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偽造文書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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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沒有實際巡邏吧 真的有上班哪有浮報加班費的問題
怎麼好像我們單位的6號
他有被授權改班,而他改完也確實有去上班的話哪有什麼問題
要看有沒有足生損害於眾人吧
人家又不是簽了跑去躲起來還幹嘛,何來浮報超勤?更
何況A很長要去開會幹嘛的,不再所裡,臨時要變更勤務
,B幹嘛不能改
想要捅人嗎?蒐證要確實餒
一般班不就都授權副所長排的嗎?
先看有沒有簽出和實際去巡再說吧
這什麼邏輯有用腦嗎
原來主管不能改班
主要是當日勤務表是蓋所長的章,就算有授權副所長改班,
改班後也應該是蓋所長的章吧?怎麼會蓋副所長自己的章?
這沒有竄改勤務表而有偽造公文書的問題嗎?
副主管不能改班嗎,什麼邏輯
浮報加班費?加班費不是有上限?浮報三小?偽造文書三小
?你心態真可議
所長授權何來偽造?這頂多算小瑕疵應該不至於違法
發問這種問題,新警察嗎
你也可以直接檢舉上去 就會有人給你答案了
我比較想知道正副主管專案學長巡邏,但A或B躲起來消
失,只有專案兩名學長自己巡,事後也報上班時間,這
樣O不OK?
除了貪污以外 就算罪證明確 最後也都緩刑 但檢舉人絕對給你
督到待不下去
樓上,如果檢舉人匿名呢?怎麼會知道是誰?
好奇問個,照某幾樓學長的邏輯,分隊長、小隊長只要有領
主管加給的,也都有權自行改班嗎?反正事後被捅就說主管
授權的?
如果主管跳出來說是他授權的,哪裡有皮條?說實在的沒辦法
一刀斃命就不要搞小辮子,多惹人厭而已
你可以先桶看看啊,之後你就會知道了
匿名?警界的匿名比不上靠北粉專的匿名投稿來的有用
及安全呢!你新警察?
我猜拉,是不是要弄線上立破?
良心建議,沒改到你的班或是坑到你的錢就別出頭了
畢竟這圈子的風氣...
被檢舉的向來不會有事,有事的都會是旁邊無關的同事
,整間公司到時候也是埋怨檢舉人
我記得內部檢舉不能匿名,還有誰改班蓋誰的章沒問題。
你唯一能下手的,是有沒有出勤事實,不然建議不要想孔
想縫,會燒到自己。
頂多涉及分級授權的問題,真如你所說拿所長章蓋才是偽造
文書吧
勤務表蓋所長章代表當日所長當班,又不代表只有所長有權
利變更勤務表,看有沒有授權,變更勤務表最大問題應該是
沒有經過分局審核。
大家簽出入都簽整點 這樣要不要送偽造文書XDD
匿名 ㄏㄏ
看起來是要鬥人還是逗人發笑?
他如果改自己攻勢勤務然後躲起來不出去再來討論
你和B是有多深仇大恨啊,這種小事也要檢舉,如同上面
學長說的,B改班表私自拿A的章蓋才是偽照文書吧
有領主管加跟有沒有權排班是兩件事好嗎
你的問題在於只要主管願意坦你的檢舉就不成立了 除非兩
個不合 不然主管只要說他同意或授權就沒事了
這還好吧?比較沒良心的是值幹的時候出事,自己改成空
班的,那才北爛
剛畢業所長看到我們抓酒駕回來馬上改自己巡邏報獎算
嗎
看你舉證確不確時Lo…只是建議沒辦法一刀斃命最好別做!
跟官鬥最好如果沒山或不要命了,最好的結果是兩敗俱傷
B把自己空班改成巡邏,還蓋上B自己的章,沒有「變造」公
文書的問題嗎?
你的意思是我有案件加班,正副主管蓋章加班也不行囉
副主管不是本來就有自己改班的權力嗎?我看小隊長也常自己改
檢舉函不管送調查政風廉政 常常第一步就是發交督察室清查然
後查無不法
想捅就去捅 快點
去司法院網站用關鍵字搜尋,案例很多
我猜一定又是所內的怪人 被排擠才會這樣出招
雖然可能b是壞人 但這種心態是要旁人怎麼挺?
誰改的誰蓋章啊 難道你承辦案件 整份卷都你的章?
副所長一天帶班8小時? 你根本不懂主管怎麼報加班費吧
自己蓋自己的章有偽造文書?
那你筆錄打錯字用手改,再蓋自己職章算不算?
真的很糾結耶 XDD 那原PO就去檢舉吧~
副主管不是本來就是主管代理人?主管不在副主管代為
決行沒有不妥吧?
小心正副所長沒事 反而自己出事
匿名.. 要找檢舉人會找不到嗎 檢舉下去他沒走 就是
你要走
去檢舉吧!這個行為不可取 記得回報成果 XD
何來的想法?你真的有意見就去檢舉結果如何自行承擔,
而不是上來找人佔瞎
笑死我了
爽軌制度產物,不忍.…..
副座蓋章就蓋章阿,主管加給領假的阿
如果所長輪休或不在所,蓋所長章還比較奇怪吧
所長排的班他不在副所長不能改?
主管權力先不論,變造公文就是偽造文書,刑法老師真要哭
了。
既然你心有定見何必上來問?
無製作權人+以他人名義~ 副座無敵啦
變造公文是屬「偽造文書罪章」沒錯吧?
要檢舉就快去==囉哩八嗦的!記得回報你的下場就好~
公司裡面的人絕對會被你牽扯到的~~
所長不在就副所長代理,難道因為今天蓋所長章,所長外
出後這個所就沒主管了嗎?
蓋所長章才有問題吧 蓋自己章頂多有缺失 絕對不會有刑責
到現在還抓不到重點,重點在改班後有沒有確實出勤好嗎,
勤務表本來就算副所長的權限,你到底想捅什麼
要捅就快去捅一捅啦,我相信之後你調走你同事都會好過很多
想找人讚蝦就說啊。要檢舉就快去啦
有這種莫名其妙的同仁真是警界悲歌,想捅人就算了,重點
是身為刑事司法體系的一員 連構成要件都不懂,不僅不懂
,個人的法律素養更是令人瞠目結舌的異想天開,我看還是
先充實自己再學怎麼捅人吧,peace。
重點是別人跟你講了還要繼續死爭,完全搞不清楚重點在哪
裡,想捅人還需要找人背書,找不到就硬要找到為止。像極
了某些掌棺呢。
樓上學長,構成要件會不會成立,也不是你說的算吧?有達
到構成要件的刑案移送後就都全部起訴嗎?我想你應該知道
偵查主體的概念吧?
真的喔,以後民眾進來有債務糾紛說要告詐欺通通都受理
起來喔,不要再講甚麼警察不管民事惹
原PO真的直接去督察檢舉或地檢告發啦 反正你想法這麼硬
看別人推文的說法應該很痛苦
支持你快點去檢舉喔!可以寄去鼠漲信箱喔~記得檢舉
完截圖上來看看
照你意思那你自己也無法判斷構成要件囉?
你這樣論述就該當的話,可能我們整隊的人都被移送了
欸
所長放假 請他回來蓋章嗎?
如果副所長開電子檔改班後重新印一張勤務表出來然後拿主管
章蓋上 才是偽造文書
1.不會。2.不會
副所長改班天經地義吧..就算值班幹部拿副所長的章先改班再
報告我也認為剛好而已。
改班表感覺也沒有侵害到偽造公文書的法益
ㄏ
給你個建議,要桶不要抓這種小地方,抓個有貪污治罪條
例的,一刀給他死,不然他沒死,就是你死了
趕快去檢舉啦
連這個也要問?第一天當警察?
爆
Re: [爆卦] 徐巧芯告綠營側翼造假我人現在正在松山分局報案,提告以下五項: 1. 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佈謠言罪(公職人員選罷法104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偽造私文書罪(刑法210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偽造署押罪(刑法217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4. 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刑法216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8
Re: [情報] 新竹,憶芯科技,不給加班費(已和解)這行政小姐跟經理已經涉及「偽造文書」罪了… 之前高雄就有一家公司就是這樣偽造出勤記錄, 結果被高雄勞工局勞檢的時候發現,移送檢察署。 該公司的經理就被判了6個月有期徒刑。 詳情可以看這篇的blog文11
Re: [爆卦] 林智群要告鄉民了我才疏學淺 看不太懂這要告什麼罪才能起訴 大家有頭緒嗎 也沒什麼侮辱性的字眼 也不可能偽造文書啊4
[課業] 機車引擎號碼,性質?107年 司法考試五等 法學大意 第49題 甲將舊汽車之引擎號碼鋸下後,粘貼至另一新汽車之引擎上。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 確? A甲成立偽造印文罪 B甲成立偽造私文書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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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偽造文書v.s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請問台電的請假制度 只有三點離開廠內 長官給你請一天病假 合理嗎 是否有偽造文書的 嫌疑 --- 犯罪啊 偽造文書罪自己看一下 所以我之前曾經說過,全台灣大概每個人都犯罪過,只是你們自己不知道那是犯罪而已 因為偽造文書機乎每時每刻都在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