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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關於永和車禍

看板ShuangHe標題[閒聊] 關於永和車禍作者
n12052233g
(hemisoulllll)
時間推噓19 推:21 噓:2 →:46

拍謝 菜雞

今天早上騎共享機車來永和買早餐完要回中和
然後從竹林路 往永貞路方向

一個阿姨違規 沒走斑馬線過馬路
也不看路
總之 我往外閃了
他突然小跑步
雖然騎30 但根本來不及煞車 就撞到阿姨了
慶幸她沒怎樣我也沒怎樣

總之做筆錄的時候
因為她違規被告發
一直嘴說他是什麼林德福以前秘書
說怎麼被撞還要開單
還叫立委要來關切交通大隊
我整個問號到不行


我就想私下和解 不想調解或上法院
就被阿姨凹幫他付300元違規
不然她說什麼 她看醫生要跟我求償
之後我和解書簽一簽就閃了


想請問如果碰到這種
有什麼比較好的處理方式嗎
我知道不管是否是行人違規
騎車的人肇事責任都比較大
QAQ

大家小心
附上擦傷照
https://i.imgur.com/LWaoXNy.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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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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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12052233g (27.247.166.195 臺灣), 10/10/2021 15:45:37

laugh856210/10 15:46沒有 遇到這種說什麼有後台澎風的老人300塊賠一賠就算

laugh856210/10 15:46了 不要跟他盧更多東西

JONES081610/10 16:17無言

cyh221010/10 16:283百當捐給街友了~要是倒下去沒起來,就算老人違規你賠更多

anly88810/10 16:29膨風而已,根本沒後台

anly88810/10 16:29跟她說,妳叫來的後台我會全程錄音錄影

anly88810/10 16:30丟上網路,看大家罵的是誰

anly88810/10 16:30不要害你的後台最後丟了飯碗

toyamaka10/10 17:41你真的傻了,責任幾乎在她啊! 互告也是你的贏面大啊!

TakeMyUltra10/10 17:44嗆一個更大尾的backup 這種垃圾就怕權勢

laugh856210/10 17:53給9樓 那是因為對方沒事才責任在她 要是今天她被撞倒被

laugh856210/10 17:53對向輾過/輾死 我看原po要賠慘了

garyrush10/10 18:26300元我都不想給,我寧願捐別人也不想給她

n12052233g10/10 18:37qq也沒監視器 阿姨說她有看兩邊

n12052233g10/10 18:37因為她只看右邊 本來要過了 後來有車又後退 然後沒車

n12052233g10/10 18:37他就過了 完全沒看我這邊

n12052233g10/10 18:37怕被盧小小啦 QAQ

n12052233g10/10 18:38我根本來不及反應 路徑大概像恰恰

iqqi420010/10 19:40拍拍 之前我也被三寶凹過 行車紀錄器裝一下不然都吃虧

hsintzuyo10/10 19:52拍拍原po 秀秀qq

oitecard10/10 20:24真心認為付完300元後,可以簽一份和解書,對你比較有保

oitecard10/10 20:24障,未來她要灰刑事告訴,您也不必擔心。

oitecard10/10 20:25抱歉!沒看到已簽和解書

aphei10/10 21:24花300元,讓她老人家繼續享有優越感(不過以後她也可能被這

aphei10/10 21:24種優越感害死XD),你也省下跟她糾纏不清的時間,值得啦!

aphei10/10 21:24這種事情不要糾結於誰對誰錯,在最短時間內能解決這件事情

aphei10/10 21:24才是重點!除非你無業啦,不然一天的薪水一定遠不止300元

aphei10/10 21:24啦…300元便宜啦!

kevin122110/10 21:41社會亂源

n12052233g10/10 21:57謝謝大家 做筆錄時候

n12052233g10/10 21:57阿姨 還在跟交通大隊警察吵 為什麼要開單

n12052233g10/10 21:57我說做筆錄是要保障你我

n12052233g10/10 21:57如果你今天怎麼了 或我怎麼了

n12052233g10/10 21:57雙方都有一個聯絡的方式

n12052233g10/10 21:57心很累 和解書上 我都有寫 雙方不提 過失傷害 跟損

n12052233g10/10 21:57損害賠償的部分

n12052233g10/10 21:58對了 再談和解時候我也都有錄音 永和路比較小條 大家

n12052233g10/10 21:58真的小心

u9687310/10 22:13id=322

u9687310/10 22:14原po參考一下,刑事告訴權不能預先放棄

wtfconk10/10 22:30給她3百算是最划算的退場機制了,不然後續一直纏更難過

wtfconk10/10 22:31不過你要記得在警局要簽調解書而不是和解書,前者才有效力

kevin122110/10 22:41法律真很文字遊戲,哀

YAUN10/11 00:16在永和遇到國民黨的你要識相一點

JONES081610/11 01:34一堆人覺得付300省時間跟精力很賺 但是根本就助長這些

JONES081610/11 01:34無法無天的人 不過台灣社會就是這麼扭曲 對錯就看個人

JONES081610/11 01:34

iamseanx10/11 01:39u大連結失效 總之就是私下和解之後對方還是可以告你刑

iamseanx10/11 01:39事 原po要注意!!

jenoren10/11 02:56刑事告訴權是無法捨棄的哦!原波或遇到相同紛爭的板友,

jenoren10/11 02:56應在雙方當事人洽談和解當下,除列明「民事和解範圍與金

jenoren10/11 02:56額」並經雙方具名簽署之外,亦應一併要求對方簽署「刑事

jenoren10/11 02:56撤回告訴狀」。

jenoren10/11 02:56詳細解說之傳送門如下:

jenoren10/11 02:56https://reurl.cc/WXvkO9

wallowes10/11 15:41我倒覺得300能解決很划算了

IOU952710/11 16:05傻了..以現在來說,哪個政治人物敢替違法的人關說是找死

dukeduke10/11 16:32300給一給,不要浪費時間在他身上。不管誰的責任,之後

dukeduke10/11 16:32如果要上法院,時間成本就超過300了。當給他買藥吃

s98533210/11 16:51關林德福的事?什麼叫遇到國民黨小心一點?

garyrush10/11 17:47樓上,阿姨自己亮出林德福的名號…..

s98533210/11 23:26我是針對某樓留言,「遇到國民黨識相一點」

zhizhi070410/12 11:10林德福不就是國民黨的?

frequency92410/12 12:42300元打發,不要牽連太多真的是最好解。

sm07619810/12 18:58就跟她調解跑法院啊

kevinkuokk10/12 19:33她這種過馬路方式 總有一天會害死自己

qoorocker10/13 14:12300跟後續跟他耗的時間 300很值拉~

mycat7710/14 01:02新竹的某議員就是替違法的關說,現在還活得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