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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籃協-籃球聯盟選秀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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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utydots
(曾經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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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協於110/7/5在官網上公告「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籃球聯盟選秀指引」及「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聯盟球團球員懲處辦法」(https://reurl.cc/Gmgxxy),選秀指引部分已有媒體報導部分內容,板上也有相關討論,在此想將全文放上,以利存檔及細部討論: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籃球聯盟選秀指引

民國110年7月1日第12屆第11次理事會決議通過施行


一、茲因本會為「國際籃球總會」(FIBA)及其亞洲區總會(FIBA-Asia)於中華民國之唯一會員國單位,為維護球員權益、促進聯盟及球隊蓬勃發展,特制定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聯盟選秀指引(下稱選秀指引),供聯盟於辦理選秀時遵循之。

二、聯盟:本選秀指引所稱聯盟,指經本會協助辦理FIBA認證之職業籃球聯盟及超級籃球聯賽(SBL)。新成立之職業籃球聯盟,如於辦理FIBA 認證期間,除經本會事前書面同意外,亦應依本選秀指引辦理選秀。

三、各聯盟得自行規劃選秀制度,但不得違反FIBA及本選秀指引相關選秀規定。違反者,將提請本會紀律委員會處分之。自由球員認定

四、選秀球員具有以下資格:
(一) 年齡:應年滿19歲,但曾註冊大專籃球聯賽之學生,應於選秀年8月31日(含)以前已年滿21歲或完成大三以上之學業。
(二) 球員需有以下參賽經驗之一或取得推薦函:
1、曾參加HBL高中甲級籃球聯賽之球員
2、曾參加UBA籃球公開一級聯賽之球員
3、曾參加其他地區同等學生籃球聯賽之球員
4、由SBL或聯盟球隊總教練推薦之球員(含華裔球員,需檢附教練推薦函)
(三) 球員除已依各聯盟規定取得自由球員資格外,未滿25歲者均應本選秀指引參加選秀,聯盟及所屬球隊不得未經選秀而逕自與之簽約加入球隊出賽或參與練習。對於自由球員之認定如有爭議或各聯盟關於自由球員之規定有所不當者,得向本協會提出申訴處理之。

五、球員如已經選秀加入特定聯盟所屬球隊後,得依各聯盟之規定於取得自由球員身分後,自行與原所屬聯盟或其他聯盟之球隊簽約,毋庸再行參加其他聯盟之選秀。

六、選秀順序與輪次由各聯盟自行規劃,但第一輪選秀之最低每月薪資不得低於6萬元;第二輪選秀之最低每月薪資不得低於5萬元;第三輪選秀之最低每月薪資不得低於4萬元。但各職業籃球聯盟應為促進國內籃球運動之發展與推廣,依實際情形進行規劃以提高選秀最低每月薪資。
曾獲選為FIBA國際正式錦標賽中華代表隊 (世界盃會內賽、亞洲盃會內賽、亞洲運動會12人名單,世界盃與亞洲盃資格賽同一階段兩場比賽均須登錄出賽)者,至少保障年薪120萬元。(如已簽訂新秀合約後入選當年度FIBA國際正式錦標賽中華代表隊者,須於賽事結束下個月起調整為保障年薪120萬元以上)。

七、各聯盟得自行決定是否進行共同選秀。但選秀結果公佈後,至少應給與球員30日以上之時間自由決定是否簽約。

八、為保障球員權益,聯盟不得限制參與選秀之球員於同年度不得參與其他聯盟之選秀。如球員於同年度獲得二聯盟以上球隊選秀,球員得於與各球隊協商後,自行決定簽約之對象。未能與球員完成簽約之球隊及所屬聯盟,均不得對球員主張任何損害賠償或其他任何請求。

九、選秀結束後,當年度報名參選而未獲選之球員成為當年度自由球員,得於當年度與各球隊自行簽約並登錄於出賽名單。

十、今年度參加聯盟選秀之球員,如於獲選後之當年度出賽場次未滿全年度三分之一,除因傷無法出賽超過二分之一者外,為維護球員權益,聯盟及所屬球隊應同意該球員得無條件於球季後終止與球隊之合約,取得自由球員資格。合約經球員終止後,聯盟及所屬球隊不得對球員主張損害賠償或為其他任何請求。
前項得取得自由球員資格之球員,僅限於第一年選秀加盟之球員。

十一、各聯盟應配合政府政策,各自規劃成立高中、大學籃球育苗基金及相關回饋辦法,以協助推動國內基層籃球發展。

十二、本選秀指引,於經本會理事會決議通過後施行之,如有修改之必要,亦同。


p.s.
1.第3點斷在很奇怪的地方,籃協原公告就長這樣,不知道他們想表達什麼,或許是第4點第3項後段之內容。
2.制定程序是寫經110/7/1第12屆第11次理事會決議通過,目前該次理事會會議紀錄尚未放上,應該還在送主管機關備查,將來放上,會登在:
https://www.basketball-tpe.org/meetings/index.html?id=JAmT7bXL4gPCEYllnJQdH
(依教育部訂定之「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第30條之規定,籃協應主動公開理事會議之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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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e5566 07/10 14:52關你屁事

superwhite 07/10 14:56有沒有懶人包啊 寫的又臭又長

我稍晚會PO一篇個人看法的討論文(趕工中),但可能也蠻臭長的 > <"

gtgra053789 07/10 15:04為何要管到薪資去

BLABLA007 07/10 15:10挖 直接強制列薪資耶

BLABLA007 07/10 15:10這樣581還要玩嗎?

BLABLA007 07/10 15:11已知的很多還在領一二萬呢

sam12213 07/10 15:16一樓講的對象是籃協吧

happysingle 07/10 15:17一樓的你是指籃協吧

PeterHenson 07/10 15:17配合FIBA政策保障底薪吧

sue5566 07/10 15:20我是指籃協沒錯

我誤會了,sue大,在此和您說聲抱歉,前面編輯回覆有點嗆我修掉。

mibbl0 07/10 15:23一樓沒錯 關籃協屁事 但PLG是跟籃協申請合法聯盟 你

mibbl0 07/10 15:23是想讓PLG變成非法聯盟是吧

vy8824 07/10 15:32一樓再講籃協啦,原po幹嘛那麼氣,Sue大人很善良的

不好意思,看這東西太煩躁了,謝謝幾位大大提醒~

southc 07/10 15:41籃協現在TMD積極? 這幾年在幹小?

jyekid 07/10 15:49裝忙ing

moriyaorange07/10 15:56P+:什麼指引...(挖鼻孔)

entsai 07/10 16:22原Po乖 一樓在罵籃協 真的很瞎

newstyle 07/10 16:59#分一杯羹 #是時候了

jason2325 07/10 17:38被搶飯碗當然積極

kkl522608 07/10 18:26歸化、提升SBL品質講好幾年都是死樣子,現在人家弄

kkl522608 07/10 18:26起來了,還需要你這種弄不起來的管==

※ 編輯: beautydots (114.43.20.211 臺灣), 07/10/2021 19:46:24

raysbuck 07/10 23:33等等 善良?我本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