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可以檢舉幾條? (結案回報
案件已結案,
感謝桃園市警察局、和有提供意見的眾板友,
來回報一下以便日後若有板友遇到危險駕駛想檢舉遏止該行為時,有個參考依據。
另外,雖然原文底下回文我已經有提到,
但我想再次強調,
特別是向"對檢舉道路違規不以為然的部分板友"說明一件事:
我鼓勵大家(包括不認同檢舉的人)去檢舉危險駕駛,
它一定程度的有效讓受檢舉之人不再違規, 進而保障其他用路人(包括你的)安全,
使得用路人不再受危險駕駛的行為而威脅到生命(包括你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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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案的檢舉道交條例依據:
第43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第45條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第48條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第60條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以上全部審核製單舉發
https://i.imgur.com/LpNiEma.jpg
※ 引述《elynn889 (NcMar47)》之銘言:
: ※ 引述 《finalpieze (finalpieze)》 之銘言:
: : 標題: [問題] 這可以檢舉幾條?
: : 時間: Sat Sep 5 18:06:44 2020
: :
: : 影片中紅車 地點桃園
: :
: : 請問
: : 1.可以檢舉哪幾條違規?
: : 2.車牌前鏡頭拍不清楚,後鏡頭很清楚.
: : 能用後鏡頭拍的車牌來檢舉前鏡頭錄到的違規嗎?(試過在台北市檢舉,警察回覆有成案)
: :
: : 前
: : https://streamable.com/tca4gn
: :
: : 後
: : https://streamable.com/06nh22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32.157 (臺灣)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car/M.1599300408.A.40B
: 因為此車有左轉行為,所以只能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3款。
: 45-01-03不成立,原因是該車為逆向左轉,而非單純逆向。
: 48-01-02不成立,原因是相同違規不重複舉發。但實際情況要看分局承辦人。
: 這種情況有些承辦人會開60條第2項第3款+48條第1項第3款,或者45條第1項第3款+48條第1
: 項第2款。
: 另外只要前後畫面同個時間,就算前鏡頭車牌拍不清楚,後鏡頭拍清楚車牌就好。
: 以上供參考,若有疑問可以私信我。
--
推
幫補血 違規拉基會氣噗噗
可喜可賀 保護用路人
讚
請問這樣多少錢起跳阿?
爽
第一跳6000的話、其他都依樣價格?
照道交條例的條文是6千以上沒錯。其他違規600、900不等
樓主的全部製單!? 常見都是被解釋成一個連續行為
是有一點意外,但警察局的回信每一案的回覆確實都是寫逕行舉發在案。
※ 編輯: finalpieze (123.194.132.157 臺灣), 09/23/2020 22:20:29原來是那台逆向fiesta啊 超有印象 恭喜收到大紅包
爽
對桃園的全部已舉發這點有些懷疑。因為我之前有檢舉
過某台車變換車道不打燈及多線道不依規定行駛,第一
次檢舉單送出後發現違規地址有寫錯,並且將多線道那
條改檢舉違規佔用左轉道,就重新檢舉。後來收到emai
l說是事實明確,逕行舉發,但上網看紀錄是全部都顯
示已舉發,包括打錯地址的單及多線道。所以我有點懷
疑是不是他只開了一條後同車的檢舉案都會顯示已舉發
推
讚
你是不是想做地下市長
讚讚讚
便宜國產車, 被罰這種很大條 會痛死 XDDD
中壢讚喔
43條能開成功真的不簡單
給tmdu大大,我曾經舉發過桃園的違規跨越雙白線+未
打方向燈,一個顯示舉發一個寫重複檢舉不舉發,不過
也可能跟不同分局的處理態度有關
噓的是車主嗎XD
溫馨的板橋分局會說是連續行為擇一開單或資料欠缺(
前後鏡頭影像不連續)請補充資料
溫馨
地下市長有這麼好當喔 笑死
這種切西瓜的很常看到 但是他這種切法真的超危險
可
白爛小開法,讚一下原po
哇 你太棒了 帥(拇指)
爽啦
推
29
[問題] 被汽車從後面按喇叭逼車大家晚安 小弟騎乘在市區雙線道之內車道上,很常被後面汽車按喇叭叫我閃開他要超車 我也確定我雖然騎在內車道上,但是那條內車道並非禁行機車道,並不屬於快車道 而且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2 條 -----------------------------------------------------------------------------29
[討論] 限縮檢舉草案在隔壁板看到的 貼幾個我覺得比較重要的 -- 臨停部分 第55條第1項第2款 在交岔路口、公車站牌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26
[閒聊] 交通檢舉會遵照檢舉的項目開罰嗎?最近因為被逼車氣不過, 就來試試能不能檢舉過最難檢舉的43條, 結果兩天後就檢舉成功。 原本還打算沒過的話要怎麼向上申訴都想好了, 是否會有警察開罰的未必是你的檢舉項目的可能?16
[問題] 這個算是什麼違規?如題,在等紅燈的時候被外側四輪大爺按喇叭, 要我讓出位置好讓他可以迴轉, 一開始是不想讓,但看到他狂按喇叭跟一直逼近, 覺得跟鈑金硬碰硬吃虧的還是自己最終還是超貼前面的轎車讓開,7
[交通] 111-4-30交通新法規只有一兩條可用。可檢舉項目幾乎全是動態行進中的根本無法檢舉,報警後等警察來時現場早已不知去向, 跟沒改差不多,由於文長就不整理了,可檢舉項目以黃字標示。 尤其是: 在交岔路口臨時停車可檢舉,但是固定停在交叉路口的更可惡,卻沒看到有這條可 檢舉,可以看出民代有很出力在喬,喬到新增加可報警的項目形同廢文。5
Re: [問題] 要檢舉什麼才可以讓這部車被吊銷駕照?這種狀況在馬路上常看到,可參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這條 *********************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5
[問題] 路上汽車鬼切右轉怎麼罰比較高?如題,今天遇到一台汽車直接從中線道路大外割右轉, 因為被他嚇到, 所以想請問一下要怎麼檢舉金額會比較高一點? 目前查到的有 第43條4
[問卦] 有沒有公共危險還貼自己犯罪證據的八卦?如題,一台機車綠燈起步直催破百,跟常常遲到的馬自達在公路上競速 結果只檢舉馬自達逼車?兩台都犯法了耶! 結果還沾沾自喜的貼到社團,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呢?1
Re: [分享] 自殺式攻擊嗎?查了法規 應該是用這條來看 大家都說切車的錯 以法規來看 應該是用第二項嗎?(不依標線)2
Re: [問題] 國道上煞停有違規嗎?道交第43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