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土地糾紛 變價分割
大家好
女朋友家裡遇到土地問題
他爺爺留了三塊地給了五個兄弟
每一塊地都是五個人共同持有
每一塊都是農業用地
第一塊大小為3874.15平方公尺(每人774.83)
第二塊大小為1006平方公尺(每人201.2)
第三塊大小為10873平方公尺(每人2174.6)
每人總共可以分得3150.63平方公尺的地
有個兄弟因為債務的問題
把他那的1/5低價買給了投資客
我查了一下買方的名字似乎是個地政士?
現在投資客找律師去法院申請 變價分割
因為地要分割的話 地要大於2500平方公尺
所以這些地目前的情況下都沒辦法分割
訴狀上的鑑價價錢是一坪八千
三塊地價格都是一樣
但女朋友的爸爸覺得這是祖先留下來的祖產
不想賣掉
請問有什麼辦法阻止變價分割這個事情發生
能夠把第三塊地的割他的部分(3150.63)給他就好嗎?
補充一下
附近一年內成交了三塊土地
一坪1.5萬到1.8萬
總價少於1400萬
這是我今天幫他們查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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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兄弟出資一起買下來啊
用優先權買下來啊
兄弟低價賣1/5持分時就有優先權了 是沒錢還是不想買
如果你只要單純阻止變價分割。抱歉,無法。
但四個兄弟都有優先權承購。
上法院就無法阻止分割
當初他賣出自己的持份時,應該有通知過其他持有人。
但你們不當回事吧。
他們四個兄弟感情不好
應該是說五個兄弟感情不好
所以不能只割他的部分給他嗎
你還要擔心他是不是想整個吃下來咧...
一坪8000要吃下看起來挺容易的 XD
沒關係 反正被買走就怪那個賣持分的就好 拿現金爽花
一塊地給感情不好的兄弟持分也只是閒置 浪費資源
的確如樓上講的..感情不好你還得擔心這塊地閒置在這要
怎麼處理..現在投資客幫你一把~也不是壞事
他買了五分之一的地還去找了別人貸款十年零利息
反正兄弟間感情都不好,不如趁這次機會,大家都賣賣掉,錢
分一分就好。真的有心第一次賣出時就集資買下來了。
樓上兩位講的滿有道理的 只是附近一年實價登錄價錢一坪1
.5萬到1.8萬
如果法拍只拍了8000等於直接一坪虧至少七千
他爸不想賣祖產的話 那一坪8000把剩下4/5全吃下來 就這
樣
那叫你女友家用優先權獨吞啊,但相信大家都覺得雞肋啦~
女友家沒有那麼雄厚的財力
對,所以錢分一分就算了。
感情不好 使用收益不好談 如果優先權吃下持分
1/5跟2/5又都一樣不能幹嘛 那誰要當冤大頭
其實沒人想管祖產,也無法利用,就是這樣。
至少心理上可以把祖產變賣的責任給那個賣持分的獨攬
可以主張把自己的1/5分割出來不要賣嗎
沒辦法
不花錢收又不給人賣 哪有這麼爽的事
就算可以好了 祖產剩1/5要幹嘛?
又不是你家的地 管那MO多..
我們明年初登記
還不如趁這機會,分割乾淨,不然以後更麻煩。
又沒錢買又不想賣是在...?
你想想,你不分割賣,你子孫將來要繼承幾十分之一無法使用
的地嗎...
所以老一輩沒先分好,後輩就只能這樣處理...
我遇過 問投資客整塊吃下來他願意花多少 價錢談不攏
我最後是把投資客持分用優先權買下
女朋友是獨生女嗎 不然到時候繼承又分更細了
我可以問一下 到時候法拍的話 是會分別拍賣 還是一次賣
三塊地
可以問一下用優先權買下來的意思是什麼呢?
是我買他的1/5的部分嗎
第一次優先是賣1/5時其他持分人可以用一樣價格買持分
第二次是變價分割拍賣時其他持分人可用拍定價買全部
樓上你好有耐心...
用優先購買權也要能拿出3800萬,多數人都拿不出來吧?
法院判決了嗎?還是仍在訴訟過程中?你女友有找律師嗎??
找律師啦
買回來啊
一個地號一個案件嗎 優先承買要外人投標才有
如果是共有人之一得標其他人就沒有優先
複數人要優先就抽籤
買賣換地 湊面積
找厲害的代書 律師不懂
還是有一些方式啦….是自己以前做的功課,等一下有
時間回覆文章跟你說
土地法34-1,如果當時賣給投資客沒有對其他兄弟提出優購權
通知就直接賣,可以主張優購權,叫其他人一起把那1/5吃下
來,34-1的優購權是物權效力。但如果其他兄弟也覺得賣掉好
,那這塊地除了你女友的爸爸自己全吃沒有別的辦法了
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
優先承購。
當初賣地有通知你們優先購買嗎?沒有就打這個訴訟就好
了,如果是通知了 其他共有人不買,那就沒救。變價分
割要照跑,這法條是保護持分人的,要不然一輩子被其他
共有人卡死。
而且這不是糾紛好嘛....他賣他的財產哪有糾紛
這就是今年開始法拍多的原因
就大家一起賣一賣拿現金 或者你現金夠吃下來
覺得鑑價不合理,去申請異議重新鑑價,除非土地沒有
相鄰,不然你這個面積按經驗應該都會一起拍賣。
這三個土地是沒有相鄰的 只是在附近而已
再麻煩Marco了
請問cobrabaton打這個訴訟贏的話可以有什麼結果嗎
我查了一下買方的名字似乎是個地政士
請問地在哪
沒錢全吃就賣一賣換錢啦
優先購買權打贏了 你女友家又沒錢買 有個屁用
你管人家買房地政士幹嘛? 現在就是要不就你們買下來
要不就拍賣賣掉 這麼簡單的問題很難懂嗎
變價分割法拍要賣當然就是拍整塊地 ,誰跟你還能不能自
己的不要拍賣
那可以三塊地分開賣嗎?
建議去理解一下變價分割共有物之訴訟,感覺有點雞同鴨講。
地在新竹縣
這三塊地是分開的 如果可以分開拍賣 至少還可以買下最小
的那塊地
是分開拍賣
感情不好 以後也是撕破臉賣地
現在有人當壞人變價拍賣 不如順水推舟
謝謝EggMaruku跟abyssa1
土地法34-1的優購權是債權效力 不是物權效力
樓上正解,大法庭裁定已出爐。
通常都會判決你家敗訴 趁機會處理掉土地也好
法官通常也會判法院費用依照土地面積比例分擔
依照我家被告過的經驗 第一次開庭去法院聲明一下支持變價
分割 然後要求法院費用比例分擔 然後就不用去浪費時間了
訴訟過程我家是打了快要2年 因為200個地主超麻煩的
地政蟑螂在勝訴之後往往會先問其他共有地主要不要買 不買
的話才會走法拍 因為法拍要比較久 而且要比較多費用
三塊土地不相連的話 通常會分成3個拍賣 可以買其中一塊
其實你直接跟地政蟑螂聯絡 直接要買他的1/5 他撤告最快
謝謝sdhpipt的經驗分享 可以其他四個人把他的一份買走
嗎
目前是已經結案了 在等判決書
判決都下來了,若不想花錢拍賣回來,那你們就上訴吧,不能
分割但能把某一塊割給對方。
部分分割這個挽救方案不知道實務上判的多不多 應該絕大部
分還是判變價分割?
優先購買權都不了解的前提下,建議花錢找代書承辦你這
個案件,當初可以主張優購的時候都不主張,現在為了想
省代書費萬一又再錯過一次機會,土地被拍掉真的怨不得
別人,還有34之1是債權效力而非物權效力,兩種效力差
個天差地遠
他們有找代書 我會盡快跟他們代書聯絡
謝謝ali18 flamer a22040467
以目前司法實務上的判決,當初共有人間早可以主張分割
時不分割(農發16有但書可以規避0.25公頃的限制),共
有人之一拍賣時其他共有人又不主張優購買下來,一直拖
到現在訴訟了才想到要分割拍賣,法院通常是不太會理你
,畢竟一次處分整塊土地賣給一個所有人比維持部分共有
然後只拍賣一部分還要來得經濟,現在看起來恐怕只能主
張優購買下整塊土地了,不過個案情況都不太一定,還是
祝福最後可以順利打完訴訟
然後如果要象徵性保留一塊祖產 第一塊的面積才夠蓋農舍
有優先權,可以先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