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第一次申請失業給付 已爬文(自己回自己)
謝謝板友們的留言 以及來信分享經驗的板友
不好意思 我自己文章自己回
我來分享一下今天打電話過去的經驗
(這是我第一次申請失業給付 所以不是申請失敗的原因)
我前一份工作和目前這份工作 皆屬於定期契約
我被打槍的原因 在對方所說的法規上
但法條是死的 解釋是活的
就業保險法第11條之1我符合
過去三年 我有35個月的保險年資 遠遠超過一年沒錯
但就卡在第11條之2:
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
六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並準用前項之規定。
我的狀況 就是卡在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六個月以上的認定
前一份工作(級距43900)是2022年1月自請辭職
2022年 2月空窗 月底找到新工作
2022年 3~7月共五個月 勞保級距45800
差別就是卡在 我兩份工作皆屬於「定期契約」
就業服務站人員對法條的解釋
我這次是屬於非自願離職沒錯 但未滿180日 (還差30日)
我前一份工作雖然也是定期契約
但是是自願離職的原因 所以不能累計在一起
所以沒有申請給付的資格
我自己是覺得滿遺憾的啦
畢竟法條裡面寫的有模糊空間 我也有自己的解讀
在過去的一年內 我確實有滿11個月的契約合計
即"準用前項(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 之規定"
法條並未說明這契約的認定方式
只是2021/08/01~2022/01/31 不被就業服務站方採計而已
由於現在還在職 先把工作交接好
邊交接邊找工作囉 希望能夠找到更高薪的工作
謝謝大家熱心的回應以及板友的來信
真的非常非常的感謝!
希望大家能夠工作愉快 加薪 升遷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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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ypeprince (220.137.74.119 臺灣), 07/20/2022 23: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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