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有關員警提告問題
各位學長姐好,佔用時間及版面資源先說聲抱歉。
小弟職司所內交通檢舉業務,
日前處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
並依規定逕舉製單送出,
孰料其中一名收到罰單的民眾,
將有小弟職名章之罰單PO上臉書地方社團,
並貼文以「有牌流氓」之詞辱罵,
留言處雖有正義之士群起圍剿,
但該民絲毫不覺自己有錯,
故小弟想提告給對方一個教訓。
但,不知警察人員提告該循何程序,
有沒有遇過相關情形的學長姐能指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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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同事提告就這樣,跟辦妨害公務差不多意思
勤餘時間或休假時間直接備妥資料去派出所提告就可以了
吧?
樓上一線三大大
專業一點,自己寫告訴狀(範本網路上都有),找時間去地
檢署遞狀
找派出所提告是一般市民的方式
直接去地檢遞狀
小弟之前去北檢遞狀,備妥相關資料後交給檢察事務官,不
用5分鐘就可以離開了,後續會再去偵查隊或市刑大做筆錄
想吉妨害名譽會因為告訴人的職業而走不同的程序嗎?@@
你下班也算一般民眾啊
不過建議到LAW板看看妨害名譽吧
不是那麼容易告成功
回樓上:但這世上有太多人天真地把自己身家資料公開上網
……對惹,以下這篇文章可供參考:
如果在臉書上發生的話TPC_Police板兩年前也有個討論串:
不能告妨害公務(侮辱公務人員)前幾天有判決出來
還要等法院判決出來喔?承辦檢察官在夢遊嗎?
事後貼臉書算「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嗎?
告訴狀 民刑事一起遞
不知道有哪位檢仔佛到幫忙轉送民事起訴狀,真想認識惹!
而且如果想要吉附帶民訴,也要等到刑事起訴,法條就有:
https://bit.ly/3o2IuOp 所以請問一起遞的有先試算好
求償金額、民事裁判費,甚至委任律師要花多少蔻蔻嗎?
建議去地檢署,然後可能試探一下單位長官會不會反感
因為最近長官的腦袋在那邊說什麼妨害公務侵害的法益
是機關,所以員警不能跟當事人和解什麼。怕他們在
那邊7788的
感謝各學長姐解惑!
如果還要堅持吉妨害公務的,就算今天以前都沒看過法條,
今天起可以開始看吧:https://bit.ly/3CM3z3w
(勘誤:今後若有空可以開始看吧)
順便請教esspx:如果對方聲淚俱下請求送您一打乖乖桶和解
以換緩起訴,未知這算是給對方一個教訓嗎?感謝!
沒打算和解,就是受不了臺灣警察太好欺負,做份內事還要被P
O上網侮辱,如果還要我提告才要道歉,那我想那也不是出於真
摯的道歉。
去地檢提告,不要製造同事困擾
回esspx:那您或許要評估您所預期的教訓到底有多大惹,
相關教訓的的上限這裡有:https://bit.ly/3uaeC3u
(其他的實務裁判太多先不貼了。對了,在下不是警察)
謝謝您的意見!
(OS: 最傷害警察尊嚴好像是爹親娘親的薯掌吧?)
當警察天天受理報案的不會報案?
當然知道怎麼報案,我只是想了解是不是有額外要注意的地方
,樓上這位學長火氣不用那麼大
我之前接這個業務 沒看過有人po網 倒是電話一堆 我都嗆
他要就來派出所吵 順便看影片讓我洗你臉 基本上馬上就掛
電話了 哈
記得是資料準備齊全直接去地檢 檢事官會直接做筆錄
不然也可以學龜山仔 去留言叫他有問題來派出所 記得不要
用真帳號
學長辛苦了,這位民眾是比較誇張,下雨天駕車連續三個路口
轉彎未打方向燈,被後方機車騎士檢舉,然後收到單硬拗是一
個違規地點,罵我搶錢有牌流氓
謝謝學長們提點,我會直接去地檢!
還有該臉書社團文章是否為不特定人讀得到,甚至連沒臉書
帳號的人都讀得到,這事關是否公然的關鍵……
我處理車禍,明明就是A車違規才發生碰撞,給A車看監
視器,A車仍堅持是B車來撞他的。裝睡的人,叫不醒啦!
現在一堆巨嬰民眾,我也很支持原po提告
直接地檢署遞狀即可
專業點直接到地檢署遞狀,這一定成,之前才有一件成
案的有上新聞,賠了3萬多
告發侮辱公署看看
警察的尊嚴自己維護
感謝各位朋友寶貴的意見!
社團如果有可能使不特定多數人看到文章是有可能構成
公然這個要件的
刑法140條後段,對於其依法執行執務公然侮辱者。是有
機會構成的
吉起來,分享同事之前的經驗,他也是自己具狀去地檢提告
,後來勝訴,對方賠了不知道幾萬。
確定「侮辱公署」、「刑法140條後段」[註]會成功嗎?
[註]: 刑法140條還分成兩項耶,到底是說哪一項的後段?
還有esspx是自然人,怎麼會變成辦公的地方呀?@@
(會不會連在下09/25 15:12的推文都拿去吉呀?)
此外,未知「賠了3萬多」、「賠了不知道幾萬」指的到底是
非執行公務,就用309條去處理就可以,你已經有他的資料
,在蒐證完整就可以去地檢直接按鈴申告了
刑事的易科罰金,還是民事的損害賠償呢?可能也需要釐清
(在下十年前就收過站內信被嗆要為八卦板推文道歉,否則
要吉在下妨害公務,結果到今天都還沒收到刑事傳票……
再回看這篇部分推文,現在覺得不意外惹……)
(其實也不用按鈴直接走進去,除非要表演給商業媒體看)
看人啦,叫人去告又不是自己跑法院,累耶
支持學長提告!我們收到民眾影片檢舉,製單告發也是
我們的工作,不告發到時候檢舉民眾又說我們包庇,依規
定告發還要被罵真的是很賭爛,怎麼不怪自己違規?
昨天攔一個沒兩段式的,還在那邊靠北說什麼這麼缺喔,
年底了要業績、奇怪欸那你違規幹嘛
不要以為寫訴狀去地檢比較高尚好嗎,還不是發查到偵查隊
,而且地檢的公文速度至少也要兩個月,自己跟同事還是到
偵查隊做筆錄兩個月說不定都移送了,你要先確定的是臉書
是不是他自己用的還有真實身份吧
想告妨害公務跟公然侮辱就告,那是你的權力,樓上一直要
人家看法條的是承辦檢察官是不是?起不起訴是你決定?
請問樓上這篇有誰一直要他人看法條呢?@@敢問您依法執行
好奇問一下,學長若是告妨礙名譽的話可以嗎?
公務時,是否完全都不需要看法條呢?如果是的話,那在下
或是誹謗罪之類的方向不知是否可行
就直接請教您,就別管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囉?
回tpc351020:這要看原作者目前已保存多少證據了,畢竟
他在這篇有些情況也沒全透露,比方說是發生在公開或私密
社團……
(也請教xxccpp如何完全不看法條通過特考呢?感恩!)
(此外,如果這篇文章的作者,確信某些推文的良言而去吉
妨害公務,結果不如預期,那力主要吉妨害公務的網友,
該怎麼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呢?)
提告是個人權力,別人要告什麼關你屁事?
小弟沒在派出所報案主要是怕造成同事困擾,另怕被摸頭才選
擇去地檢提告;之前接過兩年多刑責區也知道地檢發交流程,
到時候我會儘量自己處理好,避免給偵查隊學長造成過多麻煩
;另本件犯嫌身分明確,查一下真實姓名年籍資料就出來了,
文章是PO在有1萬9千名成員的私密社團,我個人見解就是以單
純的妨害名譽罪去提告,希望各位不要再爭吵了,感謝大家
我也是支持提告妨礙名譽,不管成不成讓他有個教訓也好
,然後學長我是覺得不至於造成派出所困擾吧,妨礙名譽
這麼好做....兩份筆錄和一張截圖而已
我是怕主管官不挺,耳聞此類案件有主管要求至督察體系報案
,但...我是不敢啦XD
支持妨害公務!不過真的就怕督察體系跟長官在那裡搞鬼
說錯XD
是妨害名譽啦
提告是個人權利,那要不要改告殺人罪呀?這麼喜歡權力而
連法條內容都不甩的話,會不會在鏡中看到刁民呢? ^^利
直接去地檢說要告就好了,哪那麼多問題
如果能夠舉證臉書帳號跟被告的連結為佳,因為臉書不給調
妨害名譽案件
原po都說要告妨害名譽了,你管這麼多做啥?要告殺人罪
也不干你的事啊
「臉書帳號跟被告的連結」關鍵恐怕就是被告貼的罰單惹,
此外,無論關不關在下的事,若在下未違反板規站規,那麼
不好意思在下可能仍會在此繼續推文,懇請見諒……
不想嘴你你飛上天了是嗎,妨害名譽跟殺人會搞錯?上面就
有學長說刑法140條後段你在那邊裝傻,說有幾項幾項,刑法
140條第2項有後段嗎?刑法140條第1項後段…當場侮辱或對
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開逕行舉發單是文書作業
算不算依法執行之職務,在po到網路說有牌流氓算不算公然
侮辱?算不算不是你我說的算啦,不起訴理由是檢察官在寫
的,但是我認為構成或有可能構成我就可以提告,不起訴就
不起訴還要符合什麼期待
有要 的同事我一定挺 不知道那種覺得麻煩的同事是
請問對方是在開紅單時,當場拿出手機(或平板)掃描紅單
傳上網,再貼文輸入有牌流氓當場給發文者看嗎?如果兩個
人各自回家才在臉書上一個貼文一個看見還算當場執行公務
,那我國真的應該司法改革敦請xxccpp擔任比大法官還高的
超法官好了(請問xxccpp真的完全沒翻法條自己想的?@@)
剛查到三則涉及在私密社團妨害名譽的裁判書:
你是不是要一直糾結當場,你懂不懂什麼叫逕行舉發,都已
經是檢舉逕行舉發了怎麼可能跟行為人碰面,刑法140條第1
項的或後面很難懂是不是
好像法條前後段是用分號或句號隔開的樣子:
https://archive.is/PRZFa 還是超法官已經推翻了以上
許多人所認知的定義呢?
(140的兩項各只有一個句號,請問前後段怎麼切割?感恩)
我看成員警告白的問題
恭喜領年終
你高興就好
以下這則裁判書,也是因交通案件後在臉書社團罵警員,但
被判公然侮辱有罪而侮辱公署卻無罪的例子:
KLDM,108,易,354,20191205,1: https://bit.ly/3zHkBy7
但在下回看也認同xxccpp於09/25 21:45的說法,所以良心上
應該要向xxccpp對不起,這的確是在下的疏忽責無旁貸…
去地檢櫃台說要告就可以了阿
上面不少雲訴訟。我之前去地檢提告過,不用拘泥什麼訴
狀,你只要明確跟櫃台的法警說要告什麼、對方何人就可
以了。
在下還要追加向這篇作者道歉:因為非告訴乃論之罪追訴期
至少五年起跳,先前沒考慮到對作者有利的時效因素…
某aa拉了之前的判決書出來然後呢?之前的判決書能夠代
表還沒判決的案件也一樣這樣判嗎?
管他會不會成 目的不就是讓傻逼鯛跑法院浪費他時間而已
嗎
打給你們2組說要告民眾
https://reurl.cc/95OW5a 108年度審簡字第1835號 網路發
文謾罵 法官及檢察官直接引用140條第1項後段 不過單一判
決不代表通例就是了
有些分局或同事聽到你要送妨礙公務會擋你,覺得沒必要
或大驚小怪嫌麻煩,而且沒績效,這時就可送地檢
「或」字好像很難懂,意思是兩者皆可該當。再者侮
辱公務員與公然侮辱並非罪質相差太多的犯罪,檢察
官適用法律亦不受告訴人之拘束。本案應該至少構成
公然侮辱,告殺人罪就已經是誣告的範疇了。說真的
,這滑坡很難看啦。
某aa 發言慘不忍睹 還殺人勒
到底一直在下幾點的www
真的是宅氣滿點硬要辯
其實這個會不會構成公然侮辱有疑議,呵呵,我覺得他侮
辱的是自己
我是覺得直接打過去地檢問最清楚..
這篇怎麼這麼夯
到底不是警察這麼關心警察的事情幹嘛
(不好意思,在下是針對09/25 19:55回應任意罪名)
(此外,既然這裡不是隱板,也沒有限制特定職業身分才能
發言,那09/26 11:46的推文敢問言外之意呢?先感謝!)
直接去找地檢提告,地檢發下來交辦不會又回到派出所
嗎?
朋友吉過 去地檢署送卷宗,對方賠8000多
希望學長實際處理流程之後能分享到板上 是眾在職的福
音
收到檢座發交指揮書通常都是刑責區在做了,不過這種情況
可能督察組也會來關心一下
沒有言外之意,況且我相信這串留言的人除了你之外還
有其他非警職人員,每日有這麼多熱心民眾討論警察的
事務實為本版之福,小弟銘感五內
告起來 支持你
有牌流氓是污辱嗎?我個人覺得不錯呀!你爸就是有牌呀
!不然能拿我如何?哈哈!看個人感覺吧!
樂見同仁捍衛權益,加油。
有牌兩個字沒問題啊,重點是流氓啊
aa(摸頭燦笑
那些亂檢舉的 一律提告起來
某人有夠吵的 學長加油支持你
推文可見法匠出沒,當年每個準備考試的人都是如此,孰不
知實務派果真與學術落差之大
我同事說自己去地檢署按鈴申告,他是被po在google m
ap評論
敢問強調實務派果真與學術落差之大者目前是否任職於警專
某科的教官呢?感謝!此外,在下從出生至今沒想過考警察
而且恐怕體檢就會被打槍,所以無法團報來考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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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 不實檢舉小弟受理一位民眾事後報案的車禍 事後當事人打電話至隊上表示要向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告訴,請教我提告要準備什麼東西。 小弟表示需要準備當事人登記聯單、診斷證明、調解不成立書。 當事人表示他問過律師不需要強制調解也能提告, 小弟告知當事人現在要提告馬上可以受理,27
[發問] 有沒有遇過什麼好笑的檢舉當警察好像多少都遇過被檢舉 但是有些檢舉還蠻好笑的 我個人遇過 1.在拍逕舉違規 結果民眾打110報案說有員警在臨檢還在笑25
Re: [新聞] 北市警公布密錄器 徐巧芯違停「不缺9百想請教各位學長 如果遇到這種情形 後續會造成什麼影響… 想了解大家遇過的經驗 (大家想必都是依規定舉發,這部分就不討論)15
Re: [抱怨] 不實檢舉。 : 小弟表示需要準備當事人登記聯單、診斷證明、調解不成立書。 : 當事人表示他問過律師不需要強制調解也能提告, : 小弟告知當事人現在要提告馬上可以受理, : 當事人表示他很忙,要等他忙完才能找我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