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行經分隔島慢車道留意 危險駕駛定義改變
即日起(6/30) 有幾項新制
https://reurl.cc/VL0VD5
其中對於危險駕駛的認定?
從超速60公里 變成超速40公里
意思就是說在限速40的機慢車道 騎到 80
ex高雄民族路段
就構成危險駕駛的定義罰款12000
在寬廣的機車道騎到80不難請留意!
答:超過最高時速 40公里,即納入危險駕駛。超
速40公里至60公里機車及小型車起罰1萬 2000元、大型車1萬 8000元、載運危險物品車輛3萬
6000元。超過時速60公里至80公里,機車及小型車起罰提升至1萬6000元、大型車提升至2萬
4000 元、載運危險物品車輛提升至3萬6000元、超過最高速限逾80公里,不分車種均罰3萬6000元。
補充:限速40的法條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3條第1項第1款「行車時速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
線的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
https://i.imgur.com/lf5M3MA.jpg
這樣就對了,鼓勵機車騎上快車道也才
罰900,還不會被扣照
要扣牌嗎?
時速80錶速都接近90了,那種路段騎90
還被拍到罰下去剛好
74甲下坡超容易過的
這個真的很好笑 有的快速道路速限 90
突降70還有50的 隨便就超過40以上 真
他媽的有夠危險 我說錢包的部分
超速60改40 並扣牌半年 還沒正式上路
行政院都公告6/30實施了,怎麼還沒上
路?
各種攔路賊
還好老子都把禁行機車當放屁
60改40去年就通過修法,今年年初就
公告了,還在那邊沒正式上路
這法條是哪個智障通過的?
南部應該是8+9會找議員去吃案銷單吧 呵呵
呵共產化國家 沒背景你最好乖乖走路行人
最大
沒背景還在南部走路是想轉生嗎?
肉包鐵是要騎多快? 限速40機車錶也50了~
以目前機車的性能,我贊成全國最低速率調
為60,超過40算危險駕駛我沒意見
台中環中路慢車道有限速50的
40真的智障
台灣限速世界第一
騎到80還嫌限速太慢我不知道是什麼心態啦
不是嫌太慢 是指這種路騎到80就要罰款12000你覺得合理嗎
※ 編輯: mcrobert (223.138.11.198 臺灣), 06/30/2023 17:52:26 → lovegogi: 這怎麼夠咧,太危險了,限20大家都慢慢 219.84.6.102 06/30 18:48騎最安全啊!
市區限速40,國道限速60,越慢越安全讚!
只有制杖政腐認為越慢越安全
每天過橋分流,時速80在機慢車專用道
是危險駕駛,在禁行機車道是超速+違規
行駛,罰鍰還比較低lol
國三雪隧北向出口時速標誌看一下 XDDD
這種路騎到80(錶90)你覺得合理嗎?
罰單位置是這附近啦
這樣限速40合不合理自己判斷
上下班時間自己去站在那個位置的的路
邊看自由車流最準啦!那邊至少都有錶
速70-80
合理啊 畢竟你都能來發文了代表你知道限速
知道限速還硬要超速40公里UP 被罰怎麼了呢
超速已經夠危險了 你還絲毫不考慮守規
硬是能超速到限速的40公里以上 算上錶速
一般能再多個十公里 也就是你比限速多50KM
多收幾張危險駕駛 就會知道自己這樣危險
下次再也不會了 這樣挺好的不是嗎
合理的道路速度要更新拉 現在一堆50
建議制訂者去看一下那邊的平均速率
山路夠長的大直線隨便騎都能變危險駕駛
74甲下坡騎40會被撞死
民族路往南速限60算合理,說四十的估計
平常就是騎三十看儀表當路障的,現在是
在討論速限不合理性導致的不合理超速限
制,又不是在討論超速多少才構成危險
慢車道速限40很合理。慢車是有幾台
能飆到80,能到速限就很勉強了。?
讓慢車道縮減並回歸給真正的慢車使用吧
想想小孩腳踏車騎在慢車道的場景
旁邊是呼嘯而過的機車 而機車卻被迫
騎在慢車道 再看看寬直的快車道上
有多少汽車會乖乖不超速行駛
滿滿的鈑金主義的歧視 扭曲的交通價值觀
或是腳踏車騎人行道 但也要有人行道..
慢車道還給真正的慢車+1
不要再禁止白牌騎內線了,100%是人的問題
把機車當慢車管理本來就是腦袋有洞的政
策
大推 車種分流改成車道分流並保留待轉區有什麼困難..
※ 編輯: mcrobert (220.142.56.209 臺灣), 07/02/2023 20:01:18中投旁邊機車能走的就限40啊 那裡除了老人
跟腳踏車每個都馬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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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新北大橋機車道警察取締限速15公里來源:TMRA台灣摩托車友協會 647 新北大橋的機車道因有設計非常失敗的「閃電彎」而出名!! 所以我們公路總局被罵的跟豬頭沒兩樣,只好叫騎士 用 #限速15 方式通過!29
Re: [新聞] 快訊/三讀通過!道交條例修法恢復民眾檢舉違停 不禮讓飆仔板怎麼都沒討論到一個很重要的修法內容 擷取重點 危險駕駛部分,包括道路蛇行、嚴重超速、惡意逼車、拆除消音器, 罰鍰從24,000元升至36,000元,並新增於國道及快速道路違規迴車、倒車、4
Re: [新聞] 超速120公里!騎士挨罰13.4萬 反嗆警「提到這個,我就想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3 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5
[問卦] 為啥很多機車喜歡在慢車道飆車?我常常走在那種有快慢車道的省道上, 發現雖然我依照規定在最高時速40公里/小時行駛 還是一堆機車超過我, 要不然就是刷卡超車等危險駕駛 其實中間的車道又沒有寫「禁行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