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避免造成過大衝擊 經紀人管理辦法延後一年
有點看不懂這個制度要怎麼規定
如果今天學生球員要參加選秀
是可以選上之後再簽經紀約?後由經紀人來跟球隊簽約?
還是要先有經紀約才能參與聯盟選秀?
如果是後者,會不會剝奪掉一些學生的圓夢機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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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自己來或找經紀人談啊 有那麼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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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辦法都出來了 自己去讀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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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隨隨便便就導出剝奪人家圓夢的機會的結果好嗎
推
最壞的情況是 球團自己開子公司經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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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跟演藝圈一樣只簽自己人
推
所以經紀人制度要做好配套 工會應該努力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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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剝奪問題 你可以自己談 也可以家人陪同一起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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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不能"委託給沒有執照的任何人"幫你去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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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聯盟該遏止故意落選的情況嗎?這幾天看到聯盟準備大刀闊斧推動數項改革 如:超過薪資上限罰選秀籤 強迫新秀參與試訓 但還有一個關於選秀的奇怪現象我認為需要改革 就是二輪新秀會選擇「故意落選」 王桑在去年有發過一篇文章解釋這個現象41
Re: [新聞] 宋家豪條款來了!選秀後馬上旅外 受罰球"" 我發現很多人看不懂這篇文章想要討論什麼 直接講個重點 :球員被選秀後議約的過程及待遇也需要被保障 而不是選秀之後任球團開價 也要尊重球員最後的生涯規劃 若球員被選秀後向旅外簽約要執行球監也要制度化23
Re: [問題] P+好像沒說選秀沒報到會怎樣選秀簽約義務: 1.凡透過選秀程序被挑選之球員,向選秀球隊報到後即可簽約、註冊成為聯盟球員, 獲選球員須參加選秀球隊之活動(含聯盟活動)至少2+1年至合約期滿為止,才可成為 自由球員。 2.經選秀程序被挑選之球員,須依選秀球隊之規定辦理報到、參加訓練,若未在期限報到13
[討論] 經紀公司的重要性從大聖運鈔車事件來看 現在大學生一畢業的時候就會有經紀公司操刀 還沒球隊要 就已經有經紀人 從發文業配包裝再到準備選秀簽約 專業團隊感覺比自己當台幣戰士來的安全許多7
Re: [新聞] 立委籲建查察機制 勿讓學生籃球聯賽成跨身為今天有參與記者會的路人甲 稍微整理一下幾個重點 ----- *FIBA國際籃總規定 FIBA對於未成年轉籍、在他國註冊是有些明文規定,這些細節內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