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為什麼林秉聖不付違約金就好啦
如題
林秉聖事件
看了這幾天的各種消息
不用討論法律、道德那麼多
林秉聖就付攻城獅
違約金就好了不是嗎
怎感覺IG或台新之類的聲明
要把風向帶到獅的合約無效阿
那個合約怎麼看都有效阿
中信原隊那邊都知情 且不跟價了
為何不付違約金解決阿
真的要貪成這樣都想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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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除了違約金還想要賠償金,違約金不是就是在賠償
球隊損失了嗎
個人猜測是台新跟他說會幫付 但喵喵除了違約金外還
要求損失賠償 台新就不幫付了
這樣就坐實惡意挖角啊 台新不想背負這個惡名
台新現在是在說這是攻城獅的問題
聖光獅第一時間聲明就是來談違約金 不懂台新一副要
法院見的樣子 對背骨聖比較好嗎
工程師想凹更多合約以外的也很怪吧
就以為獅會乖乖吞啊
不想承認是惡意挖角
台新就想裡外都不輸人啊 我看很難啊 這已經黑掉了
違約金額寫死的沒啥好裧,但工程師想多要合約沒有
的啥賠償金
不是凹以外 本來就可以請求賠償 價格歡迎來談 獅的
態度一直都是這樣
還可以另要賠償那違約金的義意在哪
蛤 可是看起來連違約金都沒有想付捏
如果阿忠說的是真的 那喵喵至少可以
要求幫忙處理NBL合約的費用吧
但大聖現在的聲明就跟喵喵有出入
也沒講明到底T1前輩是誰
上面很多神人講解‘’委任合約‘’單方面可解約 但
可以要求賠償 等伸手也懶得理你
把預算押你這 放棄其他自由球員 這些影響誰要吞啊
當然要賠啊
台新看起來沒要付吧
還有人在扯獅貪喔 你台新秉根本沒想要談
要求賠償就是解約金啊
因為合約生效日是九月一號,八月十五終止委任,法
院要請求損害賠償這時間軸法院很難判啊?
覺得法律上站的住就上法院幹嘛談
還好吧 阿約就簽了 講難聽點主場更衣室櫃子名牌費也
可以要吧
聖光獅聲明就講啦 不想弄球員 只是要台新來好好談
要怎麼處理 要是我一定告死背骨仔
損失賠償要多少啊
怎麼講的獅沒告死背骨聖 反而是獅不對的感覺
買斷nbl合約花多少錢啊 獅可以順便公開嗎?
損害賠償其實不好證明 但該喊的還是要喊 就跟聖哥一
樣 現在當然要主張違約金0 真上法院 到時判多少要給
再給
沒買斷吧 不是說阿忠認識對岸教練看在面子上就直接
讓他解約嗎
所以是無償解約嗎?
忠哥人太好了 台籃暖男
支持工程師提告
台新就惡意挖角 不想承認而已 哈哈
沒踢到鐵板 就食髓知味.搞一次大的看下次還敢不敢
阿忠人私下真的不錯
這是台新大聖方明白說如果走法院他們的立場會怎麼
打官司,你獅隊也會評估告到法院有沒有勝算,能拿回
多少賠償,等看戲吧
獅不會走法院 記者會有說
不是不會 是無意
因為雙方態勢很有可能進行法律攻防,我是覺得讓法院
幫大家上一課也是不錯,未來合約能夠更謹慎避免類
似情況
有說解決條件 請球員跟新球隊來談就可以了
如果評估有勝算就會上法院
林選擇IG隔空叫陣說明已遞交終止委任合約書
因為台新申明並沒有要讓,你唯一能做的只有提告
奇怪的是 林的內文很多跟獅以及台新的聲明相左
也不是叫陣,那只是準備未來法律攻防他們要用的手段
,牌攤給你獅看,告不告的贏就評估看看
我是希望獅提告,希望不要到時候搞什麼成全的大戲,
我希望法院能幫大家上一課,包含兩聯盟球團球員球迷
都需要知道
台新這樣搞還有人檢討師 真是太神奇了
只能請求懲罰性違約金
大陸網友的說法是賣阿忠面子無償解約
如果,我只是說如果如樓上所說只能拿回些許賠償金,
那更證明合約簽的並不嚴謹,需要改善有利未來發展,
而兩聯盟的競爭也要討論是否規範
這種合約還沒開始跑就想違約的 違約金應該通常很貴
吧??
大家都不懂,所以希望告到法院讓法院幫大家上課
也能證明委任契約解除委任能這麼容易嗎?如果是這
樣,未來球員方簽委任其實也很沒保障
台新就不想付吧~
他一人簽兩份合約 可能以為只要說婉拒就可以不去
台新不想付
林找獅幫忙處理nbl合約 獅也從善如流
林請獅換隊友的背號 獅也去協調
在當下的時空背景
感覺就是林已經同意了合約
獅也認定是自己的球員
現在在說5月簽那份不算 根本不合邏輯
上法院大家講清楚就好了 三邊揪團上法院吧lol
付的起?
現在擺明球員和台新不想付啊
客家心態吧
台新負責球隊的人是誰啊?
違約金跟賠償金不一定一樣啦
啊我就不想付啊
老子就不想付啊 89會賠錢嗎
林連經紀人的錢都不付了,你怎麼會覺得想付違約金呢
林更希望付違約金的錢也都給他吧嘻嘻
看起來就是道德有瑕疵 但大聖球技無庸置疑,好好表
現不要再讓球迷失望
損害賠償具體的就休息室櫃子名牌.可能已經打好版有
試做的球衣.週邊,沒辦法量化數字的就選你沒空間選
其他球員的時間成本.官宣後被弄的名譽損害成本這類
的吧,但是不可量化的部分到了法院也很難認定,台
新只要願意凹就可以一直拖
隔壁前教主有開示:多貪則憂
吃相真難看呵呵
阿忠不復出教訓一下林嗎
不只是賠錢的問題
有種上法院啊 看來是沒種
窮酸樣 一個字:貪
支持大聖,有說要面對,該道歉該賠償面對就好
秉聖Po文有說他會面對要負的責任 沒有說他不付違約
金吧
以前就覺大聖是很努力的球員,該面對就面對 我還是
支持你
工具人就乖乖被凹 想反了是嗎
爆
[情報] 攻城獅fb稍早林秉聖於個人社群平台發布「婉拒加入攻城獅」貼文,攻城獅球團深表遺憾。新竹街口攻城獅於休賽季期間積極爭取自由球員加盟,攻城獅球團與林秉聖已合意簽訂合約,為尊重原先中信特攻球團與林秉聖之委任合約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故攻城獅與林秉聖簽訂之委任合約訂於2023年9月1日生效。 攻城獅球團與林秉聖在合意簽訂合約後,並無收到林秉聖提出解除合約的書面說明,且雙方所簽訂的委任合約書並非單方面提出解除即生效。攻城獅呼籲林秉聖與影響林秉聖履行合約之某球團,儘速向攻城獅提出解除合約書面說明,另也強調職業運動應尊重合約精神,強力譴責任何球團針對已正式簽約球員惡性挖角,雙方已簽署之合約應保障球隊與球員,目前攻城獅已尋求法律途徑全力捍衛球團權益。爆
[討論] 球隊選擇權發現大家在討論林秉聖簽約事件時,好像都忘記中信特攻的「球隊選擇權」(8/15 thank you文有提到)。 先不論中信的成人之美,但在8月15日之前,特攻是隨時可以宣布執行下個球季的「球隊 選擇權」。 當然我知道中信一定跟林秉聖談過,雙方有共識不會執行,才有後續攻城獅、台新的事情66
Re: [新聞] 攻城獅曬林秉聖合約反擊 循法律途徑攻城獅這法務跟新聞稿也太菜了吧 既然是簽簽委任契約。 依照民法549第1項規定:「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 依法律林秉聖得任意終止委任契約, 攻城獅能主張的只有第二項:「當事人之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43
[討論] 林秉聖事件種種疑點1中信在林秉聖還有選擇權的情況下果斷放手,但從沒有執行選擇權交易給任何一方的情況下,應該沒中信的事。 2林秉聖在有合約的情況下接觸PLG球隊攻城獅,此時代表攻城獅談約的是誰? 是傳聞中要接任的前T1秘書長張澍人還是老闆張運智兩人在有T1聯盟任職的情況下挖角還有合約的T1球員到PLG聯盟球隊是否有問題?有沒有惡意挖角或勸誘離職的問題 3新聞說林秉聖主動找攻城獅談約,此時攻城獅派出的代表有沒有事先告知中信球團,是接觸完才告知還是在此之前? 4林秉聖傳聞將簽約NBL香港金牛此對時PLG鋼鐵人老闆的球隊,林秉聖IG提到有T1長官協助解決,是張運智還是張澍人,此時用的身份是什麼?42
Re: [討論] 林秉聖ig其實我很好奇林秉聖所說的T1長官是誰欸,是張澍人嗎?而且如果張樹人的話他身份很尷尬。 1林秉聖與中信的合約是張樹人簽的 2傳聞中新的攻城獅GM是張樹人,那攻城獅當初談約的張樹人嗎? 在還任職T1秘書長期間跟球員談約是否身份有所衝突,而且是不同聯盟 3究竟為林秉聖解決合約問題的是誰,如果又是張澍人,那張澍人究竟是用攻城獅GM還是T1秘書長還是朋友身份替他解決的?36
Re: [問題] 搶林秉聖的球隊怎麼還不跳出來扛呢有沒有一種可能 下家只是與林秉聖達成口頭約定 開出更高薪並承諾幫出違約金 然後要大聖自己去跟空城獅解約完成後雙方才正式簽約 然後大聖就各種騷操作搞成現在這樣32
Re: [情報] 大聖IG <空城獅>就算有簽約就只是觀感不好賠違約金 P和T是兩個聯盟而且也沒有簽什麼互不挖角條款,挖林的球隊願意付違約金,你也不能說 他不對 以中職來說,中職去挖墨盟或獨盟的也都會給買斷金,韓職來挖中職的也都會給買斷金 現在P和T都還有很多制度還沒有建立明文規定27
[問題] 請問中信在林秉聖這事有什麼好交代的?在有選擇權的情況下提早放人好人做到底,居然還被某些人說跟台新喬? 如果今天中信真的要把林秉聖喬給台新好了,直接使用選擇權交易給台新,台新再簽新約就好,林秉聖跟攻城獅的合約等於廢紙一張。 現在攻城獅出來吵就沒任何合理性,怎麼會有人覺得這事有中信的問題呢? 是腦洞大開嗎? --23
[討論] 林秉聖新合約的薪水也放水流了吧乳提 他現在如果喵喵不合意解約 最後打民事訴訟上法庭 這份合約會有一定的違約金 啊台新主張的合約無效根本無理由4
[討論] 林秉聖的合約態度,連SBL都簽也不意外攻城獅現在看起來是最早跟他接頭 期間幫他弄裡弄外 台新再盤算對手的價碼搶標 不管這兩隊誰手段有問題 但現在很確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