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衝撞騎士「車頭刁住機車」沿路拖 超扯肇逃
大家好,我又又又又要來講酒駕擴展連坐的事情
這次新聞內容講述「酒駕者餐敘完」,仍強行駕車返家。
我自己也會吃飯喝酒的人,
但平常是不喝酒的,喝酒也是一個開銷,一個人喝酒也沒什麼意思
什麼時後喝酒最好?當然是跟朋友一起喝,邊吃邊喝最爽。
這時候問題來了,現行法律只有連坐同車,這種程度的連坐根本是基本中的基本,本來就該處罰。
有人常常常常常常常常提到,近年酒駕罰則有提高,酒駕數量有下降啊,這樣就好了啊
台灣目前酒駕罰則把天花板訂高,但是處罰都是處罰地板,罰最低,處處給酒駕者機會,連續酒駕一堆。
現實情況就是台灣「潛在酒駕者太多了」!
所以當各位喊壓車,鞭刑,誅九族,罰到他會怕,這種內容,我都贊成,我都支持,我跟你的想法都一樣。
你真的要重罰,按照一年前有個某縣市酒駕大執法
三天抓500個酒駕的情況,不難想像
為什麼酒駕都只處罰地板,而不嚴格處罰
當你這500個人都重罰,造成的另一種社會傷害又太大
該怎麼辦?
法律定的高高的,但又不去用。
不如再用既有連坐,擴展到提供酒水的餐廳,以及同桌友人,用旁邊清醒的人去勸導或通報或叫車。
很多人,很忙,沒空看完
你只要盡到通報義務就可以免責了,
不用管他是不是坐上計程車又去開自己的車回家,也不用管他回家隔天依舊酒測超標開車上班,這都不用管,你只要有告知,有積極叫車處理,他上車不上車,他之後又去喝酒,都不管你的事情,因為你已經盡到告知通報叫車的義務。
餐廳更是要負起這個責任,
該桌有點酒
途中訪問該桌
「請問等一下要幫忙叫車嗎」
「請問要叫代駕嗎」
「那請酒後不開車,謝謝您」
就這樣就好,其他同桌夥伴不需要問了,
因為餐廳幫你問了。
那如果是私人場所呢,
那就是同行友人夥伴要去問,要盡到這個責任,
不然就他媽的不要喝酒還要開車!
同行友人連坐罰則多少,不多就是1800-3000
而且是酒駕重大事故才會開啟調查,不然每個酒駕都要查,豈不是累死檢察官警察。
而且重大事故,被害者,肇事者家屬,難道不想知道什麼原因讓自己的生命健康財產受損甚至是永遠的陰影傷害嗎??不想調查嗎?
平常只是被臨檢到的就不會主動去查擴展連坐,
那這樣你可能會講,那又有屁用,不就另一個定高高的罰則紙老虎?
因為目前處罰都只是疊床架屋處罰「酒駕者本人」
邊際效應已經出現,
對於僥倖心態的潛在酒駕者,嚇阻涵蓋程度不足
你如何要一個已經喝醉酒,喪失判斷能力的人,去讓喝醉酒的人判斷,我要不要開車?
你把責任就這樣丟在一個已經喪失自律的人身上,然後期望他不要犯錯,無疑就是讓這些人抱著炸彈在路上走,
你以為我在炫優越,打高空,錯了,
酒駕炸彈,他是會自己過來撞傷殘死傷任何人
包含你我可能就是在上班路上,被酒駕波及
出門買宵夜,走在路上,被酒駕波及
你我的親人家屬好友都有可能遇到
個人的處罰已經夠了,該朝別的地方著手
疊床架屋的個人罰則,政府又一直最低罰,
為什麼?因為沒辦法,太多人是潛在酒駕者,重罰下去的社會問題政府根本不想碰
那怎樣最實際?
再訂一個擴展連坐,強迫清醒的人一起加入,
更合情合理合法的去擋酒,去勸告不要酒駕,
其實更能減少警察的負擔,救護車的負擔
讓清醒的人一起加入防止酒駕的力量,
而不是「干我屁事,他自己喝醉的」
罰則也是不高,啟動條件也嚴格,
罰1800-3000,重大事故才啟動調查
但是帶來的宣導能量,社會議題能量
我相信只比鞭刑壓車誅九族差一點,但是卻比較實際,如果說我是打高空的人,請回頭去看看高喊鞭刑重罰的人,到底誰在打高空?
再強調,我強調,各種重罰我都支持,男的割老二,女的毀容我都支持,
但
實際嗎?還是只是喊爽的成分而已。
就算你是騎勁戰,腳踏車,賓士,都有可能被酒駕影響一輩子,你可能下車走路被酒駕撞死殘,你可能被逼酒但是旁邊朋友硬是幫你叫了車,因為他會被罰,他因為法律更有底氣的可以幫你叫車。
立了一個好法,不只保護可能的被害者,也能保護一時可能犯錯的人。
真心不懂台灣人
「我痛恨酒駕,酒駕者全家死光光」
請問要不要拓展連坐,一起幫忙防治酒駕?
「不要,干我屁事,不合理。」
真心不懂。
※ 引述《johnny30489 (強尼老爹)》之銘言
: 衝撞騎士「車頭刁住機車」沿路拖 超扯肇逃駕駛公共危險罪送辦
: 原文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22885
: 原文內容:〔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台北市8日晚間發生驚悚的酒駕肇事車禍!喝得爛: 醉的張姓男子,開車行經士林承德橋,撞上前方1輛雙載的機車騎士,兩名騎士摔倒受傷: 倒在橋上,但張男仍繼續駕駛且車頭嚴重凹損,張男的車夾擠壓著機車,一路推行數百公: 尺遠才棄車逃逸。警方根據開車尾隨張男的民眾報案,終於將醉茫茫的張男逮捕。
: 張男的轎車車頭「刁」住機車一路前行。(翻攝自爆料公社)
: 警方表示,8日晚間9時5分左右,53歲張男駕駛白色轎車,由承德橋往士林方向行進。當: 經過承德橋上時,卻失控追撞上前方31歲陳姓男子駕駛的大型重型機車,陳男和後方乘客: 受衝擊摔車,受傷倒在橋上。
: 當下,張男的轎車車頭已嚴重毀損凹塌,底盤則緊緊「刁」住陳姓騎士的重型機車;但張: 男並未下車查看兩人傷勢,反而繼續駕駛轎車,不顧機車卡在車頭及底盤下,一路推著受: 損的機車前行,車輛刮地造出的尖銳的金屬聲,和車輛冒出陣陣濃煙引起過往民眾側目。: 由於張男行進路線在士林夜市周邊,有駕車民眾見狀,立即自後尾隨並通報警方;張男直: 到發現轎車刮地受阻無法前進,才在基河路棄車徒步逃逸,但在文林路被趕到的後港派出: 所員警逮獲。警方現場初步查驗酒測值高達1.09,已屬於泥醉狀態。
: 警方初步調查,張男疑似在中山區吉林路和友人餐敘,但喝醉仍要強行駕車返家,以致肇: 事。機車騎士與乘客擦挫傷的兩名機車騎士僅四肢擦傷,送醫後所幸無大礙;警方今日上: 午將張男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 張男(左前)酒駕肇事逃逸,熱心民眾則駕車在後一路尾隨並報警。(記者劉慶侯翻攝):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 心得/說明:一定是二輪擋在前面才會造成車禍,以致於被發現酒駕,不然沒被抓到不算: 酒駕啊,就跟快篩一樣沒篩就是沒確診,運氣真差沒撞死擋路仔,還弄壞大爺的尊貴的四: 輪車。
: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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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補充,我不是要想要把酒駕消除,只是想涵蓋其他
面向的酒駕,盡可能降低酒駕,不是只靠一招消滅酒
駕,所以想要紮這個稻草人來反對的版友,請換下一
個內容。
其實壓掉車子最簡單啊 你搞這種投入資源太高了
那些罰單你開出去他們皮皮的也不繳 車子壓掉最實際
可以同意,但是我們為什麼只能選擇一個?
我不覺得投入資源太高?哪裡高?
沒不同意阿 可是絕對不是最優先的XDDD
何不,既連坐,又壓車,沒收車本來就很正常啊
因為罰款根本就已經是無用手段了 很多人根本不繳的
立意良善,但連酒駕仔的車都要撞到重傷、死亡才能
沒入車輛了,怎麼可能會讓你連坐;就算發生酒駕朋
友店家也只要說不知道他有開車就好了
很多酒駕仔只領現金或甚至做黑的 根本收不到錢
不是最優先,我可以同意,但是壓車屬於「犯罪後」
的嚇阻,我希望的是「犯罪前」的制止,你要喝醉酒
的人去想到他的車被壓?他想的到嗎?很多人喝酒都
是出於一時的無法控制,加上僥倖心態,不是預謀的
,因此這類人根本不會去想太多「重罰」的這塊。
現場測到 直接就地正法就好了
另外該警員獎金一百萬 檢舉屬實十萬起跳
我要的是更多人,旁邊的人,餐廳,被迫加入防治酒
駕的行列,包含車輛車主,租車業,一樣加入。
大家要瞭解,個人罰的邊際效應已經出現,你要重罰
個人,政府的態度已經很明顯,處處都是最低罰,原
因是什麼我本文說了。現在是要加強社會力量的時候
,用清醒的人,去讓他連酒駕的機會都沒有,而不是
「抓」他重罰他,你「抓」他重罰他,那不就是「他
已經完成酒駕這個犯罪行為,然後很不幸運的被抓到
」,請問跟現在有什麼不同??
我支持「犯罪前」臨檢酒駕累犯就沒收(入)拍賣充公
累犯酒駕者可能是社會底層沒錯,那不就更證明,「
不要再加罰個人」,要罰其他人來增加範圍跟效果嗎
?我可不想被罰,我看到我朋友喝酒還要開車,他光
腳沒穿鞋的可以不繳罰金被關,我可不要,我就勸他
幫叫車,以後不跟他喝酒,甚至通報社會局,如果再
輔以車主連坐,也沒人會借車租車給他利用,包含機
現行只有撞死或重傷才沒入(收),多數早就習慣酒駕
車。
32樓也是一個辦法,你只要是酒駕累犯,不可以開車
,抓到就是沒收車輛,甚至處罰提供保管車輛車主。
當然如果真的無親無故被偷的不在範圍內。
不連坐的話,鞭刑酒駕當事人加上把車壓掉就完事了
,假如壓掉的車不是當事人的,當事人需要賠償一輛
同型或同價位的原廠新車,而不是折舊算一算了事。
至於爛命一條,收入是現金流,名下無財產怎麼辦?
簡單,再修法,繳不出罰鍰、罰金、損害賠償和補償
者,編入強制勞動隊,依勞基法時薪制基本工資給薪
,扣除生活基本開銷,餘額全數支付賒欠款項。
白話文:不想賠就去死吧。
臨檢測到酒駕就壓車也是事後處罰,唯一的事前預防
,還是只有擴大連坐就是了。
謝謝樓上幫忙說明
實際執行太困難了 事發後 誰要連坐?誰又不用連坐?
一個一個問你有沒有勸阻他不要酒駕嗎?怎麼舉證?
我說我有勸阻 但他喝醉了記不得 你能證明我其實沒
有去勸阻嗎?
連坐罰款也好、鞭刑也好..重點是罰完又如何車子還在
我隨時還是可以酒駕上路,只要不被抓就好~ 沒這麼衰
車子還能開,就算罰到負債千萬,依舊可以酒駕 XD
對酒駕仔而言 能不能開車=我有沒有可以發動的車
朋友要借車給酒駕仔被壓掉那是他們之間的民事問題
酒駕仔租車酒駕被壓掉 你就看酒駕仔怎麼被玩
你根本不用擔心酒駕仔壓掉賠償的問題
概念很好但執行不易,然後忽略台灣人民族性「賭」
這件事,簡單說罰越高越廣,當執法率不夠高,會變
相讓躲過的人產生一種賺到的感覺,當然你我都是正
常人不會這樣,但慣犯之所以是慣犯,就我觀察因當
如此,甚至高學歷的也不在少數,且大部分都有財務
上的議題存在。所以我還是認為執法率需上升才能有
效抑制,罰則、裁量空間固然影響但效果不彰。
事實上事前預防只能用事後罰則恫嚇性來做
你壓掉車對這些財務有問題的酒駕仔來說=世界末日
壓一台不夠就壓兩台 四輪壓完壓兩輪
推z大說的→「能不能開車=我有沒有可以發動的車」
喜宴會場,有敬酒環節,請個20桌就好,一個客人酒
駕通通請去警局做筆錄,想想就刺激
科技大公司尾牙,老闆帶頭敬酒,底下一個員工酒駕
,全場的人包含貴賓通通有獎,都不用抽的
但書,重大事故才會調查,難道家屬親人好友被撞死
殘,你不想調查?一般酒駕臨檢被抓到不用調查,我
就說各位忙,沒辦法看完本文。
樓上大多數的疑問跟困難點,我在本文就已經說明了
,我就不多說明。
那是你自己認為需要調查的
你認為能代表什麼
連坐憑什麼是看飲酒駕車結果來認定構成要件
再說了,這種時候只要入場簽屬一張酒駕自責告知就
好了
就能達到你所謂的告知即免責
因酒駕造成的損失死傷兩個家庭破裂,相對這些困難
點,很抱歉..我覺得根本無關痛癢。
86樓,可以啊,請推動,我都可以。
針對 "個人"+"交通工具" 對警方執行來講,簡單很多
請簽署,總之,就是要讓更多人有底氣的可以拒絕喝
酒,有底氣的看不下去幫別人叫車。
那我就覺得奇怪,有誰不知道酒後不能駕車的法律
還需要特別隔壁的幫忙告知
我看過太多,被逼喝酒,看過太多興致一來就忍不住
喝酒,太多了太多了,你要個人罰?嗯再想想吧。
總之,我每年有3-4場酒攤,我不是講空話,就這樣,
被拱喝酒後就開車,還是被逼開車?
日本20年就有車主跟餐廳連坐,請參考
喝完酒,有自制力嗎?夠嗎?
我不太抬槓了,該說的本文都說了,就不陪你聊天。
日本20年‘前’ 補字
你要把責任就這樣丟給已經喝酒的人身上,然後再來
抱怨酒駕真嚴重,我覺得是懶惰還是要求太低?
當然還有很多細節我就不想槓,比如明顯看到他爛醉
,你還只是簽一張紙就讓他走,也沒積極叫車,代駕
,如果發生重大事故,你是被波及的家屬,你不想知
道有什麼機會本來可以挽救嗎?還是你就覺得喔,被
撞死殘喔,那就這樣,我們真倒楣,是..這樣嗎??
細節我真的不想多槓,之前的文章也槓過了。
說再多都沒用 等外國人給酒駕撞死或撞受傷 上國際
新聞才會修法 都不知道台灣到底有沒有總統 到底外
國人有投票權還是台灣人 外國隨便嘴幾天馬上修法
當我們認同,同車就該連坐,畢竟他正在犯罪你卻跟
他在一起,這種觀念,卻不能接受他喝酒爛醉就直接
離開,旁人也要有責任這種觀念,在台灣的社會常識
,這種情況他酒駕的機會就是超他媽的高啊,這還需
要什麼教育水準才知道嗎...
116樓,我說這些不是讓政府知道,他們徹頭徹尾的清
楚清晰不得了,我是講給更多人的知道,也許政府有
天想通了,不得不做這種事,起碼更多人有認識到這
一點,多一個人也好,兩個人更好,我能做的就這樣
。
從提供飲酒的店家餐廳酒店酒吧管理
喔喔,那我支持我國不准賣酒,為什麼要賣酒讓你喝又
讓你能夠酒駕呢,伊斯蘭教禁酒也活得好好的呀,你說
你喝了不會酒駕,我讓你連喝的選項都沒有不是更好,
你沒喝酒會死嗎?不會嘛
連坐一堆人 為什麼不把犯罪者本人關起來就好
日本酒駕就是連坐賣酒餐廳阿,政府不是很愛學日本
酒比菸更該管制 但沒人想碰
酒駕垃圾都是覺得自己ok沒事,最好把犯罰地板往上
蓋蓋給他們那群垃圾7414
樓上一堆就是原PO最後說的不要,關我屁事的人啊呵呵
。酒駕議題攸關每個人的生命,不希望有任何人受傷害
,所以每個人有機會就要杜絕,整天滑坡社會不會因此
進步。不認同就以理服人,只會質疑不思考就乖乖看別
人討論,不講話沒人當你啞巴。
連坐呀 店家一起玩
爆
[問卦] 要怎麼施壓立委修法重懲酒駕昨天晚上看到高雄這則新聞 別的酒駕撞一人 這個酒駕撞一家 撞下去一死三傷 民事的錢是不可能賠償了爆
Re: [新聞] 律所實習生酒駕!下交流道失控 釀1人死那就單純只是因為罰得太輕,只要罰的夠重,就會考慮到底還要不要喝酒了 : 而且就已經喝醉了,你要他判斷什麼????? : 要對酒駕宣戰,就把連坐從同車,擴展到「同桌,同行夥伴」。 : 讓清醒的同行夥伴親友,去做積極勸阻協助, 不可能也沒意義19
[問卦] 酒駕修法吊照2年 恐影響生活和工作??有人提議酒駕修法吊照2年 某個大人物認為萬萬不可 理由是: "在大眾運輸交通不足的城市,像屏東客運不多,沒有捷運,很多人必須以機車為其主要 交通工具,而這些人也大多從事勞動工作,若駕駛人酒駕,其駕照被吊扣兩年,無法以機 車代步,可能就會影響生活和工作,要怎麼樣修法才是罪責相當,真的還須慎重為之才好7
Re: [討論] 郭阜林有可能因為酒駕而被喵喵解約嗎剛剛有人覺得直接解約太過了 呵呵 台灣酒駕嫌太少?出了事被撞的家庭只能默默認了? 竟然說的出酒駕該有的罰則法律有 球隊不用開除1
Re: [問卦] 美國爸爸一天因酒駕死的有28個各國酒駕都罰超重 只有台灣最輕 人情你媽啦 如果駕駛者在7年內有3次酒後駕車被捕的記錄,將會被控以二級謀殺罪,即使駕車人並沒有 美國被抓到就勞動服務- 沒用 酒駕的人就是自制力低落 非要外力限制不可 法律一定要用連坐的方式 處罰與其相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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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台南男酒後車禍遭重罰喊冤 法官撤銷處分酒駕 一直都有破解法 只是知道的人很少,警察也不會告訴你 要是你喝得不多,自認沒問題的 可以要求做 官能測試,不吹測 也是合法的 大概就是 直線走路 畫圈圈 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