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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男方房貸 女方生活費是主流嗎

看板marriage標題Re: [求助] 男方房貸 女方生活費是主流嗎作者
skytower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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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2006a (西西)》之銘言:
: 跟朋友聊天然後聊到困惑來這裡詢問

1.
: 婚前男方買了一棟房,男方爸媽付了頭期款加一些(約五百萬)剩下的就男生負責,房: 子登記男生名字。但裝潢,傢俱,家電都女方負責。

2.
: 婚後沒有特別說生活費誰負責男女方都會付,


: 婚後沒多久男生受不了跟女生說要互相,要女生付生活費。
: 不然就說房子改共有一起付。大家覺得哪個好?
: 當初男生不想改原因是說爸媽辛苦買房不好意思說要改共有。
: 男生薪水五萬。女生約兩萬七。房貸三萬多


婚後生活費男女都會付, 先假設是互相均分好了.
但房貸只有男生在出.

其實就等於女方住免費的麻,
然後要女方付房租, 就演變成為什麼女方繳的錢是"房租"不是"房貸".
所以又牽扯到持分的問題.

傻一點都知道房貸>房租, 一樣要付錢, 付錢買消耗品不如買房地產.
但為什麼女方住房繳的錢該是房貸而不是房租呢?
付頭期的是男方家長, 向銀行貸款而背貸款的是男方.
以上因素才是繳出去的錢是房貸而不是繳給房東的原因, 而不是因為婚姻.
(男女顛倒也是如此)

從法律上來說, 講的也是剩餘財產分配, 而不是持分要一半.
所以這認知講白了就是 --
"我是你配偶, 你要我出錢就必須是房貸而不能是房租"
就好比, "要我做你配偶,房子登記一半在我名下"一樣.
都是以配偶身分來做出要求, 只是程度不一樣.

離婚剩餘財產分配是剩餘財產分配,
婚姻中一般就夫妻各管各的錢, 主流也是家用拿得出來剩得別去想對方的錢.
但時常會看拿剩餘財產分配(也就是離婚時房子怎麼分)來往前推所以家用房貸
(房租)怎麼分才"公平".


原文邏輯上的簡單公平就是,
裝潢家具家電費男方拿出一半, 女方另外拿出250萬 + 一半已付房貸給男方.
剩餘房貸均分, 持份一人一半.
但實務上可能拿不出錢, 可能不願意分擔, 誰知道?


要女方出家用(房租), 或當房貸可登記.
會面臨的不是"哪個好"的問題,
而是女方會怎麼拿"配偶"身份出來談條件的問題.

我是覺得互相的角度來看, 至少底線標準住房成本該一起擔吧.
總也不是看另一半付錢是買房, 就眼紅認為自己應該住免錢啊.
(當然另一半有錢或扛的住優於底線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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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love33 12/18 18:26主流就是配偶有買房就會覺得自己的房租應該是房貸

saylove33 12/18 18:26不然就住免錢喔

michaelsun 12/18 20:41寫的有夠複雜

wtmgui 12/18 23:48事情很簡單,要是房子扛不住負擔太大,就賣掉囉!找

wtmgui 12/18 23:48個自己負擔的起