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發生這樣的事情是否會影響機關公信?
有一位當事人A
A是被告 案件正在地方法院審理中
A被告有一位二等親的家人B是顯赫的官員
在A的案件審理期間
地方法院的院長C派了某位法官D去拜訪B
雖然談論的是政策宣導的公事
但言談中法官D卻代為表達院長C對官員B的崇拜之情
就算C、D都不是承審A案件的法官
可是C、D卻對A的官員親屬B逢迎諂媚
請問這樣是否涉及程序外接觸禁止之類的規定?
或是否會影響民眾觀感 進而影響司法機關的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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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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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是在公3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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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舉證,他們說是朋友間的拜訪,很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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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法,關鍵字,聲請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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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你這不可能算可聲請迴避事由,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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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先證明C和D有試圖影響承審法官的判決 @@
噓
廢文
噓
法律版已經貼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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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才是重點!符合論理經驗法則於自由心證下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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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感就好!亂搞一通就算沒接觸,觀感能有多好?
推
就算沒有被告存在,如果有新聞報導逢迎諂媚的事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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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還不電爆你!
噓
.
推
法院各個法官都馬各自為政,又沒什麼隸屬關係,然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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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前有沒有看版規?這錯版了吧
噓
????????
噓
洗文洗文到這裡?
噓
你先把ABCD的名字報出來才知道會不會(X
噓
法院有什麼公信力?在公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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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感上能吃逆!?講點實際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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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需要信譽,司法獨立,他說他是神他就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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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得不明不白 連記者都不會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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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力是個屁,現在法院談的是強制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