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桃園市長張善政車禍!國道追撞前車 夫
前車突然煞車
害張市長追撞上去
引起夫人受傷
建議市長可以提告前車「過失傷害」
請提驗傷單及訴狀
前往警局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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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今(3)日國道三號北上48.4k處下午發生2起事故,分別是2車追撞及3車追撞,警方到場後,發現2車事故中,其中一車輛是由桃園市長張善政所駕駛,事故發生後,車輛有安全氣囊全爆開的情況。張善政僅腳部些微擦傷,而妻子則是輕微擦傷、意識清醒,有胸痛、頭暈情形,送往土城長庚醫院。
據了解,當時是因前方車輛突然剎車,張善政來不及反應,才追撞前車,而後方3輛轎車看見後停下來,卻又發生追撞,不過沒有撞擊到張善政的車輛,此外,張善政銀色轎車車頭毀損,引擎蓋也被撞開,而黑色的前車則是車尾凹陷。
https://www.mirrormedia.mg/external/ebc_403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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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
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舉例說明,若兩車都在行進中,後車追撞前車,原則上後車會有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的責任;若前車停等紅燈等原因停駛,遭後車撞上,後車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責任。 但若前車是沒由來的急煞或突然停駛在路中間,而被後車撞上,這樣前車也可能會有責任。2023年6月2日
https://today.line.me oqnvxE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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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瀆職 市長出行沒有維持交通
後車一定沒保持安全距離啦
等行車紀錄器,若遇到鬼切也可能追撞
後車撞前車遭判刑 「根本無法閃」成關鍵 二審逆轉無
罪
等畫面再說
這種三寶一定要趕快抓起來
後面三台都煞得住,就張沒煞住,即使前車可能確實有
急煞,但張一定也沒保持安全車距。
不會吧,桃園市直轄市長開Rav4,太親民了!!
之前交通部長也是開RAV4
又是一個ACC仔
張市長69歲,1954 年 6 月 24 日,反應可能會差一點
不是,你這樣一講就是不保持安全距離的三寶啊,跟他
是市長或年紀有這麼大關聯值得特別提起嗎?
感覺市長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安全距離就是前面急煞也停得住的距離,你可以檢舉
前面無故煞車,但是撞上去就代表根本沒保持距離
沒酒測結果?
標準三寶說辭 不過國三北上從龍潭開始每台都貼車 對
老人的反應力是苛刻了點
前車KUGA後車RAV4, 還好不嚴重
啊我上月也是前k後r追撞,我修1萬,k修15萬
就沒保持安全距離..
連保持安全距離都不會
有行車記錄器嗎…討論這種事不用帶顏色吧
應送請桃園車鑑會依法鑑定
認真說 有開acc的話應該反而不會撞
嘻嘻,開車不保持安全距離,這次應該沒有抿兩口吧
?
有沒有酒測???
市長要回華城?
逃回台北了
應該要告前車惡意逼車吧,害到市長耶像話嗎?
亡國才不意外
就沒保持車距或是開acc沒注意前車,護航不必了
快把桃園整套的科技執法設備,移植到國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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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第一次追撞車禍處理請益過程簡述: 前天傍晚於國8東向本人發生追撞前車又被後車追撞事故, 當下我要切到外線道準備轉國一,前方娜車遇到塞車緊急煞車 我發現踩煞車時已經完全來不及,娜車好運左切閃過前車, 下意識我也跟他左閃,但我沒能煞住親上去,隨即馬上被後車追撞12
[討論] 國道「煞停」害貨車追撞 警:前車負全責新聞來源 影片網址 國道1號發生一起追撞車禍,前方小客車駕駛突然在車道上煞停,導致後方大貨車閃避不 及直接撞上,事後警方判定,前方駕駛應負擔肇事全責,但駕駛控訴,說自己明明是前車12
Re: [新聞] 國道3車追撞 2輛藍寶堅尼車頭毀慘照曝光我不知道推文有人是怎麼看出內線龜車的,這種後車撞前車的狀況,除 前車是從旁邊車道沒保持安全距離閃電切進來,或者刻意避車造成的追撞, 通常後車都是責任比較大拉,就算是龜車又怎樣?龜車不代表可以貼屁股, 更何況龜車剎車都能撞上了,開快車的速度想必也是來不及剎車。 安全距離就是前車無論因為什麼原因剎車,後車都可以停下來不撞上的2
Re: [心得] 我的潰縮區在別人身上這種明確的事情 還有需要討論這麼多? "不管任何形況" 只要後車撞到前車 情 理 法 通通都是後車的錯 高速公路的速限跟安全距離 都是經過計算的 白紙黑字寫在那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