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提案廢除「檢舉達人」過連署 交通部:滾
完全贊成廢除檢舉
執行法律是國家的義務
憑什麼要民眾貢獻無償勞動力來達成
我完全贊成廢除檢舉制度
同時應該增加交通事故的瀆職條款
因警方不作為造成的事故賠償
轄區警方應負連帶責任
警政署吃飯不幹事整天說幹話嘛
人民無償出力幫忙做你份內的工作
還要被當多管閒事的
那你們做好份內的事啊
做不好出事了就滾出來負責
鄉愿政府 嘖
※ 引述《Aqqqa (Aqqqa)》之銘言:
: 原文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561979?from=udn-catehotnews_ch2
: 原文內容:
: 提案廢除「檢舉達人」過連署 交通部:滾動檢討
: 2023-11-09 11:04 聯合報/ 記者周彥妤/台北即時報導
: 檢舉達人存廢掀熱議。今年6月30日起,恢復民眾可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違規臨停: ,檢舉項目從46項增至59項;不過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民眾檢舉交: 通規則制度」,並通過連署。交通部表示,目前針對輕微違規有勸導免舉發彈性機制,另: 持續會同內政部警政署,關注民眾檢舉制施行狀況,滾動檢討相關規定。
: 交通部發布聲明指出,民眾檢舉制,引起輿論關切,正反意見皆有;經立法院多次修法,: 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列規定民眾可檢舉59項違規行為,將視社會環境需要,: 滾動檢討精進。
: 交通部說,民眾得檢舉交通違規法令,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其原: 立法意旨是因由於警力有限及民眾取巧違規成性,為交通秩序混亂原因之一,民眾如能利: 用適當管道檢舉交通違規,除可彌補警力之不足外,亦將產生極大之嚇阻效果,此一法律: 規定設計,是藉由民眾輔助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 交通部指出,該規定自1997年制定施行以來,歷經3次修正,第1次修正是2014年間,增訂: 執法機關針對行為終了日起逾7日檢舉,不予舉發;第2次修正,是2022年間明列民眾可檢: 舉項目為46項;近期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再增加民眾可檢舉13項違規行為,各界咸認為: 民眾檢舉仍有存在必要。
: 交通部說,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未嚴重危: 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違規行為,警察機關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現行已有針對: 輕微違規彈性處理機制,無論警方攔查或民眾檢舉案件均可適用,將持續會同內政部警政: 署關注民眾檢舉制度施行狀況,並滾動檢討相關規定。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其它國家好像沒有像台灣這樣靠檢舉達人來執法的
: 台灣一些交通設計和速限也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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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敢主動取締,當啥警察?去當保全幫忙雇車
廢除檢舉代表路上違規你遇到就吞吧
可以打110啊! 懂? 官員表示: song~~
以後員警巡邏沒處理違停算瀆職,這個可以
罰鍰先提高10倍再來說吧 能夠開一次怕1年最好 現在
被開一張等等照樣違規 然後交通部再繼續放任 被罵的
都是警察^^
就執行人力不夠才需要人民咩XD
違停在派出所門口、對面都不抓了 可憐鴿子
垃圾政府整天讓人民互鬥掩飾自己無能不做事
警察就是廢啊,只想領薪水不做事!政府也是
警察不是不開單,是地方議員不給開好嗎?你以為警察
很大不想開嗎?看看台中開單被調走,外縣市更多,誰
還敢認真執法啊!加上一天到晚貼上網公幹警察,以為
有的項目像方向燈跟不依規定變換車道靠警察根本抓
不太到
是中國可以認真執法喔?一堆警察執法早就被磨除了。
再強調一次,連臺北開違停都被議員關說了,外縣市更
嚴重,根本沒幾個警察敢認真執法好嗎!
的確不該無償,應該給檢舉人罰金的10%,這是你的意
思對吧。
環保檢舉都可以拿到分潤獎金了,沒理由交通檢舉就
不能給吧?警察有面對民意代表的壓力,民眾可沒有
民意代表看到民眾還要低頭喊聲拜託支持
簡單講,警察不開違停就是地方議員給壓力,懂嗎?
簡單講,警察不開違停就是地方議員給壓力,懂嗎?
連臺北首善之都議員都會關說了,外縣市更慘。
也不用議員啦!里長跟分局長靠北一下,警察就縮了。
更不用講一堆上網公審警察,分局馬上回應,誰敢做事
警察不開違停是民代壓力,再廢除檢舉制度只會更慘,
最終慘的就是用路人自己而已,傻傻的。
台中那個開違停被調走是有臉書嗆聲,多了沒上新聞的
照你建議的話,我倒不反對禁止檢舉喔!
撞權貴馬上修法
水
問題在規劃不良,政府都不用負連帶責任
警察壓力就是上面那些民代立委 請大家不分黨派下架
那些沒專業不懂得做對的事的 選擇真正有心幫忙的
民意就是如此,只會在網路上鍵盤噴警察沒用的啦
選不出不關說的民代就是這樣,盡量噴警察,反正也
不會改變
關說議員抖出來,沒講誰知道哪個垃圾會關說
花更多納稅人的錢養人檢舉然後靠北財政府亂花錢真
刁民也
簡單啊,以後都叫警察,沒來就瀆職,看誰做的了
爆
[爆卦] 「交通疫情指揮中心」連署通過!上截圖: 先說一下目前結果, 距離連署完成剩下一百多人, 還有一個月的時間,看起來是穩過!!31
[情報] 檢舉達人爭議多!交通部擬修法明列16項交通違規亂象頻傳,民眾拍照檢舉衍生不少糾紛。交通部日前蒐集各方意見後,初步草擬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修法,臚列1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包括惡性重大違規,如 闖紅燈、惡意逼車等;舉發違規停車部分,則需要駕駛人不在場。 現行「道交處罰條例」第7之1條明定,民眾可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檢舉。提4
[問卦] 廢除民眾檢舉交通規則制度已經四千多人剛閒來無事點開公共政策連署平臺一看 發現哇!「廢除民眾檢舉交通規則制度」竟然已經四千六百個附議 已經快要達到政府即將回應的五千人門檻 來看看發起人提出的理由書9
Re: [新聞] 提案廢除「檢舉達人」過連署 交通部:滾安安 我檢舉魔人 最兇的時候一條巷子一個月可以檢舉300件成案舉發 不過我要感謝的倒也不是我的正義心 而是這些願意讓我檢舉的好朋友3
Re: [新聞] 提案廢除「檢舉達人」過連署 交通部:滾我有一個好辦法 能夠防止不合理檢舉 那就是檢舉沒獎金 同時每次檢舉要付40元工本費 檢舉十台車就付400元4
[問卦] 有沒有廢除檢舉連署要過的八卦如題啦 6/30才又開放一些項目可以檢舉 馬上就有人提案連署要廢除檢舉 理由不外乎是什麼讓用路人整路心生恐懼 背後宣傳主力又是顧XX那票人1
Re: [新聞] 提案廢除「檢舉達人」過連署 交通部:滾就法理上來說, 檢舉達人根本不應該存在。 檢舉達人,就是把政府公權力 非由公務員,而是交由他人行使。 如果有獎金,那就是古今中外1
Re: [新聞] 提案廢除「檢舉達人」過連署 交通部:滾我韓粉 檢舉魔人的素質很差,會亂檢舉 警察審閱也不仔細,通常直接通過 形同檢舉就判罰 台灣法律是無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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