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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資訊]財可孵司機 改善公車駕駛薪資 中市11/1

看板TaichungBun標題Re: [資訊]財可孵司機 改善公車駕駛薪資 中市11/1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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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方面欠薪,工時過長屢罰屢犯。

之前我台中臉友的公車司機爸爸重病,才知道他們勞動條件的可怕。他爸一天開12小時,月休4天。用來睡也睡不夠,很少見到家人。


台中市議員吳佩芸在12月8日質詢了台中客運司機欠薪過勞問題。

吳佩芸:「勞工局對於台中公車業者在裁罰總共35件,裡面有30件都是跟工時過長休息不足。」


吳佩芸說過勞欠薪,勞工局罰個2萬5萬,交通局補貼虧損2-30億,業者當然不會重視勞動條件。

質詢片段(字幕)
https://youtu.be/Y6YaVlLSEyg?si=D-yTWuoLOD7uOLOQ

而在市府對公車業者的補貼虧損作業規定裡,會扣減的原因只有服務品質,沒有勞動條件,她希望增列勞動條件。


交通局葉局長答覆說,勞動條件的問題要在評鑑處理(新聞說好像會影響補貼),而不能在補貼虧損作業規定裡處理。


我這樣聽下來,一個是不知道補貼虧損作業規定,為何不能把勞動條件列為扣減原因。@@

第二是(我查到)評鑑裡官員勞動條件只有工時(過勞),也沒有欠薪等,又,評鑑能影響多少補貼?如果不痛不癢,是不是事情又跟之前一樣。


下面是我用手機AI字幕功能弄出來的這一段質詢(影片網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H_fcW-YvTo&t=790s

之逐字稿:

(順便說下一段質詢題目是離職率也高的中捷薪資偏低問題)

吳佩芸議員:

我想要請教交通局長。
然後局長,其實這幾個月來你已經被問過很多次公車駕駛流失的問題。
我們不只是看到像是四方客運或者是捷順客運都有陸續發生這樣欠薪跟拖班的一個情況。那其實呢。
公車駕駛會流失,也跟他們的勞動條件問題是息息相關的。
而且呢,也影響了。
比如說這樣的一個減班或者是公車駕駛人數不足的一個問題,也影響了市民搭乘大眾運輸的這樣一個權益。
但是當最後今天司機的勞動條件一直沒有改善的話,台中的客運業也會有更多隱藏的未爆彈持續的發生。
那其實呢,現在這一個台中市區公車客運業專案勞檢的這個資料是勞工局提供給我的。
我之前在業務質詢上面的話也詢問過勞工局長可以看到這三年多來,
勞工局對於台中公車業者在裁罰總共35件,裡面有30件都是跟工時過長休息不足。
這樣的一個狀況是有關的。
我想請問局長葉局長,你們身為主管機關跟業者簽約的時候,
你們有沒有檢討過的一個情況?


交通局局長葉昭甫:

跟議座報告。當然一是。我們沒有跟業者簽約了。
其實應該說公車路線的過程是事實上是他提送營運計劃書。
他要在營運計劃書裡面去表列一條路線要配置多少車輛,人數多少的駕駛員數相關的場站。
這是法規的規範。
所以不是說業者跟市府簽約的過程,那他必須要依營運計劃書去落實每天的班表營運。
慢慢就是政府要去。
因為政府管的是路權。
政府不是管業者,相關的。
議座提到勞動條件是業者跟他的勞方之間的問題。
他的確。


吳佩芸議員:

葉局長不好意思,一個時間問題。
我打斷你。
但是其實我無法認同說其實市府在對勞動上面沒有任何的約束跟管制。
因為我們是用評鑑制度
來幫我來到簡報的下一張。
其實我們根據當時候我在業務質詢也有提到的台中市政府補貼市區汽車客運業者特殊服務性路線虧損作業規定上面。
它有一個扣減違約的基數我們來看到扣解違約的基數。
它是哪幾點發車誤點扣以及拖班漏班過站不停闖紅燈或者是其他的違規事項好。
我們從這些違規事項內都看不到關於工時過長,休息不足。
可是呢,這明明是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這對於公車業者每年都在裁罰的事項。
但是這一份規定或者相關的契約都沒有任何措施。
我必須要再跟局長再強調一次對我來說,今天勞工條件的問題不是只有勞工局的事情。
他必須要多局處這邊一起來重視才會徹底的解決,也才不會變成公車駕駛不斷流失。
這樣的一個問題。
而到今天,交通局都把勞動條件推給勞工局的時候呢。
在契約裡面卻沒有去增訂相關的這樣一個約束規範就會變成今天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在裁罰上面2萬5萬裁罰下去。
可是呢,台中市政府另外一隻手給業者的補注20億。30億。
那當然業者這邊兩隻手比較下來是非常的不怕的。
所以其實我的訴求其實是非常簡單。
我認為這樣的一個扣減違約基數上面應該增列相關的。
不管是針對勞動調解的裁罰下,它應該也要對於業者有更高的一個要求。
局長,我只想問你們願不願來針對這樣的一個作業規定提出檢討。


交通局局長葉昭甫:

我給議座報告就是它的方式。
像我剛才給議座報告勞動條件的檢討。
他是在評鑑制度中處理。
現在提的這是依發展大眾運輸條例向下補助服務性路線。
事實上是兩個不同的方式,那你不能在這個大眾運輸向下補貼服務性路線去加諸勞動條件。
所以我剛才也跟議座報告的
勞動條件要不要業者提升?
我們可以透過評鑑制度裡面的指標的檢討。
讓他去做落實。
那它也許它是不同的制度了。
那不是說我們就把這個部分請勞工局處理而已。


吳佩芸議員:

其實局長為什麽我會針對這樣的一個作業規定去提出來?
這是因為這是一個這樣補助的這樣一個基準,那當然如果你要從評鑑上面著手,
只要有具體的改善發生,並且有做出明確接下來時程上面,哪時候會去增列的一個規劃,我都樂見。
那我再來會跟交通局這邊再去做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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