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我在汐止的六年雜感
※ 引述《user8119 (hj)》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先禮後兵 就學長的文筆論述而言
: 我覺得學長您蠻可敬佩的 簡言之
: 您是個咖
: 我流浪過幾個機關單位 至今還不曾認識像您一樣有想法且勇於表達的同事
: 我十幾年前還在南部派出所實習時
: 也曾白癡到在巡邏時跟師傅說
: 「學長學長 那裡有人沒戴安全帽耶」
: 所以算是可以體會到您的主軸有一股
: 「勿以惡小而為之」的概念
: 如我理解有錯請不吝指正
: 禮完兵來
: 學長您有沒有想過
: 如果您在追捕重大逃犯的過程中
: 旁邊有狀況外的民眾
: 跟你說他剛跟人行車糾紛 叫你主持公道
: 你會放下逃犯不追 去處理毫不迫切的瑣事嗎
不會。
: 但若不理算不算推諉報案
不算,事很明顯有輕重緩急。
: 就您提供的兩案例
: 您的主張我也認為於法有據
: 但您認為採用您主張依程序的作法
: 跟被您檢舉的同事採行的作法
: 兩者到最後有多少實益差別
遵照程序從來不是為了「實益」,倒不如說,遵守程序本身就是最高成本
的做法,但即便如此,法治國家還是一定會對刑事程序法嚴格規範,就是
因為雖然需要高昂的維持成本,但可以很好的過濾掉惡害嚴重的個案。畢
竟刑罰所造成的自由或生命刑,是另一端籌碼難以衡量的沉重。
: 一個遊民被現行犯移送
: 他就會比函送來得悔改可能大嗎
不會,但他會不會悔改不是我判斷要不要逮捕的原因。
: 一個酒空被現行犯移送
: 他就比較拿的出錢賠償毀損物嗎
不會,但他賠不賠得出錢,也不是他們決定逮捕的原因。
: 您或許會覺得我上述在不當聯結
: 被您檢舉的同事當下並無其他要務云云
你說得沒錯。
: 但同事省了一個較為繁瑣的程序
: 是不是有更多心神處理隔日或將來的其他要務呢
首先,程序的意義很多時候是「存在」本身,能省略的都規定好了
就是不予解送的部分,此外實在沒有什麼能被省略的,一省再省、
便宜行事乃至於恣意解釋的結果就是實務上我仍然可以看到「被
自願搜索」之類的有趣玩法。
至於勤務上的消耗,說真的本來就有很高的不確定性,但這論點未
免過於空泛,如果要扯開了聊,首先大概要先改為警力集中制,遇
案再派遣,這樣不是能更好的休息?
如果你在受理沒機會破案的刑案時不會因為這樣選擇吃案,為什麼
這時候會覺得可以省略法定程序呢?
: 而您檢舉甚而提告
: 又占用了同事多少原本應用在工作上的HP及MP 以及檢察官書記官的HP MP
: 就為了遊民及酒空的移送或函送?
你覺得攔下一個闖紅燈的民眾,在告發中造成他的HP MP 損失,算他
活該應該負擔的成本,還是警察的鍋?
: 這樣以巨觀而論
: 您的堅持程序真的會比原本姑息來的對社會治安有貢獻嗎
: 以上淺見
堅持程序本身絕不會帶來直接的收益,但當你開了方便之門,允許不
遵守程序的情況發生,那我可以打包票絕對會帶來很多的損益。
關於巨觀這個詞我覺得蠻有趣的,始終還是要看你「觀察」時的時間而定
程序正義跟實體正義有些時候難免衝突,今天我在路上看到毒蟲就直接敲
爆他,然後搜出足供販賣量的安非他命,我就真的對社會治安比較有貢獻
嗎?
我查扣毒品的當下當然是解決了後續可能發生的社會治安問題,但又何嘗
不是對自由、人權的一種踐踏?以更長遠的角度來看,允許這件事的發生就
能預見三重前幾日的抓錯人事件會再度發生,這樣真的能稱之為對治安的
貢獻嗎?說得極端一點,只不過是回到那個「有牌流氓」的年代罷了。
我始終不覺得警察「大人」是一個合適的稱呼,這無非是由於日治、光復
開始警察權力的膨脹使民眾產生畏懼心理導致的,但你我脫下制服也是老
百姓,你今天做為一個老百姓,期待看到有怎樣素質的警察,在你上班時
就該那麼做,我是這樣想,也是這樣做的。
: 但還是敬佩學長從警多年仍有自己的原則
: 莫忘初衷是很多人掛在嘴邊的口號
: 但真正能貫徹如一的又有幾人 共勉之
承你吉言,也許再過陣子我也忘得差不多了。
--
以您持的論點立場,我沒有什麼好辯駁了,以下我最後的
看法可無視。也許程序至上的價值立場是您所述這樣沒錯
,但我最後想說的是警察不是機器而是人,不可強求一定
要按程序操作,全世界皆然。另外,程序也是人寫的,不
是天外飛來一顆殞石上面刻著神諭真理,所以要怎麼確認
這程序在訂立的當下及時代變遷下面面俱到(看看古往今來
這些立法諸公的素質)?還有既然您曾提到漢娜鄂蘭平庸的
惡,納粹士兵蓋世太保大半也是奉行當年該國價值觀下的
程序吧
我當然痛恨所謂平庸的邪惡,一如體制內已經麻木的多數人,只是機械式的執行指令。 不能強求要按程序操作的前提是有強大的外力介入,而非僅因「懶得辦」就敷衍了事, 說實話,我覺得當年安樂所被施壓的狀況遠比他們更值得同情,但他們難道有獲得「好 下場嗎」? 蓋世太保所處的時、地畢竟是戰爭動盪的年代,當然種族清洗這些事情有很明確的公論, 所以結論跟上面聊過的那些事情有點類似,可以理解,但不該被原諒,不是嗎? 至於立委諸公的素質,說真的良莠不齊,這不是你我短時間能改變的事,但如果連發生在 身邊的事都不想改變,只期待別人代勞的話,無異站在原地祈禱。 我甚至也不討厭那些只會祈禱的人,至少他們不會扯後腿。 但更多的是安於現狀,甚至不考慮本身是非,所為其實跟情緒勒索沒什麼區別的人。 「警察就是要挺自己人」 「大家都很辛苦,你為什麼要這樣」 「他只是犯了個錯」 我聽到很膩了,有時候不免想問說這些話的人,你們真的有去反思整件事嗎?
大家都無法認同你,你要不要想想你的問題在哪?
如果想要掌聲,我會去馬戲團。 逆風我確實沒想到,但說實話,持反對見解的人幾乎都是情感因素。 其實我對警察工作的熱愛絕不比各位少,身在繁重所六年,我想我對很多辛勞也有所體會 但那不是可以投機的理由,頂多算得上藉口。 慈母與嚴父,誰對孩子的影響更深,我不好評論,誰造成的影響更「好」,我也還不知道
堅持自己相信很快就能找到第二春
就問你違停除了可勸導項目外有沒有每長都開單?
沒有,這是我的不對。 你可以對此檢討我,但這跟我檢討他們沒有衝突阿? 我從沒說自己不犯錯,我始終都是說,如果是因為這樣受處分,我不會怨懟。
從頭辯到尾耶!天啊!
我在另一篇回覆你了,想知道你認為當時的我還能、或者說應該做些什麼?
學長是對的啦,怎麼可能錯?全世界只有他是對的
你倒是說說哪裡錯呀
其實我覺得你邏輯清晰且處事能力很強,但不得不說...若
凡事皆這樣會很辛苦,可以的話可以適度「放過自己」:題
外話若我是民眾會很幸運能有你這樣依法行政的警察
難怪人家說警察最大的敵人就是警察
真的,大家兩眼一閉混吃等死到退休不好嗎?
推,我也不喜歡民眾叫我大人,我會跟他說我是執法者
我先說如果我是被檢舉的同事一定會有怨懟,但我不懂
其他學長在叫什麼,要玩情理法的話別當警察了
我發現版上真的有很多無法就事論事的情勒高手XDDD
※ 編輯: KOY0630 (220.137.10.210 臺灣), 10/05/2022 10:56:31前面五年跟你七八分像,成家立業後變廢物了,供你參
考
有時候不是妥協大環境,是替妻小父母想想
獲益良多,我這兩年也逐漸有這種體悟。 比起警察,畢竟還有其他身份等著我去履行職責。
你們可以去做別的啊,幹嘛這麼委屈?委屈就不要做就好了
其實你大可以不用委屈自己來留言拉......
你哪裡看我留言委屈@@
學長 冒昧請問您一下
照您所述非屬可勸導項目的交通違規未告發,是否可能有圖
利的問題
當然有囉。
※ 編輯: KOY0630 (220.137.10.210 臺灣), 10/05/2022 14:37:31學長您於上頭的回應中稱您也有過非屬可勸導的交通違規項
目未告發,您是否有向單位督察組甚至地檢署自行告發過此
事,以維護程序正義?
沒有耶。 我先說結論,歡迎你做為告發人來對我告發上情,一如我一直表達的,對此我絕無怨言。 我也不會說自己這個做法是「正確」的,這始終是很明白的事情。 但如果你是想說「因為你自己也不乾淨,所以不能指責他人」 那我想這不太合理,世界上並不存在完人,當然沒有「誰不能朝誰丟石頭」這種事情。
※ 編輯: KOY0630 (220.137.10.210 臺灣), 10/05/2022 15:12:26學長當警察或司法官都委屈了 要當立法委員才是唯一
佩服你,可是我沒辦法成為這樣的人。
希望你初衷不改,祝順遂。
那麼卻行程序正義,為什麼自己涉嫌圖利不檢舉告發呢?卻
要別人去告發?
不自證己罪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我甚至沒有選擇保持沉默。 你的警職生涯開過其他人紅單嗎?那你有對自己的違規通通主動開罰嗎? 1.我檢視別人外在行為,也願意被別人檢視。 2.我檢視別人外在行為,所以我要把自己做錯的地方通通攤在陽光下去自首。 我想做到1已屬不易,我問心無愧,如果你要求我做到2,那我還真是做不到,抱歉。 相信我,連1都做不到的人佔絕大多數。
你在你的po文中的回文不是這樣講的啊,怎麼現在又變成不
自證己罪啦,而且嫌疑人是不自證己罪沒錯,但也可以自首
啊 ,要不然自首那條文是立法立好玩的嗎
我的錯,你那張圖下半部才是我持的立場,應該稱為願意被檢視,當時回得太順手了。 原文我放著給各位鞭,畢竟是個斬釘截鐵到不該狡辯的回答。 結果你貼出來我才發現自己前後的語意就不太一致,很抱歉在思慮不周的情況下誇口說 自己如果犯刑案會去自首,在此做個說明。
樓上學長,抓!!
該怎麼再想一套說詞凹過去呢www
沒有要凹啦 錯就是錯啦
結果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XD
你可以說我吹牛,但我可沒有雙標。
我覺得你先去跟督察組自首就好,把欠的劣跡和申誡
砍一砍,湊18支畢業,然後去考司法官
哈哈被檢舉的同事會不會想:可惡早知道就看你有什麼
可以檢舉的了..!
可惜看來這兩案對造都不好出來講話,不然蠻想看看另
一方的說法的
自己顧好自己就好,沒事去檢舉同事幹嘛,每個人處理的
方式都不同,腦袋活一點好嗎死腦筋拜託別來當警察,你這
種同事真的大家都怕
不同跟不行是兩回事,否則三重警為什麼得不到大家的認可?我難道能說「便衣在未核對 身分的情況下爆敲他一頓」就是我的值勤方式阿,你要尊重大家有不同的方法。 至於自己顧好自己......我想正是以前的我所欠缺的東西,受教了。
※ 編輯: KOY0630 (220.137.10.210 臺灣), 10/06/2022 16:56:29看到路邊違停你有每台車逕行舉發嗎 我請金山分局督察組
去查看看 你有沒有圖利
真的是法學硬漢 佩服佩服
無聊至極,還好你離職了!
樓上沒更新喔,他又回來他當警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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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寶寶] 先生跟認識的同事抱怨全職媽的我你太放大那些枝微末節的小事了, 這樣所有人都會很辛苦的! 輕重緩急,一件一件按部就班 1.搞定接送,安頓好送托兒的情緒(很重要) 2.順利復職32
Re: [閒聊] 赤心巡天 大家一起聊一聊: : ※ 引述《ss8901234 (絕命六龜葡萄)》之銘言: : : 標題: [閒聊] 赤心巡天 大家一起聊一聊 : : 時間: Wed Jan 5 12:28:26 2022 : :X
Re: [新聞]《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加註警示前要諮詢第三方公正機構 而且加註警示還有時間限制 加註也只是警示數位業者… 本身沒有刪文強制力 每一條都有歐盟參考來源5
Re: [閒聊] 可以接受養貓狗不接受領養小孩原文推文有不少版友表示領養後可能後悔,但自己生的就只能“認命”, 循著這個論點可以延伸出另一個問題: 如果一開始就是可能會後悔領養的人,難道就不會後悔自己生嗎? ====================================== 我跟我弟都是在父母計畫下生下的,- 路權、同性婚姻、大麻、水域…等 很多東西在法律上都極具爭議 法律這種東西 從來就不見得是對的 合法的事情不一定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