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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語言本能》為什麼語言是本能?

看板book標題[心得] 《語言本能》為什麼語言是本能?作者
vivina
(乘著夢想去流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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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好讀版:
https://philosymposium.wordpress.com/2022/10/08/language-instinct/

書名:語言本能:人類語言進化的奧秘 (簡體版)
原文書名: The Language Instinct: How the mind creats language
作者: 史蒂芬.平克, Steven Pinker
翻譯:歐陽明亮
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05/01

為什麼要讀這本書?
語言能力是智人非常特殊的能力。在《人類大歷史》這本書中,作者哈拉瑞說智人之所以能征服世界,是因為智人的認知能力有了革命性的發展 。因為智人發展出了獨特的語言能力。因為語言的出現使我們和遠古人類有所不同,進一步地促進了與大量陌生人合作的技術有了大幅提升,也就開始創造出更複雜的架構,稱為文化。

但對於語言能力是怎麼來的,其實沒有定論。有一種猜測是認為這是因為基因突變後的結果。也有人說語言是經由文化創造的。這就形成了兩種理論:文化創造論 (cultural
invention) 和語言本能論 (language instinct)。 在《語言本能》這本書裡,作者史蒂芬.平克 (Steven Pinker) 要論證語言是一種本能。他主張人類會說話,就像蜘蛛結網一樣,是與生俱來的本能,因為語言是大腦先天存在的配備,所以語言學習是語言本能的結果,而不是原因。

史蒂芬.平克目前是哈佛的心理學教授,是舉世聞名的認知科學家暨心理語言學家。 這本書於1994年首次出版,距今已將近30年,仍然是認知語言學裡重要的著作。在書裡幾乎探究了語言的所有問題:包括語言的運作、計算、改變、演化、嬰兒如何牙牙學語、普遍語法的存在證據、洋涇濱語言的演變,以及語言藍圖的主宰性等等。

如同平克教授所言,語言是通往心靈的窗戶。這本書非常值得推薦給喜歡語言和想要了解人類思考如何運作的人。目前這本書有兩個翻譯版本,中國的簡體版和台灣的繁體版。繁體版在2013 年出版,但基於翻譯的內容錯誤百出,即便在後來又推出了新的修訂本,但仍然不佳。所以我會推薦去找中國的簡體版來讀。在閱讀的過程中我也深深體會到一個壞的翻譯會如何毀掉一本好書。關於台灣版翻議者洪蘭本人的問題我就不討論了。至少在先前的翻譯風波後,自2015年起就不再有書被她翻譯了的樣子。但是因為市面上還流通著數十本她翻譯的版本,只能提醒大家小心。

《語言本能》這本書主要的論證架構是集中在前面第一章到第三章。不過裡面還有很豐富的內容和對語言本質的討論,像是從第四章到第六章開始討論語言是如何運作的,對於文法、字彙和語音的生成架構有很清楚的說明和解釋,很適合喜歡語言學的人去研究了解。在第七章討論語用。第八章討論世界上所有民族的語言的發源,是否有世界語的存在,這個部分真的很有趣。第九章開始回到嬰兒心理實驗和演化心理學,提出目前科學上的研究證據來證明語言是人的本能。最後有此書於2005年再版時的補充。補上了自1994年此書出版後關於認知語言學的研究發展。


因為篇幅和個人興趣的關係,這篇讀書心得,我將著重在平克教授是如何發展他的論證來證明語言是種本能。

爭論點:語言是文化發明還是生物本能?

「語言是文化的產物」這是個古老的觀點。通常持文化創造論的人是社會學家,他們是從社會的角度來看到語言。他們主張,語言是人類最重要的一項文化創造,它完美無缺地展現了人類使用符號的能力,正是這個前所未有的生理現象將人類與其他動物永遠地區分開來。語言與思想不可分割,使用的語言不同,對現實的看法也不同。語言一旦被發明,就與文化綁在了一起,父母以此教授孩子講話,孩子也以此來模仿父母。一旦某個民族發明了語言,它就會以燎原之勢傳播到其他尚未出現語言的地區。

不過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達爾文是最早將語言認定為一種本能的學者。1871年,在《人類的由來》(The Descent of Man)一書中,他認為語言能力是「獲得一項技藝的本能傾向」(an instinctive tendency to acquire an art),而這種能力並非專為人類而設,其他的物種也有這樣的表現,比如懂得鳴唱的鳥類。然後自從1940年代計算理論開始發展,出現認知科學這門學科開始,尤其是1958年語言學家喬姆斯基 (Noam Chomsky) 出版了一本書《句法結構》(Syntactic Structures) 提出了一種與當時占統治地位的結構主義學派截然不同的理論。且在1959年他發表了一篇文章反對行為主義者所主張的語言是一種學習行為的觀點。他首次揭示出語言系統的精密複雜,並且在現代語言與認知科學的革命中扮演了最為重要的角色。喬姆斯基對語言機能本質的看法,是基於他對語詞和句子結構的分析。他讓大家開始注意到語言的兩個基本現象:第一就是人們所講或所聽到的話,幾乎都是全新的語詞組合 。第二個基本事實就是小孩很快就發展出這套複雜的語法,他不需要學校老師正式的教導,而且會對從來沒有遇過的新句構提出邏輯一致的解釋。喬姆斯基的論點攻擊了20世紀知識份子的基石,所謂的「標準社會科學模式」(Standard
Social Science Model) —— 即人的心靈受到周遭文化環境所塑造而成的。

這就演變成語言本能論的主張:語言並不是文化的產物,語言能力的獲得不同於一般的學習模式(如學習辨認時鐘或瞭解美國聯邦政府的運作模式)。相反,語言是人類大腦組織中的一個獨特構件。換句話說,語言的學習是我們大腦中一種特殊的生物機制。語言是孩子自然發展出的複雜而專門化的技能,不是刻意的教導、或特意的學習而得來的,也不必知道語言內在的邏輯就能使用它,這在每個個體身上的性質都一樣,與一般訊息處理或處世智慧的能力不同 。

有些認知心理學家認為語言是一種「心理機能」(psychological faculty),是個心智器官,神經系統,計算的模組 (computational module) 。不過平克使用「本能」(
instinct)這個較少見的名詞。因為它說明人之所以知道如何使用語言,就好像蜘蛛知道如何結網一樣:蜘蛛之所以結網,是因為它們所擁有的大腦賦予了它們結網的衝動與能力。對於服從本能的動物而言,本能的每一次衝動、每一個舉動都閃爍著睿智的光芒,它們似乎都代表著此時此刻唯一正確合理的行為。

平克認為語言就和直立行走一樣,是一種不自覺的活動,並非文化的產物 。它是人類為了適應溝通需要而產生的一種生物特徵,而非人類所特有的高貴屬性。一旦你接受了語言本能論的看法,你就不再會認為語言是思想的幕後操縱者。

語言是本能 instinct 的理由:
平克在書裡引用了非常多的發展心理學、認知神經科學,以及演化心理學上的證據來支持他的論點 (第4-11章)。在此我整理出幾個核心的理由。

1. 複雜語言的普世性

因為觀察到世界上各種語言的的複雜性是種普遍現象,所以有人開始懷疑語言其實不是文化產物、而是人類特殊本能的產物。因為不同社會所創造出來的文化會有不同的精細複雜度的差異,像是工業化的西方社會已經在使用電腦和家電了,但原始部落還停留在鑽木取火的階段。但這種差異並沒有出現在語言上,所有的語言,不管是高度文明的社會或是遠始部落所使用的語言都一樣很複雜。例如語言學家瓊.布蕾絲南 (Joan Bresnan) 以坦桑尼亞山間村落裡的奇溫久語(Kivunjo:班圖語﹝Bantu﹞的一種)的結構,和英語,這種「在英格蘭及它以前的殖民地使用的西方日耳曼語言」進行結構上的比較。她發現在奇溫久語中,有一種對應的構式被稱為「涉用格」(applicative),它與英語中的與格有相似之處,「它們之間就像是象棋與跳棋的關係」。 平克自己也在一些所謂原始部族的語言中發現了許多類似「與格與涉用格」的精細構造,例如徹羅基族人(北美印第安種族之一)擁有一套精密的代詞系統,能夠靈活地表達各種含義。

平克認為我們的社會過分低估了人類的語言能力,我們以為勞工階層或是受教育不夠的中產階級所使用的語言是簡單粗糙的,但這其實是一種錯覺,來自於我們在聊天時太過輕鬆自在,所以讓使用者根本沒有察覺到語言背後的複雜機制。人們對於隱藏在語言下的機制視而不見,反而斤斤計較語言的外部包裝和樣式搭配 (the trim packages and color
schemes)。主流方言和地方方言之間的某些細微差別被上升到所謂的「正確語法」
(proper grammar) 的高度,比如「isn’t any」與「ain’t no」、「those books」與
「them books」、「dragged him away」與「drug him away」。但它們其實與語法的精密程度並無絲毫關係。事實上,把標準英語 (Standard English, SAE) 稱為「語言」而把跟其他變體稱為「方言」,也是種誤導。這種認為非標準英語的方言在文法上有缺陷的迷思非常普遍。以美國黑人的英語為例。在1960年時,一些立意良好的教育心理學家宣稱,美國的黑人小孩因為在文化上的被剝奪,使得他們缺乏真正的語言,並且侷限於「非邏輯的表達方式」(non-logical mode of expressive behavior)。但語言學家表示美國黑人英語 (Black English Vernacular, BEV) 有屬於他們自己的一套規則,所以並不是沒有邏輯的表達。例如,「you ain’t goin’ to no heaven」,是一種「否定一致」的規
則(negative concord:或譯「否定協合」、「否定句式」),在許多其他語言都有出現,例如法文(ne…pas)。
再者,BEV的文法允許使用者隨意刪除繫詞 (If you bad.);這並不是隨機的偷懶,而是個系統性的規則,幾乎等於 SAE 中的縮寫規則(contraction rule),把「He is」縮寫為「He’s」;「you are」縮寫為「you’re」;「I am」縮寫為「I’m」。 甚至我們比
較一下語言就會知道,BEV 有些地方比標準英語更精確。例如「He be working」指的是他通常是上班的,或許他是有正職工作;「He working」只是指說話者在說這句話時,他正在工作。但在SAE 裡 「He is working」就無法做這樣的區分。

不過對於死硬派的懷疑論者,如哲學家普特南 (Hilary Putnam) 而言,這根本不是證據。因為他們認為並不是所有普遍存在的現象都是天生的產物。例如可口可樂的存在也很普遍,我們用手吃飯還不是用腳,這也是普遍現象,但不需要說這是本能。因此就算有普遍語法存在,也只是反映出人類經驗的普遍迫切需要和人類訊息處理的普遍限制。語言可以是文化的產物,一旦它被發明了,就會從一個有語言的文化裡,像野火一樣傳播到其他尚未有語言的地區。而這個傳播過程的核心,就是人類具有彈性的智慧,及它一般多功能的學習策略。總括來說,反對者主張不是有普遍性的東西就是天生的。這個普遍性也可能是透過交流而學習到的。所以,語言的普遍性並不一定會推論出天生的語言本能。

為了回應反對者的這個論點,平克要從兒童的語言發展來提供第二項證據。

2. 從無到有的克里奧語 (Creole)

平克主張一個人在兒童時期就能掌握語言這門複雜精專的技能,不用刻意學習,也無須正規教導。人們可以自如地運用語言,而不必瞭解其背後的邏輯和原理,而且每個人的水平都大致相當,沒有質的區別,這顯然有別於其他一些常見的信息處理或智能操作的能力。

而語言本能論的論證焦點是:複雜語言之所以是有普世性的,那是因為兒童其實不斷地在創新它,一代接著一代。不是因為他們比較聰明,也不是因為有人教他們,也不是因為那樣對他們有什麼用,而只是因為他們不由自主。最好的證明就是去看人們如何從無到有地創造出一個複雜精密的語言。這個實際的例子就是大西洋的奴隸與南太平洋的契約傭工所創造出來的語言。這些言語不通的人需要相互交流才能完成工作,但卻沒有機會去學習彼此的語言,因此,他們會發展出一種臨時用語,即「皮欽語」(Pidgin)(注:台灣繁體版翻譯成「洋涇濱」,但是洋涇濱其實是上海的一條小河流名,原指舊時在該地區的洋行職員、小販、人力車夫等混雜上海話的蹩腳英語,後泛指不純正的英語。不過我認為還是採用「皮欽語」這個翻譯比較恰當)。皮欽語吸收了殖民者或種植園主所用語言中的大量詞語,語序排列變化多端,且缺乏一定的語法規則。有時,皮欽語可以成為一種通用語,並且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其形式也變得日益複雜,例如現在南太平洋地區所使用的「皮欽英語」(Pidgin English)。

不過,在許多情況下,只要將一群正開始學習母語的孩子放到皮欽語的環境中,皮欽語也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轉化為一種完整、複雜的語言。語言學家德里克.比克頓(Derek
Bickerton)就證明說在19世紀末的夏威夷甘蔗園裡,一些從小就離開父母,由使用皮欽語的人照顧長大的小孩會很快地發展出有複雜語法和豐富表現力的新語言——夏威夷克里
奧語 (Hawaiian Creole)。克里奧語的確是個真正的語言,它有早期皮欽語所缺乏的固定詞序與文法標記,除了單詞的讀音以外,其他語言規則的生成都與殖民者的語言無關。比克頓認為假如克里奧語的文法主要是來自孩子的發明,沒有摻雜父母親複雜語言的影響,那麼它應該是讓我們一窺大腦天生的語言機制的好窗口。他說,各種克里奧語都來自許多不相關語言的混合,它們有著不可思議的相似處,甚或有相同的基本文法。更令人驚訝的是,就算是學習中規中矩的語言,小孩也常犯一些語法錯誤,而這些錯誤居然和克里奧語的基本語法非常相似。

第二項證據是來自聾啞人的手語研究。1979年尼加拉瓜成立了第一間聾啞學校。在一同玩耍、一同乘坐校車的過程中,孩子們發明了自己的一套手勢系統,這套系統吸收了他們與家人交流時所使用的各種臨時手勢。不久,這套手勢系統就演變成今天所謂的「尼加拉瓜早期手語」(Lenguaje de Signos Nicaragüense) 。從根本上說,尼加拉瓜早期手語是
一種皮欽語:每個人的表達方式都不相同,它依靠提示性和細節性的反復陳述來表達意思,缺乏既定的語法。但是對4歲或者更小的年齡就進入聾啞學校的孩子來說,情形則完全不同。當他們進入學校時,尼加拉瓜早期手語已充斥整個校園,而他們的手語表達也變得更為流利、緊湊,動作也越來越程式化,而不再像是啞劇表演。因此給它取了一個不同的名字:「尼加拉瓜手語」(Idioma de Signos Nicaragüense) 。尼加拉瓜手語有點像克
里奧爾語,當更小的孩子接觸到大一點兒的孩子所說的皮欽語時,就會質變出這種語言,這與比克頓的預測完全一致。

如果我們要將語言的豐富性歸功於兒童的大腦,就需要瞭解一個孩子到底能給他所接觸的語言增添多少語法上的複雜性。所以第三個證據也是來自聾啞人的研究。如果聾啞兒童是由使用手語的父母撫養長大的,那麼他們學習手語的方式就與正常幼兒學習口語的方式基本相同。不過,一些支持口語教學的教育者有時會故意避免聾啞兒童接觸手語,以此強迫他們學習讀唇和說話。可是對這些聾啞兒童來說,在成年以後,他們更願意與其他聾啞人一起生活並開始學習手語,以便能正確掌握這種適合他們的交流工具,但往往為時已晚。對成年的他們來說,手語的學習不亞於一道智力難關,就像那些學習外語的成年人一樣。結果造成這些聾啞人幾乎是唯一一類神經正常、但直到成年都未能掌握語言的人。因此,他們在手語學習上所遭遇的困難是一個完美的例證。它證明了在童年有一個語言學習的關鍵期。

證據四:心理語言學家珍妮·辛格爾頓(Jenny Singleton)和艾麗莎·紐波特(Elissa
Newport)研究過一位重度失聰的9歲男孩。這位男孩化名西蒙(Simmon),其父母也是聾啞人,而且他們直到15歲左右才開始學習手語,因此他們的手語水平很差。 西蒙從小只接觸過父母打出的錯誤百出的美國手語,而沒有見過正確的版本,但令人驚訝的是,他的美國手語卻能青出於藍。西蒙一定是過濾了父母手語中不合語法的「噪聲」,他能夠識別出父母手語中前後不一的詞形變化,並將其理解為一種強制性的文法規則。西蒙的手語強過了他的父母,這是一個再好不過的例子,我們在這個聾啞男孩的身上看到了克里奧爾化現象的演變軌跡。

3. 從語言習得證明文法有天生的設計

平克認為從這些小孩的例子上我們可以發現兒童的語言天賦,這種創造力也不需要有特殊的條件才能被激發,每一個小孩都有。因此這可以用來破除所謂「父母教會孩子說話」這種迷思。許多父母(包括一些具有專業知識的兒童心理學家)認為,母親在向孩子提供隱性的「語法課程」。這些課程的內容是一種特殊的言語變體,即「母親式語型」
(Motherese,法國人稱之為Mamanaise) 。它是一系列語氣強烈的對話,再加上重復的練習和簡化的語法,比如「看這只狗狗!看到狗狗了嗎?這兒有一隻狗狗!」。平克說其實這是沒有必要的,不需要採取這種媽媽語,小孩也自然能學會母語。

再者,喬姆斯基藉由他對語詞和句子結構的分析,形成了兩個支持語言本能論的論證。

輸入貧乏的論證 (the argument from the poverty of the input)
這是喬姆斯基對語言邏輯所進行的經典論證之一。他論證說,假如語言的邏輯天生就在孩子的大腦裡,那麼他們第一次碰到兩個助動詞的句子時,就應該可以把它轉變成語法正確的問句。 所以喬姆斯基需要考察人們調整語序以形成問句的過程。

例如這句話:A unicorn that is eating a flower is in the garden.
這句子裡有兩個「is」,應該移哪一個呢?顯然不是第一個「is」,因為那樣會變成很奇怪的句子:a unicorn that is eating a flower is in the garden. 變成 is a
unicorn that eating a flower is in the garden?
喬姆斯基說那是來自語言的基本設計,所以不能移動第一個「is」。

後來心理學家克雷恩(Stephen Crain)和中山峰春(Mineharu Nakayama)兩人的實驗證實了喬姆斯基的理論。比如說,他們對小朋友說:「問傑巴那個不高興的男孩是否在看米老鼠。」(Ask Jabba if the boy who is unhappy is watching Mickey Mouse.) 傑巴會檢視一下圖片,回答是或不是,但受測的其實是小朋友而不是傑巴。小朋友們都很開心說出恰當的問句:Is the boy who is unhapphy watching Michey Mouse?
正如喬姆斯基預測的,沒有任何一個小孩會說出不合乎文法的詞串,像是「Is the boy
who unhappy is watching Mickey Mouse?」,這種根據簡單的直線排列規則才會產生的問句。

普遍的文法規則 (Universal Grammar) 的存在

喬姆斯基觀察到的第二個事實是,無須正規的指導,兒童就能迅速發展出一套複雜精密的文法,並能準確合理地理解他們從未見過的陌生句式。因此喬姆斯基認為,兒童必然擁有某種先天機制,它符合世界上所有語言的文法原則,這就是所謂的「普遍文法」。它能夠幫助兒童從父母的言語中悟出句型模式。

此外,文法規則的普遍限制也證明了語言的基本形式不能隨便解釋為是一種實用性的驅動結果。因為潛藏於語言之下的種種普遍規則,例如助動詞的倒置原則、名詞和動詞的搭配原則、主語和賓語的位置原則、短語和從句的關係原則以及格的一致性原則等等,似乎都在暗示著說話者的大腦中存在一個「共同機制」。而且,世界上的語言在問句的構式上有著嚴格、普遍的約定性,但這種約定性在人工系統(例如計算機語言或數學符號)中是不存在的。

支持心智包含了文法規則藍圖的證據,再次來自嬰兒和幼童的研究。以英文裡「He walks」裡的一致關係的後綴「-s」為例。要學會「-s]的用法,小孩必須做到以下三點:(1)注意到動詞在某些句子中要加「-s」,而另一些句子則不用;(2)著手搜索句子中導致這種詞形變化的語法條件(而不是把它當成日常生活中的一種小樂趣);(3)直到把所有毫無關係的因素(例如,句子最後一個詞的音節數、介詞的賓語是自然之物還是人造之物、說話者說出這個句子時的口氣等)排除,只剩下那些與之相關的語法條件(如時態、體以及句子主語的數量和人稱),搜索工作才能結束。在三歲半以前,百分之九十以上必須用到一致性後綴「-s」的句子,小孩子都加了,而且幾乎不會在不可以加的地方使用它。這是「文法爆發期」(grammar explosion)的表現。

4.大腦是語言的生物學基礎

如果語言是一種本能,那麼它就應在大腦中佔據一席之地,甚至還可能存在一系列特殊的基因,以助其順利地開展工作。如果這部分基因或神經元遭到破壞,人的語言能力就會受損,但其他方面的智力則不受影響。反過來說,如果語言只是人類智力的一種表現,那麼大腦的損傷和破壞就將導致智力的全面衰退,包括語言在內。因此依據這種說法,一個人的腦組織受損程度越大,他的語言能力就越低,也就越不會說話。不過到目前為止,人們其實還未找到語言器官或語法基因。但是我們現在已知的是,有幾類神經、遺傳上的缺陷會對人的語言能力產生影響,但卻不會危害其他認知能力。

證據一:布羅卡失語症 Broca’s aphasia

當左腦前葉下半部的某個迴路受損時,這個人會罹患所謂布羅卡失語症。他在寫作和說話時,他的語言都很不流暢。他大部分的障礙都集中在文法,他省略諸如「-ed」、「-s」的字尾和語法上的虛詞(function words),例如「or」、「be」和「the」。當他朗讀時,他會跳過虛詞,但是他可以念發音類似的「bee」和「oar」。他可以念出物件的名稱,也認得這些物件,但是他無法理解必須用到文法分析的句子,例如「The lion was
killed by the tiger, which one is dead?」(獅子被老虎殺了,誰死了?)患者有文法障礙,但其他能力卻絲毫未受損。他機敏、謹慎,而且完全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以及為何會在那裡。只要是和語言關係不大的智力活動,他都一如常人。

證據二:特定型語言障礙 (Specific Language Impairment, SLI)

作為語言基礎的迴路的受損,不僅限於成年後的損傷。也有一些其他方面都很正常的孩子卻無法如期發展出語言。當他們開始說話時,他們的發音咬字很不清晰,雖然他們的發音咬字會隨著年齡的成長而改進,但是各式各樣的語法錯誤卻根深柢固,而且往往隨著孩子進入成年期。最著名的例子來自一個化名K氏的英國家族,語言學家默娜·高普尼克(
Myrna Gopnik)和一些遺傳學家對他們進行了研究。這家人的祖母存在語言障礙。她有5個孩子,都已長大成人,其中除了1個女兒外,其餘4人都和他們的母親一樣,存在語言障礙。此外,這4個人一共生有23個孩子,其中11個小孩出現語言障礙,而另外12個小孩的語言能力正常。此外,這11個有語言障礙的小孩在家庭、性別、出生順序等方面是隨機分布的。K家族的狀況暗示著有個顯性基因控制著一個特徵。它顯然沒有損壞整個智力,因為這家族大部分罹病的成員在非語文測驗的智商上都在正常範圍。受損的是他們的語言,但是他們又和布羅卡失語症不同。他們更像個觀光客在外國城市努力想講當地語言一樣。他們的語句裡文法錯誤層出不窮,例如代名詞,以及諸如複數和過去式的後綴。

證據三:語言上的白癡天才

如果是語言部分無恙而其他部分受損,那麼你就有個語言完好的智障者,一個具有語言能力的白癡天才。事實上,許多嚴重智力損害的人,都有很流暢的語言文法能力,例如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cs)、阿茲海默症(Alzheimer)及一些自閉症的孩子,及一些失語症的人。例如心理學家曾經研究過一位14歲的女孩,狄妮絲 (Denyse),她患有「喋喋不休症候群」(chatterbox syndrome)或稱為「雞尾酒會式的談話」(cocktail party
conversation)、「胡言亂語」(blathering)。她看起來像個很健談、很有教養的對話者,但其實是個重度智障的孩子。她不能讀也不能寫,也不會管錢理財或做任何日常生活上需要打理的事情。水腦症的孩子偶爾會有像荻妮絲這樣,嚴重智障但是語言能力無損,有時甚至是過分發展了。至於為什麼是這樣,目前無人知道原因。另一種例子是「威廉氏症候群」(Williams syndrome)。這個症候群好像跟第十一對染色體上的缺陷基因有關,它會造成鈣質攝取的不平衡,影響到發展期的大腦、腦殼、內臟。患者是重度智障,智商只在五十左右,沒辦理操作一般事務,諸如綁鞋帶、自己找到路回家、從櫥子中拿東西出來、區分左和右、把兩數相加、畫一輛腳踏車,或是壓抑他們擁抱陌生人的自然衝動。但是他們都跟荻妮絲一樣,是很流利的談話者,雖然有些呆板。這些孩子瞭解複雜句子的意思,能把不合文法的句子改到合文法。而且他們都有個很迷人的怪癖:非常喜歡用冷門生澀的語詞。

反駁語言決定論 (Linguistic Determinism)

在多數社會裡,傳統上都認為是語言決定思想。例如在喬治.歐威爾 (George Orwell)
的知名小說 《一九八四》裡有段情節就是在2050年時會有新的思想控制工具誕生:新語(Newspeak),將用來對主角進行徹底的思想改造。它被形容为「世界上唯一会逐年减少词汇的语言」,新語建基於英語,但大量詞彙及文法被簡化、取代或取消,例如「好」(
good)是指「喜歡老大哥」(to love Big Brother),而「壞」(bad)則已被「不好」(ungood)取代,結果,削弱人用不同方式及語句表達意見的能力,無法說出「老大哥是壞的」(Big Brother is bad),只能說「老大哥是不好的」(Big Brother is ungood)。

作者平克說這種把思想和語言畫上等號的想法,就是所謂的「傳統荒謬」(
conventional absurdity):一個違反普通常識的主張,但是每個人卻都相信它,因為他們隱約記得在哪裡聽說過,而且它似乎蘊藏了許多暗示。但這種「語言決定思維」的觀點之所以被普遍接受,其實是因為大家沒有認真地去懷疑過它。尤其是「沙皮爾-吳爾夫假說」 (Sapir-Whorf hypothesis) 讓大家以為這種語言決定論是有科學根據的。因此,平克的語言本能論要成立,得先論證語言先於思想的主張是錯的。而且他主張了解為什麼「語言決定論」(linguistic determinism)是錯的,有助於我們了解語言實際上是如何運作。

「沙皮爾-吳爾夫假說」一種語言決定論:主張人的思想受到他所使用的語言所構成的範疇影響。該理論奠基於兩位語言學家:沙皮爾(Edward Sapir)和吳爾夫(Benjamin
Lee Whorf)。它的弱版本是「語言相對論」(Linguistic Relativity):語言的不同引起說話者在思想上的不同。沙皮爾在研究北美印地安人語言時說,運用不同語言的人對現實世界也有不同的感受和認知,而這種不同正是源於日常性的遣詞造句。例如,英語使用者需要考慮是否應給動詞加上「-ed」,因此他們就必須注意時態,即事件的發生時間與描述時間的相互關係。而溫圖語使用者則無須考慮時態的問題,但他們也有一套自己的動詞後綴形式,以區分說話者描述的事實是出於親眼所見還是道聽途說。而吳爾夫其實是一名研究北美印地安語的業餘學者,他主張是我們的大腦用語言把自然從現象界分離出範疇和種類,組織成概念,並且賦予意義。而這種切分和組織是建立在社群使用的默契上。這樣的同意性是內隱的、不成文的,但是它的規定卻有絕對的約束力。如果不遵守,我們就根本無法說話。

但平克說仔細去檢查吳爾夫的證據就會發現它們其實站不註腳。例如心理語言學家列能伯格(Eric Lenneberg)和布朗(Roger Brown)就指出他的論點中兩個不合邏輯的地方:吳爾夫其實並沒有研究過阿帕契人,關於阿帕契人的心理學主張,完全是基於他對於阿帕契語文法的研究──使得他的論證變成循環論證。第二,吳爾夫的句子是很笨拙的逐字逐
句翻譯,刻意使意義變得很奇怪。

在吳爾夫的「萬花筒般的印象流」(kaleidoscopic flux of impressions)中,顏色是最引人注意的。吳爾關於顏色的討論,是要論証不同的語言裡有不同的顏色的字但其實並沒有這樣明確的顔色區別存在,只有不同的波長差異。但平克反駁說生理學家可以解釋波長在眼睛留下印象的方式與溫度計記錄氣溫的方式不同。因為眼睛裡有三種錐細胞,每一種錐細胞有它自己的色素,而且因為錐細胞跟神經元的連接方式,使得神經元對綠底的紅色塊反應最敏銳,黃底藍色塊和白底黑色塊反應也很好。所以不管語言的影響力有多大,對於生理學家而言,如果說語言可以觸及視網膜,改寫神經節細胞(ganglion cells),那未免也太荒謬了。此外,事實上,就視覺而言,世界各地的人(包括嬰兒,甚至包括猴子)使用的都是相同的「調色板」,這對人類關於顏色的詞語的發展形成了普遍制約。還有一個心理學家羅希(Eleanor Rosch)在新幾內亞高地做的實驗顯示雖然丹尼人(
Grand Valley Dani)的語言裡只有兩種顏色,黑和白。但是當他們在學習新顏色的詞語時,對基於紅色為基礎的顏色詞語學得比較快。所以說,是我們看顏色的方式決定我們學習指稱它的名字,而不是反過來。

關於時間的概念,吳爾夫說:「霍比人的語言中沒有直接指涉我們所謂『時間』的語詞、文法形式、結構,或表達方式,也沒有東西可以指涉過去、未來、或現在進行或持續。
」根據吳爾夫的看法,「霍比人沒有把事件概念化成像點一樣的東西,也沒有把時間概念化為像一天那樣可以計算的東西。相反的,他們似乎是注重改變和過程本身。霍比人對『確切的順序、日期、日曆、年代』沒有興趣。然而,在人類學家馬拉基(Ekkehart
Malotki)長期研究霍比人的過程中,他表示霍比人語言是有時態、時間的隱喻、時間的單位。他們的文法有非常繁複的記錄日期方法,包括以地平線為基準的太陽曆、準確的慶典日期順序、結繩記錄日曆,鑿木記錄日曆,或以日晷的原理記錄時間的方法。沒有人知道吳爾夫怎麼得出他那個古怪的結論。

平克提到在關於語言和思想的討論中覺不可忽略的例子就是「愛斯基摩人詞彙大騙局」
(Great Eskimo Vocabulary Hoax)。有都市傳言說愛斯基摩人關於雪的詞彙有上百個,但實際上愛斯基摩人對雪的詞彙並沒有比英文來得多,這和流行的看法正好相反。人類學家馬丁(Laura Martin)追蹤這個故事如何像城市傳說一樣添枝加葉地以訛傳訛。根據他的考察,在 1911年,人類學家法蘭茲.鮑亞士 (Franz Boas) 偶然提起愛斯基摩人用四個不相干的字根來指稱雪。吳爾夫就加油添醋說有七個,而且暗示還有更多。因為他的文章很暢銷,許多關於語言的教科書和通俗作品都引用它,其結果就是其他教科書、文章和報紙的專欄相繼地膨脹該數字。

最後,平克論述近三十五年的心理實驗研究並沒有辦法證明什麼。大多數的實驗都是在驗證吳爾夫假設的各種陳腔濫調的「弱」版本,即語言對記憶或分類概念可能有若干影響。但嚴格來說,雖然在這些實驗中,語言的確影響了思想的形式,但是那又怎樣?它既不能證明不同的語言會導致截然不同的世界觀,也不能證明「無以名之」的東西就一定「無法想象」,更不能證明我們是依靠「有著絕對約束力」的本族語言來切分自然的。

論證語言不是思想的唯一方式

在反駁完語言決定論後,平克要正面地論證語言和思維不一樣,我們是用思維語言
(language of thought) 在進行思考的。他首先提出兩個事實:很多的實驗突破語詞障礙,發掘出多種非語言的思維方式。像是智力正常的失語症患者,缺乏語言能力的聾啞兒童,和偶然發現失聰的成人,他們完全不懂任何形式的語言,沒有手語、不會書寫、不會讀唇,不會說話,但是一旦教會他們手語後可以發現他們有很強的抽象思考能力。第二個事實是有關思維機制的科學理論已經能相當精確地闡明這個問題。

非語言的思考方式

科學家找到了其他一些「無語」生命進行實驗研究,旨在揭示他們如何思考空間、時間、物體、數目、比例、因果和範疇等抽象問題。對此,他提出三個關於嬰兒、猴子和成人的心理實驗來佐證。

第一個是嬰兒,他們沒辦法用語詞思考,因為他們一個語詞都還沒學會。不過發展心理學家韋恩(Karen Wynn)透過觀察嬰兒的反應,認為嬰兒一定是一直記得屏風後面有幾隻米老鼠,隨著娃娃的增加或減少,而更新屏風後的娃娃數目,假如數目不知怎的和他們預期的不符,他們會一直瞪著場景,好像在尋找某個解釋。證明了五個月大的嬰兒可以做簡單的心算。

第二個例子是猴子。在肯亞的一次典型的互動中,他們觀察到一隻尖叫的小猴子把另一隻小猴子摔到地上。二十分鐘後,受害者的姐姐走到行凶者的姐姐身旁,毫無預警地在牠尾巴上咬一口。復仇者要準確地指認報復的目標,必須解開以下的推理問題:A(受害者)之於B(我)等於C(欺負者)之於X,X的正確關係是牠的「姐妹」。為了確認猴子是否真的知道牠們之間的親屬關係,心理學家又做了很多實驗來確認。實驗證明,草原猴不但能根據叫聲識別出幼猴的身份,而且還知道它的母親是誰。除了草原猴外,長尾獼猴也展現出了類似的能力。

第三個例子是某些藝術家和科學家,他們表示只有擺脫語言的束縛才能進行更好的思考。他們都強調,當靈感爆發時,他們的思維不再依靠語言,而是表現為一幅幅「心象」(
mental image)。再者,許多其他實驗也都證實,視覺思考使用的不是語言,而是心智圖像系統,加上旋轉、掃描、圖像放大、平移、取代以及填補輪廓圖案的種種操作功能。物理學家更是信誓旦旦地說,他們的思考是幾何的而不是語言的。例如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他想像他自己騎在光束上,回頭去看一座時鐘,或是站在一個垂直落下的電梯裡丟一個錢幣,因而得出他的許多洞見。

思維語言假說 Language of Thought Hypothesis

如果仔細考察我們的思想、思維 (thought) ,我們會發現我們腦海中的每一個想法其實都包含了大量的訊息,但是當我們要向他人述說我們的想法時,為了在合理的時間範圍內傳遞,說話者只能將其中一部分的訊息轉換成語言表達出來,至於沒表達出來的部分,就得靠聽者自行「腦補」。不過在腦內,就沒有這個問題,因為大腦各區是由密集的神經網路連結,以極快的速度在傳遞訊息。就思維而言,不需要任何的想像腦補,因為內在表徵就是想像 (the internal representations are the imagnation)。簡單來說,就是不管是哪一種語言的使用者,其實在他們的腦裡其實關心、思考的東西是一樣的,只是在陳述的時候都只能擷取事態的部分資訊來傳達。那麼,我們看到的各個語言的差異只能說是表達方式的不同,並不能證明這些不同語言的使用者有不同的思維方式。

據此現象,平克推出一個結論:我們其實並不是依靠英語、漢語或阿帕契語這種語言在思考,而是一種思維語言 (langugage of thought)。這種思維語言或許跟世上所有語言都有相似之處:也是用符號來表示概念,並通過符號之間的排列結構來對應「誰對誰做了什麼」這樣的意思。思維語言必定比一般語言來的豐富,例如思維語言裡可以有好幾個不同的概念符號來對應到一個英文語詞,例如「stool」和「stud」。也有額外的裝備
(extra paraphernalia) 來區分某些概念之間的邏輯差別,或將指涉相同的符號連繫起來。但另一方面思維語言又比一般口說語言簡單,它不需要冠詞,也不一定需要語音或語序。但是,如果要實現正確推理的功能,這些思維語言就必然要極其相似,並且這種相似度顯然超過其各自對應的自然語言。因此很有可能這些思維語言其實是同一種語言,即一種普遍的心語 ( a universal mentalese) 。那麼,我們可以說掌握一門語言 (包含母語) 其實就是懂得如何將心語翻譯成一串串文字,或者將一串串文字翻譯為心語。有些人雖然不懂得任何語言,但同樣擁有心語。而且推測起來,嬰兒和許多動物也應擁有心語,只不過形式上更為簡單一些。

我想要補充平克在這裡所提到的思維語言或是心語假說 (LOTH) ,其實最早是由美國哲學家傑瑞.福多 (Jerry Alan Fodor, 1935-2017) 所提出。在心靈哲學與認知科學領域,他主張為「心靈具有模塊性」 (modularity of mind) 和思想具有語言結構。所謂心靈具有模塊性 是指至少有一部分的心智可能是由先天的神經結構或心智模塊組成的。這樣的結構或模組有著獨特、既定且演化成熟的功能。心靈模塊性的一個例子是「綁定」(
binding)。當人們感知一個物體時,他們不僅取得了物體的特徵,還取得了可同步或獨立運作、形成一個整體的整合特徵。例如受試者可能會體驗到一個滾動的紅球,而不會只是看到「紅色」、「圓形」、「塑膠」和「正在行進中」。如果心靈感知一件事物需要多個認知過程,那麼心靈算是模塊化的。

思維語言理論 則認為思維的本質有著類似「語言」或是「組合」的結構(有時也稱之為心理語言,mentalese)。根據這個觀點,簡單概念會系統地結合以構建思想(類似於語言中的語法規則)。該理論最基本的主張就是思維和語言一樣,也具有語法。這個理論用來描述心靈哲學觀點中的「心理表徵」(mental representation) 概念:認知和認知過程其實是一個由語言或語義結構『標記』的表徵系統,並透過組合語法來操作。在心語中使用的語言符記(token)描述了由邏輯規則操作的基本概念,而這些邏輯規則建立了因果關係以允許複雜的思想。此外,語法和語義對這種心理表徵系統的屬性具有因果影響。

在當代哲學領域中,尤其心靈哲學和本體論,心智表徵是解釋和描述想法和概念的本質的主要途徑之一。也是認知心理學、神經科學以及認知科學等領域中被研究和解釋的對象。如果你對這些科學領域、人工智慧 AI、深度學習等有興趣,不可避免地,你一定需要理解先心理表徵這個概念。追根溯源地說,這些科學領域的出現,其實都是為了回應哲學家們對心理表徵的本質是什麼的討論才漸漸發展出來的。在平克的下一本書《心智探奇》裡我們再來繼續了解什麼是心理表徵。

讀後心得

《語言本能》這本書真的很有趣。除了欣賞平克教授清晰的論證方法和幽默的筆觸,還補充不少關於語言發展的故事,尤其是在追蹤是否有世界語這一部分,一邊讀的過程中,一邊對照自己學過的語言:中文、台語、英語、日語和法語,比較這些語言的差異性和背後的民族文化。尤其是目前我自己也有一個五歲的小孩,觀察我兒子從開始學講話到現在,在中文、英文和法文三者交互學習的過程,更體驗到平克教授說的語言是種本能,小孩的創造力那種童言童語,好笑又驚奇的表現。

雖然《語言本能》出版後受到很熱烈的迴響,但反對的聲音也是不少。像是2014年由英國教授 Vyvyan Evans 寫的 The Language Myth: Why language is not an instinct 就是針對這本書的反駁。不過我查了一下書評,大部分批評家認為這本書是針對喬姆斯基的理論在攻擊,並沒有打到平克的主要論證,尤其是來自演化心理學和認知科學的研究證據。推薦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找來看看,不過目前此書沒有中文版。

平克教授目前出了好幾本關於心智的好書:《心智探奇》(1997)、《白板》(2002)、《思想的本質》(2007)、《理性》(2021) 每一本都很值得推薦,一讀再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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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kSynder10/08 21:24受益良多 謝謝您的分享

levs10/08 22:56推 剛才查這本應該是有日文版

levs10/08 22:56心語那段不知道是不是在講內言相關的事 很有趣

gotcher10/10 14:32推,不過中間好像掉了一些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