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孩們會怎麼選?
明顯的是男生在南部,女生在北部吧?
選擇其實很多
1. 大家都在女方城市居住,男生換工作
1-1 房子出租,收租之後貼錢租女方城市
1-2 房子賣掉,買女方城市的房子。
1-3 無經濟考量,買女方城市房子,另外的出租。
這邊看男方薪資的漲幅。
2. 大家都到男方城市居住,女方換工作
2-1 女方到男方城市找工作
2-2 女方找到WFH且薪水差不多或更高
待遇是不是變差,沒有人知道,你不面試怎知道自己的價位?先面試,至少先面10間,都低再回來考慮其他選項。
公平起見,我覺得男女都面試一下對方城市的工作,也許會發現事情想得不一樣,而且面試對職涯來說,絕對是好事。
我自己是偏向2-2,但中間分開居住很長的時間,個人覺得可以不要分開,並且男生給予的支持真的不高的。不過薪資漲幅也完全不能相比擬了,有時候犧牲不見的都是壞的。買新房子幾乎都是我負擔的,但看著薪資漲幅以及工作上的成就,內心還是很開心的。當然我家也是可以輕鬆達成1-3。
不過,這過程中我想過數百萬次,早知道當初就分手…. 所以分手也是很好的選項。
※ 引述《Light8924 (Light)》之銘言:
: 我的一位女性朋友
: 跟男友目前遠距
: 一北一南工作
: 最近討論起未來結婚要怎麼辦
: 因為男方已在工作城市置產
: 所以基本上就是女方要過去男方的城市
: 但因為女方目前工作薪資待遇不錯
: 如果到男方的城市工作應該不好找到差不多的
: 目前他們討論出兩個選項
: 一是女方繼續在現在的工作做到懷孕生產留停後再順勢離職到男方的城市重新開始找工?: 二是女方現在開始準備找男方城市的工作
: 找到後搬過去開始同居一起生活
: 但選項二女方認為換到男方城市待遇勢必變差
: 但又覺得可以先過看看同居生活也不錯
: 所以沒辦法果斷做決定
: 兩人交往到目前都是遠距
: 一個月大概見1.2次面
: 我自己是覺得婚前沒同居過
: 不敢直接結婚
: 但他們目前看起來應該是會結
: 但怎麼做女方很猶豫
: 不知道各位會怎麼選擇? : 還是有更好的方式呢?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2 Pro
--
98
Re: [求助] 男友人好但不適合要分手嗎先來看男方優點: 我男友是個性善良又負責的人 長得我菜有點帥 個人觀點不評論 不劈腿不跟女生搞曖昧、會說我正80
[討論] 希望男方有房有存款 但不想生小孩之前看一個YouTuber看另一個影片的反應 那支影片是一個實境秀 有一個女生在一大群男生面前開出自己的徵友條件 其中包含 1. 希望男方有儲蓄的習慣68
Re: [討論] 女友要幫爸爸家用,造成每月花用大好棒棒,好會算。 男方的房子是婚前財產,請問這間房子有跟女友討論商量決定後才買嗎?地點,裝潢,她 都滿意嗎?如果沒有,買這間房的後果為什麼她要吃啊?結不結婚,是不是跟她結婚,你 的房子的貸款不是都要出嗎? 搞清楚,你的房子叫資產,叫婚前財產,離婚後她都沒份。生活費,孩子花費,那都是實67
[花邊] 媒體報導Enes Kanter Freedom和女模交往TMZ NY Post B/R 媒體報導Enes Kanter Freedom已經和女模Emily Sears約會幾個月之久 女方不久前曾在IG上面發出合照:29
[求助] 男方房貸 女方生活費是主流嗎跟朋友聊天然後聊到困惑來這裡詢問 婚前男方買了一棟房,男方爸媽付了頭期款加一些(約五百萬)剩下的就男生負責,房子登記男生名字。但裝潢,傢俱,家電都女方負責。婚後沒有特別說生活費誰負責男女方都會付,婚後沒多久男生受不了跟女生說要互相,要女生付生活費。不然就說房子改共有一起付。大家覺得哪個好?當初男生不想改原因是說爸媽辛苦買房不好意思說要改共有。 男生薪水五萬。女生約兩萬七。房貸三萬多 --20
[討論] 請問這樣是不是該下船了?大家早 請教一下 如果男方 1. 出遊會沿路傳照片給女生 2. 到女方住的城市, 會約女方吃飯聊天, 如果有肢體碰觸女方不會閃 3. 常和女生分享自己的事情, 常找女生聊天5
Re: [求助] 男方房貸 女方生活費是主流嗎這個原文有問題吧?! 沒人發現?? ※ 引述《mi2006a (西西)》之銘言: : 跟朋友聊天然後聊到困惑來這裡詢問 : 婚前男方買了一棟房,男方爸媽付了頭期款加一些(約五百萬)剩下的就男生負責,房子登記男生名字。但裝潢,傢俱,家電都女方負責。3
Re: [心情] 交往快10年還是不被認同要住就要付錢這我完全同意 不過既然都要付錢, 也不一定要住在女方買的房吧? 事實是女方家沒有全額金援, 房貸需由男女雙方負擔 這個模式對女方家來說有沒有比, 此房租出去收租金, 男女雙方另租房子划算呢? 如果有, 表示男方付這個錢 女方確實是"賺了"X
Re: [求助] 與男友共同買房的狀況~文長~稍複雜到底為什麼女方只是幫出貸款的部分就連代書等等雜費都要均攤啊,搞清楚,這是男方的 房子耶。男方要買『自己的』房子,這些費用有沒有女方都要繳啊,女方又不是共同持有 ,本來就不該以一人一半來算。有些人覺得男方先出頭期就怎樣,這房子所有人又不是女 方,就應該男方出頭期,是男方拒絕女方以繳房租型式給,才會變貸款的耶。再說貸款沒 繳完兩方就分手,那之後女方的部分該怎麼討?房子不是她在住,她也無權自己處置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