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檢舉違停失敗
想請問大家我這樣檢舉為什麼失敗
(此信件是補件,因為一開始傳到電腦檢舉
導致照片的內容原始時間有動到)
https://i.imgur.com/6au4fBC.jpg
該車直接停在車道上 拍了兩張間隔三分鐘的照片
https://i.imgur.com/QyocycR.jpg
https://i.imgur.com/gLP0WBE.jpg
這樣還無法辨識車子是否是靜止狀態嗎??
而且我不是檢舉違規臨停 他是直接違規停車
剛打去問承辦員警
他說我差9秒 我說那改檢舉違規臨時並排
他就一直鬼打牆扯到「萬一他去申訴他並非臨時停車 而是違規停車」
還說我逾越7-1法條
他們第六分局就是一定要拍到車內或是開車門
還說拍10秒影片也一樣不會過
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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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視鏡收折表示車門上鎖,在車內不會收後視鏡,行駛
中也不會
警察只會保四輪 爛透了
西屯路違停真的很機歪
礙到你了嗎? 碰到你了嗎 你不會自己閃過嗎
上面的話語。逼我繼續裝回行車紀錄器 繼續檢舉
不管間隔時間,車子前後都拍,拍到駕駛座沒人,基本
上都檢舉成功
你要跑去前面再拍一張正面,證明他仍在原地;我用安
全帽行車記錄器攝影,我會騎很慢,騎到前面,再回頭
看那台汽車
正面一定要拍阿 搞不好是車壞還是車禍 都要顯示
或者是前方有其他影響無法前進
第六分局的重點沒有要我拍到車頭 他只有要我拍到駕駛座或是上下車門 不然他們無法判定是違規停車還是違規臨時停車 他們不想開了又被申訴 所以不舉
※ 編輯: cumi (1.168.83.110 臺灣), 05/05/2021 13:12:19看到留言就知道市民水準在那邊了
檢舉需拍車頭讓警察看清裡面沒人,好像是標準程序,
就算隔熱紙黑到看不進去,有拍擋風玻璃基本上都會過
,之前警察有特別打跟我說一定要拍才行,後來照做都
有過
然後照片不要任何編緝,要傳原始檔,警察是看照片建
立時間,有些手機還有紀錄地理位置資訊,如果編輯過
建立時間就會不一樣。
就多拍一點啦 前後車內 拜託你了
蝦bb條件一堆,只想要個安心的用路環境卻這麼難,真
的很可悲
很簡單 直接用簡訊報案 如果是違停一定能堵到警察來
這本來就是警察的份內工作
第六分局就是台中最為違停著想的暖警
沒有過三分鐘一概不舉就是不舉,請善用簡訊報案0911
-510915
我等到我買完東西,車子也開走了,警察還是沒來
路這麼大條 就你在幾歪
就是有一定的要件符合才能開罰,你就是沒符合,不
知道在這裡盧什麼?我只要附上足夠可判斷的照片+檢
舉項目正確,沒被打槍過
報案簡訊 很實用。
人家不是寫的很清楚嗎? 無法看出駕駛座是否有人,
這就是大家要你拍車頭的原因,檢舉違停本來就不好過
,盡量做到完美,讓警察找不出刁你的原因不好嗎?
??你為什麼不拍正面?
違法就違法,違法還這麼大聲喔?原po加油,下次多拍
你沒有滿3分鐘(差9秒) 這點就足夠了 我之前也檢舉過
幾張不同角度的吧...
兩張從後面拍的 照樣過
最好是提供車子前後不同角度的影像吧
原po加油 我也是違停檢舉沒有成立
第六分局爭議真的很多
像這種違規能直接電話報案嗎? 真是受夠西屯路的違
停 尤其靠近五權路的,路就他媽的小了 旁邊還停一
排
有沒有人根本不是重點啊 前面沒車又綠燈你不開走就
是併排或違停,垃圾廢物警察
第六分局單純臨停不會開,除非有開車門之類的,你
換到其他分局轄區就會開單了
第六分局真的很謎
對,他們就是要嘛不舉要嘛就是違規停車,沒有違規臨停 送西區臺灣大道那段開車過去的行車記錄器10秒就過了
※ 編輯: cumi (1.168.83.110 臺灣), 05/05/2021 14:12:45正面的一張就夠了,背面不太會成立
不足3分鐘。請加油。
台中日常
六分局就是爛,我也檢舉過幾件西屯路2、3段的違停,
都被打槍,其他一樣的檢舉影片在大肚,烏日,清水分
局都成案。
拍不到駕駛或三分鐘不足,就是以臨停開單,怕被申訴
非臨停,那這條法律可以廢了,
樓主加油
回55樓,正面的只要隔熱紙夠黑,甚至警員夠爛,可以
給你掰一個駕駛可能彎腰撿東西的理由,一樣打槍
旁邊那排機車也可以順便檢舉嗎?這樣停就是違停且
停車方向錯誤,謝謝
警察開單都會被砍13刀,剪刀腳襲擊了,一般民眾誰想
高調檢舉?違規的最大聲
每天下班回家都走條 外側車道永遠都是停車場的狀態
塞到爆也沒看到警察過呵呵
我拍汽車停一排機車格沒過供您參考
回應是要確定駕駛無人
第六分局,不意外,會找各種奇葩理由退案
真奇怪,我沒二段式警察很用心的追上來開單耶
大哥,你沒前後三分鐘
而且你檢舉項目也是錯誤,9秒叫停車嗎?什麼叫做停
車?什麼叫臨時停車?你知道嗎?
因為規定就是要拍到車裡沒人 不然收到罰單的人
可以申訴說我有在車裡阿 罰單就撤銷了
檢舉的項目也要對喔,沒三分要用55條,三分違停56條
j大你是現行犯 當然好抓 要拍到沒人 說實在很怕被
駕駛扁 他要是在車裡
何時駕照扣分制才要上路,採累計加倍扣分,無照駕駛
直接送去__ __
媽的我之前在新光後面被一台違停擋著出不去停車格
前後都拍了還在紅線上竟然也失敗
第六分局用實際的行動告訴,轄區汽車可以隨便亂停
,但是抓機車違規就很勤
我遇過警察跟我說沒拍到駕駛座不算的
想問大家那是否可以直接打電話請警察來開單?我人就
在現場等這樣?
BO大,你檢舉的項目正確嗎?
通常我檢舉都會連法條都列上去,幾乎都過
F大,沒拍到駕駛座就是要隔三分鐘,最好前後都拍
i大,等到波麗士來,都不知道過半小時了
我檢舉過幾次,沒隔三分鐘,但會注意拍清楚駕駛座沒
人
若擔心不會過,就是拍滿三分鐘就對了
正確 之前就有檢舉過的經驗 第一次失敗的我也很傻
眼
二輪違規才多吧到處鑽 危險駕駛
你有想過改檢舉員警瀆職嗎?
以現行規定來說確實是差9秒,但下次可以車前車後各
一張
這本來就會失敗
一堆名車,隔熱膜貼到看不到駕駛座, 紅線違停,並
排停車,第六分局一律視而不見,一律退案
六分局真垃圾 後照鏡都收起來了還可以睜眼說瞎話
寫1999檢舉第六分局呢?之前簡訊報案警局沒有派員
就有寫1999,但主旨一定要註明是檢舉,檢舉跟陳情
作業方式不太一樣。
駕駛座有無人是關鍵,不要在自己腦補各種招式了
就不是檢舉兩輪的最好會成功
不要腦補招式啦,前後都要拍到才算數
這個騎車遇到蠻危險的
樓樓上的沒有一定要前後或駕駛座
你只需要補滿3分鐘就可以
c大,六分局很無語,所以一定要一槍斃命,不能有模
糊空間
回iherd 可以在那邊等啊 只是警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
來
檢舉他沒開後照鏡阿
正反面各一張,沒特別等時間差,目前檢舉鮮少失敗
看到第六分局不意外 他們分局前面一點的公車停靠區
常常有違停都沒在管了
第六分局永遠都用這招退件
確實是要拍駕駛座 後來這樣拍 檢舉都會成功
重點是第六分局
yeh即使在警局前面違停也不會主動處理拉 報案了嗎?
這條路我檢舉過類似的,只有拍到副駕駛離座,超過3分
鐘,有檢舉成功
因為是第六分局啊 =)
推回來
六分局很怕車主事後申訴,檢舉法規踩很嚴,不符條件
就絕對不會開,如果是動態違規影片秒數也要足,才能
完整呈現違規樣態。只能說六分局這樣的態度,就是完
完全全照法規來,還真的很難說哪裡有錯,畢竟是執法
單位。現在每天送檢舉,在六分局訓練下對很多違規該
用哪一條法條有一定程度的瞭解也不是壞事,FB「反轉
大台中交通」上面有很多檢舉案例教學,分享給你。
爆
[討論] 未來違停可能不會被罰了立院草案: 正在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1條修正草案,計劃針對目前檢舉項目最多的 違規停 車(7-1條修正草案)可能以後民眾只能檢舉的項目修正: 56條1項與2項 違規「停車」之處罰,已排除55條臨時停車=>不能檢舉 55條臨時停車 。71
[閒聊] 未來機車族路權,恐將被大大限縮!機車族路權已經夠可憐了,肉包鐵還容易被逼車、要閃違規車 所以很多機車族會用檢舉教訓違規仔,但未來....恐將無法再檢舉了! 立院草案: 正在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1條修正草案,計劃針對目前檢舉項目最多的 違規停 車(7-1條修正草案)可能以後民眾只能檢舉的項目修正:43
Re: [心得] 難怪違停一堆現在條子的阻礙檢舉的手法又多了一條 以前檢舉違停仔 要讓他們被開最重 通俗來講就是要拍攝有違規停留逾3分鐘 讓他們被開第56條 (舉例: 拍攝12:03:37一張 再拍攝12:07:11一張) 最近突然條子退了一堆不舉發回來28
[問題] 黃線臨停 臨時停車標準看完推文的討論 我得到的結論如下: 紅線:3分內->違規臨停, 超過3分->違規停車 (紅線這樣好像不太對,紅線連停都不能停,應該不用管停了多久吧??) (修正一下好了)29
[問題] 關於臨時並排停車大家晚安 檢舉了一台直接擋著車道臨時並排停車的車子 卻收到警察的回覆說,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0款規定 臨時停車的定義是「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 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15
[問題] 臺中違規停車是不是檢舉沒用?最近檢舉違規停紅線都給我回這樣,前面都有拍到駕駛座沒人,前後都有拍到停在紅線 上,有人最近檢舉成功嗎? 打110也只是來鳴笛勸離,臺中市警察到底有啥幹用? --8
Re: [爆卦] 徐巧芯違停事件 警察局調閱後出面說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紅線臨時停車是55條、紅線停車是56條,規定如下: 再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3
Re: [問卦] 建國高架信義路閘道車主推文一堆鄉民說要檢舉, 你各位知不知道修法後這種的你根本拿他沒辦法, 要檢舉什麼? 違規停車類的就不可能了,除非他尿了三分鐘以上而且你願意在那邊拍三分鐘,更何況修法 後除了殘障車位違停和併排停車其他的也不在檢舉範圍內。X
Re: [爆卦] 徐巧芯違停密錄器逐字稿徐巧芯議員回說:「那我回去講啊!」 這種態度就是,你開單沒關係,你要執意開單就試試看! 反正開了我也會「回去講」, 「回去講」的意思就是【關說】啊! 就是找警察局局長或分局分局長【關說】啊!不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