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已經兩天了,台新還沒有要提告嗎?
如題
根據台新聲明稿:
<前略...>
"也期盼各界應重視球員意願,以球員最大權益處理本案。倘後續仍有對於本公司或球員之惡意指控,本公司將採取必要法律措施以維護本公司球團及球員權益。"
而攻城獅於日前聲明說到:
((二).1)
<前略...>
"倘據台新球團之說法, 其於 8 月16日與林秉聖才完成所謂之「簽約」,那就是在明知本公司已經簽約與官宣林秉聖之後,才正式簽訂契約。如這不是惡意挖角,什麼才是惡意挖角?台新球團公然鼓勵惡性違約、支持片面毀約,甚至成為違約者的靠山,明顯違反法律與道德。"
攻城獅無視台新聲明,無視台新法務,執意指控惡意挖角
請台新一定要傾盡一切法律資源
將無視台新法務之球團告上法院
喵喵在台新聲明後,還發這種文,擺明看不起台新欸
喵喵踩在頭上拉了,台新應該不會沒有提起告訴吧,沒有的話就太俗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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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攻擊這幾點確實台新該告 不過這樣會模糊焦點
主打3500買鞋事件來模糊焦點比較好
台新應該是想解決這件事把大聖簽走 再提告節外生枝
的話對他們沒什麼好處吧
告籃板
啊攻城獅不是也說要告嗎
最好是兩邊都告一告 這樣最精彩
告起來 都給我告起來
攻城獅要告也要等9/1背骨沒報到吧
那國父等幾號才要告郭
幹嘛告 直接放出有大聖的宣傳影片多帥
我有你沒有
隊名、IG都還沒出來,還放宣傳影片勒,現在砲火都
秉聖在扛
我覺得兩方搞不好在喬了~
比我抄的還大=。=
台新幹嘛告?根本沒損失
損失的是喵喵
CBA
要告什麼?告Ptt鄉民嗎
告誰?
告喵喵阿 喵說惡意挖角喔 超嚴重
應該有在喬吧 台新重視企業形象 感覺不會啥都沒做
告訴老師
喵喵的策略就是攻擊台新的形象 讓總公司不得不下來
處理這個育樂公司
如果喵強調說是惡意挖角 而台新覺得他是在8/16無有
效合約下簽約 確實可能告喵妨害名譽
公然鼓勵惡性違約、支持片面毀約,甚至成為違約者
的靠山 這部份都是喵沒辦法證明的
敢講這種話也是很勇
在準備了吧,最頂尖聯盟的球隊是你能說嘴的嗎==
T能嘴沒問題 不會被告
笑他不敢告被法院認證惡意挖角啦
笑死 原來查德魔所謂的中立等待法院判決會發這篇文
原po你要不要看看你自己在 #1auovGKs 說了什麼...
→ chouadmore : 對阿 喵有喵的說法 我同意 台新有
台新的說法 我也同意沒有甚麼問題吧 哪有不中立了
再來說一點私心的 小弟是高+田迷 怎麼樣都不會偏袒
台新阿 只是不希望台新在法院未判前被這樣攻擊
查德魔你臉皮怎麼能這麼厚阿
→ chouadmore : 我一直保持中立 等待法院判決那天
告誰 要也是獅先告吧 球員跑掉的是獅
想台新告喵就是看喵的簽約沒有 還兩邊都信勒 噁心人
噓 chouadmore : 不是我認定的 是台新認定的 但他
這麼說我就這麼信 為什麼就不願相信台新的說法呢?
我個人是兩邊我都信
→ chouadmore : 請問是在說我帶風向嗎? 若是的話
是帶哪邊風向? 我一都是相信兩邊的說法
→ chouadmore : 我沒有不挺喵 若有人攻擊喵 我也
會幫喵說話
查德魔這篇在噁心喵喵 繼續幫台新招黑 有夠扯 說你
噁心喵喵 以及上面我所有噓文你有任何不滿的話 要
吉便吉~
ATTW在查德魔發文後,還噓這種文,擺明看不起查德
魔欸 ATTW踩在頭上拉了,chouadmore應該不會沒有提
起告訴吧,沒有的話就太俗了xd
哈 你超氣 嘻嘻
大聖已經先書面解除跟攻城獅的委任契約,再跟台新
簽約並生效,現在也跟著練球,台新根本不用鳥我獅
哈 無恥 路過看一次噓一次
好笑 簽約時須雙方同意 簽完單方面想解除就解除? 呵
尊重球員?前題是球員也要尊重自己,今天若雙方異
位,台新還會如此說嗎
敢講這種話也是很勇<---這不是立委講的嗎??
爆
[情報] 攻城獅聲明攻城獅球團呼籲台新球團勿背棄誠信 破壞台灣職籃環境 針對台新育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台新育樂」或「台新球團」)2023年8月18日發布 關於球員林秉聖之聲明稿,攻城獅球團回應如下: (一)針對本公司與林秉聖之簽約過程: 1.誠如18日早間之記者會所述,林秉聖最早係於西元2023年5月25日主動聯繫攻城獅球團爆
[情報] 攻城獅fb稍早林秉聖於個人社群平台發布「婉拒加入攻城獅」貼文,攻城獅球團深表遺憾。新竹街口攻城獅於休賽季期間積極爭取自由球員加盟,攻城獅球團與林秉聖已合意簽訂合約,為尊重原先中信特攻球團與林秉聖之委任合約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故攻城獅與林秉聖簽訂之委任合約訂於2023年9月1日生效。 攻城獅球團與林秉聖在合意簽訂合約後,並無收到林秉聖提出解除合約的書面說明,且雙方所簽訂的委任合約書並非單方面提出解除即生效。攻城獅呼籲林秉聖與影響林秉聖履行合約之某球團,儘速向攻城獅提出解除合約書面說明,另也強調職業運動應尊重合約精神,強力譴責任何球團針對已正式簽約球員惡性挖角,雙方已簽署之合約應保障球隊與球員,目前攻城獅已尋求法律途徑全力捍衛球團權益。爆
Re: [新聞] 快訊/證實已和林秉聖簽約 台新:絕無惡就我的理解,認為台新聲明意思應該如下: (當然我的認知或法律部分可能理解有誤,歡迎指正討論) 1 在中信8/15前提前終止合約前,其他球團可以「接觸談價」但不應該「正式簽約」。 關鍵字:正式管道提出報價(獅跟台新都有提到,中信也歡迎)、提前終止前,不應簽有爆
[討論] 林秉聖事件的癥結點不在法律以下都是個人的看法和平討論 癥結點根本不是法律上 (簽約時間,合約有效性,解約賠償金,blablabla) 情理法,法律是最後一條界線 這件事情根本就不應該討論到法律層面43
[討論] 林秉聖事件種種疑點1中信在林秉聖還有選擇權的情況下果斷放手,但從沒有執行選擇權交易給任何一方的情況下,應該沒中信的事。 2林秉聖在有合約的情況下接觸PLG球隊攻城獅,此時代表攻城獅談約的是誰? 是傳聞中要接任的前T1秘書長張澍人還是老闆張運智兩人在有T1聯盟任職的情況下挖角還有合約的T1球員到PLG聯盟球隊是否有問題?有沒有惡意挖角或勸誘離職的問題 3新聞說林秉聖主動找攻城獅談約,此時攻城獅派出的代表有沒有事先告知中信球團,是接觸完才告知還是在此之前? 4林秉聖傳聞將簽約NBL香港金牛此對時PLG鋼鐵人老闆的球隊,林秉聖IG提到有T1長官協助解決,是張運智還是張澍人,此時用的身份是什麼?41
[討論] 看來T1聯盟也不可能不給台新註冊林吧?因為說實在的 台新覺得自己站得住腳 攻城獅也覺得自己站得住腳 目前就是一個羅生門 雖然可能滿高機會是球員兩邊腳踏兩條船的- 事情這樣發展受傷的就是球員 但職籃最重要的資產就是球員 球員應該要能獲得對自己最有利的合約 為了保護球員,球團應該出面 對球員各方面的傷害已經造成,最好的彌補方式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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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台新參戰台新球團指出,球團是循正式管道於6月25日向中信球團提出書面報價,並於8月15日中午 取得中信球團書面回覆將不匹配報價,因而中信球團已於8月15日提前終止與林秉聖合約 ,並正式宣布林秉聖成為自由球員。嗣後於8月16日,台北台新球團始與林秉聖簽約,一 切程序合乎規範,並無所指摘之惡意挖角情事。 在8月15日中信球團尚未提前終止合約前,任何球團在未收到不匹配報價之前,本即不應6
Re: [新聞] 快訊/證實已和林秉聖簽約 台新:絕無惡早上喵喵記者會,清楚的交代大聖如何與喵喵簽約的始末 而台新只是說 1.在大聖與中信合約(8/15)結束前,不能與大聖簽定有效合約 2.大聖在8/16號已正式書面拒絕喵喵,台新認定大聖無合約才簽大聖的 現在台新被冠上惡意挖角 如果聲明說會幫大聖解決合約問題 那就自打臉了2
[閒聊] 萬事問4X空城獅指控台新惡意挖角 撇開林秉聖個人問題不看 空城獅在選手合約到之前就跟該選手簽約算惡意挖角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