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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公司被收購, 可被強制資遣嗎?

看板Tech_Job標題[請益] 公司被收購, 可被強制資遣嗎?作者
aaronkuan
(冬眠北極熊)
時間推噓35 推:42 噓:7 →:78

各位好

感謝各大前輩的指教.

事由如下:

緯創子公司鼎創有限公司要收購高雄晶傑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KOE)
KOE隸屬於日商JDI集團在台子公司台灣晶端顯示貿易(JDIT)100%持股.

2021/7/8 有發布鼎創要收購JDIT手上KOE 100%持股的新聞稿.
2021/10/5 有發布簽訂之股權收購協議的新聞稿.

緯創與JDI在簽訂股權收購協議前, KOE公司高層主管, 多次召開說明會.

告知部分員工(設計部與營業部)有自由選擇留任於未來哪間公司, 選項有兩家公司.

1. 到JDIT公司, 2. 原公司KOE (雇主更換為鼎創).

但是, 在緯創與JDI在10/5簽訂約後, 隔幾日. KOE公司高層主管召開說明會.

口頭告知合約內容, 有競業條款(補償方法?), 未來離職或資遣員工,

一年內, 不能到緯創與JDI之集團任職.

所以, 在簽署留任聘用書時, 高層主管告知僅能轉到JDIT任職. 若不要, 就是被資遣.

這中間多次的說明會, 都沒跟勞工說明清楚有這個合約問題.

因為KOE公司每年2/8月會有人事組織變更慣例, 等於可讓選擇留在KOE公司工作的員工.

變成無法提前轉調單位, 將勞務職務留任, 並順利轉讓到新雇主手上.

有事先電話詢問勞工局資遣問題, 結論: 不用對高雄勞工局有所期待.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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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1.226.15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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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ke7078 : 原公司是什麼? KOE

wake7078 10/21 18:56收購後還有原公司

就只是老闆換人當, 公司名字沒有變. 還是叫KOE.

※ 編輯: aaronkuan (124.11.226.151 臺灣), 10/21/2021 19:00:04

pujos 10/21 18:57反覆看了四次,看不懂你想說什麼,我理解力太差了@@

dakkk 10/21 18:59資遣本來就是強制的 只要符合勞基法就可以

據我了解, 不太符合勞基法與企業併購法.

※ 編輯: aaronkuan (124.11.226.151 臺灣), 10/21/2021 19:02:03

momoflower 10/21 19:01我真的看不懂

momoflower 10/21 19:02JDIT是誰

舊雇主. 股權的所有人.

※ 編輯: aaronkuan (124.11.226.151 臺灣), 10/21/2021 19:03:31 ※ 編輯: aaronkuan (124.11.226.151 臺灣), 10/21/2021 19:04:00 ※ 編輯: aaronkuan (124.11.226.151 臺灣), 10/21/2021 19:05:33

LOVEMS 10/21 19:05那KOE 不就等於沒員工了?等於緯創只收公司不收任何

LOVEMS 10/21 19:05原公司的人?

wake7078 10/21 19:05怎麼會有人留原公司 怎麼想 只要不減薪

momoflower 10/21 19:05簡單來說因為舊母公司和新母公司的密約,所以想留在

momoflower 10/21 19:05原公司的人被迫被資遣,是這樣嗎

對. 生產線是沒得選擇, 而是我們有些人可選擇.

※ 編輯: aaronkuan (124.11.226.151 臺灣), 10/21/2021 19:06:47

wake7078 10/21 19:06年資照算 會去新雇主那邊吧

goodga 10/21 19:07應該是我中文不好

wake7078 10/21 19:09老板公司都賣了 下步就裁員 不合理嗎?

這我都了解. 只是想說工作權擺第一.

※ 編輯: aaronkuan (124.11.226.151 臺灣), 10/21/2021 19:11:37

wake7078 10/21 19:11有給資遣費 就這樣啦

NewPassat 10/21 19:12這很常見,A公司把某部門賣給B公司,B公司本來就會

NewPassat 10/21 19:12立個合約說期間不准調部門,不過來只能資遣,以前

NewPassat 10/21 19:12就有國際公司吃過虧,買部門後全部的人都轉走了...

NewPassat 10/21 19:12空殼部門誰還要?

wake7078 10/21 19:12因為有些人沒有選擇到JDIT, 所以, 公司(舊雇主)提出

wake7078 10/21 19:12要資遣這些人.

wake7078 10/21 19:13為什麼舊雇主可以裁撤新公司的員工?

simon0731 10/21 19:13你可以查勞基法,我看法是符合資遣事由喔,你要不

simon0731 10/21 19:13要說說看你覺得哪邊違法?

要把企業併購法一起看.

※ 編輯: aaronkuan (124.11.226.151 臺灣), 10/21/2021 19:15:22

wake7078 10/21 19:14那還要做什麼選擇 賣空殼公司嗎

simon0731 10/21 19:15有合法資遣事由就算資遣也沒抵觸你工作權

勞基法第11條, 是我認知錯誤嗎?

※ 編輯: aaronkuan (124.11.226.151 臺灣), 10/21/2021 19:17:08

LOVEMS 10/21 19:16直接找勞保局確認吧?

LOVEMS 10/21 19:16勞工局

wake7078 10/21 19:16貴公司亂高的很嚴重 領錢閃人 不要留戀

wake7078 10/21 19:17今天能這樣給選擇 明天就能有其他玩法

我們只是選擇有個富爸爸來當雇主. 就這麼簡單.

※ 編輯: aaronkuan (124.11.226.151 臺灣), 10/21/2021 19:19:35

wake7078 10/21 19:24在買賣成立前 設下陷阱卡 強制發動

dakkk 10/21 19:26大部分方式是 併購前 舊公司先裁員 再給新公司併

dakkk 10/21 19:26 不覺得哪裡不合法

lovemost 10/21 19:30可以不續聘的樣子

cvsh : 怪怪的,這樣豈不是收購無人的KOE嗎? 公司一堆部門的員工不受收購影響, 可保留. 就只是設計與營業受影響. 可選擇.

hb0922 10/21 19:31高雄勞工局? 不是大家都知道的空殼嗎?

cvsh 10/21 19:31是對方只想要硬體資源而已嗎?

※ 編輯: aaronkuan (124.11.226.151 臺灣), 10/21/2021 19:37:14

zxp9505007 10/21 19:44資遣一直都是強制的啊

WenliYang 10/21 19:45任何時候都能資遣你

simon0731 10/21 19:48企業併購法講明有第11條、第12條第1項各款或第13條

simon0731 10/21 19:48但書規定之事由是合法啊

simon0731 10/21 19:49*有勞基法 所以我才叫你看勞基法

wake7078 10/21 19:49不管1或2 都會資遣 且一年不得去KOE

simon0731 10/21 19:49至於有沒有符合 你可以想清楚去法律版問一下,真的

simon0731 10/21 19:49權益受損就去提告吧

感謝建議.

※ 編輯: aaronkuan (124.11.226.151 臺灣), 10/21/2021 19:52:35

wake7078 10/21 19:52保障公司權益

Preaz 10/21 20:13如果是走資遣流程應該沒違背勞基法,今年失業給付

Preaz 10/21 20:13認定比較寬鬆。可以參考這篇

Preaz 10/21 20:14https://bit.ly/3E1zopU

Preaz 10/21 20:25https://i.imgur.com/pFbnlXj.jpg 第11條是說沒有

Preaz 10/21 20:25左列的事項不能預告資遣,但公司有轉讓,可以預告

Preaz 10/21 20:25資遣。

a77788897 10/21 20:35只要有給資遣費,一定合法 ,用那條去資遣而已。

a77788897 10/21 20:39你似乎誤解工作權的意思

pc0207119 10/21 20:49勞基法11條寫得很清楚啊?你公司不是轉讓了嗎?當然

pc0207119 10/21 20:49要資遣你,反之,假如公司都歇業了,這樣還不能資

pc0207119 10/21 20:49遣,是要去哪裏找事情給你做,哪裏來的錢付你薪水

pc0207119 10/21 20:54有預告工資跟資遣費基本上沒違法,現在就剩新公司

pc0207119 10/21 20:54用什麼理由禁止你去其他公司上班,如果是競業條款,

pc0207119 10/21 20:54請給予補償金

symeng 10/21 20:55轉讓是可以資遣的,你能做的是

symeng 10/21 20:551.預告資遣期間

symeng 10/21 20:552.找工作的假

symeng 10/21 20:553.資遣費

symeng 10/21 20:554.非自願離職證明

symeng 10/21 20:555.失業補助

lolicat 10/21 21:00照法律該給有給 應該很難 畢竟是被併購 也不是惡意

lolicat 10/21 21:00裁員吧

lolicat 10/21 21:01競業條款就給足補償金這樣

andy70612 10/21 21:01怎麼聽起來 跟花旗的新聞有點像

b18902040 10/21 21:19有給錢就能資遣

Litfal 10/21 21:59應該不是併購,而是資產處置,業務完結、資遣有付

Litfal 10/21 21:59錢就沒違法

atrix 10/21 22:17光你第三句我就看不懂意思了

dakkk 10/21 22:18新公司應該沒法阻止 但那幾家應該有資訊流通 去應徵

dakkk 10/21 22:18應該也不會錄取

clamperni 10/21 22:29貴圈真亂

blue1204 10/21 22:45很正常啊,我就這樣被資遣拿了半年薪水

cityhunter0410/21 22:57公司轉賣!員工本來就是資遣啊~~新公司沒有義務接收

cityhunter0410/21 22:57你............

mainsa 10/21 23:57文章寫成這樣 被資遣只能說蠻合理的 我看了幾次還是

mainsa 10/21 23:57看不懂

mainsa 10/22 00:02剛剛去GOOGLE了一下終於懂了 公司被併購後有部分部

mainsa 10/22 00:03門是新老闆不要的部門 但當初原母公司有給出調職到

mainsa 10/22 00:03母公司的機會 結果那些沒選擇要調去的人要被資遣

mainsa 10/22 00:04這看來倒是蠻合理的 人家原本母公司就是不要這公司

mainsa 10/22 00:04才賣的 有給救濟方案很有良心了 新老闆買東西只買想

mainsa 10/22 00:05要的也還算合理吧 產值不夠的單位被新老闆砍掉也是

mainsa 10/22 00:05情理之中 只要都有照法律來走 也很難講什麼 畢竟公

mainsa 10/22 00:06司賠錢最慘的情況是直接倒閉 這樣相對好很多了

laiko 10/22 00:35別公務員心態了,有錢可拿是十分好的事了!我當初連

laiko 10/22 00:35錢都沒有,後來就加工作加到我自願走!

IhateOGC 10/22 01:16你有聽過左手換右手洗員工年資的吧

IhateOGC 10/22 01:17怕被查現在負責人還會不同

lise1017 10/22 01:23純噓你的工作權 不是讓你哪來當終生職可以賴著不走

lise1017 10/22 01:24你可以自由選擇你想做的工作 而對方可以收不收你

lise1017 10/22 01:25一旦不要你了隨時都可以走正規資遣方案要你走

lise1017 10/22 01:25不是你面試上一間公司 老闆就要養你一輩子耶

enjoy5566 10/22 02:41條理好差...真的看不懂。 下班還要接受沒邏輯轟炸..

eduishappy 10/22 03:11那就到JDIT工作就可以了

Qcloud 10/22 06:30看不懂+1

shooter555 10/22 07:07原本就沒選擇轉到其它子公司 收購後當然就是冗員

shooter555 10/22 07:07縮編為由裁員哪有違法

youzi1114 10/22 07:30他給你資遣費就沒事了吧

gsinin 10/22 08:03你覺得哪裡有問題,但又不直接說出來

gsinin 10/22 08:04如果公司都這種,被開除好像真的剛好?

Murloc 10/22 08:46感謝mainsa翻譯

MickeyPeanut10/22 09:58還好是大部分人都看不懂原文 還以為我腦袋不好XD

c132908 10/22 10:05合法資遣怎麼可能不行

c132908 10/22 10:06不然每間公司都要讓員工待到退休才合法嗎?

HappyKH 10/22 10:09給錢資遣沒什麼強制不強制的,就給錢照規矩來啊

wtl 10/22 10:31原po比較適合公家單位 去考公職吧

ownwei 10/22 10:35還好不是只有我看不懂

claymath 10/22 10:40我中文不好 抱歉

kenjigan 10/22 10:49看不太懂,謝83樓講解

wcre 10/22 10:50合法,但是資遣費和預告工資一個月必須給

wcre 10/22 10:51新制一年半個月 ,假設做五年就是2.5+1個月

wcre 10/22 10:52至於合理與否?建議組團去總經理家抗議

Timba 10/22 12:02我覺得很佛了 至少你有選擇的餘地

HenryLin123 10/22 14:10中文真的很差,連基本的句子主詞動詞受詞都有問題。

chunfo 10/22 14:13雞排攤請了個雞排師 有天把攤車賣給豬肉榮 阿榮需

chunfo 10/22 14:13要殺豬師不需要雞排師 我的理解是這樣

nanziroh 10/22 16:28就領資遣費阿,有啥好爭的

ostrog242 10/22 18:40看了83樓才懂原po的意思

ostrog242 10/22 18:41有些人能選 有些人不能選 當初沒覺得怪怪的嗎

q210158 10/23 14:00敘事能力也太差了

※ 編輯: aaronkuan (124.11.226.156 臺灣), 10/23/2021 15:20:11

a1234952 10/23 17:08連搞懂勞基法都難嗎

shinwa19985 10/23 19:44可以 end

adf36322 10/30 10:54嚇到,看到你的文才知晶傑達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