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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重圍之中[上]

看板Warfare標題[心得] 重圍之中[上]作者
No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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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圍之中[上]



進入火器時代以後,為了解決遠距離火器只能接長不能接短的短板,整個明代試圖結合冷熱兵器、給火器加裝刃器的嘗試屢見不鮮。比如說,正統五年(1440年)宣府參將楊洪就奏道:

「臣巡視邊徼,每與賊遇,惟神機箭有功。箭用茨菰鏃,鏃塗藥,發輙中傷。但箭發之後,須用鎗叉追擊,臣欲於鎗叉上置鐵葉,穴孔,安箭籠以皮囊,令不露鏃;遇賊,去囊發箭,就用鎗叉乘機而進,庶便於勦殺。」


與尋常棍銃不同,這是將火門銃箭另外插裝於木桿所附鐵葉上,保留槍、叉等長兵器的兵刃。到了景泰元年(1450年),鎮守遼東太監易信則說「軍中手把銃發輒不繼,賊已習知,每乘隙進兵;自今手把銃,須柄長七尺,上施槍頭,銃盡用鎗,庶不擢挫」 ,可能是在火門銃棍上加裝鎗刃,也可能是類似楊洪的設計;同樣也是在景泰元年,師翺則設計了可連發、帶刀刃的火銃:

「山西應州民有師翺者,頗有知謀,且能造火銃,其可連放三銃:第一銃放藥箭七枝,第二銃放鐵彈子三、四十箇,第三銃藥箭彈子隨用。每銃可打三百步外,銃後帶兩刀,上能斬人,下能斬馬。」


16世紀以後的相關史料更多了。萬曆年間鄭文彬所編《籌邊纂議》卷二有一條〈火鎗莫便於夾耙銃〉:

「夾耙銃即快鎗一般,但快鎗是一塊鐵打的一條鐵棍,一般太重,夾耙鎗則上半截渾似鐵,下半截扁扁一片鐵,兩邊加木板夾住錠牢,所以名為夾耙銃。銃口頭上,再傍邊加上如尖刀相似一扁鎗,若見賊,放夾耙銃打了,一時再裝藥不及,賊卻早撞在W,則即
作棍打賊亦可,則即作鎗照賊扎將去亦可,一物而三用焉。況放時原用一鉛子,若臨賊,放時多添二三鉛子在內,發去則散開,多打着賊,即如連珠砲一般,即如兩眼銃一般,即如三眼、四眼銃一般。」


然則夾耙銃不但能放銃,同時兼具砸擊、刺擊等近戰接敵的功用。同樣也活躍於萬曆年間的王鳴鶴,在其〈火攻答〉(收錄於馮應京輯《皇明經世實用編》卷十六)中則描述了他如何結合火箭與長鎗長器短用長短兼用:

「長鎗之上可用火箭,人人知之;亦是遠遠放去,徒費工料。今鎗上各帶火箭一枝,其法,用黃藤紐作二扣,光滑不澁,以火箭一枝或二枝安入其內,其火信要長,外用一小箭桿竹,臂刂破一半,用刀刳空,將火信按於半竹之下,用細蔴線縛於鎗上,要在鎗之半中,其所縛之竹不碍下截,使鎗信藏半竹之內,下出一、二寸,人帶火繩一小叚,不拘左右,以拿鎗前手中指夾之,俟賊至三十步,方反手點之;其信已燃,隱入半竹之內,敵人不覺。惟兩手執鎗向敵廝殺。其信燃至火箭後門,敵已與吾接刃矣,其箭一發,對面而去,焉有不中之理。敵人着箭,其鎗卽至;敵人躲箭,其鎗亦至。鎗不中而箭中,箭不中而鎗中,此勢險節短之妙法,百發百中之玄機,操而熟之,可百戰百勝。予半生妙用專在於此。

制器之法,用器之精,不可不留心也。予昔征苗,苗多狜牛陣,各披綿被二、三床來抵陣,惟以此箭燒之,未有一戰不勝者。以此禦虜,可降其馬,以此禦倭,可敵彼之鳥銃,收功必矣。此法無難,一說就會,無分智愚。雖百萬之眾,一夜教之,可成精兵。就裡尚有未盡玄機,惟智者心會神運;若就說破,恐有外洩,傳之四夷,反成無敵之器,縱以予當之,亦難破也。」


王鳴鶴的火箭長鎗不單只停留在構想上,更經過實戰驗證,從他自言受用了半輩子來看該兵器是經得起戰場考驗的。同時期停留在圖紙上但未必經過實戰推廣、冷熱兼用長短兼備的武器就更多了。趙士禎也改良了火門銃,給雙眼、三眼銃都安上兵刃(左上圖 ),他設計的新兵器盡量都兼顧遠射近戰,而與前人不同的是,在《神器譜》、《續神器譜》、《神器譜或問》當中也首次嘗試了安裝刀刃的鳥銃,好比說其改良的嚕密鳥銃「床尾有鋼刃,若敵人逼近,則可作斬馬刀用」 ,新設計五具銃管的迅雷銃(右上圖 )前安圓牌、後裝短鎗,「敵近,去牌倒持,五銃護手直進,當短鎗戳」 。趙士禎設計的「翼虎銃」、「奇勝銃」則分別是三管、雙管鳥銃,雖然沒安裝兵刃,但可當藤牌、挨牌來遮架使刀(下圖左 ),一樣是長短兼備 。與趙士禎差不多同時而稍後、刊印於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的《利器解》中著錄的「劍鎗」(下圖右),也是一種鳥銃,銃管後方安裝鎗刃,而安裝扳機的鎗托同時也當收納鎗刃的鞘來用,「其製通身是鐵,把內藏鎗,可當短兵鎗棍,一器而兼三器之用」 。


而在17世紀初成書、屢經改版的何汝賓《兵錄》當中介紹的子母銃 ,不但是子母分離、子銃可連續更換的鳥銃,銃口還可安裝短劍一把,無異於後來的刺刀(何汝賓《兵錄》卷十四〈子母銃〉):

「其母銃之端有照星,又加短劍一把,劍鋒官尺長一尺三寸,靶長五寸,口開曲眼。裝上管端,即以照星湊入曲眼,少扭轉,自然扣緊。…遇放時,四子輪裝,即放至百銃,其子不熱,萬無爆炸之失。若至戰酣,藥彈兩盡,及與賊相薄、兵刃相接,或卒遇賊於兩步之內,裝銃不及,即插上劍鋒,則舉銃為鎗也。」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至天啟元年(1621年)間,由於努爾哈齊的崛起,發給遼東的軍械當中就有「夾靶槍七千二百桿」 ,投入使用的數量不少。然而除此之外,以上所列舉的各項改良發明就少有相當規模成建制地被接受。整個明代,北方邊疆更青睞的不是火器加刃器的組合,而是火器直接充當鈍器來使。這一著固然省事,但鈍器的功效究竟如何,在當時就已頗受質疑。戚繼光這般吐槽:

「西北原野之戰,舊傳俱用大棒,並其他器悉置不問。大棒亦無式,不知用法。緣以敵人盔甲堅固,射之不入,戮之不傷,遂用棒一擊,則無問甲冑之堅皆靡。雖然,但勢短難以刀交,又須雙手舉用,而馬上不得齊齊用力,下擊必然閃墜。此步技也,而今用之馬上,不易左乎?」

「孟子曰『制挺可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非真言挺之可禦堅利也;盖言人心齊一,卽挺非可與堅甲利兵敵者,用之亦取勝。今夫敵甲誠堅矣,兵誠利矣,而我人心何如?迺以白棒當敵為長技,迷而不悟;卽孫吳復起,毋能轉移。何其謬訛入人之深也。」


與戚繼光同為南方將領的俞大猷對鈍器也頗不以為然;有人問道「九邊之兵,咸以環刀骨朵禦敵,若何?」俞大猷回答:

  「此積習之弊,而無有識破此機者。環刀乃一手所用之器,□(虜?)在馬上,以此器破我;我兵見□,每下馬立營,只以一手之刀仰首以禦之,彼高我下,萬無取勝之理。骨朵則頭無寸鐵,豈能傷人;所謂置挺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豈不惑乎?」


戚、俞兩人對鈍器的評價如此,並不怎麼把棒槌的作用當回事。意見只是意見,或許實戰中鈍器並不如許寒磣呢?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揭露的戰例證明木挺確實有其作用,但起得是險些將人打死的嚇阻作用,而非木梃真的那麼容易打死人:


「十月。先是八月中,虜酋黃台吉帥輕騎自宣府洗馬林突入,將禾三五散掠。馳過暗莊堡,把總江汝棟以銳卒二百按伏堡中,不知其為黃台吉也。出而摶之,黃酋驟騎直前,我兵奮梃,擊之墮馬,佹獲之矣,為其部眾致死奪之去,我兵得其盔刀而還。陣亡官軍二十餘人,虜亦有傷者。…是役也,黃酋傷重昏暝,越日乃甦,自是懼不敢犯邊者數年。



黃台吉為俺達長子,以驍勇善戰著稱,比乃父更剛猛;俺達受封順益王與明朝和解之後黃台吉更瞧不起老父親,常罵俺達無能 。明軍這一埋伏打得黃台吉膽寒不敢入犯,固然可說攻心為上,然而這還是運氣好挑對了對象來打才產生的效果;撇開蒙古的大人物挨打不談,明軍陣亡二十餘卻只傷敵軍數人,從這等交換比來看木挺的殺傷力是很糟糕的。至少保守地說,鈍器的殺傷力不會比刃器更好,棍棒的效益不太可能是明軍偏好鈍器的主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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