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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殺戮的艱難

看板book標題[心得] 殺戮的艱難作者
doris1016
(~D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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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um 完整版:https://medium.com/@dorisbaseball/2d4a44eda9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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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發生國中生殺人的事件,社會上似乎又掀起了一波反對廢死的論戰。
讓我想起約半年前讀過的《殺戮的艱難》這本書,重新梳理自己對於死刑的想法。

去年下半年《八尺門的辯護人》在台灣掀起一股風潮,
劇中的兇殺案與距今 30 年前的湯英伸事件相似度很高。
身為觀眾的我,撇開被告未成年無法被判處死刑不談,一方面覺得犯行殘暴,令人髮指;另一方面,知道他在船上遭受到的待遇後,又不禁同情他。
(有時候看完殺人案件的判決書也會有類似感受)

幾個月前,我參加了一部冤案紀錄片《從那天起 我們開始哭泣》的放映暨映後座談會,張明右導演拍攝了冤案主角蘇炳坤與其妻子陳色嬌的真實經歷,
看著他們一家人面對突如其來的誣陷入獄,人生產生了多大的劇變。
雖然跟死刑沒有直接相關,但在台灣還處於威權時代時,許多草率、不當的濫捕、濫殺,也是構成許多人支持廢死的原因之一,希望能避免無可挽回的冤案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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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從自序開始就相當引人入勝,也讓我很有共鳴,群眾的力量、輿論讓反對死刑的脈絡被忽略、沒有討論空間,從近期社會大眾討論未成年國中生的案件可見一斑,
社群媒體上支持死刑、鞭刑的留言都能獲得大量讚數與迴響,
國際公約不得將未成年者處以死刑的限制似乎被很多人忽略了。

第一章節先以兩個極端的死刑犯為例,王文孝與湯英伸的犯罪動機、手法、犯後態度截然不同,讀者直覺會認為前者該死、後者較值得同情,但繼續往下讀,想法會持續在兩邊擺盪。(這本書有種魔力,在閱讀時,好多頁都讓我想停下來寫筆記或拍下來XD)

鄧武功(化名)殺妻與其疑似外遇對象一案,背後反應的是他身為男人的自卑,這又與
社會賦予男性的社會地位與刻板印象脫不了關係,他住老婆老家覺得不適、寄人籬下受僱於人皆有損他的自尊。
在這個案例中,處以死刑可以杜絕此人再犯,但在一些社會刻板印象尚未改變之前,
難保類似的悲劇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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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能、不想面對的事情,我們就為它發明另一個字眼來蒙混遮掩,其實還不是同一 回事?

書中有段對話讓我印象深刻,作者提到在尼泊爾旅遊時,言談中詢問嚮導:
「尼泊爾有沒有死刑?」一開始作者用的單字是 execute ,對方聽不懂,
後來替換成 kill ,對方就恍然大悟了。

讀到這邊讓我想到《名門連續慘死事件》中柯南說過的一段話:
「偵探如果用推理將犯人逼上絕路,眼睜睜看著對方自殺,那這樣跟殺人兇手有什麼兩
樣?」這段話從我小時候第一次看時,就深深烙印在我心裡。

《工藤新一紐約事件》中,小蘭跟新一救了原本要奪取他們性命的連續殺人魔,在殺人
魔不解他們為何要伸出援手之際,工藤新一如此說道,一個人殺另一個人可能需要理由,但救一個人不需要什麼理由。我個人是選擇相信在這個虛構的故事中,與其眼睜睜看著
她墜樓而死,拉她一把的教化效果可能更為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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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由 2010 年的死刑存廢爭議切入,不願意執行死刑的王清峰部長下台,
由支持死刑的曾勇夫接任。

被害人保護是一個正義社會必須具備的制度,但在一個有死刑的社會裡,
社會大眾很少想到要照顧被害人及其家屬。用死刑去照顧他們就好了。


在《人慈》一書中,作者對人性也有所著墨。
當你相信人性本惡是問題的答案,意味著放棄找解決方案,因為如果人性本惡就是答案,好像就沒有什麼我們可以/需要努力的了。不想浪費納稅人的錢供養他們,早點讓他們從社會上消失,好像對於大家都是「方便」的做法。

我個人的立場是偏向廢死,但在面對到某些極端兇惡的犯罪時(例如讀到判決書中兇手殘暴的作案手法),我也沒有信心依然能百分之百堅定我的立場。

但現行的死刑制度,似乎比較像是讓大眾的情緒找到出口。

也許有些被害人及其家屬會因為加害人從這個世界消失而感到寬慰,但加害人死了,社會大眾的怒氣有了宣洩的出口後,還有多少人真的會在乎被害人家屬受到什麼補償以及如何走出傷痛呢?

更退一步,「同情被害人家屬」跟「支持將加害人處以死刑」是互不牴觸的。
就算加害者被處以死刑,也不代表被害人家屬從此就能邁開步伐迎向新生活,
同時也不必要求他們寬恕原諒加害人(與其家屬?)。

另一方面,社會大眾輿論會因為法官輕判而抱不平,但判太重卻鮮少有人在意,
「恐龍法官」一詞常被使用在「民眾認為法官判太輕」的情境,之前法律白話文運動 IG有支影片提到,新聞媒體報導常用「恐逃死」一詞下標,其隱含的就是媒體預設這個被告應該被判處死刑。(甚至不用談到死刑,媒體報導的風向有時候就會與「無罪推定原則」相違背,都先預設被告有罪。)
參考連結:
https://www.instagram.com/reel/CsD2jgkv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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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現行法規下,受無期徒刑宣告者,在服刑達 25 年後,有機會可以申請假釋,
正因如此,社會大眾會覺得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
衍生的情境是,有法官就承認,自己曾因無期徒刑可能假釋遂改判死刑。

因此今天的重點不是只有是否廢除死刑,而是無期徒刑、假釋規定都要通盤考量。
我們更應該回過頭檢討假釋制度,或是提高被監禁者的產值,在討論監獄相關議題時,
常見的質疑是「為什麼要浪費納稅人的錢養罪犯?」卻很少有人意識到政府付出多高的
冤獄賠償金額。

又或是即使法官親口承認判錯了死刑,社會大眾普遍不會檢討法官;
在輿論覺得應該死刑時,很多人聽信片面之詞,或是只看標題不看內文,就迫不及待大罵恐龍法官,卻絲毫沒有發現判決書上記載的跟報章媒體擷取的話語有著極大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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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提到的「被害者支持系統」特別吸引我的注意,具體的案例是筆者友人在英國被搶劫,報案後過兩天接到政府機關的電話,詢問她是否需要免費的諮商服務。
死刑不應該是帶給我們安全感的來源,「被害者支持系統」才是更重要的存在。
想起 2014 年鄭捷事件發生後,板南線上車廂會有警察隨車,有人說這樣很有安全感,但我反而感受到一股壓力,因為這代表著潛在的風險很高。

法律存在的意義除了是最基本的道德規範以外,在保護受害者的同時,也應該保護加害者。但現行《刑事訴訟法》§388 就限縮刑訴 §31 ,第三審之審判時,被告並未強制設有
辯護人。過往有許多刑求、證據不齊全的案例,許多犯下罪刑的人的經濟條件是相對不優渥,但這群人也應該有獲得公平審判的機會。

法律不應該只保護被害人,加害人的權利也應該被重視,這才是法律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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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從書名大概就能推敲出作者的立場,越往下讀,越能感受到作者對於死刑的批判態度,而書中引述的死刑犯信件、口述都是以有悔改的居多,但這本書不是要洗腦大眾支持廢死,反而可以提供不同的思考面向。

更重要的是,督促我們進一步學習做一個主動的閱聽人(active audience),不要對媒體餵養的資訊照單全收,死刑存廢的議題需要全民一同思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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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31.18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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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oris1016 (220.129.31.184 臺灣), 01/09/2024 15:16:54

goetz01/09 16:48這本書我在板上有討論過很多,基本上有嚴重的邏輯錯亂.

darkMood01/09 17:46所以被墮胎的小孩一定是惡貫滿盈,絕對該死對吧?????

darkMood01/09 17:47這些小孩都不是無辜的對吧???????????????????????

darkMood01/09 17:47不管是死刑或反廢死,反正全都是屁話啦,沒啥意義啊

darkMood01/09 17:48人類就是眼前看多少就多少屁話罷啦,然後還要假裝自己

darkMood01/09 17:48很有道理啊,結果還不是先找結論再放一堆屁理由啊

darkMood01/09 17:49如果可能誤判就不該死刑,那為何墮胎可以合法化????????

darkMood01/09 17:49人啊,終究就是挑自己喜歡的,然後找理由罷了,全是屁

luciferii01/09 21:38被害者支持系統更重要沒錯,但是作者和廢死團體比政府

luciferii01/09 21:39更不注重這塊。廢死要推動的前提不就是完善被害者支持

luciferii01/09 21:39系統,之後推行廢死就順利多了,反其道而行當然困難重

luciferii01/09 21:39重。

luciferii01/09 21:40但我認為國內法界和廢死團體比較喜歡這種反其道而行,

luciferii01/09 21:40一來可以有聲量,而來可以展現自己的菁英地位嘲笑廣大

luciferii01/09 21:41愚民。廢不廢成功、被害者有沒有被支持他們並不真的在

luciferii01/09 21:41乎,重點是自我滿足了。

marshmallow701/10 00:15支持先把被害者支持系統做好再來討論死刑

hedgehogs01/10 08:52廢死盟哪裡不重視建立支持系統?

shuen121701/10 11:44除了廢死盟還有什麼團體在推這塊嗎....

shuen121701/10 11:44(指被害者支持系統)

AppleAlice01/11 21:08這本真的.....名氣大,但其中的論述很弱

AppleAlice01/11 21:15犯保做的那麼辛苦,但媒體不愛報(一方面也是因為有些

AppleAlice01/11 21:17被害人想低調),還要被收割說只有廢死在做犯保...

AppleAlice01/11 21:18和被害人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