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扭曲的正義》
《扭曲的正義》—一份對司法體制的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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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正義,是否仍是正義?「正義是什麼?」的提問,不只是法哲學的大問題,也是政治哲學的大問題,雖說今日已非爭論不休,但至少到人類的終結時也不會有定論。
然而,這並不是我們放棄思考的理由。這就像難道人都會死,就不用好好活嗎?一般。
擱置正義的定義艱難,至少可以取得共識的是正義是一種「普世價值」,那麼就會具有客觀性,客觀性所具有的顯然特徵是絕對的,也就是說無條件的,那麼在這個概念之前加上任何形容詞,例如遲來的、偏頗的、不足的,甚至是,扭曲的,那都不會是正義。
作者是台灣的前檢察官,在全書中分為三個部分分別探討了檢察體系、警政體系以及媒體體系。這三者可說是「相輔相成」,除了檢察官作為偵查主體而司法警察作為偵察輔助機關的關係之外,也包括司法作為國家三權之一與第四權的媒體之間的相對關係。在檢察體系內我們可見有官僚的迂腐,求官者對於權力的追求過程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放任,甚至是昭然的違法亂紀;或者作為偵察輔助機關的警察卻為求績效,妄視規範於無物;媒體中我們則可見到為求點閱率的煽風點火,甚至有明顯違法之嫌的對於應秘密的偵查程序予以報導。
這些對於司法界來說是司空見慣、見怪不怪,對於人民來說則是歷來如此。然而:事情是這樣,所以事情就應該是這樣嗎?
若真的是這樣想的話,這將會是犯下典型的自然主義謬誤(Naturalistic Fallacy),舉例而言,如果我們說每天喝一杯牛奶,因此,我們就應該每天喝一杯牛奶,這將會是錯誤的。這必須先回歸到應然(ought)與實然(is)間的分野來談,在實際的描述性命題中,是沒辦法推導出任何評價性的命題。每天都喝牛奶並不代表每天都喝牛奶是值得追求之事。同樣的,實務常見的陋習也不代表我們該繼續實踐、放任事態如此下去。
這正是法律的價值所在。法律是規範性的,是指出應然的方向,是告訴我們該怎麼做,而若現實上與規範有所偏離,我們則應該將現實予以修正,否則法律的存在是無意義的。就像若我們將汽車停在不應停車的紅線區域而被取締時,我們不該說大家都這樣做,所以我也可以這樣做(也就是不違背法律的意思),這不僅是犯下前述自然主義謬誤,也同時忽略不法之平等是不能被主張的。
但我們所生活的環境並不是這樣,不僅違法者會告訴你別人也這樣做所以這麼做是可以的,甚至對於被取締、檢舉一事會認為取締檢舉者是錯誤的一方,進而自身可以言之鑿鑿地予以反擊。著實而言,我們所生活的社會並沒有對於法律的共識,更不用說對於法律的尊敬,反而,所謂的法律(Law)變成只是一種說法(opinion),從客觀的位置被硬扯下到主觀的言人人殊。
這同樣發生在作者所經歷過的檢察官生涯中,在理應具有司法官屬性的檢察官職位上要面臨體系中的壓力,到警察為了績效罔顧職權界線,與媒體在不明方式下經常能取得偵查不公開的內容。如此種種皆是偏離常軌,但當有人直言不諱時,這人卻成為打破一池春水的壞份子。我們以為司法是公正不痾的,然而身處於斯見於斯,才發現要「依法」有多麼困難,因為在真正的規範中,甚至有把法更高位階的,那叫做「關係」。
在書中我們能見到作者對於諸多案例的列舉,以說明其所見所聞,這甚至包括個別事件的新聞報導,以及該新聞報導的後續。就這點我認為是十分重要的,畢竟在三分鐘熱度的專注力中,許多新聞事件在風頭過後根本沒人在乎結果如何,例如其中有些案例的警員最終因為違法行為獲得判刑,然而違法行為卻是被績效作為誘因所惹起。
書中固然所探討的是檢察、警察、媒體三個體系,且多有批詞,這似乎像是作者偏頗似的,然而,對於這些體系中的褒語是既存於社會的現實,使得再多一句錦上添花不僅沒有必要,反而逆耳的忠言才是需要道德勇氣所發。尤其,每個人位處於社會上的各個地方,在各自的領域—例如學術、政治、醫學、教育等等—我們都能發現有這樣積非成是的現象,
但當有人指出問題時,問題不僅不被處理,甚至是處理指出問題的人,而這樣做的理由十分單純,因為改善問題並不會提升既得利益者的更多利益,即便會改善所有人民的利益。
且對於體系的批判並非對於體系中所有成員的批判,體系是外於個體的,處於體系中的人或許會有漠視的反應,或者是心虛,也有對號入座的不平,也可能會有委屈。但我們必須知道,大多數的錯行—甚至邪惡,實施者並不是多數,多數只是服從,更多數只是默許。於是,對於體制的改良,社會的進步,我們的不作為就將使自身成為共犯的一員,如此固然責任沈重,但要讓我們所生活的地方更美好,從來就不是輕鬆的。
說到頭來,作者所要求的其實是最基本的而已,守法。我們無法去強要他人的內心該如何想,法律規範所能及於的只能是人的外部行為,然而問題卻是出在不僅內心沒有對法的尊重,遑論意識,甚至在外部的行為上連法律也有違反。
「直到離開檢察體系,以局外人的角度重新思考、撰文寫各類荒腔走板的亂象,我這才了解到問題不在於是『人』還是『制度』,的單一問題,『人』與『制度』,根本就是雞生蛋、蛋生雞的關係。」(頁259)
作者如是說。我們甚至可以想像這些批判若是出於不同人之口會有什麼樣的反彈:若非在位者,肯定會面臨的是資格論的否定,例如否定發言者並非檢察官,哪有什麼「資格」可以說三道四;若是在位者,會面臨的又是不一樣的否定,包括作為群體一員何以要破壞體系的和諧,或是除了說這些話之外還會做什麼的消極論調。也正是因此,作者本書才具有價值,其位居於在位與去位之間,作為「前在位者」,能通過資格論的審查(雖然資格論本身就是種謬誤,但現實上仍有此問題),同時也豁免了人在屋簷下的窘境。
作者寫下的文字,傳達給沒有途徑接觸如此內部觀點的所有人這些見聞,甚至作為菁英的作者並沒有任何居高臨下之語,並非用一種教育的姿態在說教,反而是十分平實地陳述事態並提出觀點而已。因此,我想我們是時候如同本書所提醒的,不再只是看新聞所報導的內容,卻是查詢司法判決試著去了解案件的全貌與裁判過程;不再只是被煽動情緒起舞,卻是獨立判斷事情的是與非;不再只是因循守舊即便違法灼然,卻是對「法治」的理解與遵從。
這種「求知」的素養與「法治」的社會,才分別是「人」與「制度」中所應該被培養出的價值。據此,我們才有可能達致不扭曲的正義,也就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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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
Re: [討論] 律師刻意幫罪犯辯護算是伸張正義嗎?我這邊寫的想法其實很私人,所以如果不能接受的話就跳過就行了。 首先我們提到刑法體系中跟「正義」有關的字眼,其實只有 刑事訴訟法第 163 條 法院為發見真實,得依職權調查證據。但於公平正義之維護或對被告之利益有重大關係事 項,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之。7
[問卦] 當國民法官會看見什麼司法事實分兩個部分說,國民法官和台灣的司法 國民法官在2023年開始實施,用意就是要讓普通人民參與司法過程,不讓一整個裁決結果落 於一人之手。 然後說說台灣的司法體系4
Re: [閒聊] 用棍子暴力攻擊犯罪者到底算私刑還是正義續自己的上一篇 ※ 引述《StarBreaker (星滅)》之銘言: : 看的爽就是正義 : 看不爽就是私刑 : 聰明的你可能會想問:這麼雙標嗎?3
[討論] 中華民國黨國納粹:轉型正義不是清算中華民國談民主就是笑話 黨國體系完全沒有淘汰,繼續被黨國獨裁教授把持權力 正義就是要淘汰獨裁教授、接受審判、接受懲處 結果因為黨國獨裁教授繼續控制權力 居然由納粹本人負責承辦轉型正義,真是笑死3
Re: [問卦] 你是老蔣的話殺不殺?現在已經開始光明正大的美化黨國獨裁了 黨國獨裁最嚴重的問題是整個體系的集體獨裁 藉由教育、媒體長期洗腦 黨國教受不是在研究普世價值、道德良知 而是在研擬黨國獨裁政策,洗腦學生舉報自己的父母2
Re: [討論] 誰能代表正義沒人能夠代表正義好嗎? 如果有人能代表正義 那他所下的判斷就是絕對 但是只要是人,判斷都會有誤差。 所以才會形成法律系統X
Re: [新聞] 對體制感失望 檢察菁英紛出走想到之前看過一本前檢察官寫的書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節錄一篇心得 「跟我們同樣是血肉之軀的檢察官,也都希望能在職場更上一層樓, 「升主任」似乎成了唯一的成功樣板。在事業上具有強烈企圖心絕非壞事,X
Re: [新聞] 林佳龍談轉型正義 不是要清算 而是為和解中華民國談民主就是笑話 黨國體系完全沒有淘汰,繼續被黨國獨裁教授把持權力 正義就是要淘汰獨裁教授、接受審判、接受懲處 結果因為黨國獨裁教授繼續控制權力 居然由納粹本人負責承辦轉型正義,真是笑死- 書名: 扭曲的正義 : 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 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作者:吳忻穎 出版社:聯經出版 這是一本揭露檢察官實務秘辛的書
- 蔡英文根本不可能拆中正紀念堂啦,新聞一出來就有人轉譯成要拆中正紀念堂,真是笑死 蓋中正紀念堂,搞獨裁崇拜的人還在領退休金 規劃捷運中正紀念堂站使用大理石,蓋得富麗堂皇,搞獨裁崇拜的人還在領退休金 而且這些人都還嫌退休金太少,整天謾罵,根本毫無轉型正義 蔡英文就是黨國體系的大老,現在黨國體系都靠蔡英文在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