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升官等考試合格升等問題
※ 引述《Eun (新的旅程)》之銘言:
: 小弟去年五本五佔p5,p6-p7課員缺,有幸錄取110年委升薦升等考,想請問:
: 1.是否會直接改敘六本一
: 2.改敘時間點會不會影響今年考績能否做為考績升等之依據
: 爬文看到升等訓幾個但未看到升等考的,請先進解惑,感恩!
借標題問一下
因委升薦升等考的資格其中一項是可報考「現任或曾任職系」
曾任職系考科對我來說是比較有把握的,所以就以曾任職系(技術類科)報考
今年也有幸及格
而現任職系行政類科,是以20學分經銓敘認證具專長才轉任的
(科員缺,也已任職多年取得資格)
想問的是,像我這樣以曾任職系的資格考過升等者,現任職系(科員缺)可直接升等嗎?
當初報考時的我個人認知是可以的(要不然幹嘛考 XD)
邏輯上,我取得曾任職系的升等資格
相當於前職系高考及格相同資格沒錯吧?
以該資格任現職,就算原本不行,但因專長認證加上早已銓敘獲得現職系資格
不也應該從薦六開始爬,而不是委五吧?
因為本單位承辦沒碰過這種案例,所以人事有跟我提這疑問,讓我對原本認知存疑了
想請問有沒有哪位前輩,是跟我相同案例升等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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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歐,前單位的人事是考戶政升等的
可以,經銓敘審定的職系都可以報考,考試及格、又剛
好是有跨到薦任(例如科員p5,p6-p7)的職務就可以升
等改敘
感謝回答!比較安心點了
※ 編輯: airlow (114.27.18.25 臺灣), 01/22/2022 23:11:59結論是可以的 但思考邏輯不是你想的這樣 你是因為升官
等考試通過後 依任用法取得薦六任用資格 另依俸給法即
應於"初"任"薦任"職務時敘薦六 但你的升官等考試類科
依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 是只有取得適用其考
試類科職系 所以是因為你原職改派初任職務 依俸給法
就應換敘薦六官職等的待遇
漏字補一下 原職改派初任薦任職務
至於你原職改派並換敘至薦六 又經銓敘部審定 你就等於
現轉任後職系的「銓敘合格」具該職系薦任任用資格
這個是果 並不是因 不要把它倒過來了
原來如此,感謝解惑
你們人事也太鳥了吧 連這都不知道。
其實也不太好怪人事,我自己一開始只是很自以為的認為應該可以才合理,但不知道原因 人事是很細心處理時有看到前面ez大講的細則第12條所以才覺得有疑慮 他也不是直接說不行,而是下週再幫我問問看 只是剛好卡假日就害我心情很懸就是了 想說難得及格了,結果卻是不能適用,難道要調職找原職系的職缺才行嗎XD
※ 編輯: airlow (114.27.18.25 臺灣), 01/23/2022 00:55:33可!我考司法行政,當時直接銓敘原職教育行政!
請問0121改敘後 1月薪水如何計算 要參考那個法規條文
原則會追溯到及格日 110似乎就是1/21所以會自1/21補發
薦六至委五的專業加給差額 至於何時補看機關 有的機關
在發派令就會補 有的會等銓審下來才補
但如果你是及格日就占到跨薦任官等職缺的人 自然是自你
占到薦任缺的那天開始生效 不要想追溯至考試及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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