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升官等考試通過後升任請益
今年有幸薦任升官等考試通過,考試前已經占委五至薦七的科員缺,想請教各位先進,這次升官等考試通過,是否直接將考試及格證書拿給單位人事,即可直接升薦任第六職等,不用再去外面找薦任的職缺?
另外如果依及格通知上所說,我在考試及格當日(113/11/12)即取得薦任資格,今年考績是算薦任第六職等還是算委任第五職等,又從何時開始計算薦六的薪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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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關首長同意讓你回溯自考試及格生效日起原職改派
即可銓敘薦六,並自考試及格日起可領薦六薪資。
2.今年考績是以薦六資格打,如果符合上述回溯自考試
及格日起原職改派(1月)的話,就可以作為考績升等的
依據;但派令生效日超過2月的話,因為是併資考績,就
不能當考績升等的依據。
同上,而且其實可以依考試錄取通知函先辦理發派!
要參加考試通過
請問如果是一月通過,三月重新發派是否今年考績就無法算
要看派令生效日啊!
請教一下,我目前已佔5-7職位,拿錄取通知函給人事
,請他幫忙啟動程序,他說要拿到考試及格證書才行。
我說錄取通知第六點有寫可當臨時證明,他堅持要考試
及格證書。請問會否影響權益?謝謝。
機關首長不異動就還好!原則上都可以追溯至榜示及格之日
生效;但若首長異動,就只能追溯至新任首長到職日!不然
就找更上級人事單位或銓敘部長信箱!
感謝樓上 nc 兄回復
感謝各位先進的寶貴意見
跟wideningyre說的一樣 人事也是說要及格證書開始
那不知道錄取通知書又是另一種說法 懷疑中~~
請問多久可以下載考試及格電子證書?
就結果來看沒差呀,會需要拿來當臨時證明應該是非原職需要
急用人,要不然就尊重人事的內規
曾經有某首長在榜示後核發證書前不幸病逝,結果該機關升
等考及格人員在榜示後沒有先辦發派,等新代理首長上任後
發派追溯至榜示之日,送審後被銓敘部打槍,只能追溯到新
代理首長到職之日起!當事人提復審也沒用!
哇,銓敘部在意的點在哪裡真的是不懂,那代理首長到職前所
有公務都停擺的感覺,作了也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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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高考二級是不是升官速度比三級快??大家都知道高考二級學歷資格為碩士高考三級為學士, 另外考上高考二級以薦任七職等任用。 我想請問大家, 高考二級是不是升官速度比三級還快呢?? 官階薦任七職等任用是不是比薦任六職等還高很多??12
Re: [心得] 7年5乙,我的食蟻獸公職人生唉 其實我想說啦 法規已經明文的東西 沒有人要相信 唉 然後相信一些 "我覺得 我認為 應該是如此"的話 各位辦業務時也是這樣嗎? 各位是靠印象派在做事作處分 然後再被上級機關訴願會和行政法院撤銷打臉嗎? 以下只就升官等任用部分進行討論 先來看法條11
[人事] 專技轉任 相關問題1. 專技轉任入職的是不是錢比考試進去的少? 我看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第五條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並領有執照後,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二年以上,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得轉任薦任官等職務,並以薦任第六職等任用。 前項轉任人員,無薦任官等職務可資任用時,得先以委任第五職等任用。7
[請益] 商調職等問題各位好,我是97地特普考考上的,98年3月開始工作,現在應該是委五的頂了(人事說明年 應可排到委升薦受訓缺) 最近在看商調缺,有一個缺的官職等是寫: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資格條件的部分是寫: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 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 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綜合行政職系,且無公務人員7
Re: [問卦] 35歲10職等算很厲害嗎?十職等是簡任 六到九職等是薦任 簡任和薦任的官等不一樣 不能兩職等內權理 (就是薦任內的話 七職等以上就可以權理九職等的職位)4
未分類請問若目前佔了一個缺是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目前是四職等,我以後 是五職等頂後可以直接考升等考或是升官考到薦6嗎?謝謝。 --4
[請益] 今年升薦任考試的考績?請問版友 今天順利通過升薦任考試 本來以為考績會用六專業加給去算 但人事只給五 因為也找不到相關規定 請問這個有哪邊相關規定可以知道嗎 升薦任當年是領5還是6應該還多人@@ 怎麼一直以為6 謝謝版友賜教3
[問缺]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金門缺想請益板上先進以下職缺如何, 主要想徵詢方向有以下幾點: 1.是否有宿舍? 2.是否需要值班、輪班、常態加班? 3.機關風氣如何?擔心離島人治較嚴重是否有檢疫執法困難?3
[人事] 升官等考試類科與職系任用問題各位前輩好: 想請問原本銓敘的職系為矯正職系(現已合 併為司法行政職系),後單向調任至綜合行 政職系5或6至7的科員職務,銓委5,那麼 薦任升官等考試報考曾銓敘過的矯正類科,1
[請益] 委任與薦任職缺我本身薦七,之前都投“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的缺。 最近看到一個缺是“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請問這樣是降調薦任 第6職等,也就是同官等,仍支原薪。不知道這樣理解對不對?還是有可能是委任的薪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