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如何對付愛亂移車的鄰居
※ 引述《a151091 (鴨子)》之銘言:
: 最近真的火了,明明路還有3米寬我的車停對面
: 那位來租屋的鄰居就是用他機車來A我的車
: 防燙蓋A出一條線了,2年來100%畫面都是他只針對防燙蓋
: 這點可以報警車禍吧!
: 光是裝監視器錄到百次故意移車,外加數次故意挑釁
: 整條巷子就他最有問題,其他都3x年以上老鄰居(我已經交關過其他鄰居了)
: 目前只有想到裝移車警報器,法律基本上無解
: 有鑑於他只針對車殼最軟處防燙蓋根本慣犯
: 我給防燙蓋噴的亮晶晶下次a到保證一條線,一定報警
: 警察問過人沒損失無法受理,這種挑釁目前還無法可管
: 找時間會去法律諮詢看看
那位鄰居又用他的機車去A我的車
三公尺寬的道路可以從對面倒車倒到A我的車
影片中撞到90kg車子整台移動然後騎走,防燙蓋多一條線
直接打110報肇事逃逸,警察來拍照拍一拍
做完筆錄警察說他還不知道他的名子,等聯絡上他再通知我
62條是有效的前提是車對車提供給版友參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62條條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
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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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受傷 的成嗎
刮到就算了,基本這條是給路邊停車被A到跑掉使用 也要感謝法官超譯喝酒牽車就算酒駕,不然這條還不能用咧! 撞到人另外再算罰則更多
我覺得你還是寫好情書跟他告白看會不
會比較快
吊扣他駕照後可用攝影機檢舉他無照駕駛
3公尺寬你們怎麼敢停車, 消防車進不去吧
3公尺寬大概是巷弄了, 兩邊畫紅線才對
因為是私人土地、私人巷弄
看警察怎麼處理了,等消息
幫QQ 這種要有錢有閒 才能跟他玩到底...
不用有閒,存檔紀錄時間軸長的看一下就好 想亂搞時間一定長
這能走民事的財損嘛?
民事財損而他要吃一張肇事逃逸罰單
這種機掰仔真的很多
雖然私刑是違法的,但...
違法但有笑容
笑著扁他嗎?
私人土地 道交法不適用喔..
可是他回來後在家裡摔門,蹦、蹦、蹦聽的超爽的
欸,我覺得你長期下來有蒐證的的話
,應該是可以從蓄意毀壞的方向著手
,單次要告發很難但長期的行為或許
有機會吧,不知道有沒有懂法律的可
以解惑
構成要件是關鍵再找找看有沒有類似裁判書參考
給他背一個前科 送啦
沒有前科啦!頂多被請去警局聊天做筆錄而已
我覺得你刑法不會成
民事應該沒問題
刑法很難找到對應的,民法倒是有 但要找到一條讓公權力介入法條對方才會收手 不然他非常囂張以為沒人奈何的了他 如果住公寓大廈可以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弄走他
只能刑事不能民事阿 都私人土地了
說錯 只能民事不能刑事 私人土地
道安法不適用
以目前監視影像看到狀況來講,他連車都不敢碰了 可能警察已經處理了 之前囂張到乞丐想趕廟公,來租屋幾年想趕這邊住超過2x年的住戶 騎車就8+9騎法歪來歪去,現在乖乖的騎直線看了快笑死
肇逃有分有人受傷跟沒人受傷的情況,沒
人受傷的肇逃只會判行政罰,跟前科沒關
係,機車折舊恐怖加上只是磨一條痕跡不
影響功能,你真的想要拿到多少可能也不
用期待,遇到這種的你只能離他遠點,這
個世界就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你跟這種
社會底層計較只會氣死自己而已
給他沒事吃一張行政罰也不錯,前幾年不計較就越來越誇張
真好 我之前遇到 鴿子只會吃案不了了之
打110或簡訊報案之類,從指揮中心下來的都不能吃案上頭都有紀錄 為了查110是否會被吃案結果查到內政部警政署的民眾陳情電話
再移就拿板手尻爆他的頭
幫他用膠狀辣椒水洗臉還比較好一點
※ 編輯: a151091 (27.52.100.96 臺灣), 06/30/2022 15:58:57爆
[問卦] 以後這種惡性違停都不能檢舉以後這種惡性違停都不能檢舉了! 先上圖爆
[爆卦] 來看看高雄市政府的效率以下轉自 交通會客室 Traffic1999 ====================== 我們來看看高雄市政府的效率! 圖中這台車原本前後都無牌,我在1/16以市長信箱A-EM-2022-9928陳情。 農曆年前接到清潔隊的電話,說這台車已經查報為廢棄車輛,過年後就會去拖吊。67
[分享] 日本無照駕駛二十年以上被抓這位福浦先生(60歲)在日本無照駕駛了7574天(約20年又8個月)才被抓 被抓的原因是因為肇事逃逸撞了前車的屁股後跑掉了,警察找上門才被抓到 影片 據他所說是駕照失效,然後無照駕駛抓的規模弄的很大21
[交通] 又被開了一張....不依順向停車!!!我的老天爺啊 這一年是犯小人還是??? 上次在龜山申訴成功後 今天收到另一張罰單... 扯的是 我停在我家透天的門口 我已經停的很靠裡面了 還被檢舉!19
Re: [新聞] 高雄女駕車撞騎士離開現場 法官看監u大師又有獨到見解了 來看看司法實務見解為何 各級法院對於某些相似案件會有不同的見解 為了避免裁判是歧異X
[問卦] 打人瑪莎仔受罰了,鬼切仔有受罰了嗎?看這影片,已經是危險駕駛了吧。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7
[問卦] 要怎樣修法處理酒駕?雖然大家都說要修法處理酒駕,但總不能說空的,我把與酒駕相關比較重要的條文列出來, 想討論的麻煩給我說說要修什麼法,修哪一條、修成怎樣? 行政法部分 道交35條 第1項:X
Re: [問卦] 如果鄭捷喝到1.24再撞死4個人 會判幾年供三小,這件事又跟鄭捷有關係了? 你自己反社會,不要亂拉鄭捷來救援 : 寫了跟酒駕踩油門隨機殺人有關的小說 刑法第13條 1.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