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傷害致死是法學笑話嗎?
法醬說,犯罪人本意是傷害,意外發生了死亡的結果,叫傷害致死
真是笑死
這樣講不就所有殺人罪都是傷害致死
我打他/砍他/刺他/槍擊他,只是想給他一個教訓/嚇嚇他,沒有想殺他
根本笑話
打人,人死了,就是殺人麻
還發明一個詞來降低刑罰
還犯罪人不是故意?法官是有他心通484,還知道人家心裡想什麼
是不是故意又怎樣?
被害人還不是一樣死
故意/過失,根本就是笑話
健構在笑話上的笑話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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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購
大概就是你本來就沒有希望他死,只
是你傷害的這行為升高了他死亡的風
險
樓下台大法律
我相信你一定有辦法寫出法學鉅作,等你喔
宋世傑:
也許法律人的定義是當場斃命才叫殺人
一刀插進心臟 這樣叫殺人
用亂刀砍對方,砍到腋下大動脈,受害人
撐了幾分鐘血流光斷氣,這樣叫傷害致死
怎麼可能所有殺人都是傷害致死。我拿刀
專往人家的頸動脈捅,跟我打了對方一拳
結果人家剛好有病血流不止死了是一樣的
嗎?依你的理論殺人和傷害致死跟過失致
死都判一樣的就好了啊。
本來就應該判一樣的,死亡是事實,因你的
行為有直接因果關係就該一律死刑,這樣大
家才會注意自己的行為會不會不小心弄死人
,不然我他媽開車門都不看好了
如果全部都只看最終結果不考量其他因素
的話以後寫個程式把結果key 進去就可以
導出判決書了,還要法院幹嘛?不考慮行
為人主觀因素的結果就是不小心害死人跟
虐殺的刑罰都一樣,反正結果都是害死人
。這就是你想要的樣子?
沒毛病啊~ 換做是你 打一個人,然後下
秒他心臟病發,你認不認你殺人嘛
間接故意,讀書好嗎
故意或過失法官在量刑上會有所不同。
行為人本身是否有犯意,這點在刑法的構成
要件之一。
法醬都先凹成傷害,最後量刑再挑最輕的
判,隨便翻個加重詐欺的裁判書,車手9罪
各1年,最後執行1年3月,緩刑3年,花那
麼多人力跑個流程而已,有夠浪費社會資
源,法醬要不要直接公告教育一下大眾,
詐騙都不用關?
主觀面其實隱藏著客觀部分 實務上槍
擊案或是刀傷在身體重要部位 幾乎都以
殺人故意偵辦
至於如何辯護是訴訟策略問題
主死因不是你造成的,比如說你揍他導致
他心臟病發
法盲總是用特例講通則 邏輯不通卻毫不
自知 不願理解卻又鄙視法律
你做任何事對方都有可能死
如果都是死人,為什麼要考慮犯罪人
是不是故意,你犯罪人的主觀意識有
什麼重要的,很重要的話你怎麼不許
願發大財
他媽的犯罪人的主觀意識很重要,那
被害人的主觀意識都不重要啊幹
什麼事都只會結果論的話人最終都會死幹
嘛出生?主觀意識不重要的話那要被對方
砍了結果只能反擊誤殺對方,跟一開始就
打算打死對方的量刑都一樣?惡作劇嚇了
人家結果他沒站好從樓梯滾下去摔死了跟
拿刀隨機捅人分屍的罪行一樣?你以為刑
法立法目的只在處罰行為結果嗎?
嗯,你說的都對
所以到底怎麼知道犯罪人想什麼?還
不是法醬說了算
凌虐致死明明也挺變態的,當事人痛苦
指數更高更漫長
雖然我覺得司法系統一堆狗屁邏輯 不過
你講的這一點 我比較支持法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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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只有我發現殺人罪的漏洞嗎安安 如題 殺人罪講求主觀犯意 但判的人是客觀的 問題來了 假設我想殺B 又想讓刑期短一點爆
Re: [新聞] 15萬賣存摺還被囚禁 他慘遭詐騙集團打死跟你們說個法律小常識 這也是我在通識課聽來的 你們以後要殺人 千萬不要一刀斃命 要慢慢殺 最好一開始沒死 讓他在那邊倒地28
[問卦] 傷害致死為什麼比殺人罪輕?午安 我智久啦 最近看到很多詐騙集團弄死人的案子 智久很好奇 為什麼虐待致死比殺人罪輕13
Re: [新聞] 開270萬名車!建設小開撞死騎士 爸爸出台灣過失致死罪的刑度,特別是一般車禍的交通過失致死罪,刑度非常的低。 原因在於連故意傷害的刑度都很低了,常常把人打到頭破血流那種,也只會判個有期徒刑 二 月。 這種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在刑法上的評價因為只是行為人的疏懈而導致傷害或死 亡結果發生,並非具有法敵對意識的故意犯罪,所以為了避免輕重失衡,過失致死罪的刑8
Re: [新聞] 陳修將打死小三「不算殺人」關鍵曝!動粗這邏輯很奇怪啊 今天對方又不是反抗或逃跑 為了奪回控制權錯手打死 今天是兇手已經控制住對方 兇手對被害者掌握住生殺大權了4
Re: [新聞] 凌虐店員討20萬!兇殘女店長「拿到錢還借標題問 這個案件最後可能會用什麼起訴? 殺人罪還是傷害致死? 刑度差很多所以想請教鄉民 如果又是傷害致死 那以後罪犯想殺人是不是把被害人抓起來慢慢虐殺不要一擊斃命就好?4
Re: [問卦] 長榮女大生命案 主張非故意殺人?不意外 台灣的法匠就這樣啊 幫殺人犯辯護---犯人沒有殺人的故意 只是要教訓當事人而已 哪知道被害人就死了 法官被告是傷害致死 非故意殺人 上面這種辯護舉凡 虐嬰、虐童、詐騙集團把人騙去 關人起來凌虐致死5
[問卦] EE園區這樣不是殺人罪?看到三讀通過凌虐致死的法條 不就代表最近EE園區虐殺的人不算殺人罪 只能算傷害致死 所以才要訂這些法條來管EE園區 不然直接用殺人罪判就好了3
Re: [問題] 被蝙蝠俠揍的人之後重傷死掉算不殺嗎?如果依我國法律,這種情形不會成立殺人罪,而是成立277條第2項的傷害致死罪喔~ 刑法277條 第1項: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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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有波波的診所,大家還會去嗎4
[閒聊] 常喊「辭職不作」的人大多不會辭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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