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育嬰留停期間校長告知復職需擔任行政
就法論法, 當然我也不想當行政, 可是天上掉下鳥屎就得扛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40
教師法第32條第1項第7款
32.1. 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7. 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FA2B880E6B46A70B
再根據教育部修法時的說帖
二、有關教師擔任行政職務之義務(草案第32條第11款)
(一)現行教師法第17條第1項規定,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
並負有包含如 ... 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等義務。因此,現行
教師擔任行政工作之義務已有規定;惟為使「參與行政工作」之規定更為
明確化,修正草案明列「擔任行政職務」,... 校長仍將依其校務推動
理念及需求,尋找適合人選擔任行政職務。
教育部明確說明教師有擔任行政的義務,校長有權利尋找適當人選擔任
所以說最好的方法是訂定法制化的輪替或選填辦法,這樣大家都有糞,
真的不行,那就只能塊陶了
※ 引述《zamp (測試帳號)》之銘言:
: 簡單說 當行政是合意。
: 除非貴校有校務會議通過的輪替辦法,才有強制性。
: 行政裁量權沒有那麼偉大。https://reurl.cc/xQyxgz
: 簡單的來說,有法依法,有規依規,有慣例依慣例,
: 什麼都沒有,才有所謂的「行政裁量權」。
: 而行政裁量也受限於「誠信」「平等」「比例」三種基本原則,
: 所以你只要舉證校長的裁量不符合以上原則之一,
: 那打行政訴訟就不會輸了。
: 看看有沒有鬧大的勇氣?可能被考四條二,或受校長派的抵制,
: 再想清楚自己在不在意考績獎金,有沒有提訴願、行政訴訟的能耐?
: 想清楚後就勇敢拒絕吧。
: 敝校原有一個漏洞百出的行政輪替辦法,
: 後來一個介聘進來的老師勇敢say no,大家才突然醒悟可以say no,
: 然後行政輪替辦法就在校務會議被廢掉了。給您參考。
: ※ 引述《ylunjay (我愛夏天:))》之銘言:
: : 各位先進好,
: : 上一個學年開始請育嬰留停,預計請兩年,
: : 因此在上個學期末就告知校長、人事及教務主任會續請,
: : 也辦好了續請的行政流程。
: : 但在我繳交完資料,到校長室跟校長知會後,
: : 校長卻告知我,
: : 因為我請了兩年,所以回來就需要回鍋當行政。
: : (以前當了好多年行政,好不容易可以當導師,請假當下職務是導師)
: : 當下有點晴天霹靂,覺得好像被懲罰。
: : 明明請假是自身權益(因為無後援)
: : 卻好像只能吞下去。
: : 想知道校長這樣是違法的嗎?
: : 以下為《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八條
: : https://i.imgur.com/Dk5tkSY.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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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法同樣32條第2項看一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
之。沒有校務會議的輪替選填辦法,根本不用鳥校長
至於教育部想修的法,被擋住了啊。
依「有關法令」,請問有關法令在哪???
修法說帖不是法令吧???修法也沒過啊
不過對一些單位校長主任行政土皇帝沒差啦
反正校內許多事情不配合他們,下場就是四條二款以下
哪像敝校從以前到現在有些行政想當土皇帝卻失敗
實在太小看校內有意見的那群老師了(絕不含教師會長)
人家校內資歷也不淺阿~~(小弟真的佩服她們勇氣)
我的經驗是,法規法條敵不過該校根深蒂固的潛規則,
尤其非市區學校,總有自己的遊戲規則,公不公平再說
不過潛規則未必不好,像敝校就是新進絕不會當行政。
以前研習教授說過的笑話︰人菜的時候 前輩說「我們
要有倫理」 後來自己資深了以後 後輩說「我們要有制
度」 說得難聽 就看誰比較會閃比較會推囉
@zamp 32.2講的是 32.1.4 跟 32.1.9, 跟32.1.7 無關
@porin 我也不知道有關法令在哪邊, 拿說帖只是說明
教育部這個上級長官想的是什麼, 他認為你就是該當
我找了下舊版法規 103 年版, 原來的 17 條跟後來的
32 條確實不同, 表示這個說帖的修法有通過
只能說, 想辦法建立自己的價值, 至少可以談條件
修法說帖不是法令吧???修法也沒過啊
有時需要參加教師團體
32.1.7 本身就是依法令了啊 行政工作的法令 是指
選罷法規定教師有參與選務工作的義務 不是指擔任
行政人員喔。
抱歉,修法的確有說依有關法令教師有擔任行政義務
但有關法令指的是???高雄市高中以下教師聘約算嗎??
那老屁股也要阿,為什麼只凹好欺負的菜鳥???
32.1不就說一定要遵
履行聘約,聘約反而是最大的要履行的
謝謝~
草案就沒過啊
噓之前不會看一下 103 17條跟 108 32條的差異嗎
資料都給了還不會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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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當行政是合意。 除非貴校有校務會議通過的輪替辦法,才有強制性。 行政裁量權沒有那麼偉大。 簡單的來說,有法依法,有規依規,有慣例依慣例, 什麼都沒有,才有所謂的「行政裁量權」。19
國小育嬰留停兩年, 代表復職的時候原班級已經不在了(升三、五年級要重新編班)。 所以職務重新安排是合理的。 從其他描述來看, 貴校沒有輪調辦法,沒有職編積分制度,兼行政職是校內教師不想擔任的職位。40
首Po想補充說明: 1.校內一直沒有積分累積或任何輪調制度,只有志願選填,如果遇到多搶一就是抽籤,或 者看誰已經在那個位子做很久,就給誰。沒有人願意做的位子塞代理、新進或市內外介聘 教師。一開始我介聘進去就是從行政當起。不過我們學校算有良心,不至於讓代理教師當 行政。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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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再請教一題行政序法問題各位同學大家好, 還是上次那題,經過各位指點,我修正如下,請各位再次鞭策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發現甲未繳納108年度使用牌照稅,卻開車上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 第 28條第1項規定;財政部為使辦理裁罰機關對違章案件之裁罰金額或倍數有一客觀之 基準 可資參考,訂有「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乃依8
[國中] 連署:代理教師應納入教師法保障作者: mdking (~手胡南滾搖~) 看板: studyteacher 標題: [國中]連署:代理教師應納入教師法保障 時間: Wed Aug 17 21:12:31 2022 若您認同此議題,煩請協助參與連署 或動動手指協助轉發,萬分感激。3
[問卦] 有沒有關於行政中立的八卦?最近常常看到我們總統呼籲人民12/18站出來 四個不同意 台灣更美麗 但小弟我不解的是 如果是用黨主席身分就算了 用總統以及行政院長的身分表態呼籲投不同意票1
Re: [問卦] 教師沒有寒暑假?這個齁,問題已經爭論很久了。 關鍵在於教職員是否需要照上下班打卡? 雖然國立正職教職員跟公務員都有銓敘, 符合狹義公務員的定義。 但教職員與一般公務人員適用的法令並不相同。1
[請益] 一題行政法這題應該是出自98年7月聯席會議 可是我找不到出自哪一段? 或者用其他的概念也可以解釋? 我真的看不懂題目~~ 需要幫忙 謝謝 甲為某公立學校 A 之教師,因具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事由之一,經 A 校教師 評議委員會決議予以 解聘,並送教育主管機關核准。依最高行政法院實務見解,關於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