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終於打到釋憲了
※ 引述《ilove1530 (坐等Maxsym TL550)》之銘言:
: ※ 引述《ilove1530 (....)》之銘言:
: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13926010088733&id=1000441401042
: : 大家可以回家了
: : 唉
: : 上國道那天何時才會到來....
: 自已回自已一下,憲法訴訟法上路了
: 或許可以期待一下吧....
: 二輪想上個高速公路怎麼這麼難
: 下輩子當日本人還比較快上高速公路..
稍微研究一下,這個東西還是得先有一個被罰、然後窮盡救濟手段後仍無法平反、或認定裁判違憲才可使用。
說起來這個憲法訴訟法也是自相矛盾,講是講是由大法官解釋,但又不是大法官特別英明還怎樣,行政訴訟從地方法院到高等、最高等法院都覺得這樣判沒違憲,怎麼到大法官那邊國家就會突然良心發現判決有可能違憲?
說到底,台灣行政法庭一來沒有交通類別的專業庭,二來法官多數也是四輪主義至上系統內的一員,要他們公平公正公開看待機車禁駛高速公路這件事情是否違憲,一個字:難。
總之有空先來查一下我的違規計點歸零了沒,上次萬里隧道被逼車還被罰24000那張透過行政訴訟是確定退我罰款,但點數3點照計,如果要再來打這個高速公路的部分勢必得騎上去受罰,點數超過就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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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是要習慣這個“國家”?沒有公平正義這件事,
法官醫生都有自己的政治立場,幾乎沒有站在中立角度
辦事的,悲慘
同意沒有專業庭這點,現在社會變化很快,但是法律越來
越不能與時俱進,在交通這塊,搞不好,法官自己平常違
規也不清楚,難顯正義
庭審會參考專家意見啊,但是專家都交通幫wwww
我跟你說我認識的芝山行政法院庭長 都跟我說機車
要小心騎哩 因為人家都開車啊 所以心證可想而知
再怎麼差法官都至少開國慘老車 沒看過騎機車的
使用什麼車輛其實不是問題 問題是對交通的理解到哪裡
板上都有在騎車的酸別人路權小鬥士了
更何況是在車本主義下被教育出來的一般駕駛
一堆法官甚至連車都沒有
其實現實生活中本來就沒有公平正義,都要靠人的良知盡量做到
。要的東西只能自己努力去爭取。
人治社會的樣貌
其實普通法庭上訴有個問題是學長姐判的學弟妹通常不
敢改判 憲法法庭至少解決了這個問題 畢竟大法官年資
都高到沒在care
樓上沒說錯。普通法庭一大陋習就是參考過往判決做判決
路權鬥士也是有兩種,爭取道路平權的就是respect,另外一
種喜歡把車速無限上綱的那種就是欠酸。
爭取道路平權的唯一目的就是安全
以安全為目的的人怎麼會把車速無限上綱?
不覺得矛盾嗎?
具備正常駕駛觀念都知道公路嚴重超速是危害自己跟別人
的駕駛行為
自己把爭取路權的人先畫成兩種
跟到處貼重機就是愛飆車的標籤仔 好像沒什麼差別?
只有邏輯有問題的人,才會把路權跟亂騎車嚴重超速的人
綁在一起,男人都有GG都會強姦,笑死人
沒錯啊 超速就針對他行為或言論鞭
大法官在釋字第601號中有提到,他們並沒有比一般的法官來得
崇高,而只不過是分工上有所不同而已,他們把自己定位為憲
法上的法官,而且一般的法官也不能單純覺得法律違憲就逕行
拒絕適用,還是需要由大法官來審理,所以並非因為大法官比
較英明才交由他們判斷
重機這麼小一台,上國道假如都給我飆到200,這樣絕對
讓四輪駕駛切換車道超級危險
公路上200想投胎的多的是,不分平路高架
某樓留言讓我笑翻
所以四輪駕駛飆到200好安全
四輪飆200絕對比二輪安全,多四顆輪子穩定度更高啊!
四輪比二輪多四顆輪子?難怪你也只能說出那種言論
照某樓邏輯,卡車輪子更多更安全,國道應該禁行四輪汽
車
以免四輪飆到200妨礙卡車切車道
汽車上200UP不是每日任務嗎?
憲法只保障人權不保障路權、懂?
某樓八成是個低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