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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警察恐嚇民眾慣用伎倆跟由來

看板Tainan標題Re: [討論] 警察恐嚇民眾慣用伎倆跟由來作者
hltinokuo
(甜甜-5樓/威秀影城1廳)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5

枋寮警取締行人不走斑馬線 店家示警竟遭嗆妨害公務

https://reurl.cc/Q3e699

這是今天所發生的事,內文我就不貼了,果不其然全台灣每星期就會出現1~2則警察恐嚇民

眾的新聞被報出來,台灣的警察更是已經把恐嚇民眾的習慣當作日常!

守法民眾的基本權益,正在一點一滴,被警察侵略,甚至打算用警察的公權力無限擴張到凡是

舉看板~民眾向路人勸導前方有警察~警察不管是非對錯直接給你一張紅單,任意搜索民眾

私人空間(機車置物箱~汽車後車廂),用欺騙跟恐嚇的方式要民眾遵行警察的任何命令!


我們來回顧發生在2015年台南的新聞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99816

內文如下:
「有種制服脫下來拚!」疑似製造假車禍的李姓男子,見到市警三分局的警員李明杰送製作筆錄通知書,嗆李員有種脫掉制服來單挑,李員將李男依妨害公務移送。但到了地檢署李男未被起訴,還嘲笑要李員「弄一條能起訴的罪」並惡意向市警三分局檢舉李員,雖然李員沒有受到處分,但嚥不下這口氣,到地檢署按鈴告李誣告,獲得基層警員掌聲。

李男在大台南製造假車禍,被市警五分局識破伎倆,移送到地檢署,不過日前住在安南區的李男,見到三分局安順所的警員李明杰,將製作筆錄通知書送到家門口,卻不願簽收,還與李員發生口角,當時李男嗆警,有種脫下制服跟他單挑,吃上妨害公務官司。

不過李男移送到地檢後,檢察官未將李男起訴,警員原本想說能給李男一個教訓,就算不起訴也無所謂,沒想到李男又嗆警,諷刺警員幫幫忙,弄一條能起訴的罪,而且還揚言要絕對會把李員糟蹋到死。

不久李員就接到分局的調查報告,李男投訴他恐嚇,翌日又被檢舉服務態度不佳,接連幾天不斷惡意投訴,另李員憤而到地檢署按鈴提告。李員說,面對惡意檢舉很多同事咬牙吞忍,雖然分局很明理沒有對他處分,但他寧願休假跑地檢署,也嚥不下這口氣。此舉換來基層警員掌聲,也希望警方高層能重視濫舉問題及基層警員的執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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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我不支持製造假車禍,這是題外話!

我要說的是,猜猜這新聞是誰寫的,是記者自己寫,還是警察自己寫

我之前有新聞稿的多次經驗,很明顯是警察自己寫稿,送給熟識的記者,用輿論幫自己辯護

台灣的警察很厲害,不但會寫文章還會帶風向,把警察寫的很可憐!

這新聞有一個很關鍵的語詞"不過李男移送到地檢後,檢察官未將李男起訴,警員原本想

說能給李男一個教訓,就算不起訴也無所謂">>沒錯,台灣的警察若覺得你白目,不管是非

對錯,全都把你送去地檢處理唯一的目的就是警告你,教訓你!

偏偏警察也是有夜路走多的時候,遇到熟悉警察辦案流程,加上也知道檢察官對小案,

都是不起訴較多的民眾,例如新聞所報的這位民眾!

老實說:雖然新聞寫的是這樣,實際這民眾如何我們也不曉得,畢竟這新聞是員警寫給記者

幫忙帶風向用的,肯定寫民眾很壞,警察很可憐很委屈

但不就警察的報應嗎,平常愛恐嚇民眾,現在換民眾來玩你,既然敢恐嚇民眾,你自己就要把

結一點!警察可以怪民眾濫舉,民眾卻不能說警察濫權~不能跟警察回嘴跟理論

這就是台灣的警察,已經沒藥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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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c941109/26 20:32普遍民眾還是對工作職業有階級之分 一樣是工傷 警消是痛

zxc941109/26 20:32失英才 勞工則是開始檢討缺失

iamcnc09/26 21:23你第一篇跟台南無關 第二篇也無實證新聞有假 說真的你是

iamcnc09/26 21:23遇到多少壞警察 講你有遇到的部分就好吧?

the0109/26 21:28消警不能一概 消警素質差的很多 但火場是用命救命 要說唯

the0109/26 21:28一真正救人的職業穿白衣的就是指消防了

hat1320109/26 23:24我覺得去八卦還比較有迴響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