行地特無法作到的原因
是什麼?還要特設一個離島地特 一邊在說離島加給高 一
邊再說離職率高 那麼極端的兩種卻同時出現??這論述根
本相互矛盾 很簡單,先把離島地方近幾年的轉調或辭職
比例 數量統計起來看看是不是偏高嘛 偏高狀況再去了解
是什麼原因 針對較大可以解決問題的原因去入手吧 結果
通篇完全都沒有這樣的描述 感覺就是一個原在幾百里的
台北考試院 可能看到或別人跟他講了問題 就在台北想出
了這麼一個方案 都不知道是要解決問題還是增加問題
而且這整篇看下來 為什麼加了一個面試就可以把人留下
來 強制的限制轉調都無法作到的事 面試就可以?況且,
誰在面試時會說我要準備考試 我不加班 我時間到要跑
有更好的機會馬上跑之類話 就算講了 報到完全作相反
你又能怎樣?解決問題的方式完全無法解決問題啊?整篇莫
名其妙
外島憑啥加給 首都更難活
不然樓上可以從台北市換到馬祖蘭嶼試看看
未來離島應該會成為洗官的缺口,透過關係錄取後,綁定一定
年限後,再調回台灣,誰還跟你待離島﹗
洗資格 能調台灣很多都調 cc
科科,推幾年後就會變成全面口試
執政黨不演了
超爽的走倒退路耶
疾管署就有不是用考試而是靠面試去離島成為正職的護
理師,然後1年後再調回本島的同機關,所以也不用綁到
3年
要破綁約,生個小孩就行了
這才應該限制轉調出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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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特考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增設口試草案「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規則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卓見。 任何人得於112年8月31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考選規劃司第一科表示意見 (傳真:02-22363672,電子郵件:000463@mail.moex.gov.tw,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 之1號)。6
[情報] 109年一般警察、鐵路人員考試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選特三字第1091500093號 主旨:舉辦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9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 鐵路人員考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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