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農經課技佐
徵才機關: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農業技術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0/09/24~110/10/04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升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農情調查
2.休閒農業區事務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
1.現職人員請透過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投遞履歷
2.請將相關證明復健上傳至系統(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現職之銓敘函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3.非現職人員具備資格者請檢具下列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備註日夜間連絡電話)、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影本、最近一次銓審函影本、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並加蓋與正本相符字樣)於10月4日下午5時前寄送(或親送)至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人事室收
4.資歷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職缺類別:
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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