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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新聞] 扯!轎車霸占公車停靠區 司機無奈併排讓

看板Tainan標題Fw: [新聞] 扯!轎車霸占公車停靠區 司機無奈併排讓作者
WongTaka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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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gordoncheng (發文破百) 看板: Bus
標題: [新聞] 扯!轎車霸占公車停靠區 司機無奈併排讓
時間: Mon Oct 17 14:17:16 2022

扯!轎車霸占公車停靠區 司機無奈併排讓乘客下車

2022/10/15 21:55 東森新聞

扯!轎車霸占公車停靠區 司機無奈併排讓乘客下車
台南東區崇明路上有一處公車站牌,因為附近有文化中心、銀行和超商相當熱鬧,導致停車亂象多!造成部分轎車會違規停在公車停靠專用區內,導致公車不能停靠路邊,按喇叭警示轎車把車開走,對方卻無動於衷,最後司機只能併排停車,讓民眾冒著危險在路中央下車。

公車準備靠邊停,只見好幾輛轎車就違停在公車停靠專用區,導致公車不能停靠到路旁。


公車司機按喇叭警示,希望轎車駕駛能把車開走。

公車司機vs.乘客:「等一下喔,我現在靠不進去,還是要往前一點,可是我現在併排,怕被檢舉。」

按了幾聲喇叭,只見黑色轎車下來了幾名男子,其中一人坐上了藍色轎車駕駛座,卻遲遲沒有動靜。

公車司機vs.乘客:「因為我的格子是在那邊,喔因為我之前被檢舉過併排停車,我不知道該怎麼辦,還是往前面那邊。」

在乘客勸說下,司機只好往前併排,讓乘客冒著可能被撞的風險下車。

民眾:「因為公車會停在路上啊,就是靠近大馬路啊,乘客要下車,可能就會比較危險一點。」

民眾:「然後其實銀行後面也有停車格,可是他們前面根本就沒有寫說,後面有停車位,所以其實很多人都不知道,所以就會併排在這裡,加上這邊又鬧區,隔壁又超商那些,所以其實滿常有違停的。」

民眾立刻就點出問題點,因為這公車站,就在台南東區崇明路,旁邊是文化中心,又有銀行跟超商,附近停車位並不好找,懷疑會違停在公車停靠專用區的轎車便宜行事。

文化派出所副所長王俊權:「經檢舉查證違規若屬實,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1款,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在公車停靠專用區違停,被按喇叭還無動於衷,嚴重影響公車,還有乘客的下車安全,兩輛轎車恐被開罰,警方表示會加強取締,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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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封面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340805
他台影音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kE0nF8KKnY&t=12s

心得:

有些人會把公車停靠區當很大的停車位來用
班次少那也就算了 這空間空著也是浪費(如一天一班車那種?) 班次多就萬萬不可
停車變難也是促使搭乘公車的誘因,所以當然要優先給公車

我以下舉例是以新竹市為例
不過像是這有自動讓出位置就蠻好的 雖然以公車大小不夠停 但行人下車至少有辦法立足茄苳湖 (對面機車當然還是沒有) https://i.imgur.com/7eOlc1W.jpg

青草湖一站 https://i.imgur.com/sr6WEvj.jpg
(畢竟現在停紅線不能檢舉違停,但反而停公車停靠區是可以檢舉開罰的

像是這樣就不太合格 (西門市場) 司機只能在站牌前放人 可以看到積一坨機車這樣
https://youtu.be/JvvB-1dJM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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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長:我們事故率已經降低了 請不要抹煞基層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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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hcm10/17 19:51前面那兩台的駕駛看起來很像車手(X) "車手"(O)

forsakesheep10/17 19:511200元以下,像這種垃圾人根本沒在怕的

Sheng9810/17 20:05不遠的榮譽街有停車場, 花的錢還比罰單少, 不想走路而已

Zero091010/17 20:28台南日常 市長不管 警察不抓 你能耐我何

s9977004510/17 21:45住附近每天都會看到警察也沒在管

njunju10/17 22:06幹嘛碼違規車牌

sinnsen10/17 22:22文化派出所不意外,連自己派出所門口都能讓人違停

sinnsen10/17 22:23不只一次簡訊檢舉違停,警察到場沒開單就走,直接申訴督

sinnsen10/17 22:23察組

cityman999910/17 22:32不遠處就是警察局啊

KarlMarx10/17 22:41開放讓公車檢舉廢物停在公車停靠區就好了啊,交通局和警

KarlMarx10/17 22:41察局都沒想到喔?喔怕得罪別人ZZZZ。

wzchou10/17 23:28警察局對面,這種區難怪日漸落寞

carcar10/17 23:28台南 交通癌,已死!

SeTeVen10/18 09:10西瓜與他的米蟲夥伴表示沒事兒

AlexShen10/18 11:40警察舉錯法條,汽車違停公車格罰1200,機車900

AlexShen10/18 11:41違停公車招呼站

AlexShen10/18 11:41法規名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AlexShen10/18 11:41第 111 條

AlexShen10/18 11:41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AlexShen10/18 11:41二、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

AlexShen10/18 11:41出入口五公尺

AlexShen10/18 11:41內不得臨時停車。

AlexShen10/18 11:41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公車站牌10公尺內停

AlexShen10/18 11:41靠的汽車違規罰款1200元,機車違規罰900~1200元

minoru0410/18 12:41應該立法如果佔用公車停靠區可以直接輾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