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還不算併排停車???
https://youtu.be/azsyqMVN4ho
白色TIDDA
停很出來就算了還開門
整條路都他家的
這樣檢舉後得的到回復是
處理結果: 不舉發:其他(影片中所檢舉車輛非符合「併排停車」違規態樣,所檢舉情形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1條所規定民眾檢舉項目不相符,故不宜舉發。)
我想知道是為什麼沒過?????有人正在上下車不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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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公分線 當然不是並排
請參考交通部函示併排停車
俠義的說這被警察認定是併排臨時停車
違規停車 併排停車 警察內規認定要滿三分
鐘
沒有滿三分鐘 只能舉發違規併排臨時停車
違規臨時停車
至於現在交通部和警察會說不妨礙交通不舉
發為宜 檢舉需附違停違規臨停妨礙交通的
影片 又是另一件事
沒滿3分鐘我檢舉併排停車回復都會說舉發,
用哪一條舉發不知道,但不會直接說不舉發
這不是並排 線外是路肩 非道路範圍
我是不知道怎麼從這影片去判斷白線
幾公分啦
自己選的政府
需滿3分鐘比較沒爭議 現在民眾很兇的
檢舉違規臨停會過
魔術大空間
條件
道路中違規臨停並阻礙交通
民主聖地日常
沒錄滿三分鐘把握一律檢舉臨停
路肩已經有停一台車 再停一台車會佔用車
道這就是屬於併排(臨時)停車
不是什麼15cm 10cm線的問題
瞎爆,建議投訴縣府1999 行政怠惰
除非汽車已經有停在車道上佔用車道停車了
但是右邊或路肩沒有停車 那就不是併排停
車
只能算是不緊靠道路右側停車 但縮限檢舉
後不能檢舉
佔用車道或是停車不靠路邊,好像都
不能民眾檢舉
今年縮限檢舉以前不緊靠道路右側(臨時)停
車是可以檢舉
交通部:四輪大爺怎麼停都行
所以只要大辣辣停車道中央就不被檢舉?
路肩裡面不算==
直接停在馬路中間都沒事了 警察還會叫
你繞道
警察:他有惹到你嗎? xddd
四輪大爺可不是叫假的,警示燈按下去想
停就停
難道住的縣市地方不一樣規定也不同? 因
地制宜?
主因是15公分那條線,所以不算併排
,大家以後看到15公分線就給他停起
來
說沒過就是沒過 你有比執法機關懂?
紅明顯,想知道原因打去問承辦人就好,通
常各縣市都有自己的一套玩法,至於上面說
打1999的別鬧了,行政裁量就是開單人決定
,你檢舉只是檢舉,最後開不開罰都還是看
承辦人員,總之先問清楚有利後續送件。
說舉發的也不一定舉發啦,敷衍你們
這些在地垃圾罷了我們偉大的警察大
人
是TIIDA....不是TIDDA
這哪裡?我只知道新北市交通局把右側實線
右側的路肩當機車道,結果把兩線道的最左
車道劃上禁行機車。路肩不路肩,機車道不
寫機車道,蓋機車
感謝歐泊啊 這種就被他限縮才不能檢舉
欸歐泊難道這種不算嚴重影響交通?笑死
有些中間還是雙黃線的更扯,也無法檢舉
沒想到這麼多人回... 其實我只是想知道要用哪條可以成功而已 因為我有搜併排停定義(圖解的) 就是裡面有一台車 外面再停一台就算 我影片的的確就是那樣啊 但沒過我就很好奇是為啥 我檢舉也沒閒到到處檢 你馬路沒車看了看紅燈右轉 我都不想理你 但如果小條路直接連看都不看直接紅燈右轉衝出來 這種機巴騎法我才會想檢 像影片這邊明明旁邊有停車場 你卻要貪方便把正常行駛的車逼到對向去 人家出車禍這種人絕對是拍拍屁股落跑 沒監視器基本上就沒他的事 下次遇到要改別條試試了...
※ 編輯: McLarenF1LM (42.74.240.174 臺灣), 12/15/2023 17:22:45所以是檢舉併排停車 還是併排臨時停車?
台灣路上垃圾太多 感謝你的每一次檢舉
請持續下去
併排臨停就算有承辦讓你舉發
遇到懂的去申訴還是會撤單
改別條也沒用 偉大的歐泊限縮後
這種態樣就是無法民眾檢舉了
限縮前,這種態樣舉發的也是用未緊鄰道
路邊緣停車來開,用併排來舉發是錯的
長時間一堆人違停的熱點我都直接簡訊
報案
承辦就不要哪天遇違停XX,這種還不舉
發我看本人不舉
你的問題不是哪條,雖然有時候會因為
檢舉人用錯法條,承辦都看到違規事項
了還不予舉發才是有病
不是併排 因為15cm道路邊線
左右側都有車
要2台車都在15cm線左側才算
法規是規定這樣
還有 這寬線一看就知道15cm線
看久就會看了
除非路肩車有超出邊線或壓線到車道範圍
或是差一台機車到邊線上 不然就不算併排
推文解釋看下來發現這一切真是太北七
了…簡單說就是15公分白線可以停在車
道上的意思?
限縮檢舉搞的
原本可以用紅線臨停 未緊靠右側送
限縮後就只能叫警察
表示你圖解都還看不懂 15公分線外算路肩
除非是路肩車輛有超出15公分線 才算併排
推文看下來是沒並排 所以這算佔用車道
只能叫警察?
現在臨停連路口不開了 只能叫警察來
並排停車是要道路上停車格外停車,
沒有停車格就算其他的,如佔用車道
或是不緊靠右側。那個限縮檢舉很白
癡,如何舉證影響人車?
樓上 有停車格是一定算併排 沒格也有可能
若在車道 且車道外側還有車輛車身 算併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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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路口違規停車不能檢舉了經查證您檢具之違規證據資料,依據交通部112年8月9日「民眾檢舉違反臨時停車規定案件 處理原則」說明,受理民眾檢舉違規臨時停車案件,如違反情節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 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規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得對其施以 勸導,免予舉發。感謝您對警政交通之關心與支持,敬祝順安。 今天看到警察局回覆的emailX
[問卦] 有沒有這樣不算併排停車而不能檢舉的八卦如照片,因為擋到小弟的機車出入 在等待車主辦完事出來開走的期間 順手檢舉了一下 結果今天收到回覆說這樣不算併排停車- 檢舉是不好的 檢舉的多就顯得台灣人愛違規 等於是把別人的過錯公開 還要讓他人因違規而受罰 下次就不敢再亂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