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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我在汐止的六年雜感

看板TPC_Police標題Re: [閒聊] 我在汐止的六年雜感作者
user8119
(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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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先禮後兵 就學長的文筆論述而言
我覺得學長您蠻可敬佩的 簡言之
您是個咖
我流浪過幾個機關單位 至今還不曾認識像您一樣有想法且勇於表達的同事

我十幾年前還在南部派出所實習時
也曾白癡到在巡邏時跟師傅說
「學長學長 那裡有人沒戴安全帽耶」
所以算是可以體會到您的主軸有一股
「勿以惡小而為之」的概念
如我理解有錯請不吝指正

禮完兵來
學長您有沒有想過
如果您在追捕重大逃犯的過程中
旁邊有狀況外的民眾
跟你說他剛跟人行車糾紛 叫你主持公道
你會放下逃犯不追 去處理毫不迫切的瑣事嗎
但若不理算不算推諉報案
就您提供的兩案例
您的主張我也認為於法有據
但您認為採用您主張依程序的作法
跟被您檢舉的同事採行的作法
兩者到最後有多少實益差別
一個遊民被現行犯移送
他就會比函送來得悔改可能大嗎
一個酒空被現行犯移送
他就比較拿的出錢賠償毀損物嗎
您或許會覺得我上述在不當聯結
被您檢舉的同事當下並無其他要務云云

但同事省了一個較為繁瑣的程序
是不是有更多心神處理隔日或將來的其他要務呢
而您檢舉甚而提告
又占用了同事多少原本應用在工作上的HP及MP 以及檢察官書記官的HP MP
就為了遊民及酒空的移送或函送?
這樣以巨觀而論
您的堅持程序真的會比原本姑息來的對社會治安有貢獻嗎

以上淺見
但還是敬佩學長從警多年仍有自己的原則
莫忘初衷是很多人掛在嘴邊的口號
但真正能貫徹如一的又有幾人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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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4.3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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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mos10/04 23:25認同。

gentle1010/04 23:35如果真的每件事情照程序來,拜託警政署給我們多點人力啊

gentle1010/04 23:35啊!處理事情還要堤防同事,真的很痛苦。

yang102610/04 23:42認同

DanDingLa10/04 23:55就是某些官的思想 用口下令做認為我覺得正確的事情 做

DanDingLa10/04 23:55不到嗎?拿申誡砍你 拿官階壓你 劈頭開罵 搞的眾叛親離

DanDingLa10/04 23:55自己又有官職可以撇責 出了事 自己只是口頭下令 做的不

DanDingLa10/04 23:55是我 或是我根本沒說過 只是原Po沒有權 不然我覺得還可

DanDingLa10/04 23:55能真的會發生 我覺得真的堅持原則 說誇張一點好了 台南

DanDingLa10/04 23:55兩位學長被逃犯所殺 你怎麼不興一案追查外役監可能縱放

DanDingLa10/04 23:55人犯的問題呢

shadleheart10/05 00:02推這篇 原文連回都懶得回了

DanDingLa10/05 00:04喔對了 還有幾乎全臺偵查隊和法院 晚上不收人犯留拘留

DanDingLa10/05 00:04室或所內的潛規則 怎麼也不攤開來弄呢 很多程序其實都

DanDingLa10/05 00:04是缺人 但最高位的就是不處理 要不要也順便弄下去

mh009200110/05 00:08深有同感 拿我們每天上班都會碰到的事來舉例好了 很

mh009200110/05 00:08多檢舉達人都會說 為什麼多次報違停警察都不處理

mh009200110/05 00:10深有同感 拿我們每天上班都會碰到的事來舉例好了 很

mh009200110/05 00:10多檢舉達人都會說 為什麼多次報違停警察都不處理

sticky9162610/05 09:19

epson101710/05 14:14內文問題很多

您今年6月22日跟去年10月27日在本板的發文問題也很多啊 另外被我問的是原po 且原po 都答覆了啊 我就很多問題想問原po順便讓他答覆給大家一起看啊

※ 編輯: user8119 (49.216.164.237 臺灣), 10/05/2022 14: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