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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其他] 姻親專法,防治霸凌連署中!

看板marriage標題Re: [其他] 姻親專法,防治霸凌連署中!作者
ccnoire
(天生雞冠頭就是帥)
時間推噓51 推:53 噓:2 →:126

列出來的項目根本可笑

很多早就在民刑法中有規範保護

更多是根本不該由法律來規範的項目



舉例

一、爸媽不准管我們住哪

拜託,人民本來就有遷徙居住的自由

你們爸媽能不能管在於

你們夫妻給不給你們爸媽管



自己硬不起來對抗父母姻親

還想用法條來規定全世界婚姻姻親該如何互動



法條早就有,受害者也沒去用,

多立幾條一樣的是有個屁用??



婚姻內霸凌是很嚴肅的問題

不要拿白痴方案以為能解決好嗎……

覺得根本侮辱真的在為此煩惱的人



有空想這些亂七八糟

不如花心思搞資源

組支持團體、心理輔導、就業輔導、法律諮詢……等等

幫助為此受困的人獨立

還比較有用……



※ 引述《rrum (i'm sorry.)》之銘言:
: 抱歉,打擾,但這攸關大家的權益,不要再有第二個張尹馨 連署需要5000人,只剩59
: 天 懇請大家幫忙宣傳 ♀ ♀ ♀ 直接複製即可
: 【以此「姻親專法」提案致「張○馨及曾經的張○馨們」;期許「姻親專法」成真,期

: 灣的姻親環境能更接近真正的和諧。】
: ★「姻親專法」提案附議連結網址→
: https://reurl.cc/R1XZoZ
: (到連結頁面按下「我要附議」後,出現「已附議」的畫面,才是附議成功喔!)
: 「張○馨自殺事件」發生時,我想起十幾年前,某親戚在親戚家的神明廳自殺,自殺方

: 張○馨一模一樣。我回想起自殺了的親戚的臉,心很痛,也對姻親的傳統婚姻觀念到今
: 未進步感到非常驚嚇
: 【話語、行為部分】
: 1.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的婚姻內事務,舉凡「未來規劃、居住地、家

: 工作、日常作息、生活習慣、休閒喜好」皆在婚姻事務範圍內。
: 2.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執行任何非份內家事及勞動。
: 3.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對其小孩的日常教養過程。
: 4.姻親不得以話語直接或間接貶低、嘲弄婚姻當事人及其家人。
: 5.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及其小孩於任何時間點返回其原生家庭。
: 6.未事先告知婚姻當事人,禁止姻親擅入其共同居所或房間。
: 7.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翻閱、拿取婚姻當事人私有物。
: 8.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決定婚姻當事人小孩的姓名命名。
: →以上對當婚姻當事人個體缺乏尊重、忽視婚姻當事人對小家庭的自主權。
: 【傳統婚禮習俗部分】
: 9.姻親不得收取婚姻當事人的聘金、嫁妝等任何金錢、財物。
: →(現代婚姻的法律效力為公證,姻親無論哪一邊長輩收取任何金錢財物,皆無實際婚
姻?
: 益;不但增加婚姻當事人困擾,同時增加姻親將婚姻當事人視為以財物交易買賣的「財
: 心態。)
: 10.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進行歧視婚姻當事人的傳統婚禮儀式。例:潑水、丟扇子
、?
: 餅......。
: →(傳統婚禮儀式中,有許多項目含有歧視婚姻當事人的涵義,婚姻當事人執行其儀式
的?
: 時,亦強化姻親將傳統觀念的歧視置於婚姻當事人身上。)
: (待連署過關後增加其他,目前還無法修改內容)
: 待增11.女方過世後喪禮應由娘家主持,並交返遺體遺物及死因確認
: (本文所指姻親:現為或曾為婚姻當事人的直系姻親或旁系姻親。)
: 每一項「姻親專法」提案的內容都是太多媳婦們的日常壓抑積累,提案不難,難的是接

: 大家能一起將附議的數字衝到多高,附議5000人只是門檻,5000票還引不起政府和立法
: 們的正視,附議票數越多,政府和立委就越不敢輕視,「姻親專法」附議結束之後,三
: 法通過的機率就越高。
: 台灣的媳婦有幾十萬,越多的媳婦對「姻親專法」提案附議(可匿名)、累積越多的附議

: ,才能讓社會和政府看見一直以來沉默噤語的聲量有多麼大。這一次,希望壓抑、沉默
: 婦們站出來,用可匿名的附議票數讓社會看見其實媳婦們一直有聲音,只是他們都沒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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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kko 09/12 21:44根本侮辱真的在為此煩惱的人+1

djboy 09/12 21:44最後結論原本我想推文給原原po的。 真的勸她別浪費

evolution99909/12 21:44難道是反串?

djboy 09/12 21:44時間在這個「絕對不可能」通過的法條上,真的想拯救

djboy 09/12 21:44那些婦女,請走別條可行的路。

greensh 09/12 22:10拿白痴方案污辱真正為此努力的人+1

Agneta 09/12 22:15 https://i.imgur.com/ZSiJpVl.jpg

Leef 09/12 22:18顯示性平教育跟法律(常識?)教育的重要性

rrum 09/12 22:26現況的確如此,光是要看法條對很多人就是一個高牆

rrum 09/12 22:26了,你無法要求所有人都是高知識分子啊……

你自己這樣說 然後你的解決方案是立更多法條?? 你是來搞笑的嗎?? 有心幫助人很好,但多用腦好嗎……

greensh 09/12 22:29神打臉吐槽XDDDD

hotaka 09/12 22:31拿白痴方案污辱真正為此努力的人+1

chocorei 09/12 22:31原原po,那麼簡單的法條都看不懂了,還想立更多越

chocorei 09/12 22:31看不懂的,你的邏輯真奇怪

HayaSan 09/12 22:34上面的回覆笑死XDDDDD

oxhill 09/12 22:34你要住哪裡,有人敢限制人身自由的話,直接叫警察啊

oxhill 09/12 22:35根本姻親還是誰都沒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權力

oxhill 09/12 22:35這個專法是用來反串的吧

arace88 09/12 22:43看完只有一個感想..."都不敢直說了,還敢告長輩?"

arace88 09/12 22:43 這些媳婦至少都有國民基礎教育程度,法律也沒法讓

arace88 09/12 22:43他們長出硬骨頭啊

DanJill 09/12 22:48軟弱的人武器塞到他手上,他也會幫自己找出78個不

DanJill 09/12 22:48做的理由。

email9527 09/12 22:52她跟婆婆很好 然後為了小姑離婚 這邏輯????

email9527 09/12 22:59說個笑話 看懂法條需要高知識分子

email9527 09/12 22:59區公所都定時有律師免費諮詢

email9527 09/12 23:00各地方民代也提供法律諮詢

email9527 09/12 23:01而且說白了 這跟法律根本完全無關

applexdot 09/12 23:01我比較想立結婚生子考試法 沒通過的不能生小孩 不能

applexdot 09/12 23:01結婚 看社會問題可不可以少一點

email9527 09/12 23:01需要跳脫的是自己去遵守傳統觀念

email9527 09/12 23:02說婆婆傳統把媳婦當成財產

email9527 09/12 23:02怎麼不說那些媳婦傳統才會認同自己是婆家的財產

cplv 09/12 23:14推「結婚生子前考試法」XD

DanJill 09/12 23:18還有財產不夠不得生子法、購屋依負擔比例分配持分法

DanJill 09/12 23:18,板上文章可以少一半。

squirrelgirl09/12 23:22推這篇,做為女人,原po提到的問題我幾乎都能處理,

squirrelgirl09/12 23:22應該要做的是建立女性的自主性

squirrelgirl09/12 23:22和提升正確的觀念

squirrelgirl09/12 23:23如果要立這個法,是不是也可以立法讓媳婦此生不得

squirrelgirl09/12 23:23取得婆家財產

squirrelgirl09/12 23:23怕的是很多媳婦聽到這就不同意了哈

任何財產除非你死或你給,否則不會是他人的, 違反你意願取得那叫搶

xulu0 09/12 23:26媳婦本來就不能取得夫家財產啊

squirrelgirl09/12 23:27基本上,公婆如果過世,然候丈夫也過世,沒特殊情況

squirrelgirl09/12 23:27,貌似是可以

norikko 09/12 23:28那個繼承的叫丈夫的遺產好嗎

xulu0 09/12 23:29樓上那機會也太低,不然就要等超久

squirrelgirl09/12 23:29但好像是繼承順位的問題,前面的人都要再見才可以

squirrelgirl09/12 23:30可是丈夫的遺產也算繼承的吧?

squirrelgirl09/12 23:30雖然機會低,但我家長輩就是這樣

squirrelgirl09/12 23:31不過他們有兒女,所以自己一半還有跟小孩分,那個

squirrelgirl09/12 23:31田產本來是祖先的

norikko 09/12 23:32配偶是當然繼承人,沒有順序問題= =

email9527 09/12 23:34樓上,那是分給孫子,不是分給媳婦

email9527 09/12 23:34孫輩跟婆家有血緣,媳婦沒有

squirrelgirl09/12 23:34sorry讓大家誤會了,我這邊的順序是媳婦的上面不見

squirrelgirl09/12 23:34,老公也不見,然后輪到她

squirrelgirl09/12 23:35還是我誤會,因爲我長輩是媳婦身分,但有分到婆家

squirrelgirl09/12 23:35的財產

norikko 09/12 23:35所以這繼承的就是丈夫的財產(只是丈夫有部分財產是

norikko 09/12 23:35繼承來的),到底有什麼問題

squirrelgirl09/12 23:36抱歉離題,總之是婆家財產有到長輩(媳婦)名下~

你兒子終身不娶,你的財產就安全了

agnel 09/12 23:37媳婦不會是繼承人 要嘛是給老公 或是小孩

hotaka 09/12 23:37所以應該要立法父母贈與子女的財產,子女先於父母

hotaka 09/12 23:37過世可以討回?

squirrelgirl09/12 23:37N大沒啊,我懂你的意思,我原本的意思是說,媳婦此

squirrelgirl09/12 23:37生不能接受婆家長輩的財產

squirrelgirl09/12 23:38我好像離題太多了(先道歉,掌嘴)

norikko 09/12 23:38所以那就不是婆家的財產!那是丈夫的啊!請問你到底

norikko 09/12 23:38是要怎麼立法啦?

別浪費時間,她自己都搞不清楚狀況了

squirrelgirl09/12 23:39總之不支持原po,必竟那些東西女人本來就是天生要

squirrelgirl09/12 23:39擁有的權利

norikko 09/12 23:39乾脆把配偶的當然繼承人拔掉算了

squirrelgirl09/12 23:40所以沒要立~只是跟原po提一個相反的概念

squirrelgirl09/12 23:41覺得女人與生俱來的權力本來就要有

afria 09/12 23:41乾脆立法禁止結婚好了 (吃雞排)

squirrelgirl09/12 23:43我是不會干涉小孩的人,他想怎樣隨便他,只是覺得,

squirrelgirl09/12 23:43不能用婆家都是錯的在想事情吧

romany 09/12 23:55這個提案真的超傻眼~ 這個自殺的個案也跟男女平權

romany 09/12 23:55一點關係都沒有。真的有如何跟夏蟲語冰的無言感。

sunnymeow 09/12 23:55看原原po的回應差點活生生嘔出血來

oceanfishwu 09/13 00:10看了只覺得大腦是個好東西,人人都該有一個

deshuge1 09/13 00:28沒錯。乾脆立法宇宙要照他的想法運行好了。

mark0204 09/13 00:31

ZRX1200 09/13 00:34我這篇只想噓會想把小孩丟出窗外的臭母豬,沒錯,我

ZRX1200 09/13 00:34就是再說你。臭母豬

hhi0531 09/13 00:35她還舉例什麼大雄被胖虎打難道活該嗎,明明法律早就

hhi0531 09/13 00:35有傷害罪了,還硬要再立法規定胖子不能打瘦子的專法

hhi0531 09/13 00:35......

hhi0531 09/13 00:36他要推廣的是呼籲與宣導大雄如何看懂現有法律自保,

hhi0531 09/13 00:36最重要的是大雄本人提起勇氣提告

rayray123 09/13 00:44最根本的原因在很多人沒主見 有主見也不敢忤逆長輩

rayray123 09/13 00:44意思 這根本不該是法律保護的範疇

rayray123 09/13 00:45最該做的是倡導獨立風氣 以防一堆爸媽寶作怪

jason320 09/13 01:07不同意你 很多人真的不知道爸媽不能管妳住那

jason320 09/13 01:08也不知道爸媽管妳住那是違法

jason320 09/13 01:09這真的很需要詳細立法來告訴人民

jason320 09/13 01:09哪些事情是違法的

你說問題點是很多人不知道法也看不懂法, 然後你的解決方案是立更多法?? 你是原原波的神奇邏輯班同學嗎……?? 我的文末寫了,法律扶助, 花資源人力幫助這些人了解法律使用法律, 這才是這些不懂法的人需要的……

samug 09/13 01:21不知道的人 立一堆專法也是一樣不知道啊!

jason320 09/13 01:22職場霸凌是有專法的

jason320 09/13 01:22姻親當然也需要有專法

家暴防治法啊

sparklekyu 09/13 01:23現有法律:XXX是違法的。

samug 09/13 01:23憲法還是公民課都上過的,這都能不知道,那設一堆枝

samug 09/13 01:23微末節的規定,請問是要怎樣才能確保人民知道?

sparklekyu 09/13 01:23人民:我不知道啊,所以你要再立一個法告訴我

sparklekyu 09/13 01:24現有法律:???

jason320 09/13 01:25很多婆媳問題都會絕的丈夫應該要處理這些問題

jason320 09/13 01:26但是丈夫通常都沒用

mikejan 09/13 01:29丈夫沒用 你該換的是丈夫 而不是換一條法律來管

jason320 09/13 01:30與其依靠丈夫或是改變自己個性 不如明確定出姻親專

jason320 09/13 01:30法保護受害者 也比較容易讓受害者差到相關資訊

你的邏輯是現有的法律查不到, 但是如果立新的就查得到?? 你的法律是有缺頁嗎?? 你不懂法不會法,不是去找人教你幫你懂法, 而是希望別人立更多法???

jason320 09/13 01:30丈夫是婆婆的兒子 當然沒用 真的很少兒子會反抗媽

jason320 09/13 01:30

jason320 09/13 01:31兒子都是媽媽的寶貝 換個丈夫還是有很高機率一樣

拜託,可以不要把其他神隊友拖下水嗎?

※ 編輯: ccnoire (36.238.139.76 臺灣), 09/13/2020 01:39:34

Jetame 09/13 01:36所以依你的邏輯要規定丈夫不是姻親啊?

sparklekyu 09/13 01:36你管你婆婆要不要管他兒子?你是不是在破壞人家原生

sparklekyu 09/13 01:36家庭,霸凌你婆婆跟老公?

Jetame 09/13 01:37要不要看既成的家暴法 還有113和家暴社工呢

Jetame 09/13 01:38這些都不使用難道立新法突然婆婆就不家暴了?

Jetame 09/13 01:39然後姻親專法要不要有罰則 如何通報 如何協助受害者

Jetame 09/13 01:39如果這些都跟家暴法一樣 那不就用現有的家暴法就好

Jetame 09/13 01:41還是太太霸凌老公也要專法 老公霸凌岳父母也要專法

mikejan 09/13 01:42自己的丈夫沒用 就以為別人的也一樣XD 笑翻

sparklekyu 09/13 01:44太太霸凌公婆、公婆霸凌岳父母、岳父母霸凌公婆……

sparklekyu 09/13 01:44總不可能排列組合大家都來列專法吧

jason320 09/13 01:54與其換個會站在老婆一邊的老公 不如換個有好婆婆的

jason320 09/13 01:54老公還比較實際

jason320 09/13 01:54而且每次婚姻版都是婆媳問題 搞的老公很為難 乾脆

jason320 09/13 01:54就直接立專法 省的老公處理這種事

mikejan 09/13 01:56老公哪裡為難 成年人了 有點肩膀好嗎 又不是小孩子

jason320 09/13 01:57不只是受害者 婆婆也不知道自己行為是違法的

sparklekyu 09/13 01:58立專法老公就不用處理了喔?自己媽媽跟老婆對簿公堂

sparklekyu 09/13 01:58,老公有可能在旁邊納涼?到底在想什麼啊

mikejan 09/13 01:58喔 立了個新法 婆婆就知道自己違法了嗎 神邏輯

oceanfishwu 09/13 02:16我有看錯嗎?「與其換個會站在老婆一邊的老公,不

oceanfishwu 09/13 02:16如換個有好婆婆的老公比較實際」?那婆婆往生後呢

oceanfishwu 09/13 02:16?離婚改嫁嗎?

DanJill 09/13 02:30以姻親法的邏輯來看,對婚姻當事人(公婆)來說,這

DanJill 09/13 02:30個姻親(媳婦)才是最該被告的人吧,破壞親子關係。

qq204 09/13 02:32在那平台開聯署本身就是很白癡的行為

qq204 09/13 02:32上面過的東西哪樣政府有作為的

qq204 09/13 02:32就算出來回答你也是打官腔而已

qq204 09/13 02:33感覺根本蒐集個資用的垃圾平台

ADEMAIN 09/13 02:47推立白痴方案污辱真正為此努力的人+1

katherinetao09/13 02:52推白癡立法抹滅在努力的人+1

jason320 09/13 03:22查了一下現今法律媳婦的地位 差點嚇死

jason320 09/13 03:24媳婦和公婆同住 有責任照顧公婆,沒權利分財產 媳

jason320 09/13 03:24婦要拿到財產只能以“母以子貴”的方式 讓自己小孩

jason320 09/13 03:24繼承財產

jason320 09/13 03:25這麼恐怖的事情 還一堆人和公婆同住是怎樣 公婆真

jason320 09/13 03:25是聰明 把兒子洗腦成要和爸媽同住才孝順 其實是想

jason320 09/13 03:26找媳婦當免費看護

mikejan 09/13 04:04你可以選擇不要跟公婆同住

mikejan 09/13 04:05女婿跟岳父母同住 也有扶養義務同樣無繼承權

mikejan 09/13 04:06要跟誰住 是你自己可以選擇的 又不是小孩子了

rayray123 09/13 04:23該推動的是讓不論男女都能落實自由跟人權 無法跟對

rayray123 09/13 04:23方父母同住就不要找一定要跟他父母同住的結婚

mcgrady1233609/13 06:21有法條撐腰不敢用跟沒有是一樣的意思

snowtoya 09/13 06:25媳婦就算跟公婆住,扶養順位也很後面,不要在這危

snowtoya 09/13 06:25言聳聽,當然如果還是怕的話就不要同住啊

QNI 09/13 06:37看到跳針雙寶...笑死XDDD

SADPIG36 09/13 08:36立法法治教育列入國家升學考試,加權計分

AlFeng 09/13 08:53推你~還有結婚生子法XD 另外世上還很多神隊友好嗎

AlFeng 09/13 08:53!自己眼瞎嫁爛人在牽拖婆婆,過得好的不會來這PO

AlFeng 09/13 08:53文,都在臉書IG

karl7238 09/13 09:47

goodsun 09/13 10:07推立白痴方案污辱真正為此努力的人

chocorei 09/13 10:32我要推「禁止神奇邏輯男女當我姻親法」

pz5202 09/13 10:59裡應外合,有心人計劃性在台灣內部製造混亂

pz5202 09/13 11:00裡應外合,有心人計劃性在台灣內部製造混亂

pz5202 09/13 11:00裡應外合,有心人計劃性在台灣內部製造混亂

Saber92 09/13 11:06不知道怎麼尋求法律幫助解決方式是立更多法條XD

fidget81 09/13 12:42推 還不如從小推動法治教育 讓每個公民學會如何看

fidget81 09/13 12:42懂法律 以及學會遇到問題時 可以如何尋求資源

alice1967 09/13 14:06推 法律扶助的是自覺自救的人,否則形同具文

alice1967 09/13 14:08教導如何反抗情緒勒索,還比較實用

traman 09/13 15:38立法防止巨嬰連署

aoi 09/13 16:32要從小推動法治教育+1

mepe1018 09/13 17:17軟弱是不能解決問題的~

chouzen12 09/13 21:26准可以打對嗎

可以啊,別激動咩~

※ 編輯: ccnoire (42.74.193.86 臺灣), 09/13/2020 23:51:39

iloveannasui09/14 00:24要從小推動法治教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