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道交處罰條例是否存在不合理差別待遇?
承前文
https://www.ptt.cc/WomenTalk/E.WtRelLtO6o0E
小弟自從收到簡訊之後,越想越不對勁,想和女版各位伊立特討論康康。
是說,對違反交通規則之人予以處罰固然合理,但應建立在道交處罰條例本身符合實質及形式合憲性為原則。
而我看了該條例,以我所犯的該法第48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以觀,其所追求之目的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但其未區分於危險情況及不存在危險情況時不依標誌、標線變換車道而一律對之予以同樣的處罰,似有不合理的差別待遇,也就是說倘若我在前後左右百公尺內皆無任何行人、車輛、路口且在速限50公里的條件下,我未依標誌、標線變換車道,仍然不會有破壞或影響交通秩序,從而小弟認為雖然立法者基於維護交通安全之目的,但限制於安全情況下不依交通標誌、標線變換車道,縱然限制手段,仍無法達到立法目的,與立法目的間似無合理關聯,484違法平等原則了,各位怎麼康,幫偶評評理,小弟不是不想繳,而是不能縱容立法者不合理的侵害人民財產權!!
--
為什麼要討論爾康?漫出來... 有錯嗎
對 你可以用這個理由打行政訴訟
會不會贏不知道 反正輸了也只是虧300
怎麼樣都划算
你可以去裁決所申訴啊
申訴是必要但毫無作用的 只是過場而已
程序上要先申訴不服然後申請正式裁決書
這我之前也有發廢文提過,四下無人的路口該紅綠燈是否仍具
強制路權效力問題
但你知道的,城裡警察大多是摔角裁判
極限情況就是沙漠中的紅綠燈問題
不要管警察 不要管裁決所 你會寫狀子 花300打行政訴訟
你會被噓爆
所以按你的邏輯來說,半夜人車稀少闖紅燈不會造成其他
用路人危險就能闖?這什麼天才邏輯
有些路段半夜紅綠燈是沒有在使用或是減少秒數的喔,這多少也有隱含本文的概念吧
居然還有某樓說沒人車的路口號誌是否有約束路權的效力
,啊守法不交通違規是取決於你個人意識?取決於人車多
不多?你自己認為安全就能違規的話,啊那我認為安全是
不是就能喝酒上路?
看你的id你應該是警察吧,所謂的危險本身就是不確定法律概念,至於行政機關如何判斷這 是屬於你們判斷餘地的問題,你怎麼會認為你的判斷跟我我的判斷可以等量齊觀呢,這是行 政法基本的abc吧
喝酒是天條欸,我說的是客觀,要客觀不用停看聽嗎,我的意
思不是無視標誌幹過去喔
22
Re: [問題] 這可以檢舉幾條? (結案回報案件已結案, 感謝桃園市警察局、和有提供意見的眾板友, 來回報一下以便日後若有板友遇到危險駕駛想檢舉遏止該行為時,有個參考依據。 另外,雖然原文底下回文我已經有提到, 但我想再次強調,18
Re: [新聞] 即日起紅黃線臨停 民眾檢舉先不罰記者亂下標內容亂誤解,不要跟著無腦 來補腦正確內容,有理解錯誤也請幫忙導正,謝謝 不要以為4/30後都可以隨便亂停 ~ 可能傻傻地又被檢舉了 全文參考兩網址 全國法規資料庫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
[閒聊] 我們的立委要做大事啦!八卦版看到的不知能不能直接轉 所以重帖一次 立法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1 條條文修正草案 2020-05-26 評論數 0 篇]4
Re: [新聞] 超速120公里!騎士挨罰13.4萬 反嗆警「提到這個,我就想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3 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5
Re: [問題] 北門路待轉小東路的問題我是不知道原PO原本是貼著白虛線左側 慢慢跨越白虛線靠右騎到待轉區待轉? 還是原先就在白虛線右側靠向待轉區? 如果是前者、照理說你應該還是要打方向燈 後者的話、其實打不打方向燈都沒有差別的2X
Re: [影片] 這能檢舉幾張罰單?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方向燈) 1200元 2-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不依標線行駛 600元 2-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4款,多車道轉彎不先駛入內/外側車道 600元 (2-1、2-2兩者選一送,不能同時開單) 倒是可以嘗試送42+60條第2項第3款+48第1項第4款送三張單
22
各位存款有多少?6
[討論] 台北捷運電扶梯站左側4
[問題] 保健食品是不是最大的詐騙7
[閒聊] 女生好賺錢是假的吧?4
[心情] 想念夏天了 怎麼辦....4
[閒聊] 心目中的電影神作?3
[問題] 被當掉,老師說不接受求情,還要寄信嗎2
[閒聊] 自己的人生故事沒有人知道會寂寞嗎1
Re: [討論] 點光明燈、安太歲到底是為了什麼?2
[問題] 現在ptt是不是人愈來愈少了?1
[閒聊] 感覺被鄉民點醒惹3
[閒聊] 為什麼只怪麥當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